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昌华:秦国专制独裁体制形成时间原因再探——兼及何炳棣的秦墨结合论和黄仁宇的秦人效魏论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万昌华:秦国专制独裁体制形成时间原因再探——兼及何炳棣的秦墨结合论和黄仁宇的秦人效魏论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万昌华:秦国专制独裁体制形成时间原因再探——兼及何炳棣的秦墨结合论和黄仁宇的秦人效魏论
秦人中何时与何以形成的君主专制独裁政体?上世纪九十年代,旅美华裔历史学家黄仁宇在《赫逊河畔谈中国历史》一书中指出:"李悝的'计划经济'行于公元前5世纪和4世纪之间,其'尽地力之教',也就是不受封建的约束。商鞅在秦国变法,更是全国扫除封建,而整个的代之以'郡县制'。此门一开,国君统制全国,土地可以买卖,官僚不再世袭……今日我们重读李愧'尽地力之教'的一段,也只能说他的视界宽,不能说他的眼光深。其以简单的数字,笼罩着大量农民,以现代眼光批判,虽早熟仍是原始式的组织。" 与黄观点相同,此前,大陆人民出版社于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出版的中国古代史教科书中也讲到,"公元前361年,(商鞅)携带李悝的《法经》到秦国,不久,得到秦孝公的信任,被任命为左庶长,主持秦国的变法。"
2010年5月13日,也是旅美华裔历史学家的何炳棣在清华大学作《国史上的"大事因缘"解迷--从重建秦墨史实入手》演讲,也是认为秦人的体制中外来因素居主导地位。何炳棣在其中讲到,秦国专制主义政治来自于墨家的"尚同",来自于墨家的"上同而不下比"与"一同天下之义"。而秦国军事上的强大,其则认为来自于秦献公与墨者的合作。秦献公公元前384至前362年在位,商鞅变法的时间主要在公元前356至前350年期间。二者一个在前一后个在,但在时间上都属于战国中期。黄氏与何氏的以上观点,个人均不敢苟同。
也是上世纪九十年代,我在研究相关问题郡县制度时曾附带指出:秦的君主专制独裁政治形成的主导因素在其内部;最早在秦人中确立起来的皇帝制度是畸形秦文化的产物。当时的有关表述如下:秦文化的发展"是不正常的,是畸形文化。它依附于秦国君主,靠的是秦国君主卵翼,专为秦国君主扩张王权和侵略掠夺服务。它讲政治的、经济的、军事的'强国之术',前题是尊王,是黔首的高度被奴役和臣民对君主对君主的绝对服从。是在高度挖潜的情况下,臣下和所有老百姓完全彻底地变为秦国统治者手中的战争工具和任意宰割的牲畜";"我讲秦文化的畸形,主要是指它对秦国统治者的极度依附,是讲它的高度傀儡性和所处的婢女的地位。'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用此来说明秦文化在秦国所处的地位,再合适不过了。去秦国的中原士人,多本是些穷途潦倒之徒,到那里是为了寻找政治出路的。去了之后,大都是通过走后门、找关系,与秦国君主接上头之后依靠君主而发挥作用的。对于秦国君主的感恩和尊崇决定了他们的思想具有超乎寻常的依附性,决定了他们创造出来的文化是以为君主一人服务而发挥作用。实质上,这种文化带有很大程度上的类的自我否定性。" 很明显,我这里的前题,是秦国君主原本很早就权力强大无边了。记得,当时对该问题进行思考的参照物,一是依据《史记·秦本纪》中所记,二是受了历史后例、当年以陈伯达为代表的国统区落魄知识分子投奔延安之事的启发。
但是,本人20年前的上述之论还欠系统展开与史实的充分论列。下面就将这些年来所搜集的关于秦国春秋前期以来即与东方不同,其从立国之始就是实行的尊崇君主、君主权力甚大,以及实行的是君主主导下的举国体制的历史事实,略作展开,是谓再探。
