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明朝的南北榜案,大家都会想到什么呢?下面小编为各位介绍一下相关的历史事迹。
南北榜案的经过
明朝洪武三十年(1397年)二月举行了丁丑会试,朱元璋任命刘三吾和白信蹈做主考官,在会考结束后,录取了宋琮等52人,三月在廷试中陈安、尹昌隆、刘仕谔为三甲。由于这次录取的人数里面有51人为南方人,故而称作“南榜”,南榜的发布使得榜上无名的北方士人十分恼怒,他们联名前往礼部告状,说刘三吾作为主考官,偏袒南方人。
这件事情传到了朱元璋的耳朵里,朱元璋于是下令重审试卷,他让侍读张信等12人重新阅读试卷,为了增加北方人的录取率,朱元璋特地在落第试卷中给每个重审官员抽取十份,让重审的官员审理,但是北方士人的答卷文理不通,而且多有犯禁的言论存在,这使得张信仍旧认定刘三吾的选举结果。
复审的结果使得北方士子十分恼怒,一些北方籍的官员更是声称是刘三吾和张信相互勾结,故意把不好的试卷给予皇帝审阅。最终在5月朱元璋下达诏令,声称刘三吾等人是“蓝玉案”成员,刘三吾、宋琮被发配西北充军,白信蹈、张信被凌迟处死,陈安被车裂,其他的士子全部被罢免。在6月朱元璋亲自主持考试,取北方士子61人,以韩克忠、王恕、焦胜为三甲。这次榜单也被称作北榜。
以上就是明朝初年大名鼎鼎的“南北榜案”,关于“南北榜案”的说法有很多,在清朝的史书里都认为“南北榜案”是一起科场舞弊案,但是从历史来看,“南北榜案”很显然不是科场舞弊这么简单。
南北榜案真实原因是什么?
其实南北榜案实际上根本不是北方士人口中的科场舞弊,首先主考官都不是科场舞弊的人,主考官刘三吾此人在当时已经85岁,《明史》记载刘三吾“为人慷慨,不设城府,自号坦坦翁”,从这里也可以看到刘三吾一个心怀坦荡的老年人,而且85的老人也没有需要参与科场舞弊。
其次刘三吾和三甲也不是一个地方的人,刘三吾本人是湖南茶陵人,南榜状元陈安是福建闽县人,榜眼尹昌隆是江西泰和人,刘仕谔为浙江山阴人。也就是说刘三吾和三甲连同乡都算不上,所以刘三吾根本不可能和这些有关联。
最后重新审理试卷的张信是洪武二十七年(1394)甲戌科状元,张信曾经教授韩王抄诗一首进献给朱元璋御览,张信的行为使得朱元璋十分不满。此后张信行事十分小心,尤其是重审试卷的时候,张信肯定不会偏袒南人。
所以张信和刘三吾根本不可能出现科场舞弊的情况,那么为什么会出现全部录取南人的情况呢?这其实和当时的经济环境有关系。主要原因是两个:
在元朝末年,战争频率比较多的地方是北方,元朝的北方军阀混战,以及刘福通领导的红巾军和元朝大军的征战,这些人的活动区域主要就在北方,这使得北方的人口和环境都招到了严重的破坏。唐宋以来,中国经济发生了南移,这使得大量的人口迁徙到达南方,同时经济的发达也使得很多人都可以在良好的经济条件下从事科举考试而不用为生活操心,专心研究儒家经典和从事科举考试。
这导致南方人在科举考试中成绩一般都比北方人出色。其实洪武年间的科举考试南方人的进士人数远超北方,占据进士人数的71%。所以南北榜案中南方人全部考中其实是真实存在的案列,也就是南方的文化素养确实高于北方。
但是治理国家需要的是公平,也就是只有公平才能够收拢人心,任由南方人在科场一家独大,会使得北方人的人心浮动,于是中国历史上的科举考试发生了改革,这一改革影响深远。
南北榜案的影响
明朝此后在建文、永乐年间都是采取同样的考卷考核南北两地的考生,这使得南方人的录取比例远高于北方人,这使得北方人更加不愿意参加科举考试,在这种情况下,明仁宗听取大学士杨士奇的意见,决心改革科举考试,意图采用的是南北卷的模式,但是明仁宗未曾采用,就已经过世。
在宣德二年(1427年),明宣宗发布诏令,以南北两卷并行的方式录取进士,这使得北方和南方的进士人数趋于平等。在景泰五年(1454年),景泰帝听从给事中徐廷章的意见,将科举考试的试卷划分为南北中三个等级,南卷包括应天府、南直隶、浙江、江西、福建、湖广、广东等地,北卷包含顺天府、山东、山西、陕西、河南,中卷则是四川、广西、云南、贵州、以及凤阳、庐州等地。
此后划分南北中考卷成为制度,一直延续到清朝,清朝为了平衡势力范围,甚至把进士名额划分给了各个省,这样维护考试的公平性,但是这依旧阻拦不住南方人的强大科举势力,由于清代科举考试中进士排名的殿试不需要按照地域划分名次,这使得南方人在进士一甲的人数十分多,江苏省的一甲人数占据进士名额的34.8%。
未曾消失的地域公平影响
如今高考制度就带有科举考试的影响,那就是考虑到地域公平,要考虑到各个地方的经济发展状况不一样,人口比例不相同,所以就要保证每一个人都有被选拔的机会,也就是公平的机会,于是就有了高考按照各个省份定额划分录取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