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泉汉简“置丞”简与汉代邮传管理制度演变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悬泉汉简“置丞”简与汉代邮传管理制度演变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悬泉汉简“置丞”简与汉代邮传管理制度演变
(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悬泉置作为汉代重要的驿站机构,其遗址出土的近两万枚汉简对于我们认识汉代的邮驿系统、邮驿交通和邮传管理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类似的驿站在六百九十四汉里的酒泉郡驿道上有十一个,在敦煌郡有九个。每个这样的驿站为了完成其“迎来送往、传递文书”的任务,配备有传马四十匹,车辆九乘。悬泉置日常运作的管理方式,是汉代邮传体系及其管理制度的一个缩影。
悬泉置自发掘至今已经整整十七个年头,虽然大家一直在努力做整理工作,但是目前在短期内还是不可能完成的。日常之余,对其中的个别问题略有注意。悬泉置职官“置丞”的考察就是其中的一个问题。因为,在已有的文章中,一般是说悬泉置中设有“置丞”,“置丞”下设有廄、置、厨、仓啬夫(各有副贰“佐”),甚还有“都田啬夫”、“传舍啬夫”、“少内啬夫”等[1]。本文以“置丞”为主,旨在探讨其存在的时间、人名编年和演变进程。通过“置丞”一职设置的时间和前后变化,对西汉邮传管理制度做局部考察。不妥之处,祈方家赐教。(p201)
一、“置丞”作为悬泉置最高行政长官存在的时间
以“置丞”及置丞人名(如“可置”)等为检索条件,可以在悬泉汉简中找到相关的简文有五十七条,其中,明确出现悬泉“置丞”者有五十条,间接出现者有五条,与置丞相关的其他简文有两条。为了区别悬泉置中设置的“丞”与普通职官“丞”,行文中称“置丞”。如果将这些简文作简单的排列,通过其所记录的纪年年号就会发现“置丞”存在的时间。这些简文是:
1、甘露元年七月甲午朔甲午广至置丞彊友移县泉书曰遣啬夫禹御笥
福持传马送丞相史任卿所送敝车过廪穬麦小石七石六斗 A
啬夫禹 B ⅠT0114③:25AB[2]
2、甘露二年四月庚申县泉置丞可置敢言之廷谓官报 ⅠT0114③:97
3、五凤四年十二月戊戌县泉置丞可置敢言之 ⅠT0114③:112
4、 甘露元年五月乙丑朔癸未县泉置丞 敢言之谨移传车三乘送客所折
伤盖荐不可用唯廷关书府请易谒报敢言之 ⅡT0113③:57A
5、甘露元年闰月乙未朔甲寅县泉置丞 敢言之谨遣传舍假佐
通持折伤传车三乘盖四□唯廷关书府请易敢言之 ⅡT0113③:61
6、甘露二年二月壬戌县泉置丞 敢言之廷调司御十人遣
悬泉汉简“置丞”简与汉代邮传管理制度演变 ⅡT0113③:62
7、甘露元年六月乙酉县泉置丞 敢言之迺乙卯遣 ⅡT0113③:87
8、五凤二年十一月已卯朔甲申县泉置丞可置敢言之府传马三匹病狂
医治不能偷日益剧终不可用十月乙丑关书县请剥卖 A
啬夫忠佐闾广宗 B ⅡT0114⑤:1AB
9、
其一檄长史印 一檄鱼离置丞
西檄五 二檄渊泉丞印 五凤四年十月癸卯鸡鸣时御贤受鱼离御解事
一冥安令 ⅡT0114⑤:12(p202)
10、十一月丙辰县泉置丞禄敢言之谨写重敢言之啬夫得之佐世 ⅡT0115③:24
11、甘露四年九月壬子县泉置丞禄 将茭莝伐薪塞外敢言之莫府檄曰遣徒腾广德 (竹简)ⅡT0115 ③:56
12、五凤四年九月己巳朔己卯县泉置丞可置敢言之廷移府书书到效榖
移传马病死爰书县泉传马一匹骊乘齿十八岁高五尺九寸送渠犁军司令史 ⅡT0115③:98
13、甘露四年十一月甲辰朔辛未县泉置丞禄敢言之谨移十月
尽十二月粟簿一编敢言之 A
上 掾广意佐世 B ⅡT0115④:33AB
14、
悬泉汉简“置丞”简与汉代邮传管理制度演变县泉置丞禄敢言之谨移传马剥
悬泉汉简“置丞”简与汉代邮传管理制度演变 ⅡT0115④:109
