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加强历史学与考古学的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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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加强历史学与考古学的对话


于薇
这是一个“二重证据法”主导的时代。但历史学的文献研究与考古学的器物研究究竟能不能、要不要合作的话题,一直没有停止讨论。2011年夏天,笔者与几位学者在豫南、鄂东北地区进行了10天的田野调查。由于分别出身于历史系和考古系,一路争论最多的就是这个问题。他们对传世文献的解释力提出质疑,强调器物研究与文献研究话语系统的分歧,审慎地主张考古资料与文献记载实际使用时应该泾渭分明,避免学科研究实践中的相互引用。其实历史学与考古学,特别是上古阶段的研究,可以拆解为两个特别具体的工作,一个是如何处理出土文献与传世文献的矛盾,另一个是如何处理文献材料与非文字材料的互证。

先说出土文献与传世文献的矛盾。历年来诸多新出土的金文貌似无法纳入已有文献系统,这成为两个学科在日常工作中都经常面对的头疼问题。以封国为例,弓鱼、长子口、霸、戈、夨、潶等几个大墓地出土的国族名究竟该如何理解,在田野小组中就不止一次引发讨论。每每至此,历史训练与考古训练间的分际便出现了。历史学更倾向于首先通过训诂手段、考虑字形、通假等情况,寻找在文献中的可能对应,可以简言之为一种“证史”倾向。而考古学则更倾向于尊重其呈现的既有特异性,不作更多解释,将其置于与传世文献对等的地位,简言之为一种“补史”倾向。
这不仅是学科审美和价值取向问题,更多是怎样多层次、多尺度理解传世文献、理解传世文献的解释能力的问题。虽然似乎有些不合潮流,但还是应该坚持,在发现一个新出土材料的时候,首先选择与传世文献比对。这种强调,首先是研究流程角度上的。因为毕竟传世文本有大量信息,对历史时段的反映相对完整,发现一个所谓新材料,可以先看看究竟是不是真的新,是不是确实在文献系统内找不到对应。近年来,各种文类的出土材料使我们对早期历史的认识丰富起来,但同时催生一个问题,即大家可能对出土文献提供信息的特异性估计过高。强调回归传世文献,其实是想提醒,虽然新材料看起来五花八门,但可能很难对传世文献所提供的对某一时段历史的基本认识构成革命性挑战。即无论新材料有多好,也决不能小视传世文献的历史解释能力。
当然,不可能所有出土材料都能与传世文献直接对应,强调注意将这些材料纳入文献系统思考,是希望更谨慎地处理它们,避免看到一个不认识的字就认为是发现了文本记载以外的人群。造成对不上的原因不止一种,可能是确实在传世文献中没有提及,也可能是因为我们对传世文献没有看懂。所以,对文献价值的保护并不是出于保守。一个不断强调传世文献重要性的人,可能并不是目前解释系统的维护者,而恰恰相反,本质上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质疑者、解构者。但这种解构不是将某些内容臻于虚无,而是追求充分展示文献内部丰富的层次和尺度,并最终在合适的位置上与出土文献结合。
不知道将出土文献与中古以后研究中的地方文献相类比能否被接受——因为出土文献与地方文献的面貌上确有一些共性,比如叙述内容都相对具体,文本文类都比较多元——这两年与后段学者关于地方文献的日常交流确实提示笔者一种更复杂的看待出土材料的心态。即在正经正史官方叙述等主流文本之外,有太多各种性质的地方文献,其知识在既有认识之外。但这些文本提供的信息不该与官方文本做简单的加法,因为这些貌似在区域上、表述上很独特的材料,如果不将思考仅局限于其所在的小区域历史,其实大多都还可以纳入更丰富的问题、更多层的结构以及更大尺度的历史脉络之中。或者说,这些材料的功能不仅在于摊大已有的历史知识面,而且应是与传世文献一起构建一种框架更多层、逻辑更复杂的历史“结构—过程”(structuring)。所以,虽然一时无法找到金文的文献对应,但当我们进一步了解到已有文献系统更多的表达层次和尺度时,也许就找到了这些材料的坐标。

