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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关于《非雀勿罗》文的一则补正
(复旦大学历史系)
拙文刊布后[1],读陈剑先生《北大竹书《周训》“非爵勿骀”小考》一文及学者们的讨论意见[2],颇为受益。笔者认为《周训》“
北大-关于《非雀勿罗》文的一则补正”字的形、音分析需重作考虑。
首先应该指出的是,陈剑先生认为拙文将“
北大-关于《非雀勿罗》文的一则补正”逕释为“罗”,“于文字学上嫌证据不足”,这点批评是很真切的。我将“
北大-关于《非雀勿罗》文的一则补正”下部视为从“糸”从“马”,释为“维”,但忽略阎步克先生所举睡虎地《秦律十八种‧内史杂》、《赐宗邑瓦书》及其他秦汉文字的相关字形[3],这是不可原谅的疏忽。网友“海天”先生也指出:秦汉文字中“羁”往往写作“
北大-关于《非雀勿罗》文的一则补正”所从“吕”视为“糸”之省,依旧无法很好地解决字形上的困惑。
我认为“
北大-关于《非雀勿罗》文的一则补正”为“羁”之异体,“
北大-关于《非雀勿罗》文的一则补正”所从“吕”疑非“糸”之省形。“吕”所重“
北大-关于《非雀勿罗》文的一则补正”所从“
北大-关于《非雀勿罗》文的一则补正”确为“羁”字,但从上下文脉络及用词习惯来考虑,“羁”当读为“罗”。
(编者按:[1]拙文《北京大学藏竹书《周训》“非雀勿罗”试解》,武汉大学简帛网,2012年4月28日。
[2]陈剑:《北大竹书《周训》“非爵勿骀”小考》,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中心网站,2012年4月29日。
[3]阎步克:《试释“非骏勿驾,非爵勿
北大-关于《非雀勿罗》文的一则补正”兼论“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北大竹书〈周训〉札记之三》,《中华文史论丛》2012年第1期,页32。
[4]见前揭陈文下“学者评价”栏。
[5]见前揭陈文下“学者评价”栏中陈剑先生所引程少轩说。
[6]同前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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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368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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