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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陈熙远:皇帝的最后一道命令——清代遗诏制作、皇权继承与历史书写
提 要
清朝以皇帝之名颁布的命令主要有制、诏、诰、敕等形式。其中诏书的目的乃向天下臣民布告国政或是垂示彝宪。其书写格式例以「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开宗,用「布告中外/天下,咸使闻知」结尾。诏书多由内阁撰拟,再呈请皇帝钦定。惟古来帝王多以死为忌讳,臣工往往无由预闻圣意以草拟遗诏,皇帝临终前恐亦未得寓目定案。然而这一道皇帝最后的命令,却可能是其在位中最重要的一道命令。
本文主要探讨清代遗诏制作与颁布机制的沿革,同时从历史书写的角度,析论历朝遗诏与帝王的自我历史定位。清代历朝遗诏的制作过程与书写内容,具体而微地反映出从早期皇权对国家机器的掌控,渐转成后半叶国家机器对皇帝的钳/牵制。清初诸帝或亲自酌定诏稿,或于生前预拟蓝本:如顺治以罪己之姿痛自列举弊政,以期惩前毖后;康熙着眼于自我历史定位,俨然是自传式的墓志铭;雍正则关注过去章程的审酌与未来政治的布局。乾隆禅位于嘉庆,所钦定的传位诏既总结一朝政绩,复宣示皇权继承,内容格式实有如「乾隆朝」之遗诏。嘉庆之后,皇帝的遗诏则多于死后由臣工摭拾过去上谕,或概括地总结其在位期间的国情与政绩,已然不见皇帝个人掌控历史解释权的任何企图。在逐渐常规化的制作过程中,皇帝个人的色彩完全黯然褪蚀在格式套语之中。早期皇帝在制度上的酌定或更张,积累而成祖宗家法,中叶之后皇帝多在祖宗家法的枷锁下动弹不得。国家典制层建累构,越演越繁,皇帝个人的威权却在敷衍格套中愈形支绌。
关键词:遗诏 誊黄 皇权 丧仪 历史书写
汉天子正号曰「皇帝」,自称曰「朕」,臣民称之曰「陛下」。……其命令,一曰「策书」,二曰「制书」,三曰「诏书」,四曰「戒书」。
——东汉.蔡邕(133-192),〈独断〉
引言:历史论述与大众品味
曾几何时,史学界对英雄史观早已弃如敝屣,而所谓「事件的历史」(借用法国史学界的贬辞l’histoire événementielle),即使未加痛诋极毁,至少也冷眼相向,嗤之以鼻,以为小道。自诩前沿研究的史学工作者转向考察地理气候、器物构式或集体心态,藉以检视人类历史长程发展的律则或短期波动的异变。过去构成传统历史书写的主轴——人物、事件与制度,俨然被屏退到史学舞台的边缘:所谓治世或是变局,不过聊备为过眼的场景;突发于一时的运动与事件,顶多是增饰的插曲;至于那些帝王将相与才子佳人,充其量只是可有可无的龙套。历史研究的聚光灯转而投向过去那些沉默大众的集体行为与普遍心态;芸芸众生的日常与变奏才是历史舞台的主要剧目。
吊诡的是:这些被正史凸显或是被野史渲染的重大事件与关键人物,尽管已在专业史学研究的殿堂里束诸高阁,但却在大众流行文化中成为不断被复制敷衍的题材,并不时经由传媒的炒作,生意盎然地点缀在大众品味的拼盘中。不论是标榜考据的历史小说,或是讲究故实的清宫戏剧,特立的人物与突出的事件依旧是一般大众用来掌握历史脉动的重要线索。
大清王朝中雍正皇帝(1723-1735;胤禛1678-1735)[1] 以黑马之姿,在康熙皇帝(1662-1722;玄烨1654-1722)仓促登遐之际奉天承运,缵继大统,便是一桩最耐人寻味的历史公案。[2] 尽管清朝历史的发展不必然会因皇权继位人选的改变而有根本的转折,但这段历史事件,却犹如停格的画面或回放的片段,不断招引后世关注的目光与推敲的兴趣。不仅小说作家纷纷竞驰文学的想象,揣摩宫廷政治斗争的内幕、关键人物的个性与故事发展的曲折;考证学者更有如抽丝剥茧的侦探,从现存史料的蛛丝马迹中梳理头绪,排比断案的证据。如果现代与历史之间的对话,总难免失之片段与局部,注定只是一种点对点跨时越空的跳接,那么雍正继位一案,无疑是现代回溯清朝时最常驻足的历史现场,其间聚讼纷纭的一个焦点,正是在于康熙遗诏是否遭到窜改。
随着清朝销亡,民国肇造之初,关于满清皇室的秘辛稗史便有如雨后春笋纷纷涌现,并且多对雍正窜改康熙遗诏而入嗣大统一案指证历历。例如民国元年出版的《满清外史》一书,作者天嘏便直言雍正「窃诏改窜」,描写康熙弥留前曾手书遗诏,明白指示「朕十四皇子,即缵成大统」,但皇四子胤禛探知遗诏所在之处,窃得后将「十」字添笔改为「第」字。[3] 蔡东藩(1877-1945)在其初刊于一九一六年的《清史通俗演义》里,更认为是当时北京步军统领隆科多(?-1728)居间上下其手,将康熙临终时支支吾吾的传位口谕径行剪截,捏制成遗诏。原来康熙临终前召见隆科多入内,命他传旨召回皇十四子,但隆科多出来,却遣宫监召见皇四子胤禛入宫。康熙崩殂后,隆科多当众宣读遗诏:「皇四子人品贵重,深肖朕躬,必能仰承大统,着继朕登基,即皇帝位。」当时皇八子允禩与皇九子允禟齐声问道:「遗诏是真么?」隆科多正色回答:「谁人有几个头颅,敢捏造遗诏!」[4] 小说名家许啸天(1886-1948)也在其脍炙人口的《清宫十三朝演义》里,表示康熙临终前已有亲笔遗诏,并放在正大光明殿的匾额后面,但被隆科多伺机窃取,一笔将「传位十四皇子」改成「传位于四皇子」,让胤禛顺理成章地承嗣继位。[5]
清末以降各种稗官野史对雍正矫诏得位一案绘声绘影,倒也不完全出自作者臆造,以为排满革命进行宣传,或为满足阅听大众对宫廷政治的遐想。其实在雍正即位之际便已有类似的耳语流言四处传扬,雍正本人便曾直言不讳:在其继位之初,各种诽语?#123;传早已「备闻于耳」。[6] 证诸朝鲜李朝方面的史料,朝鲜当时访京使者即曾听到雍正矫诏袭位的传言。根据朝鲜冬至行正使全城君李混和副使李万选的记载,康熙六十一年十一月十三日皇帝崩逝之后:
十五日大学士马齐、九门提督隆科多,及十二王等相与谋议,称有遗诏,拥立新君后始为举哀,二十日颁登极诏。以此多有人言,或称秘不发丧,或称矫诏袭位。内间事秘,莫测端倪。而至于矫诏,则似是实状。[7]
为了庆贺新君登极,朝鲜李朝于雍正元年(李朝景宗三年;1723)派遣进贺正使密昌君李樴进京,李樴返国后回报进京情形,也同样指证当时北京确有传言雍正的继位乃「出于矫诏」。[8]
当雍正六年爆发湖南士人曾静(1679-1736)派遣弟子投书川陕总督岳锺琪(1686-1754)劝反清廷一案。[9] 其中对雍正皇帝最切身的指控,便是他藉助隆科多之力矫诏得位。[10] 这种传闻流布既快又广;不仅僻处湖南的曾静有所耳闻,连东北也传扬开来,例如三藩之一耿精忠(?-1682)的孙子耿六介流放在吉林三姓地方,便曾在八宝家中听过几位太监私下议论康熙遗诏遭到窜改,说是「圣祖皇帝原传十四阿哥允罊天下」,而当时四阿哥的胤禛将遗诏里的「十」字改为「于」字。[11] 可见雍正即位之初,矫诏窃位的传闻在京城里便已风声鹤唳,并且透过各种管道四散流布,既流传海外藩邦,也逐渐扩散到陲远地方。
一、奉天承运:政统赓续与皇位继承
凡朝廷德音下逮,宣示百官曰制;布告天下曰诏;昭垂训行曰诰;申明职守曰勅。
——乾隆朝《钦定大清会典》
清朝以皇帝之名颁布的命令主要有制、诏、诰、瀣等形式。其中诏书的目的乃向天下臣民布告国政或垂示彝宪。皇帝诏书的格套例以「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开宗,而用「布告天下/中外,咸使闻知」结尾。遗诏无疑是奉皇帝之名所颁布天下的最后一道命令。
当代曾有学者慨叹雍正夺嫡与否的公案之所以难断,关键之处是因为没有康熙的亲笔遗诏。[12] 但试问古今又有多少皇帝曾于生前钦定自己的遗诏?遑论亲笔撰写。皇帝这一道最后的命令往往并非皇帝所亲拟,甚至未及经过皇帝寓目钦定,本是公开的秘密。明中叶内阁首辅徐阶(1503-1583)为明世宗朱厚熜(嘉靖,1522-1567)崩逝后所拟定的遗诏,甚至收录在其文集里。[13] 小说家也从不讳言皇帝诏书乃由他人捉刀,在晚明冯梦龙(1574-1646)编纂的《醒世恒言》里,便有一段故事提及唐德宗晏?#123;,百官共立顺宗登位。不到半年,顺宗又倏忽崩殂,只得再立新君,是为宪宗。当时有位文臣独孤遐叔因缘际会,转瞬间平步青云,高升翰林院学士,就是因为接连三任皇帝,前后总共四篇大行皇帝的遗诏与新君的登极诏,都出自独孤遐叔之手——「这是朝廷极大手笔,以此累功,不次迁擢」。[14]
大部分的遗诏既不是皇帝临终前所亲自拟定,也来不及呈请宾天的皇帝寓目定稿。但是这一道最后的命令,却往往是皇帝颁布天下最重要的一道命令。其象征意义不言可喻:朝廷透过遗诏明白宣示皇权的转移与政统的赓续;换言之,遗诏乃以大行皇帝之名昭告天下:旧主虽已宾天,然新君即将承命登基,是以帝制的运作如常,而国祚的延绵无虞。
顺治元年(1644)十月,清军已完全控制京畿,正准备大举挥军南下,因此特别檄谕河南、南京、浙江、江西、湖广等地,详细罗列南方臣民纵任流寇而不讨贼勤王等各项罪状,其中一条便是南方文武官员在没有接获明思宗朱由检(1610-1644;崇祯1627-1644)的遗诏下,竟擅立福王朱由崧(1607-1646;弘光1644-1645),伪立新朝。言下之意,没有得到崇祯皇帝的遗诏,福王岂能擅继皇权,自居正统?事实上,崇祯之所以选择自缢一途,恐怕已认定大明江山命脉行将断绝,只得以身殉明,当然不会考虑颁发遗诏。既无崇祯遗诏,明朝政权的赓续便失去法源根据,对清军而言,从此天下政统变成开放之局,天命转系于人心归向。而礼葬崇祯的清军,自可张扬「恭承天命」的旗帜,「爰整六师」向南方「问罪征讨」。
清军这番冠冕堂皇的兴师檄文,自然是挪用汉人对皇帝遗诏奉天承运的理论预设。反观当时满族本身,又何尝有颁布「遗诏」的机制,藉以展现皇权正统赓续的象征意义?不论是清太祖努尔哈赤(1559-1626;天命1616-1626),或是清太宗皇太极(1592-1643;天聪1627-1635,崇德1636-1643),在其临终之际或是宾天之后,也都没有制作遗诏布告天下之举。《太祖高皇帝实录》对努尔哈赤死后没有遗诏一事极尽美化能事:以为努尔哈赤「于国家政事、子孙遗训,平日皆预定告诫。临崩,不复言及」。[15] 至于《太宗文皇帝实录》对皇太极毫无预警的死亡,更一语带过:表示皇太极是在「无疾」的情形下「端坐而崩」,当时也没有留下只字词组,交代部族领导权的继承人选。[16] 事实上,皇太极猝死之际满族部族领导权的继任人选仍在未定之天,遑论颁布遗诏。推究原委,并非这两位开国君主临终前来不及留下遗言安排后事,而是当时满族皇室根本还没有为崩逝的领导人制作「遗诏」以昭告天下的习俗。
