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上博竹书(三)《周易》“亡忘又疾,勿药又菜”试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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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上博竹书(三)《周易》“亡忘又疾,勿药又菜”试析

[摘要] 对《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三)《周易》简21“亡忘又疾,勿药又菜”这句话的理解,目前学术界有多种意见,我们通过与传世本对照,认为此句的“忘”通 “妄”,作“妄为”解;“菜”通“喜”,作“病愈”解。
[关键词] 菜;喜;《周易》
[中图分类号] B222[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上博三《周易》简21:“九五:亡忘又疾,勿药又菜。”“菜”,马王堆汉墓帛书本和今本均作“喜”。濮茅左注:“‘菜’,《说文·艸部》:‘草之可食者。从艸,采声。’意有疾不一定用药攻治,不忘用菜也可治愈。”[1]陈戍国说:“竹书整理者认为用菜也可治病,其说是。”[2](P60)徐在国也赞成濮说。[3]
今按:濮注可商榷。廖明春也认为“濮的考释,解释不了帛书本、王弼本‘喜’之异文,不可取。”[4][4]张新俊认为“简文中的‘菜’字,显然是帛书本、今本‘喜’字的同音假借字。菜的上古音属于清母之部,‘喜’属于晓纽之部字,二者韵部相同;从声母上说,先秦时期的清母和晓母关系密切。”并且举出了举出了清母和晓母相通的例子。[5]“无妄之疾,勿药有喜”一句高亨注为:“有喜谓病愈也。未尝妄作而得疾病,筮之遇此爻,则不药而愈,故曰,无妄之疾,勿药有喜。”[6] (P89)濮先生的译文实际上是把原文字句颠倒之后产生的意思,按照濮先生的翻译原文应为“又疾勿药,亡忘又菜”。且“忘”字是作本字本义理解的。[7]“忘”,马王堆汉墓帛书本作“孟”,今本作“妄”。其实从文义来看,“妄”应为本字。“忘”、“孟”通作“妄”。古无轻唇音,“忘”、“妄”与“孟”上古同属明母、阳部,音近可通。“忘”、“妄”相通的例子,如《老子》十六章:“不知常,妄作凶。”景龙碑妄作忘。《庄子·盗跖》:“故推正不忘邪。”《释文》:“忘或作妄。”[8]
“妄”的词义有两解:一为“乱也”(《周易音义》:“无妄,无虚妄也。《说文》云:‘妄,乱也。’”[9] (P23),一为“望”(《周易音义》:“马、郑、王肃皆云:‘妄犹望。谓无所希望也。’” [10] (P23))王弼、孔颖达持“乱”说。[11]闻一多[12]、廖明春持“望”说。请看廖先生的论述:
李镜池批评《小象传》:“《无妄》九五‘无妄之疾,勿药有喜’,解作‘无妄之药,不可试也’。不知是他老人家(?)老眼昏花,看不见‘疾勿’‘有喜’几个字,还是耳朵有点聋,教人念给他听,他没有听清楚?否则是不该这样胡说的。”高亨也认为:“经云‘无妄之疾’,而传云‘无妄之药’,语意相歧。传虽多简举经文,然亦不能如此苟简。且‘无妄之药’是不谬之药,是对症之药,何得云‘不可试也’哉。可见传文亦不通。余谓传文当作‘无妄之疾,药不可试也’,转写脱疾字。”都是以为《小象传》有误。其实并非《小象传》有误,而是人们对经文的理解出了问题。“无妄”,《经典释文》载:“马、郑、王肃皆云‘妄’犹‘望’,谓无所希望也。”所以,“无妄之疾”即无所希望之病,也就是绝症。“无妄之药”就是没有希望的药,无用的药。《小象传》:“无妄之药,不可试也。”是说由于是绝症,用药也无望,无望之药,就不必用了。对经传的这一理解如果可信,对“有喜”我们就得另寻新解。[13]
《小象传》确实是无误的,问题出在对“可”的训诂上。“可”不作“可以”解,作“宜”解。《后汉书·皇甫规传》:“今日立号,虽尊可也。”李贤注“可,犹宜也。”那么,“无妄之药,不可试也。”可理解为“即使是对症之药,也不应该吃。”如此这般,传文就是通的,并不存在脱字现象。同时,《周易》作为卜筮用书,所言应含警戒和建议之意,“无妄”解作“不妄为”与本卦的主旨是相符的。陈戍国亦说“窃谓从《无妄》卦爻辞的启示意义这个角度来看,仍应以《音义》前一说为常见。”[14](P59)这样“喜”就不需要另作他解了[15]。
“有喜”在《损》卦和《兑》卦中出现,均指“病愈”。《损》卦六四:“损其疾,使遄有喜,无咎。”高亨注:“古谓疾愈曰有喜。有病者医之以减其病,使之速愈,自无咎,故曰,损其疾,使遄有喜,无咎。”[16](P141)《兑》卦九四:“商兑未宁,介疾有喜。”高亨注:“商谈者,其事一未定,故曰商兑未宁。筮遇此爻,所占之事亦在未定中也。介疑借为疥……《广雅·释诂》:‘疥,病也。’《易》谓病愈曰有喜。遇此爻,疥疾将愈,故曰,介疾有喜。”[17](P203-204)