15、甘露二年二月戊子县泉置丞可置敢言之廄佐光持传 ⅡT0213③:58
16、初元年十二月甲寅县泉置丞禄敢言之廷 ⅡT0213③:73
17、
悬泉汉简“置丞”简与汉代邮传管理制度演变县泉置丞禄敢言之谨移传
悬泉汉简“置丞”简与汉代邮传管理制度演变 ⅡT0213③:159
18、三月丁巳县置丞禄移乾齐写重如律令 啬夫赦佐世 ⅡT0214③:21 19、或自次不示其长书皆以不平端论所辟重于不平端以所辟论之置丞临官职事
状何如啬夫忠病不关丞所俓移书廷疑非实书到趣令视事言视 ⅡT0214③:23
20、五凤四年十二月丁巳县泉置丞可置敢言之译骑宜秋
悬泉汉简“置丞”简与汉代邮传管理制度演变 ⅡT0214③:160
21、黄龙二年正月己酉县泉置丞 敢言之廷调 ⅡT0214③:191
22、五凤四年十月戊戌县泉置丞可置敢言之廷移 ⅡT0214③:198
23、五凤五年四月丙申朔丙申县泉置丞可置敢言之鬼新陈道自言以县
悬泉汉简“置丞”简与汉代邮传管理制度演变 A
啬夫忠佐□
悬泉汉简“置丞”简与汉代邮传管理制度演变 B ⅡT0214③:213AB
24、
悬泉汉简“置丞”简与汉代邮传管理制度演变九月乙巳朔甲寅县泉置丞以诏书将
悬泉汉简“置丞”简与汉代邮传管理制度演变 ⅡT0215①:59
25、初元年五月庚戌县泉置丞 敢言之即日平旦 ⅡT0215③:71
26、
悬泉汉简“置丞”简与汉代邮传管理制度演变年三月丁丑朔丙戌县泉置丞
悬泉汉简“置丞”简与汉代邮传管理制度演变 ⅡT0215③:119
27、予载一马可爲胡人骖者敞以马一匹騧乘闵肩齿十一岁高五尺九寸□……
用传马七匹敞遣司御李汉骑白虎逐马到遮要以白虎付置丞充佐赵…… ⅡT0215③:147
28、时以责让置丞丞不禁止己巳夜人定时
悬泉汉简“置丞”简与汉代邮传管理制度演变 ⅡT0215③:192
29、
悬泉汉简“置丞”简与汉代邮传管理制度演变初元二年
悬泉汉简“置丞”简与汉代邮传管理制度演变 A (P203)
悬泉汉简“置丞”简与汉代邮传管理制度演变六月癸丑县泉置丞禄谓廄佐广
悬泉汉简“置丞”简与汉代邮传管理制度演变 B ⅡT0215S:252AB
30、黄龙元年八月庚午朔己卯县泉置丞禄敢言之廷记□都吏庄卿问县廏吏御杀马当者移名籍
入官车寄臧车轴臂甚·谨案吏御毋杀马当负者毋寄臧官车轴 ⅡT0216③:58A
31、黄龙元年八月庚午朔甲申县泉置丞禄敢言之谨移传
马簿一编敢言之 ⅡT0314②:342
32、
悬泉汉简“置丞”简与汉代邮传管理制度演变泉置丞何付敦煌廏佐庄吉 ⅤT1310④:1
33、黄龙元年十二月戊辰朔 县泉置丞禄移敦煌敦煌骑士昌利里胡赏等十人送劳边使者
廪马食粟小石六石为大石三石六斗茭七石二钧今移名籍书到出入迎簿入正月□
ⅤT1311③:305
34、
悬泉汉简“置丞”简与汉代邮传管理制度演变九月甲午朔甲午县泉置丞 敢言之谨移
悬泉汉简“置丞”简与汉代邮传管理制度演变敢言之 ⅤT1311③:327
35、五鳯二年十一月己卯朔乙巳县泉置丞 敢言之谨移
传马病死爰书一编敢言之 ⅤT1312④:17
36、初元年八月乙丑朔甲戌县泉置丞□敢言之廷府调县泉 ⅤT1509②:12
37、七月甲寅县泉置丞禄敢言之谨写重草日益 ⅤT1510②:83
38、□□三年□月甲辰朔己卯县泉置丞□敢言之谨移□
□□□□□□敢言之 ⅤT1511⑤:12
39、三年九月乙亥朔乙亥县泉置丞□ (削衣) ⅤT1812②:349
40、
悬泉汉简“置丞”简与汉代邮传管理制度演变煌长史襄行大守事库令王兼行丞事谓龙勒
悬泉汉简“置丞”简与汉代邮传管理制度演变民赀输敦煌侯奉驯广至置丞毕书言骑马二百 ⅤT1812③:10
41、甘露二年十一月□□□己酉县泉置守丞曾寿敢
悬泉汉简“置丞”简与汉代邮传管理制度演变 ⅤT1611③:341
42、初元二年三月辛巳县泉置丞 敢言之辛卯 87—89DXC:69
43、五凤二年十月丙寅县泉丞可置敢言之廷檄曰都吏富卿檄言丞相史 ⅠT0112②:77
44、甘露二年三月庚寅朔辛亥县泉置啬夫弘敢言之爰书译骑□时吉
悬泉汉简“置丞”简与汉代邮传管理制度演变