考古新发现与历史文献的有关记载均表明了,秦人立国之始,就形成了畸形崇君的观念与体制,具体体现是为君主修建巨大陵墓、大量使用活人为去世君主殉葬,以及严酷立法以保证君主的独尊等。
1976至1986年间完成发掘的陕西宝鸡凤翔县秦公一号大墓即秦景公墓,是秦国时期秦人畸形崇君的典型代表。秦景公公元前576至537年在位,亲政40年。其的陵墓呈中字形,深24米,总长达300米,创了中国君主陵墓的数个最高。即一是规模空前的大;二是用活人186人做人殉的,人数最多;三是采用黄肠题凑的埋葬方式,规格最高;四是出土文物水平高。其中的一件石磬,是目前为止我国发现的最早刻有铭文的石磬,上有"天子郾喜,龚桓是嗣"、"高阳有灵,四方以鼐"等180多个文字,字体为籀文。另外,同时出土的还有其他工艺水平甚高的金器、玉器、铁器、石器与骨器3000余件。
另有其他考古发现与历史文献记载,秦国时代秦人的为君主修建大型陵墓与君主去世后用活人做人殉的做法,比处于春秋中期的秦景公墓要早很多,始于春秋初年。
1993年至2006年间,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单独,或者其联合陕西省考古研究所、中国国家博物馆、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西北大学考古系等另外四家研究单位,对甘肃陇南礼县大堡子山秦公墓地与秦国早期文化遗址进行发掘。此前,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该地区还曾零星出土过100余件铸有"秦公作铸用鼎""秦公作铸簋" "秦公作宝簋" "秦公作铸用壶"等铭文的青铜器,有不少已经流落海外。
在发掘的甘肃礼县大堡子山秦公墓中,二号墓与三号墓经专家考证,初步确定为秦襄公的陵墓和秦文公的陵墓。《史记·秦本纪》:"襄公于是始国"。亦即,是从秦襄公开始,秦国成为诸侯国的。秦襄公在位的时间是从西周末年的公元前777年至春秋初年的前766年,秦文公在位的时间是从公元前765年至前716年。
该遗址的秦公二号墓和三号墓,在形制上与秦景公墓相同,也是有东西两条长的墓道,中字型,墓主人东向而葬,也有活人人殉,也有乐器殉葬。只是它们在规模上略次之,所用的人殉数量少些而已。
大堡子山秦公二号墓全长88米,墓主为木椁漆棺。在东、北、南三个方向的二层台上殉葬7人,另外在西墓道的填土中有殉人12,殉犬1。
在二号墓的西南方20米处,发现一长8.8米,宽两米多的大型乐器坑。坑内有两排乐器,一排是青铜镈钟组合,一排是石磬组合。石磬两组共十件。青铜镈钟组合由3个镈(大钟)与8个钮钟组成。3个青铜镈的上面均有一铜虎附着。3个青铜镈中最大的一只高65厘米,体部以蟠龙为主要装饰,四出屝棱为透空的纠结龙纹,鼓部素面,有铭文20余字,与以前在陕西宝鸡县(今陈仓区)发现的秦武公镈,极其相似。该秦早期青铜编钟组合,曾被列为2006年全国十大考古发现之一。
大堡子山秦公三号墓在长度上长于二号墓,全长115米。但在形制上与前者同,也是有东西两个墓道,内设二层台。墓内殉人的情况也与二号墓略同。
由以上大堡子山秦公二号墓和三号墓的考古发现实际来看,司马迁《史记·秦本纪》中"二十年(前678年),武公卒,葬雍平阳。初以人从死,从死者六十六人"的记载,有不尽确切之处。其中的"初以人从死"之句,当改为"初以众人从死"。
武公之后,秦国君主中大量用人从死的是秦穆公,秦穆公的在位时间是公元前659年至前621年。其去世的时间早于前述秦景公即位45年,也是处于春秋前期。《史记·秦本纪》:"三十九年,缪公卒,葬雍。从死者百七十七人,秦之良臣子子舆氏三人奄息、仲行、镇虎,亦在从死之中。秦人哀之,为作歌《黄鸟》之诗。"
