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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郭店楚简《老子》甲第25、26号简重读
(首发)
郭店楚简《老子》于1993年出土,经过保护、整理和解读之后,于1998年由文物出版社正式出版发行。在这七、八年的光景里,国内外学界对其进行了积极的解读,有一大批科研成果问世。然而,由于年代久远,文字变迁严重,且由于学界对于老子《道德经》的内涵一直未能取得突破性的理解,使得人们的研究视域受到了严重的限制,因此,在楚简《老子》中还存在着大量的模糊不清的解释甚至错误的隶定。本文笔者旨在纠正甲本第25和26号简解读上的严重失误。
郭店楚简整理组隶定的简文:
其安也,易
郭店楚简-郭店楚简《老子》甲第25、26号简重读①也。其未
郭店楚简-郭店楚简《老子》甲第25、26号简重读②(兆)也,易
郭店楚简-郭店楚简《老子》甲第25、26号简重读③(谋)也。其
郭店楚简-郭店楚简《老子》甲第25、26号简重读④(脆)也,易畔⑤(判)也。其几⑥也,易
郭店楚简-郭店楚简《老子》甲第25、26号简重读⑦(散)也。为之于其亡又(有)也,
郭店楚简-郭店楚简《老子》甲第25、26号简重读⑧(治)之于其未乱。合□□□□□□末,九层之台作□□□□□□□□□
以下笔者将对于上文中标记的文字逐个进行分析和考证。
[1]“
郭店楚简-郭店楚简《老子》甲第25、26号简重读”:这个字在甲37号简上出现过,故整理组将其释为“持”。这也是受帛书和今本影响的结果。如今,不少学者已经注意到此字为“困”的古字,但遗憾的是,解读上还是有问题。孙以楷认为:“‘困’本指门橛,引申为捕兽陷阱,用作围困之意。”[1]刘钊认为此字“从‘木’‘之’声,读为‘持’,‘持’从‘寺’声亦从‘之’声,故可相通。”[2]认为此字读为“之”声是正确的,但是,将其释为“持”就比较牵强。聂中庆认为此字也读作“持”,为“维持”、“把握”之意,但未指明理由。[3]这些不恰当的解读,或许与词典的编撰也有一点关系。如果只查“
郭店楚简-郭店楚简《老子》甲第25、26号简重读”,那就只有“同困”和“同梱”两个释义,后者就是孙先生所谓的“门橛”的意思,其实字典上还有一个本来与它相同的字,是不过是左右结构的:“
郭店楚简-郭店楚简《老子》甲第25、26号简重读”,读作“止”。该字的第二个义项(《汉语大字典》)才是“
郭店楚简-郭店楚简《老子》甲第25、26号简重读”字在本文中的实际字义:放在柱子和承柱的石墩中间的垫板。这句话的意思就是:“一个柱子,在它还稳定的时候,是容易通过调整柱子和石头地基之间的垫子来保持它的稳定的”。古字往往上下结构和左右结构意义上没有区别,这在郭店楚简《老子》中也根本不是件什么新鲜事。
[2]“
郭店楚简-郭店楚简《老子》甲第25、26号简重读”:此字的隶定有误,大概也是受到今本影响的结果。笔者以为,这个字应该是“
郭店楚简-郭店楚简《老子》甲第25、26号简重读”,同“乖”。《玉篇》:“
郭店楚简-郭店楚简《老子》甲第25、26号简重读,戾也,睽也,邪也,背也,差也,离也。今作乖。”,而“戾”有两个基本意思:一个是“乖张,违背”;一个是“罪,罪过”。本文中的:“
郭店楚简-郭店楚简《老子》甲第25、26号简重读”就是“罪,罪过”的意思。因为隶定有问题,所以所有的解读都是错误的。
[3]“
郭店楚简-郭店楚简《老子》甲第25、26号简重读”:此字的隶定也有错误,释为“谋”更没有道理。此字实乃“悔”字,根据笔者对郭店楚简的初步了解,简文用字往往有约简的情况,有时一个字几次出现在不同的场合便有笔画上的差别,比如“将”字就是如此。如果将此字隶定为“悔”,则本句便好理解了:“在没有犯罪之前,后悔药还是有的”。作为另外一个例证,郭店楚简《性自命出》中也出现了这个字,位于第48-49号简上,也被释为“谋”:
郭店楚简-郭店楚简《老子》甲第25、26号简重读(慎),
郭店楚简-郭店楚简《老子》甲第25、26号简重读(仁)之方也,肰(然)而其
郭店楚简-郭店楚简《老子》甲第25、26号简重读(过)不亞(恶)。速,
郭店楚简-郭店楚简《老子》甲第25、26号简重读(谋)之方也,又(有)
郭店楚简-郭店楚简《老子》甲第25、26号简重读 (过)则咎。
若将“速”释为“谋略的准则”似有不妥,因为谋略本来就是兵不厌诈,时速时缓,不拘一格,“速”怎么能单独成为“谋”的准则(有学者将“方”释为“准则”,也不十分妥当)呢?将其释为“悔”则天衣无缝:
