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故事-《郑子家丧》初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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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郑子家丧》初读


(武汉大学简帛研究中心)
上博七《郑子家丧》有甲乙二种。小文以甲本爲主,需要引述乙本时再加说明。以下先按我们的理解抄录简文,随后再作一些疏释。
郑子家丧,边人来告,[一]庄王就大夫而与之言曰:“郑子家杀其君,不糓日欲以告大夫。[二]以邦之怲(病)1以忣(急),[三]于今而后。楚邦思爲诸侯正,[四]今郑子家杀其君,将保其𢤱(宠)光,[五]以及入地。如上帝2鬼神以爲怒,吾将可以答(对)。虽邦之怲,将必爲师。”乃起师,回(围)郑三月。郑人青(请)其故,[六]王命答(对)之曰:“郑子家3颠覆天下之豊,弗愄鬼神之不恙(祥),臧(从心,戕)恻(贼)其君夷。[七]将必甶子家毋以成名立于上而囗4囗于下。”郑人命以子良爲执(质),[八]命甶子家利木三尊,[九]縃索以共(从糸),毋敢囗门而出。囗之城基,5王许之。师未还,晋人涉,将救郑。王将还,大夫皆进曰:君王之起此师,以子家之古(故)。今晋6人将救子家,君王必进。师以乃(仍)之,[十]与之战于两棠,大败晋师焉。7
[一]边,简文从臱从邑,当读爲“边”。《国语·鲁语上》:“晋人杀厉公,边人以告。”韦昭注:“边人,疆埸之司也。”整理者以爲“鄎”字,不确。
[二]日,整理者无说。《左传》文公七年:“日卫不睦,故取其地。”杜预注:“日,往日。”《国语·晋语一》:“日,君以骊姬爲夫人,民之疾心固皆至矣。”韦昭注:“日,昔日也。”庄王与大夫言当去子家之乱有一段时间,故有此语。
[三]邦,整理者以爲指郑国,不确。应指楚国。
怲,整理者引《说文》云:“忧也。”今按,或当读爲“病”。此前所见楚简中的“病”皆从“方”作,这可能是“病”字的另外一种写法。
忣,整理者读爲“急”,但将“以急于今”作一句读。今改读,与上文“日”字呼应。
[四]思,《礼记·曲礼上》“俨若思”,孔颖达疏:“思,计虑也。”也有可能读爲“司”,[1]职掌义。
正,有官长义。这裏指担当诸侯盟主。
[五]光,整理者释爲“炎”。今按:甲本此字与包山270、272号简“灵光”的“光”字近似,应可释爲“光”。乙本作“炎”,或楚文字“光”有此写法,或转抄致误。
𢤱光,当读爲“宠光”。《左传》昭公十二年记昭子曰:“必亡。宴语之不怀,宠光之不宣,令德之不知,同福之不受,将何以在?”
[六]青,整理者释爲“昏(问)”。甲本此字不大清楚,乙本作“情”。从轮廓看,甲本此字似是“青”,读爲“请”。
[七]臧(从心),整理者读爲“戕”,当是。恻,读爲“贼”。《孟子·告子上》“将戕贼杞柳而后以爲杯棬也”,赵岐注:“戕犹残也。”残贼,残杀、毁坏的意思。
夷,从尸从示。楚月名中荆历史故事-《郑子家丧》初读
历史故事-《郑子家丧》初读、夏历史故事-《郑子家丧》初读
历史故事-《郑子家丧》初读的后一字,秦简或作“夷”。《史记·郑世家》:“二十二年,郑缪公卒,子夷立,是爲灵公。”简文此字应即郑灵公之名。整理者未释此字,因与乙本比照而将其属下读,不确。
[八]执,整理者与其后“命”连读,以爲执行命令。今按,《左传》宣公十二年记楚许郑平曰:“潘尪入盟,子良出质。”执,恐当读爲“质”。简文所记即子良爲质之事。如然,“命”字属下读。楚简中,用作“使”义的“思”与“命”字可换用。“命思”连言,还是第一次看到。
[九]尊,简文从灷(朕字所从)从旨,似是与“尊”有关的字,在此疑当用作“寸”。[2]利,或可读爲“梨”。梨木三寸,与后文“縃索以共(从糸)”大概都是指将子家禁锢在家的措施。
[十]乃,简文从辶,整理者释爲“起”。似当释爲“仍”,因、从义。这裏是说听从大夫的建议。
(编者按:[1]参看《故训汇纂》,778页,商务印书馆2003年。
[2]参看《郭店楚墓竹简》,174页裘按,文物出版社1998年;刘国胜《信阳长台关楚简〈遣策〉编联二题》,《江汉考古》2001第3期。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44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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