也是《史记·秦本纪》中记载,秦国在战国中期废止了用活人为君主殉葬的做法:"献公元年(前384年),止从死。"但是在实际上,用活人为死去最高统治者殉葬这一做法并未在秦人中根除,而是时有复活。比如,《史记·秦始皇本纪》中记载:秦始皇死后,秦二世下令先帝后宫中没有子女者全部从死,"死者甚众。"并且,为防止泄密,把众多参与修建陵墓的工匠,也埋进了陵墓中。
近年来秦始皇陵园地区的考古发现表明,《史记·秦始皇本纪》中关于当年秦始皇死后有大批女性人殉的记载不诬。在秦始皇墓封土堆周边,共有99座小墓,考古人员已发掘了10座,发现这些小墓的墓道都直直指向封土堆。在墓道的填土中,发现了不同数量的乱葬人骨,且残缺不全。据秦始皇陵博物院考古部专家推断,这些人骨应该和年轻女性有关系;说明陪葬者是在别的地方被处死,然后简单地被埋在墓道的填土里,而不是墓室里的;表明当时的从葬行为极其残酷、血腥。
也是在春秋前期,秦人就了族刑,即人被认定犯法了实行灭族。《史记·秦本纪》:秦文公"二十年(前746年),法初有三族之罪。" 三族是指父族、母族与妻族。对于秦人的三族之罪,范文澜先生认为是外来因素所致。其在《中国通史简编》中指出:"秦文公开始设史官纪事。前七四六年,采用西戎野蛮法律,开始有灭三族法。" 对于范氏此论,笔者有保留。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推原族刑立法主旨与考察其司法实际,它是君权加强的产物,同时是进一步强化君权的工具。在这里,族杀的对象主要是大族,是有一定地位与身份者,而非一般民人。比如,《史记·秦本纪》中记载,秦武公"三年(前695年),诛三父等而夷三族"。三父的官职是威垒,其在秦宁公去世时曾与大庶长弗忌一起废太子而立出子为君。也是《史记·秦本纪》中记载,秦武王"有力好戏,力士任鄙、乌获、孟说皆至大官。王与孟说举鼎,绝膑。(前307年)八月,武王死。族孟说。" 另外,嬴政公元前238年处死长信侯嫪毐时,也是用的族刑。《史记·秦始皇本纪》中的有关记载是,对嫪毐"车裂以循,灭其宗"。《史记·吕不韦列传》中的有关记载是,"九月,夷嫪毐三族"。
春秋与战国两时期,与东方各国相比,秦国君主所拥有的权力巨大,也表明了其体制是专制独裁体制。这也表现在三点上:1、秦国君主用人的自由裁量权巨大;2、秦国君主在国事上的自由裁量权巨大;3、秦国君主具有广泛的生杀人的自由裁量权力。
用人权即人事权,是政治权力的核心之一。作为君主来讲,其这方面的权力受到很多限制了,就不能说他的权力巨大。象西周时期,周天子辅政的大臣很长时间里只能在周公与召公两个家族的人中选出。春秋时期东方各国的情况也大致一样,参与并控制各国国政的大多是比较稳定的几家贵族,诸侯国的最主要官职,累代都在这些贵族家族内部传承。但西方秦国的情况与之不同。秦国君主可以"随便"用人,并且不讲究人的出身与门第。
文史博士刘国祥在《剖析商鞅变法真相:一次失败的变革》一文中讲到,据统计,春秋战国时期在秦国担任卿相的71人中,只有7人是秦国的公室贵族,其余64人均来自他国。秦国这一与东方截然不同的大量任用外国人为卿相传统,后来被秦始皇所继承。
并且,它在这方面流传下来的动人故事也多多,比如象奴隶出身的百里奚成了主政秦国的五羖大夫了、原小国卫国君主妾之子的商鞅成了主政秦国的左庶长了、原魏国寒士范睢被任用为了秦相,等等。
据《史记·秦本纪》记载,百里奚原本是晋国灭小国虞国时俘获的俘虏,后被晋国作为秦穆公夫人的陪嫁人媵(即家内奴隶)到了秦国。不久,他逃脱到了楚国的宛,但又被楚人捉住了。秦穆公这时已经知道了百里奚是有治国理政才能的人,想重金赎回,又怕楚人生疑出变。便派人对楚人说:我们有位媵在贵国,用五张黑羊羊皮,能将其赎回吗?赎回时,百里奚其已70多岁了。但秦穆公不嫌其年老,解除他的奴隶身份,与"语三日,缪公大悦,授之国政,号曰五羖大夫。" 不久,百里奚说他的布衣朋友蹇叔比自己还有才能,秦穆公又派人以厚币迎之,拜为上大夫。