严格而言,大行皇帝的遗诏布告之际,当是朝中皇权的转移已成定局之后。而之所以康熙遗诏成为皇权继承的聚讼焦点,正是因为康熙皇帝生前在二度废储之后,嗣君迟迟未定,其生前既无明白指定皇储人选的谕旨,又无像雍正即位后施行秘密建储制度的密旨。因此康熙遗诏遂变成皇权继承唯一法律文件。也难怪一方面雍正以康熙遗诏为其继位的合法性进行辩护,一方面民间传言则质疑康熙遗诏乃为雍正所窜改。
雍正究竟是「奉天」——得到康熙遗命的钦点?还是「承运」——利用康熙仓卒之际因时利导而夺权?对现代的历史学家而言,雍正口中的人证已难招魂还阳一一对质,当今唯一可以进行覆核的,便是作为关键物证的康熙遗诏。
当然,历朝实录多载有大行皇帝的遗诏全文,因此问题不在于遗诏的内容为何,而是在于能否考掘出「原件」以供对勘检验。而就目前所知:康熙遗诏的「原件」不仅仍幸存于当世,而且不止一份:两份保存在北京第一历史档案馆,两份则庋藏于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这四份中,除了北京的一份疑似钞稿,其它三份皆盖有满汉文并打印玺:汉文是「皇帝之宝」,满文转译成罗马拼音为「han(汗) i(之) boobai(宝)」,确为「原件」无疑。问题是:为什么会有那么多康熙遗诏的「原件」?而这些「原件」究竟可以为雍正继位之谜提供什么样的解答?显然我们必须要对清朝遗诏的制作与其书写特性进行通盘的考察,才能厘清现存康熙遗诏与雍正继位一案的可能牵连。
二、皇帝诏曰:遗诏制作与历史书写
(一)清代第一份遗诏
既然当初清军挥兵南下的檄文中,义正辞严地指控南方未得崇祯遗诏的加持,那么入主中原后的清朝,为了赋予其皇权赓续「奉天承运」的正当性,采用汉人制作遗诏的典制自然是势在必行。
清代第一份遗诏是奉顺治皇帝(1644-1661)之名颁布天下的。
并且顺治皇帝是在临终前亲自参与撰拟并作最后的钦定。顺治以二十四岁的英年,《世祖章皇帝实录》对当时的经过记载不免简略:正月二日顺治身体不豫,于是召见麻勒吉(?-1689)和王熙(1628-1703)两位大学士至养心殿商议,皇帝「降旨一一自责」,同时立玄烨为皇太子,并以索尼、苏克萨哈、遏必隆与鳌拜等四位大臣辅政。随即命令麻勒吉、王熙于干清门撰拟遗诏。俟诏书经由顺治钦定之后,便由麻勒吉、贾卜嘉尔二人捧诏奏知皇太后,向诸王公、贝勒、大臣宣示。[17] 幸好当时亲身参与撰拟遗诏的当事人王熙在其自订年谱里有较翔实的追忆:初六日三鼓时分,他奉召进入养心殿,顺治表示:「朕患痘,势将不起。尔可详听朕言,速撰诏书」。精通满汉文的王熙当时「就榻前书写,恭聆天语。五内崩摧,泪不能止,奏对不能成语」。顺治还一度劝勉王熙:「今事已至此,皆有定数。君臣遇合,缘尽则离,尔不必如此悲痛。此何时,尚可迁延从事,致误大事!」王熙纔强忍伤痛,向皇上建议先聆听「面谕」,随后到干清门下西围屏内撰拟,再将稿本呈请顺治定夺。前后「凡三次进览,三蒙钦定」[18],直到初七破晓时分,这份斟酌再三的遗诏终于拍板定案,而顺治皇帝就在定稿的当晚?#123;崩。
我们无法完全排除顺治母亲孝庄皇太后(博尔济格吉特氏,1613-1688)在正式颁布之前介入更改遗诏内容的可能性。[19] 不过顺治崩逝后的第二天清廷便「宣读遗诏,遣官颁行天下」[20],孝庄皇太后当时手握实权,若欲整治外朝或内廷,恐无必要临时窜改顺治在奄息之前苦心孤诣拟定的遗命。况且如果宣布天下的遗诏内容与顺治钦定的原稿有实质的出入,王熙在其自订年谱里,岂能如此明目张胆地将撰拟遗诏的协同著作权一手兜揽?
无论如何,顺治在临终前有意主动参与自己遗诏的制作殆无疑义。即或原来的内容可能经过更动,但通篇遗诏乃以罪己为基?#123;,痛陈十四项施政重大缺失,期待继位者能改弦易辙,当是顺治的本意。[21] 若以清代后来皇帝所颁布的遗诏内容衡量,这份罪己的遗诏,与后来以揄扬政绩为主轴的遗诏比较起来,不免突兀,并可说是绝后之举。但若衡诸前代皇帝遗诏书写的前例,如此罪己之诏,却非空前。例如明代首辅徐阶为嘉靖皇帝拟定遗诏,即代为检讨种种「既违成宪,亦负初心」的罪愆。[22] 顺治临终时与王熙一起制作清朝的第一份遗诏,必然参酌前代遗诏书写的格式与内容。是以顺治有心并主动检讨在位时的种种愆过,冀望继位者惩前毖后,而王熙亦不以为讳,在其自订年谱中明白揭露参与该遗诏制作的过程,正因有像明代徐阶将撰拟的遗诏收入自己文集的前例可循。
(二)康熙遗诏与历史定位
康熙宾天之后所颁布天下的遗诏,并未真正经过康熙本人寓目钦定,乃是不争的事实。不过这并不意味遗诏的内容是由雍正授意或内阁大臣?#123;空撰拟而成。若将皇位继承人选的部分暂先存而不论,康熙遗诏基本上相当忠实反映康熙的遗愿,主要是因为康熙在生前便对其遗诏的内容斟酌许久,并且早在康熙五十六年时更召集诸王大臣与皇子们,明白表示「今预使尔等知朕之血诚」,遂将已预拟十年之久的遗诏内容和盘托出。在这次关系重大的面谕中,康熙首先批评过去帝王「多以死为忌讳」,是以其所谓遗诏,多是在他们昏瞀之际由文臣「任意撰拟」,并非「中心之所欲言」。而康熙就是为了要避免重蹈覆辙,才向朝廷大臣详细预告其遗诏的内容,以备将来不虞。
为了比对后来六十一年的遗诏与这份五十六年所颁布的面谕,实有必要将这洋洋洒洒两千五百多字的面谕全部引录。其中以底线标示的部分乃是后来遗诏照本抄录(或略加改动)的字句。而康熙遗诏在征引这份面谕大部分内容的同时,曾将某些段落或字句重新加以排列重组,因此下面引录面谕原文时,特别以阿拉伯数字标示出后来遗诏所撷凑的段落,以利检视遗诏如何更动面谕原本的排序。
康熙在面谕中申述的内容可以麤略分为七个部分:
【甲】申言帝王治天下之要:
(1)从来帝王之治天下,未尝不以敬天法祖为首务。敬天法祖之实,在柔远能迩,休养苍生,公四海之利为利,一天下之心为心,体群臣,子庶民,保邦于未危,致治于未乱。夙夜孜孜,寤寐不遑,宽严相济,经权互用,以图国家久远之计而已。
【乙】为清朝得天下的正当性进行辩护:
(2)自古得天下之正,莫如我朝。太祖、太宗初无取天下之心,尝兵及京城,诸大臣咸奏云当取,太宗皇帝曰:「明与我国素非和好,今取之甚易,但念中国之主,不忍取也。」后流贼李自成攻破京城,崇祯自缢,臣民相率来迎,乃翦灭闯寇,入承大统。昔项羽起兵攻秦,后天下卒归于汉,其初汉高祖一泗上亭长耳。元末陈友谅等并起,后天下卒归于明,其初明太祖一皇觉寺僧耳。我朝承席先烈,应天顺人,抚有区宇,以此见乱臣贼子无非为真主驱除耳。
【丙】自叙其寿考与在位均居历代之首,自知大限将至,豫先亲示遗命:
(3)今朕年将七旬,在位五十余年者,实赖天地、宗社之默佑,非予凉德之所致也。(4)朕自幼读书,于古今道理,粗能通晓。(5)凡帝王自有天命,应享寿考者,不能使之不享寿考;应享太平者,不能使之不享太平。(6)自黄帝甲子至今,四千三百五十余年,称帝者三百有余。但秦火以前,三代之事,不可全信;始皇元年至今,一千九百六十余年,称帝而有年号者,二百一十有一。朕何人斯,自秦汉以下,(7)在位久者,朕为之首。古人以下矜不伐,知足知止者,为能保始终。览三代而后,帝王践祚久者,不能遗令闻于后世;寿命不长者,罔知四海之疾苦。朕已老矣,在位久矣,未卜后人之议论如何;而且以目前之事,不得不痛哭流涕,豫先随笔自记,而犹恐天下不知吾之苦衷也。自昔帝王多以死为忌讳,每观其遗诏,殊非帝王语气,并非中心之所欲言,此皆昏瞀之际,觅文臣任意撰拟者。朕则不然,今豫使尔等知朕之血诚耳。
【丁】以下这一段长篇大论乃是康熙面谕的主轴:
康熙先为自己主政多年的政绩定?#123;,然后为前代帝王勤劬一生辩护,藉以自况为政用心:
(8)当日临御至二十年,不敢逆料至三十年;三十年,不敢逆料至四十年;今已五十七年矣。《尚书.洪范》所载:一曰寿,二曰富,三曰康宁,四曰攸好德,五曰考终命。五福以考终命列于第五者,诚以其难得故也。(9)今朕年将七十,子、孙、曾孙,百五十余人,天下粗安,四海承平,虽不能移风易俗,家给人足,但孜孜汲汲,小心敬慎,夙夜不遑,未尝少懈,数十年来,殚心竭力,有如一日,此岂仅劳苦二字所能该括耶?(10)前代帝王,或享年不永,史论概以为侈然自放,耽于酒色所致。此皆书生好为讥评,虽纯全尽美之君,亦必抉摘瑕疵。朕为前代帝王剖白,盖由天下事繁,不胜劳惫之所致也。诸葛亮云:「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为人臣者,惟诸葛亮一人耳。若帝王仔肩甚重,无可旁诿,岂臣下所可比拟?臣下可仕则仕,可止则止,年老致政而归,抱子弄孙,犹得优游自适。为君者勤劬一生,了无休息,如舜虽称无为而治,然身?#123;于苍梧;禹乘四载,胼手胝足,终于会稽。似此皆勤劳政事,巡行周历,不遑宁处,岂可谓之崇尚无为,清静自持乎?《易.遯卦》六爻,未尝言及人主之事,可见人主原无晏息之地可以退藏,「鞠躬尽瘁」,诚谓此也。昔人每云帝王当举大纲,不必兼总细务。朕心窃不谓然,一事不谨,即贻四海之忧;一时不谨,即贻千百世之患。不矜细行,终累大德。故朕每事必加详慎,即如今日留一二事未理,明日即多一二事矣。若明日再务安闲,则后日愈多壅积。万几至重,诚难稽延。故朕莅政,无论巨细,即奏章内有一字之讹,必为改定发出,盖事不敢忽,天性然也。五十余年,每多先事绸缪。四海兆人,亦皆戴朕德意,岂可执「不必兼总细务」之言乎?(11)朕自幼强健,筋力颇佳,能挽十五力弓,发十三握箭,用兵临戎之事,皆所优为;然平生未尝妄杀一人,平定三藩,扫清漠北,皆出一心运筹,户部帑金,非用师赈饥,未敢妄费,谓此皆小民脂膏故也。所有巡狩行宫,不施采缋,每处所费,不过一二万金,较之河工岁费三百余万,尚不及百分之一。幼龄读书,即知酒色之可戒,小人之宜防,所以至老无恙。
【戊】转言其身体日衰,但坦然面对死亡:
再度表示要在明爽之际畅言衷曲,回顾一生功业。并忧心若未对后事妥当安排,将至天下失据:
自康熙四十七年大病之后,过伤心神,渐不及往时。况日有万几,皆由裁夺,每觉精神日逐于外,心血时耗于内,恐前途倘有一时不讳,不能一言,则吾之衷曲未吐,岂不可惜?故豫于明爽之际,一一言之,可以尽一生之事,岂不快哉?人之有生必有死。如朱子之言,天地循环之理,如昼如夜。孔子云:「居易以俟命。」皆圣贤之大道,何足惧乎?近日多病,心神恍忽,身体虚惫,动转非人扶掖,步履难行。当年立心以天下为己任,许死而后已之志,今朕躬抱病,怔忡健忘,故深惧颠倒是非,万几错乱,心为天下尽其血,神为四海散其形,既神不守舍,心失怡养,目不辨远近,耳不分是非,食少事多,岂能久存?况承平日久,人心懈怠,福尽祸至,泰去否来,元首丛脞而股肱惰。至于万事隳坏而后,必然招天灾人害,杂然并至,虽心有余而精神不逮,悔过无及,振作不起,呻吟床榻,死不瞑目,岂不痛恨于未死?