黄锡全认为“喜、菜均为‘治’之借字。”并说“‘亡忘有疾,勿药有菜’,或者‘无妄之疾,勿药有喜’,意即无妄之人即使有病,不用药也能治好。”[18]“喜”作本字本义可解通文义。“喜”、“菜”没有必要再展转通作“治”。“亡忘有疾”的“有”和“无妄之疾”的“之”作用是一样的,都是连接定语和中心语的成分。“无妄之疾”意思是“不妄作而生的病”不能译成“无妄之人”,“病愈”与“治好”也不是一回事。
另,此句帛书本作“无孟之疾,勿乐有喜”。邓球柏在《帛书周易校释》[19](P104-105)中“孟”和“樂”均按本字本义解,说:无孟,不努力黾勉从事。《尔雅·释诂》:“孟,勉也。”无孟之疾,即不努力的毛病。“乐”解为“淫乐”。“无孟之疾,勿乐有喜”解释为:不努力的毛病根源于淫乐,若能禁淫乐则无孟之疾可去矣,善莫大焉。王念孙在《广雅疏证·序》中说:“就古音以求古义,引申触类,不限形体。”[20]王引之在《经义述闻》卷三《尚书·平章百姓》条下说:“夫古字通用,存乎声音,今之学者不求诸声而但求诸形,固宜其说之多谬也。”[21](P68)不注重对异文材料的运用,不通古音,囿于字形强为之解,造成不通古义。实际上,“孟”通作“妄”。“樂”通作“藥”,“樂”为“藥”的谐声偏旁。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亡忘”应作“不妄为”;“菜”通作“喜”,作“病愈”解。“亡忘又疾,勿药又菜”,意为“不妄为而生的疾病,无需用药可自愈”。

(原载《嘉应学院学报》2006年第2期)
(编者按:[2]陈戍国.周易校注[M].长沙:岳麓书社,2004.
[3]徐在国.上博竹书(三)《周易》释文补正[EB]。简帛研究网,2004-4-24.
[4]廖名春. 楚简<周易>校释记(二)[EB].简帛研究网,2004-4-23.
[5]张新俊.说饎[EB].简帛研究网,2004年4月29日.
[6]高亨.周易古经今注[M].〈民国丛书〉第二编(4)[Z].上海:上海书店,1991.
[7]“竹书作“忘”有“弃”、“遗”之意,与《周易·序卦》“有无妄物,然后可畜”句意正合。阜阳汉简《周易》作“亡”,作“孟”、“妄”疑皆为借字。” 见《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三)》,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版,第164页濮注。
[8]高亨.古字通假会典[M].济南:齐鲁书社,1989.
[9]〔唐〕陆德明.经典释文[M].北京:中华书局,1983.
[10]〔唐〕陆德明.经典释文[M].北京:中华书局,1983.
[11]王弼注:非妄之灾,勿治自复,非妄而药之则凶,故曰“勿药有喜”。孔颖达疏:“勿药有喜”者,若疾自己招,或寒暑饮食所致,当须治疗。若其自然之疾,疾当自损,勿须药疗而“有喜”也。见《周易正义》卷三,《十三经注疏》40页。
[12]“闻一多先生《璞堂杂识》‘无妄’条肯定的是《音义》后一说,即马、郑、王肃的说法,并且换一个讲法表达他自己的见解,以为‘《易》卦“无妄”犹无福也’。”见陈戍国《周易校注》,岳麓书社,2004年版,第59页。
[13]廖名春. 楚简<周易>校释记(二)[EB].简帛研究网,2004-4-23.
[14]陈戍国.周易校注[M].长沙:岳麓书社,2004.
[15]疑“喜”当读为“嘻”。《说文·言部》:“嘻,痛也。从言,喜声。”《玉篇·言部》:“嘻,惧声也;悲恨之声也。”楚简之“菜”,疑读为“易经-上博竹书(三)《周易》“亡忘又疾,勿药又菜”试析
易经-上博竹书(三)《周易》“亡忘又疾,勿药又菜”试析”。《玉篇·心部》:“易经-上博竹书(三)《周易》“亡忘又疾,勿药又菜”试析
易经-上博竹书(三)《周易》“亡忘又疾,勿药又菜”试析,恨也。”两字音义皆近,故“嘻”也可写作“易经-上博竹书(三)《周易》“亡忘又疾,勿药又菜”试析
易经-上博竹书(三)《周易》“亡忘又疾,勿药又菜”试析”。 爻辞“无妄之疾,勿药有喜”,不是说得了绝症,不用药就自然能愈。而是说得了绝症,有无药可治之痛,无药可治之恨。见廖名春《楚简<周易>校释记(二)》,简帛研究网,2004年4月23日。
[16]高亨.周易古经今注[M].〈民国丛书〉第二编(4)[Z].上海:上海书店,1991.
[17]高亨.周易古经今注[M].〈民国丛书〉第二编(4)[Z].上海:上海书店,1991.
[18]黄锡全.读上博<战国楚竹书(三)>札记六则[EB].简帛研究网,2004年4月29日
[19]邓球柏.帛书周易校释(增订本)[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7.
[20]王念孙.广雅疏证[M].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2000.
[21]王引之.经义述闻[M].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2000.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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