百里奚的被秦穆公重用经过,《史记》中另有一处记述,说是百里奚自荐于秦穆公的:"夫五羖大夫,荆之鄙人。闻秦缪公之贤而愿望见,行而无资,自鬻于秦客,被褐食牛。期年,缪公知之,举之于牛口之下,而加之百姓之上,秦国莫敢望焉。" 总之,虽然二者有相异的地方,但这里大体也是说的秦穆公将鬼变成了人,把昔日的奴隶变成了国之栋梁。
也是《史记·商君列传》记载,商鞅本是卫国国君妾之子,原来在魏相公叔痤处做事。公叔痤死后来到秦国,以宠臣景监的关系得见秦孝公。当其详细讲述了自己的变法主张以后,"孝公曰:'善'。以卫鞅为左庶长,卒定变法之令。" 以后,商鞅又被任命为大良造。在当时的秦国,军爵与官职还同体,左庶长与大良造的官职,大体均相当于后来的丞相。
范睢本是魏国寒士,"家贫无以自资",乃先事魏中大夫须贾。随须贾出使齐国时,齐王见其辩才无碍,便赐其金钱及牛酒。回国后由于须贾的嫉妒诬告,范睢被魏相魏齐打得折了肋骨掉了牙齿而昏死过去,并被作为死去的人抛弃。醒来后,多亏魏人郑安平帮其藏匿,更名张禄,后来由秦谒者王稽相助,得以进入秦国。到秦国之后,又多亏王稽从中牵线,他得以面见并以策说动秦昭襄王,而被秦昭襄王任命为相。《史记·范睢蔡泽列传》中关于范睢被任命秦相与被封侯的具体记载是:在听了范睢"今臣闻秦太后、穰侯用事,高陵、华阳、泾阳佐之,卒无秦王"等一通言论后,"昭王闻之大惧,曰:'善。'于是废太后,逐穰侯、高陵、华阳、泾阳君于关外。秦王乃拜范睢为相。……秦封范睢以应,号为应侯。当是时,秦昭王四十一年。"
关于秦国君主在国事上的自由裁量权巨大问题。
在实际上,此点,我们以上在列举秦国君主拥有用人上的自由裁量权事例时,或者称他们拥有无限人事权时,即已部分涉及。因为,就像我国古语中讲的:"事在人为";同时,更像我们今天理论表述语言中所说的:"人是世间的主导因素"。作为当时秦国的最高统治者而言,秦国的君主,在很多情况下用人也就是决事,决事也就是用人,决事与用人,二者也是很难截然二分。
但是,为了更清楚说明该问题,我们这里还是有必要举出一些秦国君主在不涉及人或少涉及人的纯粹国事上有很大程度上的自由裁量权的事例来,对之加以说明。其一是,公元前338年秦孝公去世,秦惠文王即位,惠文王即位后不久便处死商鞅,终止了变法。其二是《史记·秦始皇本纪》中记述侯生与卢生的对话说,"始皇为人,天性刚愎自用……专任狱吏,狱吏得亲幸。博士虽七十人,特备员弗用。丞相诸大臣皆受成事,倚辨于上。上乐以刑杀为威……天下之事无小大皆决于上,上至以衡石量书,日夜有呈,不中呈不得休息。" 笔者认为,侯生与卢生这里所讲"丞相诸大臣皆受成事,倚辨于上,天下之事无小大皆决于上"的情形,并不只是秦始皇在位时就这样的,而是贯串于秦国春秋与战国的整个历史时期。以上提及刘国祥博士在《剖析商鞅变法真相:一次失败的变革》一文中,指出春秋与战国二时期秦国君主主要任用外国人士担任卿相的传统后来被秦始皇所继承,笔者在此所要着重说明的是,无论是春秋时期、战国时期还是秦始皇在位期间,所任用的大量"外籍" 卿相,都不是真正的卿相,大权都在秦人君主手中。用当代话讲来的话,这些"外籍" 卿相,他们的真实角色,也就是个高级秘书加参谋。
关于秦国君主具有广泛生杀人的自由裁量权力问题。
此点也是与以上第二点一样,前面行文中也已多有涉及,比如在讲秦人实行人殉时,在讲秦人中盛行族刑时。对之,笔者在此不准备再增加更多历史例证,只就前面讲过的一个人殉事件再做些许展开,以加强春秋时期秦国君主草菅人命罪行的可感性认识。