【己】论及皇位继承问题,强?#123;立储大事念兹在兹:
(12)昔梁武帝亦创业英雄,后至耄年,为侯景所逼,遂有台城之祸;隋文帝亦开创之主,不能豫知其子炀帝之恶,卒致不克令终。又如丹毒自杀,服食吞饼,宋祖之遥见烛影之类,种种所载疑案,岂非前辙?皆由辨之不早,而且无益于国计民生。汉高祖传遗命于吕后,唐太宗定储位于长孙无忌。朕每览此,深为耻之。或有小人,希图仓卒之际,废立可以自专,推戴一人以期后福。朕一息尚存,岂肯容此辈乎?朕之生也,并无灵异;及其长也,亦无非常。八龄践祚,迄今五十七年,从不许人言祯符瑞应。如史册所载,景星庆云、麟凤芝草之贺,及焚珠玉于殿前,天书降于承天。此皆虚文,朕所不敢,惟日用平常,以实心行实政而已。今臣邻奏请立储分理,此乃虑朕有猝然之变耳。死生常理,朕所不讳,惟是天下大权,当统于一。十年以来,朕将所行之事、所存之心,俱书写封固,仍未告竣。立储大事,朕岂忘耶?天下神器至重,倘得释此负荷,优游安适,无一事婴心,便可望加增年岁。诸臣受朕深恩,何道俾朕得此息肩之日也?朕今气血耗减,勉强支持,脱有误万几,则从前五十七年之忧勤,岂不可惜?朕之苦衷血诚,一至如此。
【庚】最后以感性结尾:
重述天子奉身天下,死而后已,而今年事垂老,惟愿无事善终:
每览老臣奏疏乞休,未尝不为流涕。尔等有退休之时,朕何地可休息耶?但得数旬之怡养,保全考终之死生,朕之欣喜岂可言罄?从此岁月悠久,或得如宋高宗之年未可知也。朕年五十七岁,方有白发数茎,有以乌须药进者,朕笑却之曰:「古来白须皇帝有几,朕若须须皓然,岂不为万世之美谈乎?」初年同朕共事者,今并无一人;后进新升者,同寅协恭,奉公守法,皓首满朝,可谓久矣,亦知足矣。朕享天下之尊、(13)四海之富,物无不有,事无不经,至于垂老之际,不能宽怀瞬息,故视弃天下犹敝屣,视富贵如泥沙也。倘得终于无事,朕愿已足。愿尔等大小臣邻,念朕五十余年太平天子惓惓丁宁反复之苦衷,则吾之有生考终之事毕矣。此谕已备十年,若有遗诏,无非此言,披肝露胆,罄尽五内,朕言不再。[23]
康熙在结尾中特别指出,这份面谕已经准备十年之久,可见从康熙四十七年的一场大病之后,他就开始为颁布天下的最后一道命令琢磨内容。以下引录康熙遗诏全文以资对勘。其中夹注乃是本来面谕的异文,至于未标底线的字句则是遗诏新出。在「奉天承运,皇帝诏曰」开宗之后,康熙遗诏内容可以提纲挈领为九个部分:
1. 申言帝王治天下之要:
(1)从来帝王之治天下,未尝不以敬天法祖为首务。敬天法祖之实,在柔远能迩,休养苍生,共〔公〕四海之利为利,一天下之心为心,保邦于未危,致治于未乱,夙夜孜孜,寤寐不遑,为久远之国计〔以图国家久远之计〕,庶乎近之。
2. 自诩其寿考、在位时间皆冠于史册:
(3)今朕年届〔将〕七旬,在位六十一〔五十余〕年,实赖天地宗社之默佑,非朕〔予〕凉德之所致也。历观史册,(6)自黄帝甲子迄〔至〕今四千三百五十余年。共三百一帝。(7)如朕在位之久者甚少〔在位久者,朕为之首〕。(8)朕〔当日〕临御至二十年时,不敢逆料至三十年。三十年时,不敢逆料至四十年。今已六十一〔五十七〕年矣。《尚书.洪范》所载:「一曰寿,
二曰富,三曰康宁,四曰攸好德,五曰考终命」,五福以考终命列于第五者,诚以其难得故也。
3. 临御以来,为天下殚精竭虑:
(9+13)今朕年已登耆〔将七十〕,富有四海,子孙〔子、孙、曾孙〕百五十余人,天下安乐〔粗安〕,朕之福亦云厚矣。即或有不虞,心亦泰然。念自御极以来,虽不敢自谓〔能〕移风易俗、家给人足。上拟三代明圣之主,而欲致海宇升平,人民乐业。〔但〕孜孜汲汲,小心敬慎,夙夜不遑,未尝少懈,数十年来,殚心竭力,有如一日,此岂仅「劳苦」二字所能该括耶。
4. 论帝王终生为天下鞠躬尽瘁:
(10)前代帝王,或享年不永,史论概以为〔侈然自放,耽于〕酒色所致。此皆书生好为讥评。虽纯全尽美之君,亦必抉摘瑕疵。朕今为前代帝王剖白言之:盖由天下事繁,不胜劳惫之所致也。诸葛亮云:「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为人臣者,惟诸葛亮能如此〔一人〕耳。若帝王仔肩甚重,无可旁诿,岂臣下所可比拟?臣下可仕则仕,可止则止,年老致政而归,抱子弄孙,犹得优游自适。为君者勤劬一生,了无休息之日。如舜虽称无为而治,然身?#123;于苍梧。禹乘四载,胼手胝足,终于会稽。似此皆勤劳政事,巡行周历,不遑宁处。岂可谓之崇尚无为,清静自持乎。《易.遯卦》六爻,未尝言及人主之事。可见人主原无晏息之地可以退藏。「鞠躬尽瘁」,诚谓此也。
5. 辩清朝得天下之正:
(2)自古得天下之正,莫如我朝。太祖、太宗初无取天下之心。尝兵及京城,诸大臣咸〔奏〕云当取。太宗皇帝曰:「明与我国素非和好。今欲取之甚易。但念系中国之主,不忍取也。」后流贼李自成攻破京城,崇祯自缢,臣民相率来迎。乃剪〔翦〕灭闯寇,入承大统。稽查典礼,安葬崇祯。昔汉高祖系〔一〕泗上亭长〔耳〕,明太祖一皇觉寺僧。项羽起兵攻秦,而天下卒归于汉;元末陈友谅等蜂起,而天下卒归于明。〔项羽起兵攻秦,后天下卒归于汉,其初汉高祖系一泗上亭长耳。元末陈友谅等并起,后天下卒归于明,其初明太祖一皇觉寺僧耳。〕我朝承席先烈,应天顺人,抚有区宇。以此见乱臣贼子,无非为真主驱除也〔耳〕。(5)凡帝王自有天命,应享寿考者,不能使之不享寿考。应享太平者,不能使之不享太平。
6. 简叙其学识、能力与政绩:
(4)朕自幼读书,于古今道理,粗能通晓。(11)又年力盛时〔朕自幼强健,筋力颇佳〕,能弯〔挽〕十五力弓,发十三把〔握〕箭。用兵临戎之事,皆所优为。然平生未尝妄杀一人,平定三藩、扫清漠北,皆出一心运筹。户部帑金,非用师赈饥,未敢妄费,谓皆小民脂膏故也。所有巡狩行宫,不施采缋。每处所费,不过一二万金。较之河工岁费三百余万,尚不及百分之一。(12)昔梁武帝亦创业英雄,后至耄年,为侯景所逼,遂有台城之祸。隋文帝亦开创之主,不能预〔豫〕知其子炀帝之恶,卒致不克令终。皆由辨之不早也。
7. 嘱诸王大臣于其身后当协心保全皇祚:
(9)朕之子孙,百有余人。朕年已七十〔今朕年将七十,子、孙、曾孙,百五十余人〕。诸王大臣官员军民,以及蒙古人等,无不爱惜朕年迈之人。今虽以寿终,朕亦愉悦。至太祖皇帝之子礼亲王、饶余王之子孙,见今俱各安全。朕身后,尔等若能协心保全,朕亦欣然安逝。
8. 传位胤禛:
雍亲王皇四子胤禛人品贵重,深肖朕躬,必能克承大统。着继朕登基,即皇帝位。
9. 依典制服丧:
即遵典制,持服二十七日释服。布告天下,咸使闻知。
两相勘照,一千两百多字的遗诏乃脱胎于康熙五十六年的这份面谕,殆无疑义。[24] 其主要内容几乎是复制面谕而成,当然,遗诏与面谕相隔五年,其中涉及年岁与年代的部分自然需要修正。末尾再补上继位人选以及相关的丧礼仪注而成。
不过若是细究起来,尽管遗诏是从面谕摘拾拼凑而成,却不必然完全符合康熙当初面谕的原旨。康熙在五十六年的口头面谕难免松散芜冗,却是一直环绕着几个他念兹在兹的课题而夹叙夹论。经过剪辑后的遗诏,表面上条理井然,但在不少部分颇有割裂康熙本意之嫌。例如在面谕中,康熙申论帝王治天下之要后,便先为清朝的正统辩护,再论其自身政绩,反观遗诏却将原来康熙为清朝正统的辩护,穿插在康熙综论本身政绩之中,使得原本在面谕中论列政绩的部分在遗诏中被截成两段,而后半部更有捉襟见肘之嫌。又如在面谕中康熙曾经提及:
(4)朕自幼读书,于古今道理,粗能通晓。(5)凡帝王自有天命,应享寿考者,不能使之不享寿考。应享太平者,不能使之不享太平。
顺着其论述的脉络,第(5)段乃是延续第(4)段而来。换言之,所谓「帝王自有天命」,应是指康熙读书通晓的一项道理。反观遗诏中将两段?#123;换,第(5)段置前,单独起句,与后段不相连属:
(5)凡帝王自有天命,应享寿考者,不能使之不享寿考。应享太平者,不能使之不享太平。(4)朕自幼读书,于古今道理,粗能通晓。(11)又年力盛时〔朕自幼强健,筋力颇佳〕,能弯〔挽〕十五力弓,发十三把〔握〕箭。用兵临戎之事,皆所优为……
而第(4)段反而与第(11)段连系起来,前指其自幼读书明理,后言其身强体健。
再者,第(12)段原为康熙面谕中论及皇位继承的开场白,以梁武帝、隋文帝将皇权托付非人为殷鉴,强?#123;继位人选不可不尽早甄别拣选。但这段典故被截取置入遗诏时,并未再引伸阐述,即紧接着嘱咐诸王大臣当于其死后协心保全政权,再转到传位胤禛一事,未免唐突。其间只字未提他如何避免步上梁武帝、隋文帝的后尘,而「早辨」出继承其大统的人选。
无可讳言,继位的雍正对康熙遗诏的确有最后定案的主导权,但是遗诏与面谕内文的雷同并不能证明雍正窜改遗诏。既然康熙已清楚表明:「此谕已备十年,若有遗诏,无非此言」;以此面谕作为将来遗诏的?#123;本正是康熙的本愿。除非康熙临终之前有新的手谕或是口谕,否则不论谁继承皇位,在制造康熙遗诏的过程中,都必须参考这分在朝廷里人所共知的面谕。任何康熙的继承人在制作康熙遗诏时,没有应该从何处取材的问题,而是如何将这两千五百多字的面谕,按照遗诏格式进行适当剪裁。需要补充的,不过是皇权继承的人选以及丧制的安排。从制度面而言,清廷既然从顺治开始有制作颁布遗诏之举,即使后来宾天的皇帝来不及于生前面谕遗诏内容,官方恐怕也必须要制造出一份冠冕堂皇的遗诏公诸于世。换言之,即使没有这康熙五十六年的面谕,阁臣也必然会尝试从康熙在位六十一年来的各种诏令谕旨中摭拾片段或综摄精义,拼凑出一部康熙遗诏来布告天下。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份长篇面谕中,康熙从头到尾并未明言或者暗示皇位继承的人选,这正可说明康熙在考虑其遗诏的制作时,除了继位人选,他显然还有更关注的课题:一为传统帝制辩护;二为大清国的正统辩护;三为自己一生功业作历史定位。而这三者并非互不相属。康熙之所以在面谕中交叉申述这三点,用意即在强?#123;他勤劬一生鞠躬尽瘁,正是为传统帝制与清朝正统最具说服力的辩护。