译骑□逢时等三人杂诊马死丞可置前身完毋兵刃木索迹病死
悬泉汉简“置丞”简与汉代邮传管理制度演变 ⅠT0116②:122
45、元康五年正月癸未朔丁未县泉置啬夫弘敢言之爰书传马一匹駹牡左剽齿□岁高五尺五寸半寸名曰海山病狂不可用令曰县官马牛……丞与□□
悬泉汉简“置丞”简与汉代邮传管理制度演变
剧卖复以其钱买马牛即与令史延年佐安廄佐禹∨长富杂诊都吏丑危丞舒国前病狂终不可用以令剧卖它如爰书敢言之
悬泉汉简“置丞”简与汉代邮传管理制度演变 ⅠT0309③:277 (p204)
46、甘露四年五月丁丑朔 县泉置守丞置敢言之谨移所校厨见
食廪簿一编敢言之 A
啬夫义佐周广∨充世 B ⅡT0114③:453AB
47、
悬泉汉简“置丞”简与汉代邮传管理制度演变庚辰朔壬寅县泉廄佐世敢言之爰书驿骑庄光告曰所葆养驿马一匹骍乘左骠齿十二岁高五尺□
悬泉汉简“置丞”简与汉代邮传管理制度演变
悬泉汉简“置丞”简与汉代邮传管理制度演变□诊马死丞禄前身完毋兵刃木索病中强上死审证之它如爰书敢言之
悬泉汉简“置丞”简与汉代邮传管理制度演变 ⅤT1412④:2
48、甘露四年七月丙午朔己酉县泉置守丞置敢言之廷廄啬夫张义等负马钱失亡县官器物当负名
各如牒谨遣廄佐世收取七月□□唯廷以付世敢言之 ⅡT0115④:87A
49、甘露二年七月戊子朔庚戌县泉置守丞曾寿
敢言之谨案县泉置官牛五其一蹇四砾石 ⅡT0213③:31
50、时到县泉置守丞衆遣吏转
悬泉汉简“置丞”简与汉代邮传管理制度演变 ⅡT0215①:10
51、□□□县泉置守丞置移鱼离置
悬泉汉简“置丞”简与汉代邮传管理制度演变
己移九月□书到置簿□□□□
悬泉汉简“置丞”简与汉代邮传管理制度演变 ⅡT0215③:215
52、甘露三年正月庚辰朔庚辰县泉廏佐广意敢言之爰书传马一匹駠乘左剽齿十八岁高五尺七寸名曰昔老病中强上饮食不尽度即与啬夫义
御稯明等五人襍马病守丞曾寿前病中强上审证之它如爰书敢言之 ⅡT0216③:136
53、五凤元年二月丁酉朔己未县泉厨佐富昌敢言之爰书使者段君所将踈勒王子橐佗三匹其一匹黄牝二匹黄乘皆不能行罢亟死即与假佐开御田遂
…… 复作李则耿癸等六人襍诊橐佗丞可置前橐佗罢亟死审它如爰书敢言之
ⅡT0216③:137
54、初元三年三月乙卯朔己未县泉守丞侨移县泉置府调渊泉穬麦四千五百石输驿置遣
□□□安汉载穬麦如牒书到亟受毋留簿入四月报毋令缪如律令 (烧黑 ) ⅤT1310③:168
55、
悬泉汉简“置丞”简与汉代邮传管理制度演变丞禄敢言之谨写重水上日益多见卒五人运积
悬泉汉简“置丞”简与汉代邮传管理制度演变廷省察敢言之 ╱啬夫故昌之佐世 ⅤT1311③:337
56、甘露四年三月己巳县泉置守丞 敢言之 ⅤT1311④:83
57、甘露四年八月丙子县泉置守丞□□□遮要鱼离置□县置 ⅤT1411④:12
以上所列五十七条简文,其中第1、9、27、28、40简等五简简文是间接地反映了悬泉置“置丞”的存在。 (p205)
第1简,是广至置丞“彊友”发给悬泉置的文书,表明在与悬泉置类似的邮传机构广至置中有职官“置丞”的存在;第9简,属于邮书刺,通过邮书传递记录告诉我们与悬泉置类似的鱼离置也有“置丞”职官一职的存在;第27简,是关于马匹的交接问题文书,虽没有说明这个“置丞”的归属,但是却说明了“置丞”这一职官的存在,且“置丞”名“充”;第28简,根据简文日时干子的记录,属于与邮书传递相关的文书,“置丞”没有严格要求下属;第40简,类似第1简,表明与悬泉置相类的机构广至置内有职官“置丞”的存在。
简第19和45二简,是与丞有关的简文,并且与置丞又有一定的联繫。第19简,属于县、或郡一级机构的调查文书,反映了置丞的职责和他与啬夫的关係。置丞的职责是“临官职事”,啬夫忠应该先将疾病情况告诉给“丞”,由丞代为上报,而实际上“啬夫忠病不关丞所,俓移书廷,疑非实。”这裏面就看出了“置丞”的地位及其与啬夫的关係。“忠”生病应该先告诉“置丞”,这是程式。根据其他简文,这时的“啬夫忠”是悬泉置的啬夫。第45简,属于“传马病死爰书”,其中的丞“舒国”是不是“置丞”值得怀疑,他很有可能是效穀县的丞(见后文)。