前面已提及,司马迁在《史记·秦本纪》中讲到,秦穆公去世时从死者中有秦之良臣子子舆氏三人奄息、仲行、镇虎。秦人哀之,为作歌《黄鸟》之诗。司马迁这里所讲的诗歌《黄鸟》,即孔子所编诗歌集《诗经·秦风》中的《黄鸟》篇,其中对秦最高统治者无意义夺去良人生命的的没人性之举,表示了无奈的愤怒,全诗如下:
"交交黄鸟,止于棘。谁从穆公?子车奄息。维此奄息,百夫之特。临其穴,惴惴其栗。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
交交黄鸟,止于桑。谁从穆公?子车仲行。维此仲行,百夫之防。临其穴,惴惴其栗。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
交交黄鸟,止于楚。谁从穆公?子车针虎。维此镇虎,百夫之御。临其穴,惴惴其栗。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
该诗译成现代语体诗即:
"黄鸟鸣叫声声哀,枣树枝上停下来。是谁殉葬从穆公?子车奄息命运乖。谁不称赞奄息好啊,百夫之中一俊才。众人悼殉临墓穴,心里震颤愤活埋。苍天在上请开眼,坑杀好人该不该!如若可赎代他死,百人甘愿赴泉台。
黄鸟鸣叫声声哀,桑树枝上歇下来。是谁殉葬伴穆公?子车仲行遭祸灾。谁不称赞仲行好啊,百夫之中一干才。众人悼殉临墓穴,心里震颤愤活埋。苍天在上请开眼,坑杀好人该不该!如若可赎代他死,百人甘愿化尘埃。
黄鸟鸣叫声声哀,荆树枝上落下来。是谁殉葬陪穆公?子车镇虎遭残害。谁不夸奖针虎好啊,百夫之中辅弼才。众人悼殉临墓穴,胆战心惊痛活埋。苍天在上请开眼,坑杀好人该不该!如若可赎代他死,百人甘愿葬蒿莱。"
另外,《史记·秦本纪》在记述秦穆公去世有良臣子三人从死一事时,记下了当时人说的一段话:"君子曰:'秦缪公广地益国,东服强秦,西霸戎夷,然不为诸侯盟主,亦宜哉。死而启民,收其良臣而从死。且先王崩,尚犹遗德垂法,况夺之善人良臣百姓所哀者乎?是以知秦不能复东征也。'" 很明显,这里是谴责的秦穆公其人,则表明从秦穆公而死"良臣"人员的名单,是秦穆公生前自己所定,是他所喜欢的人。让喜欢的人从个人死,秦穆公的这一逻辑令人费解。
讲秦国君主主导下的举国体制,主要是两个东西,一是秦国实行的是县乡地方行政体制;二是秦国实行严格的户籍制度,以加强对全体社会成员的控制。以上两个东西,学界长期以来也是大多认为始自商鞅变法,所据是《史记·秦本纪》与《史记·商君列传》中内容大体相近的两段文字。《史记·秦本纪》的记载是:"十二年,作为咸阳,筑冀阙,秦徙都之。并诸小乡邑,集为大县,县一令,四十一县。为田开阡陌……十四年,初为赋。"《史记·商君列传》中的记载是:"居三年,作为冀阙宫廷于咸阳,秦自雍徙都之……而集小(都)乡邑聚为县,置令、丞,凡三十一县。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在这里,一处讲四十一县,一处三十一县,两处所记县的数目不一致。
但是,秦国开始实行县制的时间不是开始于战国中期的商鞅变法,而是开始于春秋前期。也是《史记·秦本纪》的记载:秦武公"十年(前688年),伐邽、冀戎,初县之。十一年(前688年),初县杜、郑。"初县,是指第一次将上述地区"改造"成县。则不排除武公之后,秦统治者将秦国其他许多地区也改造成了县的可能,只是它们象秦景公中有更多人殉一样,而未见于记载罢了。
另外,秦国开始实行严格户籍制度的时间也不是开始于商鞅变法。不是在任用商鞅变法的秦孝公在位期间,而是在秦孝公的父亲秦献公时期。在《史记·秦始皇本纪》的后面附有一《秦纪》,其中有"献公立七年,初行为市。十年,为户籍相伍"的记载。这句话翻译成白话是:献公登位第七年(前378年),开始设立集市;第十年(前375年),登记户口,五户相连为一伍,则其早于商鞅变法开始的时间前356年几近20年。