(三)从密旨到遗诏:雍正对身后人事的布局
理论上遗诏赋予新君皇权继承的正当性,但就实际的运作而言,皇位继承的问题早在「遗诏」缮写之前已拍版定案。当雍正初年开始采取秘密建储制度,基本上解决了康熙一朝诸皇子争储、储君向皇帝争权、以及朝臣与诸皇子结党对立等诸般政治纷扰,至此「遗诏」虽仍然具有向天下宣告继位人选的形式功能,却不再作为皇位继承的直接法源依据。
必须厘清的是:置于干清宫中顺治皇帝所书「正大光明」匾额后的建储密匣里,并非皇帝的遗诏,而只是寥寥数语的传位密旨。现藏于北京故宫的道光建储密匣,内有谕旨两道,其中一谕右书汉文「皇六子奕欣封为亲王」,显见道光皇帝对奕欣特殊的关爱,中书「皇四子奕詝立为皇太子」,左并有满文,转译成罗马拼音「duici age i ju huwangtaizi de ilibu」。duici 乃由duin(四)与语尾ci(第)合成,age 即「阿哥」,i ju 即奕詝之名,huawngtaizi 是汉文「皇太子」的音译,de是为语介词,后接动词ilibu 乃「册立」之意。建储密匣的谕旨在建储人选的关键词句,乃以满汉文并列书写,足见慎重,或有避免字句遭到窜改或曲解的考虑。另外一谕除重述「皇四子奕詝着立为皇太子」外,并要求「尔王大臣等何待朕言,其同心赞辅,摠以国计民生为重,无恤其它」。这段亲笔遗命并收录到正式颁发的道光遗诏之中。
若依道光建储密匣的「后例」来检视雍正的继位问题,那么即使康熙临终前确已有密旨交代皇十四子为继位人选,隆科多等人想纸上作业地将满文「juwan duici age in jeng」(十四子胤祯)更动为「duici age in jen」(四子胤禛),必须费事地抹去「十」(juwan)字,再改变jeng一字的字尾笔法,还不如干脆摹仿康熙笔法重新改写这道谕旨。遑论颁布天下的正式遗诏,已经是雍正大权在握之后进行加工的产物,当然不可能从中看出任何端倪,检证康熙的遗命是否遭到窜改。
当代学界多以为雍正遗诏乃乾隆以己意一手擘画而成,似成定案。乾隆每年逢雍正忌日,都会盥手展读雍正遗诏乙遍,表示其「以伸永慕,以励惕干」之心,并且几乎每年都赋诗为纪[25],彷佛他每年捧读的确实是雍正谆谆教诲的遗言。若真如当代学者的断言,那乾隆此举不仅是惺惺作态,甚至还带着点自恋的况味,每年取出自己为父亲捉刀代笔的杰作欣赏一番。许多学者之所以断言雍正遗诏乃乾隆以己意拟就,是因为在遗诏中有段期许新君重新检讨过去雍正在刑罚禁令上的整顿:
至于国家刑罚禁令之设,所以诘奸除暴,惩贪黜邪,以端风俗,以肃官方者也。然宽严之用,又必因乎其时。从前朕见人情浇薄,官吏营私,相习成风,罔知省改,势不得不惩治整理,以戒将来,今人心共知儆惕矣。凡各衙门条例,有从前本严,而朕改易从宽者,此乃从前部臣定议未协,朕与廷臣悉心斟酌而后更定,以垂永久者,应照更定之例行。若从前之例本宽,而朕改易从严者,此乃整饬人心风俗之计,原欲暂行于一时,俟诸弊革除之后,仍可酌复旧章,此朕本意也。向后遇此等事,则再加斟酌,若有应照旧例者,仍照旧例行。[26]
许多学者即据此认定是乾隆藉雍正遗命为自己将来改弦更张预留伏笔。[27] 细绎雍正这段话,虽不是以罪己形式出发,但意在为自己过去对国家刑罚禁令的种种兴革进行辩护。依照雍正的陈述,他对前朝法制的改革中,改严为宽之处与易宽为严之处,率皆有之。但事实上,他以「整饬人心风俗」为由雷厉风行各项措施,实多以严刑峻法为基?#123;。站在继位者的立场,雍正遗诏中这番剀切指示,当然可以作为日后?#123;整施政的法源依据。无论如何,我们不能因为雍正这番指示不符其平时以严苛著称的行事风格,便据此判断是乾隆刻意借用已死父皇的名义背书,好让自己日后的施政预留弹性空间。
尽管雍正暴卒之际不及交代后事,但若仔细爬梳相关史料,其实雍正对自己死后的人事与制度显然也曾预作布局。原来雍正八年(1730)六月的一场大病曾几乎夺走雍正的生命,不过现存的《雍正朝起居注》都对此事则相当隐讳,只字未提。倒是乾隆为雍正陵寝泰陵所撰写的〈圣德神功碑〉(乾隆二年九月,1737)里披露:雍正八年六月,「圣躬违和」的雍正特地召见他和其它亲王、大学士与内臣数人,特别「面谕遗诏大意」:
朕夙夜忧勤,惟体圣祖之心以为心,法圣祖之政以为政。因见人情浇薄、官吏徇私,罔知改省,不得不惩治以戒将来。故有从前条例本严而改易从宽者,乃原议未协,朕与廷臣悉心酌定,可垂永久。有从前本宽而改易从严者,本欲俟诸弊革除之后,酌复旧章。[28]
显然这一段正是日后雍正遗诏中关于酌定章程的张本。由此可知雍正八年的这场大病相当危急,使得雍正不得不在病笃之际召见亲王大臣,交代遗诏的内容,并在为自己施政辩护之余,期望继位者对过于严苛的新制再行斟酌,务以宽仁为尚。因此乾隆即位后对雍正时期的章程施政每有商榷更张之举,对他而言,不过是秉遵父亲遗训,顺理成章。
巧合的是,雍正也是在面谕遗诏的五年后崩逝。当时面谕的完整内容已不可知,不过和康熙一样,雍正并未在这次公开面谕中交代继位人选,这当然是因为根据雍正秘密建储的构想,建储密旨是在皇帝崩逝之后才得启封公布。何况雍正的病情仍有好转的可能。更重要的是,除了传位人选之外,雍正在密旨中对死后人事的布局作进一步的安排。
雍正长年倚畀甚殷的重臣张廷玉(1672-1755)在其自订年谱里曾经透露:雍正八年「自春徂秋,
圣躬违和,命廷玉与大学士马尔赛(?-1732)、蒋廷锡(1669-1732)办理一切事务,并与御医商订方药。间有密旨,则命廷玉独留。」[29] 推敲张廷玉这段隐讳的描述,雍正的密旨应该与他安排死后的人事布局有关,以备万一。后来雍正经过?#123;养静摄,终得痊愈,是以《实录》甚或是《起居注》对这段圣躬不豫的经过,以及面谕遗诏之事皆隐而未载。雍正曾将这份密旨的内容在雍正八年九月间密示张廷玉,在十年正月间又同时出示给鄂尔泰(1680-1745)与张廷玉两人,当时雍正病已痊愈,用意当在笼络两位心腹大臣。因此雍正行将大渐之际,赶赴圆明园的张廷玉与鄂尔泰便向在场的亲王大臣表示:「大行皇帝因传位大事亲书密旨,曾示我二人,外此无有知者。此旨收藏宫中,应急请出以正大统」。当时总管太监表示不知密旨所在,经张廷玉提示该密旨的样式是「外用黄纸固封,背后写一封字」,终才按图索骥检出这份雍正朱笔亲书的密旨。[30] 这件事关「传位大事」的密旨,与雍正元年八月十七日置于干清宫的建储密旨应有不同。[31] 因为如果只是皇位继承人选,那总管太监在雍正宾天之际一时遍寻不得,自可差人赶赴干清宫取下宣读即可。可见这份置于雍正身边的密旨除了指定传位人选之外,还有其它重要的人事指示。就在张廷玉宣读这份密旨后不久,受命继位的乾隆随即传令内侍宣谕:
遵皇考遗旨,令庄亲王(允禄,1695-1767)、果亲王(允礼,1697- 1738)、大学士鄂尔泰、张廷玉辅政。[32]
可见雍正密旨里至少有命四大臣辅政一节。当雍正八年身体不豫预拟密旨时,也许考虑到继位的弘历年方二十,任命大臣辅政或有稳定政局的需要,此亦有前例可循,例如康熙登极之初,亦有四位顾命大臣襄佐政事。不过雍正十三年,年满廿五岁的乾隆登基,四位大臣当然洞悉乾隆干纲独断的雄图,因此随即奏称「不敢当辅政之名,请照前例称总理事务」,所得到的响应自然是「蒙恩俞允」。[33]
在雍正遗诏的末段中特别论及庄亲王允禄和果亲王允礼:
庄亲王心地醇良,和平谨慎,但遇事少有担当,然必不至于错误。果亲王至性忠直,才识俱优,实国家有用之材,但平日气体清弱,不耐劳瘁,倘遇大事,诸王大臣当体之,勿使伤损其身,若因此而损贤王之精神,不能为国家办理政务,则甚为可惜。
这段话显然不可能是乾隆假托父之名对两位皇叔品评劝勉。雍正之所以特别点名这两位亲王,正是有意要托付辅佐新君的重责大任。而在评骘两位皇弟亲王的才品之后,雍正遗诏又盛称张廷玉与鄂尔泰两人,并明令将来得配享太庙:
大学士张廷玉器量纯全,抒诚供职,其纂修圣祖仁皇帝实录,宣力独多。每年遵旨缮写上谕,悉能详达朕意,训示臣民,其功甚巨。大学士鄂尔泰志秉忠贞,才优经济,安民察吏,绥靖边疆,洵为不世出之名臣。此二人者,朕可保其始终不渝。将来二臣着配享太庙,以昭恩礼。
这两段话其实应该都是出自雍正八年六月的密旨。当八月二十三日雍正?#123;崩,乾隆于二十四日即向庄亲王等大臣表示:要将雍正八年六月恩准张廷玉、鄂尔泰两人配享太庙的「谕旨」?#123;入「遗诏内颁发」,乾隆所引述雍正谕旨的内容,与前引遗诏的内容毫无二致。乾隆口中的这份「谕旨」,从未在雍正生前明令公布,显然指的就是雍正八年的密旨。当时鄂尔泰与张廷玉两人曾一度「屡行固辞」,但乾隆坚持其「惟知遵奉皇考圣旨」,并且为了回应鄂尔泰和张廷玉两人「稽古典礼」的请求,乾隆特地命令总理事务的庄亲王与果亲王等大臣「备查古典,详议具奏」。诸王大臣虽表示「查历代遗诏,史不备载」,但也从善如流地考掘出明太祖朱元璋于洪武二年(1369)降旨恩准李善长(1314-1390)等七人入祀太庙的前例。因此议覆表示可将此恩典殊荣缮入遗诏,于是在八月二十五日乾隆下旨依议办理。雍正于二十三日崩殂,遗诏则是于二十七日颁布天下,由此可见遗诏确是在二十五、六日正式撰拟定稿。[34] 在庄亲王等人的奏覆中更清楚指出:「如大学士鄂尔泰、张廷玉者,久在圣明洞鉴之中,是以特书谕旨,密封内廷。」可见雍正生前特别将这份亲笔密旨先后取给鄂尔泰和张廷玉两人读,意在视两人为股肱心腹。对鄂尔泰、张廷玉而言,此等恩典写入遗诏,做为雍正的最后一道命令公布天下,等于在其生前预颁定位其终身成就的「旷代殊荣」。[35]