除去上面简单介绍过的七条简,剩下的五十条集中反映了悬泉置“置丞”存在的时间。根据对这些时间信息进行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置丞大体存在的时间表。其中纪年年号最早的是第53简所记录的“五凤元年二月丁酉朔己未”。
但是按照陈垣《二十史朔闰表》[3],五凤元年二月不是丁酉朔,五凤元年、二年均没有丁酉朔这样的一个月份。“丁酉朔”在五凤年间只有是四年十二月。这样的话,这条简文的释文就有问题啦。
次于五凤元年的是二年的十月,即第43简明确记录的“五凤二年十月丙寅悬泉丞可置”。这是目前可以确切知道的置丞存在最早时间的简。再晚一点的是第8简,五凤二年十一月,悬泉置丞“可置”。另外(p206)一条简文似乎可以佐证置丞的最早年代,即五凤二年的八月还有监官的存在,尚没有置丞这一职官。这条简文是:
58、五凤二年八月辛巳朔庚辰敦煌郡守骑千人禹狱守丞有兼行丞事敢言之监领县泉置
都吏李卿治所谨案置一□置前坐盗臧直百满以上论司寇输府徙属县泉置 A
掾德令史博书佐尊 B ⅡT0114③:525AB
本简是郡府发出的文书,事关囚徒劳作。其中,“监领悬泉置”的人员是以“都吏”的身份出现的。“监领”是在“置丞”职官一职出现前后的又一种管理方式,容后文解述。
这样以来,从第58简的“监领”和第43简“置丞可置”,一个是八月份,一个是十月份。中间只相差一个月,如此比较接近的时间,大概就是“置丞”一职设立的时间标尺了。是不是与汉代十月为岁首又有一定关係呢?如果加上后者的因素,我们就可以确定“置丞”一职出现的时间是五凤二年(BC56年)十月了。这应该就是悬泉置“置丞”出现的最早时间。
在上述简文中,最晚的纪年简是第54简,具体时间是“初元三年三月乙卯朔己未”(BC46年),此时悬泉置的置丞是以“守”的形式出现,名“侨”。从初元三年之后,目前还没有发现与“置丞”有关的纪年简。就是说“置丞”一职到底又延续了多少年,除了本简记录的初元三年外,尚没有其他资料可证。目前能确定的时间就是初元三年了。
这样的话,悬泉置存在“置丞”的时间就可以限定在五凤二年到初元三年之间了。即西元纪年BC56年到BC46年,前后11年。如此準确的时间限定,再加上目前所见资料原因,置丞存在的时间,特别是其结束的时间也许还会有一定程度的弹性。
二、与置丞相关的人名考察 (p207)
前面列举的五十七条简文,基本涵盖了悬泉汉简中所能见到的置丞及其相关人名。通过对这些简文的排队分析,就可以得出担任悬泉置置丞的人名。现依照纪年、人名和既有人名又有纪年的标準,将我们见到的这些简文作列表如下:
简牍编号
置丞人名
纪年时间
本文
简号
ⅠT0114③:97
可置
甘露二年四月
简2
ⅠT0114③:112
可置
五凤四年十二月
简3
ⅡT0113③:57
甘露元年五月乙丑朔癸未
简4
ⅡT0113③:61
甘露元年闰月乙未朔甲寅
简5
ⅡT0113③:62
甘露二年二月壬戌
简6
ⅡT0113③:87
甘露元年六月乙酉
简7
ⅡT0114⑤:1
可置
五凤二年十一月已卯朔甲申
简8
ⅡT0115③:24
禄
简10
ⅡT0115③:56
禄
甘露四年九月壬子
简11
ⅡT0115③:98
可置
五凤四年九月己巳朔己卯
简12
ⅡT0115④:33
禄
甘露四年十一月甲辰朔辛未
简13
ⅡT0115④:109
禄
简14
ⅡT0213③:58
可置
甘露二年二月戊子
简15
ⅡT0213③:73
禄
初元年十二月甲寅
简16
ⅡT0213③:159
禄
简17
ⅡT0214③:21
禄
简18
ⅡT0214③:160
可置
五凤四年十二月丁巳
简20
ⅡT0214③:191
黄龙二年正月己酉
简21
ⅡT0214③:198
可置
五凤四年十月戊戌
简22
ⅡT0214③:213
可置
五凤五年四月丙申朔丙申
简23(p208)
ⅡT0215③:71
初元年五月庚戌
简25
ⅡT0215S:252
禄
初元二年
简29
ⅡT0216③:58
禄
黄龙元年八月庚午朔己卯
简30
