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甲子-談周家臺秦簡69-130號的編排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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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談周家臺秦簡69-130號的編排問題


(武漢大學簡帛研究中心)
周家臺30號秦墓出土了《秦始皇三十六年、三十七年曆日》簡,[1]整理報告說:“秦始皇三十六年、三十七年曆譜由六二枚竹簡(六九號至一三○號)所組成,其中有秦始皇三十六年十二個月朔日干支簡一一枚,秦始皇三十七年十二個月朔日干支簡一二枚,以及屬於上述兩年的日干支簡三九枚(含首端殘斷簡一四枚)。……在安排這一段簡序時,即先按年份排列各月朔日干支簡,日干支簡附於其後,首端殘斷簡排在最後。”[2]整理者認定69-130號的62枚簡屬於《秦始皇三十六年、三十七年曆日》,這是十分重要的。同時在簡序編排上處理謹慎,亦留下了進一步研討的餘地。
程鵬萬先生率先就《秦始皇三十六年、三十七年曆日》簡的編排提出了新的意見。[3]他新排定的各簡順序為69→71→73→75→77→80→82→84→86→88→90→115→114→113→112→111→110→109→108→107→106→105→囗→104→103→102→101→110→99→98→70→囗→74→76→78→79→81→83→85→87→89→91→囗→囗→囗→97→囗→96→95→94→囗→93→92→116→囗→囗→囗→囗→囗→囗(因竹簡殘缺,其中所缺之干支簡用□代替)。[4]程先生利用出土的尹灣“元延元年曆日”、金關“五鳳三年曆日”牘,提出《秦始皇三十六年、三十七年曆日》簡是使用一套六十甲子日干支來表示兩年的日曆,[5]這是非常有價值的發現;同時,程先生還以六十甲子日干支為總體,排除簡文已有的日干支,對出現在新編簡序中的干支缺失簡補出了日干支名,也是很值得肯定。不過,在取得進展的同時,程先生對《秦始皇三十六年、三十七年曆日》簡序的編排也暴露出了問題。他新編的曆日簡序,起於“丙辰”,止于“丁巳”,六十甲子日干支是倒著排的,這不符合曆日六十甲子排序的規範,會導致曆日實際上不能夠用來數日、查閱日干支。例如,六十甲子記日的丙辰之後,依次應是丁巳、戊午……,而不會是乙卯、甲子……。《秦始皇三十六年、三十七年曆日》簡肯定是順六十甲子次序排日子的,即簡冊是從右至左按六十甲子次序排列日干支。事實上,尹灣“元延元年曆日”、金關“五鳳三年曆日”牘的六十甲子日干支儘管被排成了封閉式的方形,但也是按六十甲子次序編排,使用時應按逆時針方向來查閱。
湖北隨州孔家坡漢簡《漢景帝后元二年曆日》的出土,為我們重新思考《秦始皇三十六年、三十七年曆日》的簡序編排提供了很好的線索。孔家坡8號漢墓共出土竹簡《日書》一冊、《曆日》一冊以及木牘《告地書》一枚,整理者已經指出:《曆日》係漢景帝后元二年曆日;《告地書》牘文“二年正月壬子朔甲辰”當是“二年正月甲辰朔壬子”之誤,其所記“二年”亦為漢景帝后元二年。[6]對於《漢景帝后元二年曆日》的簡序編排,整理報告說:“本冊《曆日》以六○支簡排曆,冊首從右往左橫排六十干支用以記日。起於“乙亥”,終於“甲戌”。記日干支之下自上往下依此分六欄。各欄從右往左,並自上往下轉欄排列全年月份並注明月大小,起於‘十月’,止於‘九月’。” [7]其後,武家璧先生對整理者《漢景帝后元二年曆日》的排列方式提出了調整意見,他將整理者原排於末尾的57、58、59、60號簡提到了最前,其餘簡序不變。[8]武先生的調整意見是很合理的,可從。
對比孔家坡《漢景帝后元二年曆日》簡與周家臺《秦始皇三十六年、三十七年曆日》簡,我們不難看出,這兩份《曆日》的編排方式是十分相似的。我們在上述諸意見的基礎上,利用整理報告的“周家臺三○號秦墓竹簡尾端側視圖”,對《秦始皇三十六年、三十七年曆日》的簡序編排重新調整,見下表。