由此可见,在雍正遗诏的制作过程中,即使甫继位的乾隆扮演主导的角色,但绝非以己意向壁虚造,大体上仍是遵照雍正八年面谕中宽仁施政的指示以及密旨中人事的安排。惟有任命四大臣辅政一节,四位亲王大臣审时度势,显然洞悉乾隆干纲独断的心意,坚辞「辅政」之名,而遗诏对此付之阙如,也使得遗诏中言及两位亲王才品一节,变得相当突兀,殊不知雍正本意乃在提及此四人之后,赋予「辅政」大任。
(四)后乾隆时期遗诏制作的制式化
遗诏的书写在乾隆之后产生关键的变化。乾隆六十年煞有介事地封颙琰(嘉庆)为皇太子,准备翌年正式禅位。如果说遗诏至少包括三项要素:一是在位施政期间的回顾与反省,二是对身后国政的交代,三是皇位继承人选。那么从实质内容上看来,乾隆在嘉庆元年正旦所颁布的传位诏,包含了对自我历史功绩的定位,并且公布皇位继承人选。当然,在这份传位诏中,乾隆也明白表示:「凡军国重务,用人行政大端,朕未至倦勤,不敢自逸。」[36] 可见乾隆所谓传位不过是增饰其禅位的虚名,身为太上皇帝,他依然实权在握。尽管如此,这份由乾隆亲自钦定的诏书,在形式上是他以当朝皇帝的身分颁布的最后一道命令,因此就这层意义而论,乾隆的传位诏其实就是「乾隆」一朝的遗诏。
当嘉庆四年乾隆以太上皇帝之尊崩殂时,并没有所谓的「遗诏」颁布天下,因为只有皇帝可以颁布诏书。[37] 是以在名义上,朝廷颁布天下的是所谓「大行太上皇帝遗诰」。[38] 检视该份遗诰的内容,不免重述原来「传位诏」里胪列其位居皇帝一甲子的文治武功,也重申当初传位嘉庆,以太上皇自居,并不是想要「自暇自逸,深居高拱」,是以他在传位之后,仍然「日亲训政」,因此在其遗诰的后半段,也续补了乾隆「训政」三年多来的治绩。这份遗诰当然没有皇权授受的问题,内容恐怕也无庸劳烦乾隆本人钦定。
干嘉政权交替犹如时代的分水岭,反映在皇帝遗诏的制作亦然。乾隆以后,皇帝遗诏的制作多由臣工摘拾谕令,敷衍政绩一番,以大行皇帝自述的口吻为自己盖棺定论。
嘉庆遗诏颁布后月余,当九月初六日内阁缮呈遗诏副本以备皇帝随时展览之用,道光皇帝忽然发现嘉庆遗诏中提及乾隆降生避暑山庄之事似有蹊跷,于是亲自检阅乾隆朝实录,确定乾隆是在「康熙辛卯八月十三日子时,诞降于雍和宫邸。」接着又遍查乾隆的御制诗集,发现其中提到降生于雍和宫之事凡三见,于是道光立即命令大学士曹振镛(1755-1835)等人详细查明回奏。当初负责执笔草拟遗诏的军机大臣托津(1755-1833)、戴均元(1746-1840)、卢荫溥(1760-1839)和文孚(1765-1841)等四人当然「不胜惶悚之至」,他们回奏表示当初根据的是嘉庆御制诗集里的脚注,有两处皆曾载有乾隆皇帝「以辛卯岁诞生于山庄都福之庭」。他们并表示因未曾读过乾隆朝的实录,因此无法「深悉」其间出入。[39] 道光对此辩白当然不满,他指出嘉庆所写的相关诗作乃「泛言山庄为都福之庭,并无诞降山庄之句」,问题是出在「当日拟注臣工误会诗意」。虽然乾隆死后所修纂的乾隆朝实录并未刊布,但是乾隆的御制诗集「久经颁行天下,不得诿为未读,实属巧辩。」因此降旨将此四人交部严加议处。四人分别遭到罢免或降级留任等惩处。[40] 当然,作为皇位继承者的道光本人恐怕也难辞其咎。虽然诏书多由文臣操刀,但终究是以嘉庆之名而发,而作为继任的皇帝,道光自然是诏书著作权的唯一继承者。现存九月初七的道光上谕,原文本指嘉庆病故之际「军机大臣敬拟遗诏,朕在谅闇之中,哀恸迫切,不忍展视,况军机大臣多年承旨,自不至有误。」后来道光亲笔将「不忍展视」四字圈涂删去,并将原文改成「未经看出错误之处,朕亦不能辞咎,但思军机大臣多年承旨,自不至有误。」当是公允之论。
道光皇帝当然深知「遗诏布告天下,为万世征信,岂容稍有舛错。」当时乾隆御制诗集早已刊印天下,迟早有人发现遗诏记载的舛误,这对清廷信誉威望,自然会造成严重的影响。因为遗诏既以嘉庆为第一人称向天下百姓宣布,等于是嘉庆自己搞错了父亲的出生地点,对了解遗诏制作过程的人而言,这意味着道光皇帝陷父亲嘉庆于不孝。
只不过当道光发现错误之时,赍诏官早已驰奔各地,至少京城与部分省分已然接获嘉庆遗诏,道光皇帝只能降旨「将原委明白宣示中外」以为补救之道。清朝的补救措施相当彻底,从现存嘉庆朝《实录》、《起居注》和《上谕档》(稿本)看来,在七月二十五日嘉庆崩逝当天,都明白载录遗诏内容,而内容显然都已抽换成修订后的版本。遗诏末尾乃作:
况滦阳行宫为每岁临幸之地,我祖、考神御在焉,予复何憾?
北京第一历史档案馆所藏的《上谕档》(稿本)则在「神御在焉」左夹行处用小字注记「九月初九谨改」。[41] 可见九月九日后军机处立即作业,重新制定遗诏。目前幸存于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所庋藏的嘉庆遗诏,其结尾则作:
况滦阳行宫为每岁临幸之地,我皇考所降生,予复何憾?
由此可见这份遗诏正是原先所拟定颁布天下的版本。比较原本与修订本的内容,前者应该是随同嘉庆驻跸热河避暑山庄的军机大臣们,有意将嘉庆之死与乾隆之生于避暑山庄两相联系,做点文章。以嘉庆自己的口吻表示死于斯地,了无遗憾。后者则改成「滦阳行宫为每岁临幸之地,我祖、考神御在焉,予复何憾。」将「皇考(乾隆)」降生福地,改成「祖(雍正)、考(乾隆)」神御所在,不仅勉强牵强,而且也与史实不符。此处「祖、考」两字分行顶格撰写,显然并非泛称前代祖宗,而应是指其皇祖、皇考。避暑山庄始建于康熙四十二年(1703)。康熙在位北巡热河多次,胤禛即位前也曾陪侍前往,但雍正在位后十三年间却从未去过热河。
嘉庆遗诏的内容出现如此重大的舛错,对后来遗诏制作是否产生影响,不易断定。不过嘉庆之后,臣工撰拟遗诏的内容的确越趋保守;不求新裁有功,但望平实无过。道光以后,咸丰、同治与光绪的遗诏几乎与道光遗诏如出一辙,可说是以道光遗诏为样本照画葫芦,流于形式。拟笔的臣工敷衍,但要努力拼凑乏善可陈的功业,也着实不易。遗诏里虽仍依例表述在位的功业,究其实已无个人的色彩。
从遗诏中书写的口吻与时态,可以看出嘉庆之后,臣工所撰拟的遗诏多混淆了皇帝第一人称的自道,与第三人称的叙述。即以对皇帝临终前身体健康状况的描述为例,在嘉庆以前,皇帝的遗诏至少没有时间错乱的情形发生。顺治和康熙在其遗诏中,都未提及身体不豫的情形,雍正的遗诏则表示「今朕躬不豫,奄弃臣民,在朕身生本无生,去来一如,但我皇考圣祖仁皇帝付托之重,至今日虽可自信无负,而志愿未竟,不无微憾。」臣工在乾隆遗诰中状拟太上皇帝临终的状况时,乃表示「朕年寿已高,恐非医药所能奏效,兹殆将大渐。」嘉庆的情形至少是在「迨抵山庄,觉痰气上壅,至夕益甚,恐弗克瘳」的情形下安排后事。
从雍正的「不豫」、乾隆的「殆将大渐」到嘉庆的「恐弗克瘳」,至少都还是以第一人称的角度自述病况。但是道光以后遗诏的书写,拟笔臣工使用的时态与人称显然都有谬误,例如道光遗诏描写道光降旨立皇四子奕詝为皇太子之后,「甫经半日,神气渐散,岂非天乎。」既说「神气渐散」,哪还有力气传述遗诏的内容?可见拟诏的军机大臣虽仍是以第一人称的口吻拟诏,却竟又同时以第三人称的角度对皇帝大渐的过程进行现场报导。如果说道光遗诏勉强是在道光「神气渐散」之际完成,那么咸丰、同治与光绪等皇帝竟然在自己挂名的遗诏中就已经「弥留不起」。在热河猝死的咸丰皇帝在遗诏里感喟:「入夏以来,暑泻日久,元气愈亏,以致弥留不起,岂非天乎。」但紧接着咸丰却又「顾念神器至重,允宜传付元良」,于是召见朝廷重臣「令其承写朱谕」,立皇长子为皇太子。后来同治皇帝在遗诏中同样表示:「朕体气素强,本年十一月适出天花,加意?#123;摄。乃迩日以来,元气日亏,以致弥留不起,岂非天乎。」可是就在「弥留不起」的状态下,同治皇帝也「顾念统绪至重,亟宜传付得人」,于是奉两宫皇太后懿旨,由醇亲王奕赯之子载湉过继给咸丰皇帝为子,以便兄终弟及,入承大统。等到光绪大限来时,遗诏的内容竟也如法炮制:先自述其「阴阳俱亏,
以致弥留不起」。在慨叹「岂非天乎」之后,又奉慈禧皇太后的懿旨,由摄政王载沣之子溥仪入承大统为嗣皇帝。尽管遗诏所述皇权传承的经过符合实情,同治与光绪两朝的继位人选都是在皇帝死后由皇太后所决定的,但是撰拟遗诏的大臣虽是以皇帝第一人称的口吻拟诏,却又同时以第三人称的角度来摹写皇帝大渐的过程,并追记其死后皇权继承的安排,以致产生时序的谬误,相当唐突。
在康熙五十六年的面谕中,康熙曾经慨叹过去帝王因讳言死亡,而不愿在生前预拟遗诏,因此他通读过去帝王的遗诏,感觉「殊非帝王语气」。只是康熙恐怕没有预料到,他这番评语也一体适用其百年后继位子孙的遗诏书写。
三、布告中外:遗诏的颁布与复制
(一)颁诏、丧仪与权力转承
遗诏的颁布,本是整个皇帝丧仪里一个关键的环节。顺治十八年正月初七日顺治皇帝福临?#123;崩之后,翌日即颁发遗诏。当时先由大学士麻勒吉和侍卫贾卜嘉两人自宫中将遗诏奉出到干清门外,由礼部尚书跪接,再从中道将遗诏奉至午门外的奉安台上,张起黄盖。满汉文武各官身着素服,举行三跪九叩礼,跪听宣读遗诏,然后起立举哀,再行三跪九叩礼。礼成后,礼部官将遗诏置于龙亭内,由中道出大清门,奉至礼部进行誊黄,随即派遣赍诏官赴各省颁布。[42]
