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


(华东师範大学)
[摘要]《侯马盟书》(以下简称“盟书”)诸字经整理者及专家考释,多已成定论,但其中亦存在部分的缺释、误释情况,本文以盟书字形为据,参及相关的古文字字形,认为其中的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应为卒;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应为两。
[关键词]《侯马盟书》;卒;两;字形勘误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三:一八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九八:一五 (《侯马盟书字表》第309页)
上述字形,盟书整理者隶定为“狄”字,属宗盟类参盟人名。今按,此字从爪从衣,从字形上看应为“卒”字无疑。何琳仪:“卒,由衣分化,均属脂部。甲骨文、金文衣或读为卒,战国文字衣与卒往往互用。”[1]今察,古文字中“卒”字确实多作“衣”形。如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陶彙3·500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陶彙5·140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玺彙5553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燕王职矛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郭·唐18
而且,楚简之卒多用为衣,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多用为卒[2]。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字的写法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包197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包201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郭·缁7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曾侯乙木箱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玺彙5560
与侯马字形相比,仅多一饰点,当属一字。故将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隶定为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读为“卒”,应该是没有问题的。“卒”有终的意思,少见于人名,但并不排除假借它字而用为人名的可能。如楚文字中便有一从口卒声的字读为“萃”。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二〇〇:一五 (以下用△代替) (《侯马盟书字表》第317页)
上述字形,盟书整理者隶定为“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字,何琳仪隶定为“卒”[3],属宗盟类参盟人名。今按此字不为“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释“卒”亦欠妥。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甲骨文写作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象刑具之形,亦可简化而作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至西周金文时,其上部基本保持原貌,而下部作贯穿的二横,形如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至战国时,这种形体仍然得以延续,如达字写作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说文》:“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 所以惊人也。从大从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从古文字字形来看,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字中的大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皆相交,与盟书△字不同。且△上之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与大字也相去甚远。故释△为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殊误。
至于何琳仪先生释△为“卒”,其理由是此字从衣,其下两横为繁化。对此,我们仍觉欠妥。一方面,通过对侯马盟书中所有饰笔的考察,虽然有加两笔者,但我们并未见到有两笔皆贯穿主体者。另一方面,通过对古文字中“衣”的穷尽性考察,我们发现“衣”字字形的下部多是斜笔,在增加饰笔时,且大多为一个饰点,极少有增加两个饰点的情况。如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
望M2·49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包261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郭·穷3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信2·13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九M56·20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燕王职戈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玺彙2093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陶彙6·68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天卜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郭·缁7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郭·尊24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包189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包16
以《楚文字编》为例,据完全统计《楚文字编》中共收入与“衣”字有关的字头30个,字形147例,其中增加两个饰点的仅一例,占总数的0.68%。这一例见于信阳简2-09,原简作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楚文字编》又摹作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4],我们认为李先生的改写意见是中肯的,原字形上多出的一点恐为讹误。因此,释△为“卒”的理由并不可靠。
从字形上看,△似乎应该可看作由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羊两个部分组成,与古文字中“两”字较为相像。“两”金文作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本象车衡缚双軶之形,有时稍变而作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满簋》),或作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上增短横以为饰。战国文字承袭两周金文,或作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双軶笔势略有变化,或作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在中间竖笔上(辀)上加两横、三横为饰[5]。前一类字形与“两”字金文相比变化不大,后一类字形乍一看,似乎就成了一个从宀[6]从羊的字。如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中山王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兆域图》)。上古“两”在来纽阳部,“羊”在余纽阳部,两字迭韵,且来余皆为舌音,声在一系,所以我们怀疑,后一类字形可能是部分笔划声化的结果,即两边的軶与中间的辀相结合独立成形,而具有了表音的作用。当然这个问题比较复杂,还有待于更多的材料和更进一步的讨论。
至于宀,其实是“两”字饰笔与车横的结合部分,侯马盟书中从宀的字写成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形者不乏其例。如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九二:一八 共六例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一:六五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一:二
306[7]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一九八:一二 共二例
306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一六:三 共二例
308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一:五 共四例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三:三 共九例
314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一:六五 共八例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二〇〇:三四 共四例
314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九二:一一 共十六例
320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九三:一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九六:八
327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一〇五:三
334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九二:四〇
334
所以,释△为“两”应为大碍。“两”有成双成对之意,在盟书中用为人名。
补记:成稿之后,笔者方发现其实侯马盟书中有从衣会意者,如“奂”字,其从衣字形作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与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字字形相去甚远,故《战国古文字典》收△为“卒”,确有问题。
参考文献:
[1]. 张颔等.侯马盟书[M].北京:文物出版社,1976.12
[2]. 李守奎.楚文字编[Z].上海:华东师範大学出版社,2003.12
[3]. 何琳仪《战国古文字典》[Z].北京:中华书局,1998.9
[4]. 容庚.金文编[Z].北京:科学出版社, 1959
[5]. 河南省文物硏究所.信阳楚墓[M].北京:文物出版社,1986.3
[6]. 湖北省荆沙铁路考古队.包山楚简[M].北京:文物出版社,1991
(编者按:[1]何琳仪《战国古文字典》1171页,中华书局,1998.9
[2]李守奎《楚文字编》512页, 华东师範大学出版社,2003年12月
[3]何琳仪《战国古文字典》1171页,中华书局,1998.9
[4]见李守奎《楚文字编》513页,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
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字条,华东师範大学出版社,2003年12月。
[5]何琳仪《战国古文字典》693页,中华书局,1998.9
[6]此处是否从宀或可商榷,但是从“两”字的书写习惯来看,其饰笔与车横的结合部分确实已与宀字的写法无别。为行文方便,在论述中暂且从将其视作宀。
[7]该字形所在《侯马盟书字表》页码,下同。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4442.html

以上是关于文化-侯马盟书误释字二则的介绍,希望对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