谨慎是通向仁的途径,即便(因谨慎而)有过也不算罪恶;盲动是通向悔恨的途径,有了过错就等于犯罪。
[4]“
郭店楚简-郭店楚简《老子》甲第25、26号简重读”:《汉语大字典》上无此字,但是仅从该字的结构判断它根本就与“脆”没有关系。“雨”和“毛”一定与这个字的意义有关,因此,笔者便查有否有只含有一个“毛”的字,结果不出笔者所料,字典上确有这个字:“雮”,读作“木”。意思是鸟类用嘴沾尾脂腺分泌出的脂肪性物质(“雨”)来润泽羽毛(“毛”)!作为名词,它应该是“有光泽的羽毛”或“光洁的羽毛”的意思。既然隶定有误,各家的解释也自然就大谬不然了。孙、聂、刘还好,将“
郭店楚简-郭店楚简《老子》甲第25、26号简重读”字保留在文中,尹振环[4]和刘笑敢[5]干脆将其以“脆”字取代了,这无疑非常之不可取。
[5]“畔”:笔者在这一枚竹简上愣是没有找到“畔”字,在被隶定为“畔”的位置上,分明是与[3]完全相同的“悔”字。这两个字写得如此相近,简直就像是互相拷贝下来的一样,因此,笔者怎么也想不出将其释为“畔”或“判”的理由。这个字毫无疑问就是“悔”,至于如何解读,那是两回事。老子用词变化多端,这一点也体现在“悔”字上:前面用过“悔”的本义,这里用的则是它的通假字的字义——“晦”,倒霉、晦气的意思。在《汉语大字典》“悔”字条下还有“灾咎、灾祸”的义项,可能就是来自“晦”的字义。《后汉书•张衡传》:“占既吉而无悔兮,简元辰而俶装。”李贤注:“悔,恶也。”弄清了字义,“其
郭店楚简-郭店楚简《老子》甲第25、26号简重读也,易悔也”也就好理解了:“光洁的羽毛,容易招来祸端(被玷污)。”
[6]“几”:笔者同样没有能够在这片简上找到“几”字,与上面“畔”字的情形类似,在被隶定为“几”的位置上是“
郭店楚简-郭店楚简《老子》甲第25、26号简重读”字,即“雮”!
[7]“
郭店楚简-郭店楚简《老子》甲第25、26号简重读”:此字被释为“散”。然而,笔者从字典上得到的字义却是“同‘践’”。《说文•彳部》:“
郭店楚简-郭店楚简《老子》甲第25、26号简重读,迹也。从彳,戔声。”段玉裁注:“按,践同
郭店楚简-郭店楚简《老子》甲第25、26号简重读。”《玉篇•彳部》:“
郭店楚简-郭店楚简《老子》甲第25、26号简重读,迹也,履也。”《正字通•彳部》:“
郭店楚简-郭店楚简《老子》甲第25、26号简重读,践同。”因此可以肯定,这个字是“践踏”的意思。整个句子的意思就是:“光洁的羽毛容易被糟践。”
[8]“
郭店楚简-郭店楚简《老子》甲第25、26号简重读”:整理组、聂、孙、刘均认为此字读作“治”,唯有尹振环对此提出异议,认为“
郭店楚简-郭店楚简《老子》甲第25、26号简重读,不能释为‘治’,正像后面的‘绐’不能释为‘治’一样。《广雅•释诂》四与《玉篇•丝部》皆谓:‘
郭店楚简-郭店楚简《老子》甲第25、26号简重读,补也。’亡羊补牢之补也。”尹说是。
综上所述,整段文字可以隶定为:
其安也,易
郭店楚简-郭店楚简《老子》甲第25、26号简重读也。其未
郭店楚简-郭店楚简《老子》甲第25、26号简重读也,易悔也。其雮也,易悔也。其雮也,易
郭店楚简-郭店楚简《老子》甲第25、26号简重读也。为之于其亡又(有)也,
郭店楚简-郭店楚简《老子》甲第25、26号简重读之于其未乱。合□□□□□□末,九层之台作□□□□□□□□□
其中,第一、二句讲的是预防问题(主题);第三、四句讲的是两个容易发生的事实(相当于举了俩个例证);第五、六句,是在这两个例证的基础上再来说明主题。其意思应该是:
一个柱子,在它还稳定的时候,是容易通过调整柱子和石头地基之间的垫子来保持它的稳定的。在没有犯罪之前,后悔药还是有得吃的。光洁的羽毛,容易招来祸端(被玷污)。光洁的羽毛容易被糟践。在事情尚没有发生之前未雨绸缪,在情况还没有混乱之前及时补救。……
2005年8月25日星期五
(编者按:[1]孙以楷:《〈老子〉注释三种》,安徽人民出版社2003年7月第1版,第219页
[2]刘钊:《郭店楚简校释》,福建人民出版社2005年1月第1版,第20页
[3]聂中庆:《郭店楚简〈老子〉校释》,中华书局2004年2月北京第1版,第226页
[4]尹振环:《楚简老子辨析》,中华书局2001年11月第1版,第238页
[5]刘笑敢:《老子古今》,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5月第1版,第612、96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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