ⅡT0314②:342
禄
黄龙元年八月庚午朔甲申
简31
ⅤT1310④:1
何
简32
ⅤT1311③:305
禄
黄龙元年十二月戊辰朔
简33
ⅤT1312④:17
五凤二年十一月己卯朔乙巳
简35
ⅤT1509②:12
□
初元年八月乙丑朔甲戌
简36
ⅤT1510②:83
禄
简37
ⅤT1511⑤:12
□
□□三年□月甲辰朔己卯
简38
ⅤT1812②:349
三年九月乙亥朔乙亥
简39
ⅤT1611③:341
曾寿
甘露二年十一月□□□己酉
简41
87—89DXC:69
初元二年三月辛巳
简42
ⅠT0112②:77
可置
五凤二年十月丙寅
简43
ⅠT0116②:122
可置
甘露二年三月庚寅朔辛亥
简44
ⅡT0114③:453
置
甘露四年五月丁丑朔
简46
ⅤT1412④:2
禄
简47
ⅡT0115④:87
置
甘露四年七月丙午朔己酉
简48
ⅡT0213③:31
曾寿
甘露二年七月戊子朔庚戌
简49
ⅡT0215①:10
众
简50
ⅡT0216③:136
曾寿
甘露三年正月庚辰朔庚辰
简52
ⅡT0216③:137
可置
五凤元年二月丁酉朔己未
简53
ⅤT1310③:168
侨
初元三年三月乙卯朔己未
简54
ⅤT1311③:337
禄
简55
ⅤT1311④:83
甘露四年三月己巳
简56
ⅤT1411④:12
甘露四年八月丙子
简57
(p209)
从上表可知,在前述的五十七简中,满足列表条件的有四十六简。分属三种情况:一种是仅有悬泉置置丞人名者,如简10、14、47和55等;一种是只有纪年年号,而人名空缺者,如简21、25和35等;一种是既有人名又有纪年,如简2、49和53等。根据这些要素,我们可以完成如下工作:一按照纪年和人名,完成悬泉置置丞人名列表或编年;二可以对简文中原本空缺的置丞人名进行补充;三可以根据已知的编年,补充个别释文空缺的简文,如简36和简38。
悬泉置置丞人名编年:在已知的纪年简中,明确知道置丞的人名有七个,其中可以按照纪年排列的人名有五个,另外两个人名没有明确的纪年,现在我们尚无法知道他们二人的任职时间。已知者是:
五凤二年至甘露二年四月,任置丞者名“可置”。
甘露二年至甘露三年正月,任置丞者名“曾寿”。
甘露四年五月至七月,任置丞者名“置”。
甘露四年九月至初元二年六月,任置丞者名“禄”。
初元三年三月,任置丞者名“侨”。
没有确切任职年代的是置丞“何”与“众”。
文书中置丞人名空缺者例补:汉代简牍文书有一定的文书格式可循,一般文书在官名之后应该是人名,但是也有一些留底档案在人名的位置作空格处理[4]。前引的五十七条简文中类似格式如第4、5、6、7、21、25、34、35、42和56简,置丞之后均空缺人名。在有人名编年之后,个别空缺的人名就可以补充了。如:
第4简,因为有“甘露元年五月乙丑朔癸未”的时间,我们就可以知道,这一空格人名是“可置”。同样道理,下面的简文也可以作此类推断。
第5简,有“甘露元年闰月乙未朔甲寅”的时间限定,置丞也是“可置”。
(p210)
第6简,有“甘露二年二月壬戌”,置丞是“可置”。
第7简,有“甘露元年六月乙酉”,置丞是“可置”。
第21简,有“黄龙二年正月己酉”,黄龙二年即初元年,根据已知“禄”的任职时间,本简置丞后空格是“禄”。
第25简,时间是“初元年五月庚戌”,置丞是“禄”。
第34简,只有“九月甲午朔甲午”,没有明确的纪年时间,查《二十史朔闰表》可知,在置丞存在的时间段内,“九月甲午朔”者只能是初元年,此时的置丞名“禄”。
第35简,有“五凤二年十一月己卯朔乙巳”,置丞是“可置”。
第42简,时间是“初元二年三月辛巳”,置丞是“禄”。
第56简,时间是“甘露四年三月己巳”,正好处在置丞“曾寿”与“置”二人衔接的时间段内,加上又缺乏具体的交接时间,本简置丞人名就出现了问题,不好确定了。
个别简牍释文的补充:根据简牍文书格式和现有的资料,我们可以对一些简牍释文进行例补。此类方式曾用于《居延新简》[5]。这一方法,同样适合前面所引述的与置丞相关的简文。如其中的第38简和第41简释文存在的部分空格“□”就可以例补。