不过这次毕竟是清廷首度颁发遗诏,即使有明代的前例或可参考,仪式中有些关键的细节未遑顾及,例如当时便没有考虑到年仅八岁的幼主康熙在颁诏时应如何进退出处。等到康熙六十一年礼部准备颁布康熙遗诏的典礼时,四十五岁的新君雍正立即发现一个切身的问题:过去的仪注并未明载新君「行礼之处」。雍正因此着问礼部:「如何不议及朕躬?」礼部照实奏称:是因为「旧典未载」。雍正对自己在颁诏仪式中的角色不免焦虑:「遗诏自宫中捧出时,朕岂可照常静处乎?」因此要求总理事务王大臣和礼部共同议奏。
在平常遇到颁发恩赐或恩赦等诏书之时,皇帝身为诏书的作者,理应亲自主持颁诏大典:其御座设在太和殿(顺治时为皇极门),嗣王公百官行礼后,由大学士将诏书捧奉至太和殿檐下交授礼部堂官。[43] 不过遗诏毕竟与一般诏书有关键的不同:遗诏颁布时其名义上的主人已不在人世,而遗诏中指定的皇位继承人——同时也是诏书著作权的继承人——在颁诏仪式中应该如何进退出处,必然会牵动重要的象征意义。最后礼部为新君雍正所研议的安排是:当遗诏奉出时,皇帝在干清宫檐下西向而立,大学士奉遗诏从中道出。皇帝跪候遗诏经过,再起身退回守丧的位置,即所谓「苫次」。[44]
按理说,在遗诏颁发后到登极诏颁布前,等待受命的新君应仍居于子臣之位,因此颁诏的过程中仅是静处于苫次,居于被动的地位。在这样的安排之下,代表殂君的遗诏与即将嗣命的新主两者主客关系井然:颁布遗诏的主人虽已不在,但在一旁等待遗诏正式授命的新君仍居于客位,和天下苍生一样,待命的嗣君亦是遗诏诏告的对象。理论上,唯有等到遗诏正式授命之后,新君才算正式继位。
不过,当雍正?#123;崩后,廿五岁入承大统的乾隆从一开始便展现积极的主导权。在乾隆要求之下,过去依例是由大学士恭奉遗诏安设于几筵——即祭祀的灵位,但这回乾隆却决定要「亲身恭奉安设」。因此在二十七日恭颁遗诏当天,大学士奉诏至干清宫檐下,由乾隆本人接捧遗诏之后安奉于黄案,行一跪三拜礼,然后由干清宫左门出,西向而立。接着大学士由右门进入,到黄案前行三叩礼,跪奉遗诏而由中门出。乾隆如此安排,让新君在遗诏颁布过程中的角色有了微妙而关键的变化:在亲自奉接遗诏的过程中,新君从被动转为主动,借着遗诏颁布的授受仪式,无疑更凸显出前后两位皇帝权力的继承关系。[45] 此后由继任的皇帝亲自将遗诏安奉于黄案之上,遂成定制。[46]
嘉庆皇帝在乾隆生前便已登基,因此就内容而言,太上皇帝的遗诰无涉皇权转移的课题,不过嘉庆在颁布太上皇帝遗诰的当天便将权臣和珅(1750-1799)革职拏问,随后并命诸王大臣会鞫,胪列廿大罪状,赐其自尽。[47] 遗诏(遗诰)的颁布揭开国家大丧礼仪的序幕,而嘉庆急于序幕揭开之际铲除父亲倚为股肱之重臣,未免过于躁进,毫不顾念乾隆尸骨未寒,有失孝亲之道。不过此举适足以证明嘉庆虽即皇位四年之久,而真正的皇权还得等到乾隆死后方才全盘接收。隐忍多年的嘉庆或有意藉此昭示天下:他已经正式登极,天下大权在握。
嘉庆二十五年七月廿五日嘉庆皇帝猝死于热河避暑山庄,当时受命继位的道光随侍在侧,由于遗诏的制作有所拖延,因此到八月初五日始于避暑山庄举行颁诏典礼,仪注一如前例。不过礼部官从龙亭内奉遗诏出后,便立即驿送北京礼部。初七日嘉庆遗诏抵达京城,翌日举行宣读与行礼仪节,然后由礼部恭镌誊黄,颁发天下。[48] 后来咸丰皇帝?#123;崩于热河,便是依照嘉庆廿五年的先例办理。[49]
(二)丧期的斟酌与政治表演
对刚继位的新君而言,大行皇帝遗诏里所交代的遗命后事,本应拳拳服膺,唯一的例外是关于服丧期间的规定。一般遗诏书写的布局,在宣布皇位继承人选之后,多会对死后国丧的举行有所交代,让天下人民奉诏后有所遵循。为大行皇帝服丧三年本是传统定制,不过大行皇帝都会在遗诏中「体恤」臣民,仿效汉文帝以「日」易「月」的先例,将原本「二十七月」的丧期改成「二十七日」,在遗诏中明令在二十七日后除服。
不过刚继位的皇帝为了表示对大行皇帝孝亲思慕之心,自然要有所坚持。雍正在康熙遗诏颁布之后立即指出:
皇考遗命,一句一字,朕无不拳拳服膺。止此「二十七日除服」之诏,非敢故违。而罔极深恩,哀思迫切。虽蹈违命之愆,亦不恤也。朕言及此,曷胜呜咽!实不能悉朕之悲思,尔诸王大臣其谅之!
诸王大臣等皆以朝政万几至重,难以久旷为由,请皇帝遵从遗诏所嘱二十七日后除服。但雍正强?#123;「思慕之情,何能自已」,以为虽不能效法商王武丁谅阴三年的典故——将政事委托大臣处理,皇帝则在三年内独默不语,以表孝思之心。不过经过朝臣几番劝阻,雍正「勉从所请」,二十七日后释缟素,但仍素服到雍正三年八月二十一日。[50]
等到乾隆服丧时,诸王大臣也奏称三年之丧难以举行,请乾隆仍依旧制,以二十七日除服。乾隆表示:「朕受皇考顾复深恩,昊天罔极,中心哀慕,实不能自已。所以欲行三年之丧,稍尽子臣之谊。」尽管诸王大臣也援引西晋杜预(222-284)「心丧三年」之说作解,但乾隆却坚执杜预所论不足为训。他认为遗诏里「二十七日释服」之旨是为天下臣民设言,并非用于天子一人。乾隆同时也巧妙地为前面两位并未真正服丧三年的康熙和雍正两人进行辩护:康熙冲龄践祚,因此未得举行三年之丧;而雍正即位之时,则是「军国重务,速应办理之处甚多」,只好「俯准廷臣之请」,并且尽管无法守丧三年,雍正仍然「素服斋居,三年如一日。」至于乾隆本人,他认为经过雍正这十三年来的「宵旰勤劳,孜孜图治」,国家「举凡大纲小纪,莫不悉有章程」,皆已步入轨道,因此足以让他无后顾之忧地服完三年之丧。不过乾隆同时也向朝臣暗示:「岂行三年之丧,遂不能办理一切事务乎?至于郊坛祭祀大典,原可并行不悖。」因此他要求诸王大臣详稽典礼,确议具奏天子应该如何行三年之丧。诸王大臣只得依旨研拟,结论是在百日之内,皇帝服缟素,百日以后则去缟冠,仍着素服,二十七月后除服。[51]
雍正既开成例在先,乾隆更踵事定?#123;于后,使得后来继任的新君难免要依样画葫芦地与诸王大臣两造往返僵持一番:一方是继位的皇帝表示「因哀慕至情,万不能已」,决心服丧三年;另一方是承旨的诸王大臣力陈三年之丧难以举行,恳请皇帝仍遵循旧制以二十七日除服。但皇帝随即回应「予意已定」、「心实不忍」、「于心实所难安」,坚持「仍当恪遵古制,敬行三年之丧。」经过两造几番往复的劝请与坚持,皇帝终于在诸臣「再三陈恳」下稍作退让,表示「何敢以孺慕私忱,有踰成典,不得已勉从所请」,最后妥协为「缟素百日,仍素服二十七个月。」当然皇帝也同时明确表示「至于郊庙祀典军国政务,仍可于持服中综理,两不相妨。」[52] 言外之意,守丧尽孝与执政治国两者当可并行不悖。
一如乾隆之后遗诏的制作越趋格套化,继位皇帝在处理服丧的表演,终于也流于制式。即使当同治皇帝载淳宾天,堂弟载湉入承大统为光绪皇帝,官方仍旧为四岁的嗣皇帝排演同样一段戏码,丝毫不考虑旧主与新君间原为堂兄弟的关系,稍微修改演出的脚本。后来光绪皇帝?#123;崩,诸王大臣又依样画葫芦地奏请三年之丧窒碍难行,也代替年甫三岁的溥仪以老成的口吻降谕:「若丧服二十七日而除,于心实有不忍,除臣民服制仍各钦遵旧例,朕敬循古制持服三年以冀稍伸哀悃。」[53] 可见随着遗诏制作的规范化,清中叶以后的皇帝丧仪也完全套用陈式,轮番替换上场的主角新君与配角大臣,将就着一搭一唱,照本宣科地覆诵千篇一律的台词,敷衍这段斟酌遗诏丧期的戏码。
(三)从中央到地方
诏书既奉皇帝之名颁布,经礼部誊黄后,当即透过一定管道昭告天下。康熙四十二年(1703)时曾议准因应路程远近,明确订定礼部赍诏官赴各地颁诏往返的时限。[54] 一般而言,礼部赍诏官携带一分正本诏书以及若干复本誊黄,至指定各地宣读。正本诏书与复本誊黄的区别,乃是前者在年月日处,以及诏书衔黏的接缝处盖有「皇帝之宝」的钤印。各地方在接获中央的诏书或誊黄之后,除了将诏书颁到日期以题本报部察核,如有需要也会再行复制若干分遗诏下传到辖区各地。乾隆十七年
清朝对赴各省颁诏的赍诏官、所携带誊黄数目与负责分颁之处,皆有详细的规定。此后并有增减情形,表列如下:
表一:赍诏官分颁各地诏书及誊黄情形
接诏人
赍诏官
附带誊黄
誊黄分颁地
乾隆十七年后 增减情形
直隶总督
一人
七道
天津都统、直隶提督、马兰、秦宁、天津、宣化、正定等处总兵官
乾隆三十一年,裁汰天津都统、减誊黄一道。 道光八年,增天津水师总兵官誊黄一道。
山东巡抚兼提督
一人
三道
青州将军、登州、兖州总兵官
道光八年,减青州将军,增青州副都统、曹州总兵官誊黄各一道。
山西巡抚兼提督
一人
三道
绥远城将军、太原、大同总兵官
道光八年,增绥远城副都统誊黄一道。
河南巡抚兼提督
一人
二道
南阳、河北总兵官
两江总督
一人
八道
江苏、安徽巡抚、江宁、京口将军、江南提督、狼山、苏松、寿春等处总兵官
道光八年,减京口将军,增京口副都统、江宁副都统、徐州总兵官誊黄各一道。
漕运总督、 江南河道总督、 河南山东河道总督
一人
道光八年,增江南河道总督、漕运总督赍诏官各一人。(原江南河道总督、漕运总督与河南山东河道总督共赍诏官一人)
江西巡抚兼提督
一人
二道
南赣、南昌总兵官
道光八年,减南昌总兵官,增九江总兵官誊黄各一道。
闽浙总督
一人
十二道
福建巡抚、福州将军、水师、陆路提督、金门、汀州、海坛、台湾、福宁、漳州、南澳、建宁等处总兵官