一位考古的朋友说过一句让笔者深深动容的话,“在用文献的时候,要明白文献书记员原来想说什么,为什么要这么说,在使用考古材料的时候,更需如此。否则,乱用坛坛罐罐、一期二段、侈口敛口之类的单词,毒害更大”。平心而论,历史学恐怕很少像考古学这样自省横向引用材料是否恰当,反思考古学材料是否已经“熟化”给历史学用了。所以,一些直接引用考古器物材料的研究尝试中难免存在不小的问题。触目可及的各种硬伤,也是考古学者提醒我们是否可以暂时各走各路的重要原因。
但由此推及两个学科研究似乎应该通过不互相引用来避免使用错误,未免有些因噎废食。前面已经谈及文献解释体系的开放性,同时,文献观也是可以较泛化的。文字之外的物质文化遗存和非物质文化遗存都可以被看做一种文类。非文字材料表达形式的背后都承载有时间过程,那么应该就有一种与其他文类一样可解读、有解释人的活动的可能性,前面提到的文类解释模式的逻辑都可以使用。当然,器物研究可能真的因为对象问题有自身难以克服的局限性,但这样的问题同样存在于其他非文字史料的研究中,仪式、信仰甚至印花布,都有人愿意尝试去做,考古学器物研究大可不必独善其身。邹衡先生找燕晋的例子是目前可知结合尝试的优秀个案。可见,若考古和文献双方学养到了,还是可以左右逢源。

这个问题或许可以有一种更理想主义的解决办法,即器物研究与文献研究真正的打通在于找到共同适合的问题尺度和角度。不是所有问题都可以或者都必须联合,但有些问题是适宜且不得不的。同时,这种问题的寻找绝不该单纯以历史学为主导。谁都没有权利要求考古学家让纯文献历史学家看考古报告的时候可以拿来“结语”直接就用。考古学当然应该有独立的问题意识,不可以让历史学问题牵着走。记得很多年前就有学者强调考古学该关注类型式以后做什么。但似乎这些年考古学的取向多半成了类型式以后要解决历史问题。如果没有历史问题,商周考古在类型式以后也许会有更丰富的问题意识吧。真心希望考古学未来更多处理的是自己的、历史问题之外的、由器物研究引导出的进一步问题。这样对时代理解的贡献一定会更大。历史学如果能在对话学科中找到一些现象作为切入点,分析历史过程,更容易发现有意思的问题。比如历史地理学经典的东汉以后黄河为何长期安流的问题。依照这个思路,也许器物研究与文本分析可以找到某种契合点。
显然这些思考都还不是一个实在的、切实可行的解决途径,更像是一种信念。无论如何,这种尝试不是一个人能做的,需要一群相信器物与文献在某一尺度上的某些问题分析中可以同时被使用的人一起做。

邹衡(1927—2005),湖南澧县人。著名考古学家、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教授,从事商周考古、新石器时代考古研究工作。邹衡最早提出并论证了河南偃师二里头遗址1—4期均为夏文化,郑州商城是早于殷墟的商代都城,首次对殷墟成功地进行了文化分期,第一个命名了先周文化,发现了西周的诸侯国燕国与晋国的都城遗址,指导和参与过西周晋侯墓地等重要遗址的考古发掘。邹衡先生在1970年代初通过对相关文献的研究,断定燕国始封地在今北京房山琉璃河。在“农业学大寨”期间,他努力争取保护琉璃河一带免于被夷平。其后果然在当地发现了西周燕侯墓地。他曾确信晋国始封地在晋南天马—曲村一带,历经十数年寻找,直到1992年,才在那里发掘出8座晋侯墓,关于晋的始封地问题得到解决。之后,他主持了墓地20余年的发掘工作,为探索西周晋国历史作出巨大贡献。邹衡先生通过文献和墓地材料结合确定西周燕国和晋国的故事,堪称考古学史上的传奇。
(作者单位:中山大学历史学系)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1年9月29日第22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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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7/5247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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