第38简,原作“□□三年□月甲辰朔己卯悬泉置丞□敢言之”,因为我们已经知道了置丞一职存在的时间,那么在其存在的时间段内,“□□三年□月甲辰朔”者只有与五凤三年十月相符。所以本简释文的前三个空格可以补上“五凤”、“十”三个字。而这时的置丞人名根据前面的置丞编年又是“可置”,那么释文“丞”后的一个空格应该是两个,即“可置”二字。如此本简释文可作“五凤三年十月甲辰朔己卯悬泉置丞可置敢言之”。
第41简,原作“甘露二年十一月□□□己酉悬泉置守丞曾寿”,因为这三个空格是记录日期的干子与朔,所以这三个字,可以补作“丙戌朔”。(p211)
同样道理,第36简“置丞”后的人名“□”,因为有初元年八月的时间标尺,这个空格应是“禄”。
前面我们就悬泉汉简中与置丞相关的人名进行了简单地探讨,其中第45简值得注意。因为,首先本简的纪年明显超出了我们考证出来的置丞存在时间作“元康五年”(BC61年),而其中又有“丞舒国”三字,如果不留意会误作是悬泉置丞。如何看待这一问题呢?
悬泉汉简中出现“丞舒国”的简文共有四条,除第45简外还有三简,即:
59、四月丙戌效榖守长敦煌左尉德丞舒国告尉谓
悬泉汉简“置丞”简与汉代邮传管理制度演变
各部吏遮泄往来疑类者毋令亡人过留居部界中
悬泉汉简“置丞”简与汉代邮传管理制度演变 ⅡT0215②:277
60、九月丙戌效榖长安世丞舒国谓县泉置啬夫弘写移今遣佐
安□□□受□表□毋令赢□如大守府书律令 A
印曰效榖长印
九月丁亥亭长发以来 掾延年佐安 B ⅠT0309③:127AB
61、四月乙亥效榖长□丞舒国谓遮要县泉置啬夫吏写移书到如大守府书毋
令缪如律令 / 掾延年守令史宫ⅠT0309③:253
从上述三简不难看出,“丞舒国”很可能是一个人。特别是第45简和后面的第60、61简,出土在同一探方中。而这个探方又比较独特,简牍时间比较集中[6]。
第59简是效穀县下发的捕亡文书,其中效穀长由敦煌左尉兼任,舒国是效穀县丞;第60简是效穀县直接发给悬泉置啬夫弘的文书,效穀长是安世,舒国是效穀县丞;第61简是效穀县转发太守的文书给所辖两个驿站置,舒国也是效穀县的县丞。
通过对上述三简的简单分析可知,第45简的“丞舒国” 指的不是悬泉置丞,而是效穀县的丞。第45简所述的传马病死爰书,记录马匹死亡时不仅有悬泉置的低级官吏可以佐证,如“佐安、廄佐禹、长富”,(p212)而且还有“都吏丑危、丞舒国”也可以证明。都吏的位置在效穀县丞舒国前,应该是比丞的地位还要高一些,这个都吏应该是郡太守的属官。按照后文所述的“监领”,这个都吏应该就是元康之时监领悬泉置的人员。
如是,又引出另外一个问题,即都吏“丑危”的人名问题。在悬泉汉简中都吏丑危除第45简外,还有与第45简同出在一个探方的简文记录的文字是都吏丑危。简文是:
62、元康五年三月癸未朔癸未县泉廄佐禹敢言之爰书廄御延寿里王延年告曰所葆养传马一匹駵牡左剽齿九岁高五尺八寸半寸名曰野□病中不能饮食日加益笃今死即
与啬夫弘佐长富杂诊马死都吏丑危前身完毋兵刃木索迹病死审证之它如爰书敢言之
ⅠT0309③:275
但是,悬泉汉简中,还有一个人官职也是都吏,只是人名是“毋危”。因为汉简中“丑”、“毋”的区别不大,在文字残泐的情况下,很难区分。这时的“丑危”和“毋危”有可能是一个人。这样的简文有三条,简文是:
63、元康四年十月乙卯朔丙辰县泉廏佐……爰书廏御正告曰……齿八岁高五尺九寸锢蹇前左□□□□□中……即与啬夫弘佐□襍诊……
马病都吏毋危前马医充国诊治病审证之它如爰书敢言之 ⅡT0314③:65
64、
悬泉汉简“置丞”简与汉代邮传管理制度演变石一斗 杂与都吏毋危∨啬夫弘∨佐禹受□□□□
悬泉汉简“置丞”简与汉代邮传管理制度演变
□□□□□□□襃利衆等□□□□□
悬泉汉简“置丞”简与汉代邮传管理制度演变ⅡT0112①B:44
65、
悬泉汉简“置丞”简与汉代邮传管理制度演变毋危领县泉置敢言之大守府谨移茭日作簿
悬泉汉简“置丞”简与汉代邮传管理制度演变 ⅡT0114①:8