道光八年,增福州副都统誊黄一道。
浙江巡抚
一人
八道
杭州将军、乍浦副都统、浙江提督、定海、黄岩、温州、处州、衢州等处总兵官
道光八年,增杭州副都统誊黄一道。
湖广总督
一人
八道
湖南、湖北巡抚、荆州将军、湖广提督、镇筸、宜昌、永昌、襄阳等处总兵官
道光八年,减永昌、襄阳总兵官,增荆州副都统、湖北、湖南提督、永州、绥靖、郧阳总兵官誊黄各一道。
陕甘总督
一人
十五道
陕西、甘肃巡抚、西安、宁夏、凉州将军、甘肃、安西、固原提督、西宁、延绥、宁夏、肃州、凉州、兴汉、河州等处总兵官
乾隆二十八年,裁汰甘肃巡抚、减誊黄一道。 道光八年,减凉州将军、安西提督、兴汉总兵官,增宁夏副都统誊黄各一道;西安副都统誊黄二道;凉州副都统西安、陜安、汉中、巴里坤等处总兵官誊黄各一道。
四川总督
一人
六道
成都副都统、四川提督、川北、重庆、建昌、松潘等处总兵官
乾隆四十一年,增设成都将军、增誊黄一道。
两广总督
一人
九道
广东巡抚、广州将军、广东提督、左翼、右翼、琼州、潮州、碣石、高雷等处总兵官
道光八年,减左翼、右翼、高雷各总兵官,增广州副都统誊黄二道;增水师提督、阳江、南韶连、高州等处总兵官誊黄各一道。
广西巡抚
一人
三道
广西提督、左江、右江总兵官
云贵总督
一人
十一道
云南巡抚、提督、开化、鹤丽、临元、永北、楚姚、永顺、曲寻、昭通、普洱等处总兵官
乾隆三十一年,增设腾越总兵、增誊黄一道;裁汰永北、楚姚、永顺总兵、增誊黄各一道。 道光八年,减曲寻总兵官誊黄一道。
贵州巡抚
一人
五道
贵州提督、安笼、古州、镇远、威宁等处总兵官
道光八年,减安笼总兵官,增安义总兵官誊黄一道。
不过,由中央派遣赍诏官赴各地颁诏的方式在道光十五年(1835)有重要的改革。根据道光十五年九月十一日上谕的指示,诏书「嗣后着由驿颁发,毋庸派员前往」,赍诏官的委派至此废除。[55]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随着各省地方重要性的升降变化,清廷对颁诏或誊黄亦有所?#123;整。例如表中台湾总兵官原先只是奉接皇帝诏书的誊黄副本,逮至光绪十一年(1885)台湾开始设置巡抚,两年后,清廷更正式加颁台湾巡抚正本的诏书,台湾地位愈形重要,亦可由此窥见一二。
从上表可知,分颁各地的正式诏书(加盖满汉文「皇帝之宝」钤印者),至少有十六份之多。因此现存北京第一历史档案馆与台北历史语言研究所的康熙遗诏共有四份,其实不足为奇。[56] 诏书拟定之后,必然要进行再生产的过程,方能及时颁布天下,并且地方宣告之后亦需赍回中央。
当然诏告天下的对象不仅是中土臣民,更包括外邦藩属,自然需要遣使赍诏到朝鲜、外藩、蒙古诸国。因此域外文书如朝鲜史料中载录清帝遗诏内容,本不足为奇。乾隆五十五年适值弘历八旬大寿,特谕除朝鲜之外,安南、琉球、暹罗等三国也一体颁发恩诏。[57] 此后皇帝的诏书遂颁及这些属国。在一般的情形之下,朝廷会派遣正副使赴朝鲜颁诏,而由理藩院官赍诏往颁外藩蒙古诸部,其余诸国则或交由该国使臣赍回,或透过邻近各国的地方督抚转发:由两广总督转发暹罗,广西巡抚转发越南,云贵总督转发缅甸,闽浙总督转发琉球。[58] 因此当道光皇帝发现颁发的嘉庆遗诏出现舛误后,除了立即「降旨宣谕中外」,军机处计算程期,推估赍诏官原颁嘉庆遗诏应尚未抵达南方各省,因此尚未转发琉球、暹罗、越南、缅甸等国。于是立即以六百里快递字寄南方各省督抚,要求他们暂时将原遗诏扣留,等到更正后的遗诏发往递补后,再经各相关督抚转发各国,原奉遗诏亦随即缴回。[59]
自顺治崩殂之后,清朝开始颁布遗诏,地方接诏之日便是服丧的开始。一般而言,直省文武各官于遗诏到日,皆摘冠缨,服缟素,跪候遗诏到达,然后奉至衙门内安设,行三跪九叩礼。然后跪听宣诏。齐立举哀,再行三跪九叩礼。接着需要「朝夕哭临凡三日」,二十七日后除服。官员命妇亦素服二十七日而除。至于军民人等及其妻子则素服十三日而除。并且一月之内不得嫁娶,百日之内不许作乐。官兵摘冠缨三日,至第四日则照常办事。同时以宫中大事之日为基准,百日之内不薙发。[60] 大体上是沿袭明制。[61] 当康熙六十一年安排大行皇帝丧礼时,清廷则进一步特别规定直省的官员「一年内不作乐,百日内不嫁娶」,至于一般军、民、人等及其妻子,则从原来的十三日延长至二十七日内素服,期间并不准祭神。此外凡有顶戴官员,以及举、贡、生、监、吏、典、僧、道等人,皆素服齐集于各该衙门,三日内朝夕哭临。此后地方奉接遗诏后的丧仪,基本上沿承康熙六十一年的定制。
遗诏赍至地方颁布,地方官员仕绅必须齐集府治,从奉接遗诏,跪听宣读到哭临三日。当顺治皇帝的遗诏于二月初一日赍至苏州,江宁巡抚朱国治(?-1673)以降的府县官员、地方缙绅孝廉等人都齐集府治,依礼哭临三日。等到第四天,当地生员便趁着府县大小官绅尚在府治,事先向同情生员立场的府学教授借了钥匙,开门进入文庙「鸣钟击鼓」,百余名诸生群哭于文庙。[62] 随后众生赶往府堂,「乘抚、按在时,跪进揭帖」,攻讦吴县县令任惟初盗卖仓粮等不法情事,「随至者复有千余人号呼而来」。显然诸生就是要利用朝廷赍诏官到地方颁布遗诏,而地方官员齐集官府的场合里,公开进行集体抗议,以揭发地方县令的不法情弊。诸生刻意选择在遗诏到省的第四日行动,当然有其考虑:因为三日哭临之礼已毕,官兵第四日起照常办事,而省县诸级官员仕绅尚未离府,当时群集抗议的学生可能估量此举虽有冒大不韪的风险,但不至违悖礼法。可是从地方官的角度观之,诸生此举不仅公然向其权威挑战,并且刻意利用国丧期间「结党」发难,兹事体大,必然会传回中央,省府决无法将此案范囿在地方省府的层级内解决。是以巡抚朱国治上奏胪列诸生罪状,第一条便是「当哀诏初临之日,正臣子哀痛几绝之时。乃千百成羣,肆行无忌,震惊先帝之灵。」一旦官府将此抗议运动定?#123;为非礼违制,扰乱国丧期间社会秩序,前后遭到逮捕的十八名生员,终难免「不分首从,立决处斩」的悲剧。[63]
理论上,遗诏透过各种制式的管道「布告天下」,目的正是「咸使闻知」——让率土之滨的所有臣民,皆得以听读遗诏。而遗诏颁到各省之日,正式揭开地方官民为大行皇帝服丧的序幕。清廷对江苏哭庙一案的生员施以严惩,意在杀鸡儆猴,以戒将来。毕竟地方迎奉遗诏并举行国丧,必然牵涉到各阶层官兵绅民的动员,而江苏生员正是利用地方颁诏与丧仪所形成的公众空间,进行体制外的抗争。对清廷而言,向天下颁布遗诏,本寓有宣示中央皇权的继承与政统的赓续已顺利完成之意,一旦在地方宣诏的公共场域中发生失序行为,无疑是对中央的政治权威进行挑衅。
四、咸使闻知?——遗诏的解读与集体记忆
皇帝的诏书透过中央隆重的颁诏仪式与地方慎重的接诏安排,经过翻山越岭的公文旅行四处布达,目的即是让普天之下的臣民一体闻知。在皇帝所有的命令当中,诏书无疑是人民接收圣意最直接的管道。
问题是:天下百姓对圣意的解读不必然尽如诏书所预设的圣意。
让我们回到引言中提及民初小说里关于雍正矫诏继位的情节。顾名思义,这些「外史」与「演义」对史实进行种种穿凿附会本不足为奇。只是这些敷衍故事的传闻倒也不完全是作者?#123;空捏造而来。例如前引许啸天的说法,他显然误将雍正窜诏的传闻与胤禛即位后所创制的秘密建储制度绾合起来。推敲其中原因,由于布告天下的雍正遗诏、乾隆传位诏与嘉庆遗诏里,都曾经清楚交代以密匣立储安排皇位继承人选,例如雍正遗诏即昭告天下:在雍正元年八月间,雍正于干清宫召见诸王满汉大臣「面谕以建储一事,亲书谕旨,加以密封,收藏于干清宫最高之处,即立弘历为皇太子之旨也。」对雍正朝之后的社会大众而言,清朝施行秘密建储,并非局囿于宫廷里的秘密,而是众所周知的制度。只是一般人不必然清楚秘密建储实为雍正初年的创举。一些想象力丰富的稗官野史将秘密建储之制和雍正矫诏继位两事巧妙地杂揉一起,于是故事越演越离奇。[64]
雍正皇帝后来采取非常手段对曾静一案进行非常处理,形式上他以九五之尊降谕诘讯曾静,实质上借题发挥,俨然以被告的身分响应曾静引述传闻中的各种指控,不厌其烦地一一辩解。后来更将相关谕旨与曾静的供词集结成《大义觉迷录》一书,明令「颁布天下各府、州、县、远乡僻壤,俾读书士子及乡曲小民共知之」,可见雍正处心积虑地想将流布的传言拔本塞源。[65] 在诘讯曾静的过程中,雍正特别为自己继位不当的传闻提出辩解:
朕自幼蒙皇考钟爱器重,在诸兄弟之上,宫中何人不知?及至传位于朕之遗诏,乃诸兄弟面承于御榻之前者,是以诸兄弟皆俯首臣伏于朕前,而不敢有异议。今乃云皇考欲传位于允禵,隆科多更改遗诏传位于朕,是尊允禵而辱朕躬,并辱皇考之旨焉。[66]
言下之意,雍正作为康熙心属继位人选,不仅有当场宣读的遗诏作为物证,也有聆听的诸位皇子可为人证。而在《大义觉迷录》首卷著录的谕旨里,雍正又费尽篇幅,不仅自诩从小如何深蒙「皇考慈爱」,其诚孝屡得康熙恩谕的嘉许,更回顾康熙崩殂当天的景况:在他尚未抵达畅春园之前,康熙已命允祉等七位皇子和当时理藩院尚书隆科多到御榻前,明白宣谕:「皇四子人品贵重,深肖朕躬,必能克承大统,着继朕即皇帝位。」(按:在《大义觉迷录》所有引文中均未直呼皇四子名讳)等到当天晚上康熙「龙驭上宾」后,隆科多更正式宣布「皇考遗诏」。[67]雍正强?#123;,兄弟中如阿其那(即允禩)、塞思黑(即允禟)等人「久蓄邪谋希冀储位」,在康熙大渐之际,事关皇位授受,幸好有此「遗诏」,才让这些觊觎储位的皇子「帖无一语、俯首臣伏」。[68] 依照雍正的辩护,人证、物证一应俱全,其得位的正当性岂容置疑?