九七

九六
九五
九四

九三
九二
一一六






六九
七一
七三
七五
七七
整理號
甲二一

甲一五一
甲五九
乙二一

甲三五
甲三四
甲三七






甲一六三
甲五七

五八
乙二九
乙三○
出土號
辛未食人米四斗

魚米四斗

庚午
己巳
戊辰
丁卯
丙寅
乙丑
甲子
癸亥壬戌辛酉庚申己未戊午丁巳

十月
丙辰大


十二月大



二月大



四月大




六月大
八月壬子




一○二
一○一
一○○
九九
九八
七○
七二
七四
七六
七八
七九
八一
八三
八五
八七
八九
九一



甲一三六
甲一二三
甲三九
甲二四
甲二三
甲二八
乙三九上
甲一二
甲一五
甲一五○
甲一三七
甲二○
甲二五
甲三八
甲三○
甲二九
甲三三


辛卯
庚寅
己丑
戊子
丁亥
十一月丙戌小
乙酉
正月小
甲申

三月小
癸未

五月小
壬午


七月大
辛巳


九月小
十一月
庚辰大


己卯大


戊寅大


丁丑大



丙子大



亥大






八○背
八○正
八二
八四
八六
八八
九○
一一五
一一四
一一三
一一二
一一一
一一○
一○九
一○八
一○七
一○六
一○五

一○四
一○三
甲三一背
甲三一正
甲五三
甲四八
甲四七
甲五二
甲四九
甲五○
甲一○
甲九
甲二六
甲二七
甲五四
甲五五
甲五六
甲一九
甲一八
甲一七

甲三二
甲一三五
卅六年日


辛亥小
十二月
庚戌小


己酉小


戊申小




丁未小


丙午小
乙巳
甲辰
癸卯
壬寅
辛丑
庚子
己亥
戊戌
丁酉

丙申















  
對於此表,需要說明的是:
1,表中的竹簡釋文從整理報告,簡序編排採用了自右往左排的豎式。
2,表中字體加粗的12個日干支是屬於整理報告所說的14枚“首端殘斷簡”(117-130號)所缺干支,程鵬萬先生已經指出。這12個日干支名具體對應哪枚簡,尚不能明確。
按照我們對周家臺《秦始皇三十六年、三十七年曆日》的簡序編排,可以看出:
1,《秦始皇三十六年、三十七年曆日》簡的排日,是順六十甲子次序,起於“壬子”,止于“辛亥”。也就是說,就一篇而言,《秦始皇三十六年、三十七年曆日》的首簡是寫有“壬子”日的77號簡,處於全篇倒數第二或第三的簡是正面寫有“辛亥”,背面寫有“卅六年日”的80號簡。
2,《秦始皇三十六年、三十七年曆日》簡對三十六年曆日的全年月份及月大小,是分六欄書寫的,每欄兩月,月份起於十月,止於九月,依次從右往左,自上往下排。雙月依簡次相鄰, [9]單月亦依簡次相鄰。按這種形式編排的曆日,就使得各月中相同的日干支名幾乎會全落在同一支簡上。這樣一來,一方面,一支簡上就可以只用寫一個日干支了,用60支簡寫完六十甲子日干支,全年的日干支實際上就不必寫全也都很清楚,查閱也方便;另一方面,每個日干支之下對應於六欄(即6個雙月或6個單月)的地方都有空白,可以用來寫曆注,這是分欄的一個好處。例如,97號簡辛未日下所注“食人米四斗,魚米四斗”,位於第一欄,應是屬十月辛未日的;88號簡丁未日下所注“澤”,位於第四欄,應是屬五月丁未日的。
3,《秦始皇三十六年、三十七年曆日》儘管有兩年的曆日,但實際上應是以三十六年曆日為主。主要理由是:一,該《曆日》簡將三十七年曆日的十二個月份統統寫在了最上一道編繩之上的“天頭”處。其單、雙月分別依簡次相鄰,但各月無分欄。由於三十六年曆日的全部月份是分欄寫的,占去了幾乎所有簡的版面,有空出的地方寫曆注。而三十七年曆日雖然寫有十二個月份,也可以用來數日、查閱,但如果需要在某月某日下寫曆注,是沒有空位可寫的。二,該《曆日》僅有的標題寫的是“卅六年日”(80號簡背),80號簡是全篇的倒數第二或第三支簡,故收卷後能見到“卅六年日”篇題。這一定程度上顯示出了三十六年曆日的突出地位。三,處於第一欄的屬三十六年曆日的“十月”、“十一月”均寫在了各自朔日干支的前面,起筆是在最上一道編繩之下,與旁邊其他的日干支起筆平齊。這說明三十六年曆日的月份可能是與六十甲子日干支同時寫成的。而寫於“天頭”處的三十七年曆日的諸月份至少不能排除有後加的可能。
至于《秦始皇三十六年、三十七年曆日》簡的歸屬問題。整理報告是將其從甲組中抽出,與乙組中的《秦始皇三十四年曆日》合編。[10]夏德安(Donald Harper)先生認為這一方案並不理想,提出《秦始皇三十六年、三十七年曆日》簡應接在《日書》簡之後,與《日書》同屬於甲組抄本。[11]夏先生的意見,我們認為是可信的。
(編者按:[1]湖北省荊州市周梁玉橋遺址博物館:《關沮秦漢墓簡牘》,中華書局2001年8月,第154頁。關於“曆日”名稱,本文採納劉樂賢等先生的意見,參看劉樂賢:《簡帛數術文獻探論》,湖北教育出版社2003年2月,第24-26頁。
[2]《關沮秦漢墓簡牘》,第96-97頁。
[3]程鵬萬:《周家臺秦墓所出秦始皇三十六年、三十七年曆譜簡的重新編聯》,《史學集刊》2006年第3期。先前曾以《周家臺三十號秦墓所出秦始皇三十六、三十七年曆譜簡重新編聯》發表在簡帛研究網(http://www.jianbo.org)2004年10月12日,正式發表時有改動。
[4]“所缺之干支簡用囗代替”的處理方式,參看《周家臺三十號秦墓所出秦始皇三十六、三十七年曆譜簡重新編聯》。
[5]參看《周家臺三十號秦墓所出秦始皇三十六、三十七年曆譜簡重新編聯》。
[6]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隨州市考古隊:《隨州孔家坡漢墓簡牘》,文物出版社2006年6月,第193、197頁。
[7]《隨州孔家坡漢墓簡牘》,第193頁。
[8]武家璧:《隨州孔家坡漢簡《曆日》及其年代》,簡帛網(http://www.bsm.org.cn)2006年10月10日。
[9]在《秦始皇三十六、三十七年曆日》簡中,77號簡第六欄的“八月”是與第五欄的“六月”寫在同一支簡,而不是依簡次相鄰。這是因為該《曆日》出現了“七月大”。
[10]《關沮秦漢墓簡牘》,第154-155頁。
[11]夏德安:《周家臺的數術簡》,《簡帛》第二輯,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11月,第400、406頁。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44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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