三简之中,特别是前二简,不仅时间与“都吏丑危”比较接近,而且一同出现的人名也相似。如第63简的元康四年十月,第62简是元康五(p213)年三月;第63简有啬夫弘,第62简也是啬夫弘;文书性质相同,又都是传马病死爰书。第64简是“都吏毋危、啬夫弘、佐禹”三人一起出现,三人一併出现的情况在第45、62简也都发生过。
这样的话,自然会使人对释文中出现“丑危”、“毋危”产生疑问,到底是“丑”还是“毋”呢?考虑到“毋危”有趋安、避险的意思,“毋危”作为人名的可能性比较大。类似汉代常见人名的“去病”、“安世”、“万年”和“增寿”等。另外,利用中研院史语所的《简帛金石资料库》检索系统可以佐证“毋危”人名者有二:一是《汉印文字征》有“郑印毋危”印;二是《居延新简》有“戍卒河内郡共昌国里薛毋危年卅一”(E.P.T58:31)。
第65简“毋危领悬泉置,敢言之太守府”,本简上下残,根据文义,“毋危”应是都吏毋危,毋危以“领悬泉置”的身份出现,反映了他与悬泉置的关係,以及当时悬泉置的管理方式。为探讨置丞存在时间之外的管理方式,提供了一个信息。至少在元康之时,当时“置丞”作为一职官还没有设立,是由都吏毋危监领悬泉置的事务,而悬泉置本身这时还有置啬夫和廄啬夫等官职。这样就引出了我们下面的一个问题。既然置丞存在的时间很短,那么在置丞存在之外的时间段内,悬泉置的日常管理工作又是如何运作呢?
三、职官“置丞”兴替与邮传管理制度演变
通过悬泉汉简的资料整理,可以勾勒出作为汉代邮驿系统非常重要机构“置”的管理方式,针对本文就是置丞一职出现前和消亡后的不同情况。这裏不妨将置丞存在前及其以后的资料作排列,通过对现有梳理,不难发现存在的状况。这些简文按照时间顺序是:
66、本始三年七月丁丑爲郡监领县泉置亭长国敢言之莫府谨 ⅠT0114③:33(p214)
67、神爵三年十月壬午史 领县泉置移效榖案簿余粟廿石传马 ⅠT0114③:9
68、神爵四年四月丙戌大守守属领县泉置移遮要置 ⅠT0309③:37
69、
悬泉汉简“置丞”简与汉代邮传管理制度演变大守守属光监县泉置移效榖案神爵四年四月中大守府移 ⅠT0309③:119
70、神爵四年正月丙寅朔壬辰敦煌大守快库丞何兼行丞事告领县泉置史光写移书到验问审
如倚相言爲逐责遣吏将禹诣府毋留如律令 A
掾舒国卒史寿书佐光给事佐赦之 B ⅡT0215③:3AB
71、五凤元年五月癸酉大守守属光监县泉置移效榖府调□□□□□ ⅠT0309③:92
72、监遮要置史张禹 罢 ⅡT0216②:241
73、守属解敞 今监遮要置 ⅡT0216②:242
74、建昭二年三月癸巳朔丁酉敦煌大守彊长史章守部脩仁行丞事告
史敞谓效榖今调史监置如牒书到听与从事如律令 ⅡT0216②:243
75、三月戊戌效榖守长建丞 谓县泉置啬夫写移书到如律
令 / 掾武守令光佐辅 ⅡT0216②:244
76、出米六升六月甲申以食监置都吏宋卿再食东 ⅡT0216②:633
77、食毋过一月监史以传廪米者毋给肉皆务以省爲故敢不变更而县享杀食两肉饮
酒与宾客会传舍请寄长丞徵发非法乘吏车马致案长丞阿党听请不言必坐
ⅡT0214②:551
从第66简到第77简,是以“监”、“领”为检索条件得到的悬泉汉简中与置管理方式相关的简文,共十二简。其中前六简,即第66简到第71简,是悬泉置置丞设置以前监管悬泉置的简文。第72简到第75简是比较有名的《调史监置册》,代表了置丞取消之后与悬泉置类似驿站机构遮要置的管理方式。后二简第76、77简,没有比较明确的纪年时间尺规;第76简明记都吏宋卿监理置的事务,第77简,涉及置的管理事务,其中提到监置的“史”的存在。
从简牍数量来看,在置丞设置以前的资料比较多;置丞取消以后的(p215)资料,只能仅仅以《调史监置册》作为代表,相对而言较少。
设置之前的情况是:第66简,时间是本始三年(BC71年),是目前所知最早的反映置管理情况的资料。这时的置由“亭长”监领,在其上书郡太守的文书中自称是“为郡监领悬泉置亭长国”,“国”是人名。可知在宣帝之初,监领悬泉置的人员身份是“亭长”,人名是“国”。之后,在地节(BC69-66年)时的资料暂缺。元康四、五年(BC62、61年。元康五年是神爵元年)监领置的人员是“都吏”,名“毋危”。在神爵三、四年(BC59、58年)时,监领悬泉置的人员身份是太守的“守属”,名“光”。一直到五凤元年(BC57年),仍然是这一个人。这些就是第67简到第71简反映的信息。五凤二年八月,监领者的身份是都吏,姓“李”(第58简)。