综上所述,一是春秋与战国二时期,秦国君主受尊崇的程度高;二是其君主的专断权力大;三是它是中央集权的举国体制,与东方各国的体制有甚大差异;四是秦人上述观念与体制的形成与强化,主要是内因,外因次之,前述秦专制思想与专制制度的黄氏魏国外来说与何氏墨者外来说,它们的现实政治考量与政治意义明显,但是与历史实际不符,因之,也就阻碍了人们对秦政君主专制独裁要害的捕捉与俘获。
除此之外,这里对黄仁宇关于秦人的另一说法与赵瑞广关于我国先秦行政体制的表述,再试提出自己的一些商榷与补充。
黄仁宇认为秦国是落后国家。其在《中国大历史》一书中讲:"一般很少提及,秦国实际上得到经济落后的好处。经济落后才能强调农业一元,动员起来,专一雷同,内部的凝聚力也强。这时期仍是以数量取胜的时期,军事技术大致在平衡状态,没有一个交战国因为质量上的优势而使战局改观。" 说实话,与黄一样,本人以前据《史记·秦本纪》中的"诸侯卑秦,丑莫大焉"记载,在较长一段时间里也认为秦国经济落后。但实际情况不是这样。美国哈佛大学政治学教授弗朗西斯·福山讲到:"中国是一个更难对付的对手,因为它懂得与现代化妥协,让现代化为己所用,懂得成长壮大,利用科学技术,同时又维持专制政权的统治。" 当年的秦国也是如此,他们也是引进外国先进科学技术来发展生产,同时用来强化其专制统治的。比如,前述秦国前期就有那么多的精美青铜器制造出来,以及他们很早就使用了铁器等,都是明证。诸侯卑秦,是因秦国政治体制落后,才被东方各国看不起的。
赵瑞广在文章《为什么要重视"史华慈问题"》中讲:"与秦汉之制的'大一统'体制相对应的,我国古代历史上还有一个周代的'封建诸侯'体制。它的优点,也不能一概抹杀。除了它那延绵八百年的超长寿命可做证明外,它的文治、德治理念也曾让儒家先师孔子一直念念不忘,甚至他还坚信后世的人仍将遵守此道而行。从政治体制的格局上看,这种有分有合的安排还真是充满了智慧……如此复杂地处理好统一与自治的关系的政治智慧,可以说暗合了西方联邦体制的某些特点。" 充分肯定我国先秦时期在广大地区内实行的朴素联邦政体,对于赵的此论,本人总体是赞同的,但必须加以补充。即在那时,中国也同时已有类似于以后秦汉之制的'大一统' 观念与体制存在了,只是它仅存在于处于我国西部的诸侯国秦国中间而已。
1.黄仁宇:《赫逊河畔谈中国历史》,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14-15页。
2.万昌华:《郡县制度比较研究》,巴蜀书社1995年版,第8页。
3.佚名:《秦始皇陵最新考古结果:活人殉葬或为女性》,人民网2014年5月1日。
4.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第一编,人民出版社1964年版,第168页。
5.刘国祥:《剖析商鞅变法真相:一次失败的变法》,中国网2008年12月2日。
6.司马迁:《史记·秦本纪》。
7.司马迁:《史记·商君列传》。
8.司马迁:《史记·商君列传》。
9.黄仁宇:《中国大历史》,三联书店1997年版,第35页。
10.《福山认为布什政府遭遇空前惨败》,《参考消息》2008年10月28日。
11.赵瑞广:《为什么要重视"史华慈问题"》,《读书》2013年第3期。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10/532163.html
以上是关于万昌华:秦国专制独裁体制形成时间原因再探——兼及何炳棣的秦墨结合论和黄仁宇的秦人效魏论的介绍,希望对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