《调史监置册》,有明确的纪年,时间是建昭二年(BC37年)三月,是在我们已知置丞存在的最晚纪年简“初元三年(BC46年)”之后出现的。因为原来的监置史张禹罢免了,现委派太守守属解敞监置。本册书所及虽是遮要置的情况,因为遮要置与悬泉置相类,二者可以模拟。说明元帝时,汉代邮传系统“置”的管理有一个变化。元帝之初,仍然沿用过去的设置“置丞”的方式,到三年(?)之后,改用了宣帝初年派人监领置的方式。
通过对这些简文的简单分析,我们发现了“置”管理方式在西汉中后期,特别是宣、元二帝之时的变化。体现了由原来的郡太守直接派人监理置的事务,到设立独立的官吏“置丞”专门管理,再到郡太守直接派人监领的过程。这些无疑也是对汉代邮传管理制度变革的直接体现。
小结
以上,我们利用悬泉汉简中与悬泉置曾经出现的最高职官“置丞”(p216)相关的七十余条简文,对职官“置丞”存在的时间、任职人员和其前后的变化作了简单探讨。
经过对简牍文书档案的梳理,我们发现了“置丞”一职出现的最早时间是五凤二年(BC56年),记录“置丞”一职最晚的时间是初元三年(BC46年),“置丞”一职消亡被其他形式的取代确切的时间是建昭二年(BC37年)。“置丞”作为悬泉置的最高官员消失的具体时间尚无法确定。即上限很清楚,下限尚可以在一定的时间段内波动。
根据简牍文书的纪年可以完成悬泉置“置丞”一职的人名编年,在人名编年的基础上,借助其他简文信息,我们可以对简牍释文存在的问题进行简单的处理,佐证部分简牍的具体时间,按照文例补充个别释文,并对一些明显存在矛盾的释文指出其癥结所在。后者,因为需要重新检核原始简牍,暂留待以后处理。由之,给我们一个提示,在使用简牍文字时要做全面分析,对个别材料採取认真、审慎的态度,要注意其中可能存在的不确定因素。
通过对“置丞”一职的前后演变过程的梳理,使我们对汉代邮传系统管理方式的认识又进了一步。“置丞”出现之前,郡太守为了体现郡级政府对邮传系统的重视,加强管理,除了置本身管理之外,还委派属吏监领悬泉置的事务。这些人员,有时称“监领”、“监置史”、或“史”,他们的身份有时是“亭长”、有时是“都吏”、有时是太守的“守属”。“置丞”一职取消后,又恢复到原来的状况。 “置丞”一职时间的确定,前后不同方式的变化,无疑是对汉代社会制度,特别是邮传管理制度变化的一个体现,勾勒与反映了其间的转变轨迹。(p217)
原文载:韩国《中国古中世史研究》第二十辑2008年8月版。类似p217的数字是原文的页码。
(编者按:
[1]相关文章较多,可以参见韩华:《1995—2005年敦煌悬泉汉简研究综述》,《中国史研究动态》,2007年第2期。
[2]本悬泉汉简简号原作“Ⅰ90DXT0114③:25AB”,其中“Ⅰ”代表遗址分区,“90”代表发掘年度,“DX”是敦煌悬泉置的中文拼音头两个字目,“ A、B”代表简牍的两个书写文字面,简号太长,省略为“ⅠT0114③:25AB”。下同。释文引用作“县”,行文作“悬”。
[3]参见陈垣:《二十史朔闰表》,中华书局,1999年版。
[4]李均明:《古代简牍》,文物出版社,2005年版第152页。
[5]张俊民:《<居延新简>释文例补——简牍文字补释方法刍议》,《西北史地》,1991年第4期。
[6]张俊民:《敦煌县泉置探方T0309出土简牍概述》,收入《长沙三国吴简暨百年来简帛发现与研究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中华书局,2005年版。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4167.html
以上是关于悬泉汉简“置丞”简与汉代邮传管理制度演变的介绍,希望对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