雍正大张旗鼓地将曾静的供词与他的审讯/辩解合刊成《大义觉迷录》颁行天下,并令全国各地宣讲,其目的正是要彻底将有关他得位不正的?#123;言,进行地毯式的厘清与消毒,力图定?#123;关于他正当继位的历史记忆。在《大义觉迷录》里,雍正一再辩称诸皇子在康熙病榻前「亲承皇考付朕鸿基之遗诏」,逮至康熙宾天后隆科多又当众宣布「皇考遗诏」,雍正如此使用「遗诏」一词,颇有蹊跷,难免有混淆大众视听之嫌。因为对天下臣民而言,只有一种版本的康熙遗诏,那就是康熙宾天后「布告天下,咸使闻知」的那份遗诏,而世宗在雍正八年苦心孤诣刊布《大义觉迷录》,并令天下臣民聆听宣讲,其所预设的的读者或听众,自必以为其所指证历历的遗诏,正是康熙六十一年天下所共闻共知的那份遗诏。雍正显然有意借用颁布天下的「遗诏」作为左证,让读者误以为那份遗诏是康熙临终前所钦定,并且明言将皇位托付给「人品贵重,深肖朕躬」的胤禛。值得注意的是,尽管相关的证据显示雍正在刊行的《大义觉迷录》中确有混淆视听的辩词,但据此并不足以推翻雍正继位的正当性。可以确定的是:雍正在康熙仓卒之间入承大统,各地质疑声浪此伏彼起,而他只能反复借助人所共知的遗诏,为其正当性进行辩护。
只不过雍正的澄清徒启读者更多的疑窦,人们并未认真看待他在书中苦口婆心的辩白,也无意深究曾静经过雍正的「大义觉迷」之后所写的长篇悔过之论,反而对雍正在为自己辩护时所引述的种种蜚语流言,再三玩味,?#123;添更多的想象空间,也加速流言的散播。无怪乎,当乾隆登基之后,便立即采用刑部尚书徐本(1683-1747)的建议,明令地方停讲《大义觉迷录》,过去颁发的原书则由各省督抚汇集缴回礼部。[69]
然而乾隆毕竟也只能收缴《大义觉迷录》的纸本纪录,无法回收一般民间的集体记忆。乾隆年间的朝鲜使臣李◆(左「土」右「甲」;1737-1795)在其《燕行记事.闻见杂记》里,虽也注意到《大义觉迷录》的刊行,但是当提及雍正继位一案,显然他并未接受雍正用心「觉迷」的辩辞,而仍以曾静「执迷」前所传述的流言为基?#123;:
雍正即康熙之第四子,其名允祯,戊午生。康熙诸子甚多,而德妃生二子,长即雍正,序居四;其次即十四王允禛,以大将军出征西挞。雍正少无德望,允禛拥兵在外,屡建大功,众心咸属。而康熙死,二三大臣称以遗诏拥立允祯,物情多惑,其遗诏曰:「传于四王允祯。」人皆疑之,以「于」字本是「十」字,而矫加一画于其上,允禛之「真」字上头「十」字改作「卜」字。[70]
李◆(左「土」右「甲」)不仅将雍正的「胤」字误作「允」字,并且和皇十四子的名讳相互混淆,如此错误似乎匪夷所思。但仔细推敲其因,之所以会将雍正名讳误为「允祯」,可能是因为《大义觉迷录》并未直接提及雍正的名讳,而雍正诸兄弟早因避雍正名字中「胤」字之讳改为「允」字,如「允禩」、「允禟」等。读过《大义觉迷录》的李◆(左「土」右「甲」)或其它朝鲜士人不求甚解,虽然对雍正名字的发音有所听闻,但不必然确切知道汉字的笔画写法,于是反而以雍正诸兄弟的辈字,推敲雍正的本名。
至于雍正名字的写法,唯一见诸官方文字的,便是颁布天下的康熙遗诏。不仅是民初的小说演义,甚至连雍正、乾隆两朝的朝鲜文献中,大都将雍正的名讳「胤禛」误植为「胤祯」,甚或是「允祯」,而当代学者多以笔误视之。可是一般世人对雍正名讳,恐怕只有从颁布天下的康熙遗诏,或能有所听闻。不过即使有人细读康熙遗诏的原件,恐怕也不必然正确认识「胤鞬」的写法。就现存的康熙遗诏而言,北京第一历史档案馆和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庋藏的康熙遗诏各有一份是写作「鞬」字无误,但也各有一份的「禛」字竟作「 」[FM1] 字,右边偏旁的「真」中间仅有两画,而上头「十」字写成「 」[FM2] ,反而近似「祯」字(参见附图一)。
[71] 当然,如果第一份制作的康熙遗诏曾经上呈雍正寓目钦定,那份遗诏应该不会出现误植雍正皇帝名讳的情形,但礼部笔帖式据此第一份遗诏进行多本复制时,传抄过程中出现阙笔的舛误,而未校定改正,似乎令人匪夷所思,但检诸现存的遗诏,却是不争的事实。无论如何,如果连部分盖有「皇帝之宝」的原件中都出现「鞬」字误写成近似「祯」的「 」[FM3] 字,遑论依此正本诏书继续进行复制誊黄副本,辗转颁布到地方后,听读遗诏的人们以讹传讹,若有人添附想象,自然不足为奇。当时朝鲜使者所读到的遗诏,极可能便是有笔误的诏书,无怪乎大部分的朝鲜文件都写作「祯」字。否则,传闻的人若知道雍正的名字是「胤禛」而非「胤祯」的话,那改诏的说法反而会变得更具说服力,毕竟将「祯」字添增笔画改为「禛」字,要比将「禛」字减抹笔画而变成「祯」字容易许多。[72]
民间传说将康熙遗诏与建储密旨加以臆测联想,将雍正名讳误记为「祯」字,并又揣摩种种改诏篡位的可能,与其说这些记载是民初小说家的捕风捉影,毋宁说是过去被官方权威所管控的历史记忆,片片段段地被重新考掘或拼凑出来。这些历史记忆当然包括了官方正式管道所传布的讯息,如当初布告天下的遗诏与一度在地方宣讲的《大义觉迷录》,当然也掺杂民间自行一再演绎的传闻故实。而在重新考掘与拼凑的过程中,召唤这些本来便是零碎的历史记忆,难免会经过种种加工的作业:史实的误判、时间的错置与想象的添附。
唯一可以确定的是:即使雍正苦心孤诣地动员所有的力量,试图定?#123;关于其奉天承运的历史记忆,但是最初颁布中外的康熙遗诏既无法为他的正当性背书,后来在各地宣讲的《大义觉迷录》也不能杜芸芸众生悠悠之口。可见集体的历史记忆,尽管可能悖离或扭曲史实,却总带着高度的选择性,即使经过政治威权的高度箝制或刻意型塑,仍自成一套衍生与?#123;节的逻辑,并且顽强至极。
附图一: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馆藏 1 (《明清档案》登录号037033)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馆藏 2 (《明清档案》登录号038216)
北京第一历史档案馆馆藏 1
北京第一历史档案馆馆藏 2
结 语
清朝遗诏的制作是在入主中原之后承袭汉族旧制,或可视为从部族政权过渡到帝国体制的重要指标。清军入关,准备南下一举统一中国,在对南方诸省的檄文之中,以未奉崇祯遗诏为由,质疑南明政府的合法性,因此入主中原后的清朝当必采取遗诏的形式宣示其政权的承祧。即使顺治无法亲自参与自己遗诏的拟定,清廷恐怕也要制造出一份遗诏公告天下。透过遗诏的制作、颁布,以及所配应举行的大丧礼仪,无疑是向天下展示皇权正统的赓续不绝。
究其实,遗诏已是权力分配或斗争底定之后的产物,因此从现存的康熙遗诏来廓清雍正继位之谜,无异缘木求鱼。若要澄清雍正是否矫诏的传言,当然最直接的方法便是检核原始的遗诏文件。但是如果康熙临终前根本没有文字形式的遗诏交代皇位继承的问题,自然没有后人在遗诏原件上进行文字窜改的问题,最多只有口授谕旨在转述的过程中是否如实传真的问题。至于后来颁布天下的遗诏,不过是后来加工的产品。归根结柢,现存所有康熙遗诏的原件永远都无法解答雍正究竟是「奉天」还是「承运」。
康熙无疑是有清一代对其遗诏内容构思最久、经营最力的皇帝。康熙五十六年的长篇面谕,其目的即是事先预告过去一般皇帝所讳言的遗诏。暂时撇开皇位继承的问题,该面谕所试图擘画的遗诏内容,主要意在进行自我的历史定位,可说是一种自传式体裁的「墓志铭」。
梁启超(1873-1929)在其〈新史学〉(1902)文中曾经激进地批判:「二十四史,非史也!二十四姓之家谱而已。」并以为中国过去的历史书写「质而言之,则合无数之墓志铭而成耳。」[73] 揆诸清帝遗诏的内容,如果掐头去尾,略去没有颁布遗诏的开国太祖、太宗,以及亡国的溥仪,当中九位皇帝的遗诏(包括乾隆的遗诰)何尝不是一朝朝连篇接续拼缀而成的清代墓志铭。除了宣布继承皇权的人选外,并向天下布达一朝治绩的回顾与政局的展望,犹如有清一代政治史浮光掠影的剪辑。当然,清朝历代皇帝的遗诏不可一概而论。嘉庆以前所颁布天下的遗诏,即使未经死去的皇帝寓目钦定,但在皇帝生前多已预作安排,因此遗诏的内容彷佛有大行皇帝的「神御」隐隐作祟其间。如果遗诏犹如帝王自我盖棺论定的自传,那么早期作为传主的皇帝,其个人色彩定位了历史基?#123;,遗诏成了祖宗家法。迨嘉庆之后,遗诏多由臣工剪辑其在位治绩而成,皇帝本身的人格特质几乎被集体历史功过所掩覆,遗诏的书写多流于僵化的格式套语。比较清代历任皇帝死后遗诏的制作,似乎具体而微地反映出从早期干纲独断的威权统治转向规范化官僚运作的演变轨迹。尽管理论上,在帝制中国里皇帝个人的意志权威卓然超越国家既定的成文法典,清初皇帝确多有心借着遗诏的形式延续其死后的影响力,然而到后来皇权日益衰弛,遗诏的制作不过是借用皇帝的名义交代政统的赓续。
当然,历史上没有任何政权可以一直奉天承运,百世不祧。帝制中国的最后一份遗诏是奉光绪皇帝之名颁布天下。[74] 在遗诏的末尾,清廷以光绪皇帝的口吻期许京外文武臣工,务必「精白乃心,破除积习」,依谕旨所示,按照逐年筹备事宜切实办理,预定在九年以后完成立宪,以克终其「未竟之志」。
这部一九○九年「皇帝诏曰」的遗命,其宣示改革以安抚民心的用意昭然若揭:清廷希望透过「布告天下」的机制,使得中外世人「咸使闻知」其迈向宪政的决心,是时君主立宪无疑已成为清廷救亡图存的最后出路。[75] 只不过,高蹈的立宪理想未免玄远,而九年预备的时程毕竟太长,积郁经年的中国早已民心思变,岂容听任清朝继续「奉天承运」下去。
后记本文构思过程中,曾蒙庄吉发先生细心提示指点,笔者研习满文的麤浅知识与浓厚兴趣,实得自庄先生的启迪。另在档案史料的搜罗整理上,史语所明清档案室的工作同仁,以及颜秀慧、简志仲与贺香绫等同学提供种种协助;两位匿名审查先生对本文的修订提出极为宝贵的建议,谨此一并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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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案:传统官方用语极尽曲承尊君能事,即如人生一死,在帝王则每以婉辞状述其从「不豫」、「大渐」到「宾天」的过程,笔者因行文方便,多沿用未改。另:尽管鲜有人以「天命」代称太祖努尔哈赤,以「天聪」或「崇德」代指太宗皇太极,但世习多以清帝年号代称其名讳或庙号,如以康熙称圣祖玄烨、以雍正称世宗胤禛等等。本文在其继位前直呼名讳,登基后则以习用的年号或庙号代称。孔复礼教授(Philip A. Kuhn)在其Soulstealers: the Chinese Sorcery Scare of 1768 (《叫魂》)一书中,以「弘历」称「乾隆」。他了解直呼皇帝名讳为当时禁忌,但也辩称当时人不会以「乾隆」称呼在位的皇帝。见Philip A. Kuhn, Soulstealers: the Chinese Sorcery Scare of 1768 (Cambridge, Mas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0), Chapter 1, note 5, 235-236。这种说法也许不尽正确,至少当时朝鲜文献中就以大清国的年号指称皇帝,包括当时在位的皇帝。
[2] 学界关于雍正继位合法性的课题聚讼经年,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冯尔康先生在《雍正继位之谜》一书中曾将诸家异说进行提纲挈领的分类整理,可供参考。见冯尔康,《雍正继位之谜》(台北:云龙出版社,1997),1~14。
[3] 故事的原文是:「(玄烨于康熙)六十一年冬,将赴南苑行猎,适疾作,回驻畅春园,弥留时,手书遗诏曰:『朕十四皇子,即缵成大统。』十四皇子者,允禵也,贤明英毅,尝统帅西征,甚得西北人心,故玄烨欲立,而卒为其兄胤祯所攫。胤祯盖侦得遗诏所在,欲私改『十』为『第』字,遂以一人入畅春园侍疾,而尽屏诸昆季,不许入内。时玄烨已昏迷矣,有顷,忽清醒,见胤祯一人在侧,询之,知被卖,乃大怒,投枕击之,不中,胤祯即跪而谢罪。未几,遂宣言玄烨死矣。胤祯袭位,改元雍正,以后凡宫中文牍,遇数目字,饬必大写,亦其挈矩之一端也。或曰:窃诏改窜之策,年羹尧实主持之。盖胤祯之母,先私于羹尧,入宫八月,而生胤祯。至是,乃窃诏改窜,令为天下主。故当雍正时代,羹尧权倾朝右,而卒以罪诛,说者比之吕不韦云。」见天嘏,《满清外史.上卷》(上海:新中国图书局,1914),11。姑不论雍正矫诏一事真假如何,这段叙述中不少地方与基本史实有所抵牾,而行文中径将雍正名讳「胤禛」误做「胤祯」,几乎是民初演义小说通见的错误。另可见汉史氏述,《满清兴亡史》(上海:新中国图书局,1914),第卅二节「胤禛〔祯〕之疏忌骨肉」,目录作「胤禛」,但内文「胤禛」与「胤祯」杂用,皆指雍正皇帝,见页17。惟天嘏《满清外史》的目录虽用「胤禛」,但内文皆用「胤祯」。殊不知「胤祯」实是皇十四子允禵的本名,与胤禛同母所生,胤禛即位后,兄弟中除皇十三子胤祥外,其它皇子的「胤」字皆避讳改为「允」字,而皇十四子胤祯则改为『允禵』。另外年羹尧(1679-1726)的年龄其实比胤禛为小,小说将年羹尧与胤禛的关系,与传闻吕不韦私生秦王嬴政一事相互比拟,殊为不伦。
[4] 蔡东藩,《清史通俗演义》重印本(台北:地球出版社,1982),247-248。
[5] 许啸天,《清宫十三朝演义》(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1997),302。
[6] 雍正自己便曾明白表示:「自雍正元年以来,讹传逆党之言是朕之失德备闻于耳,而阿其那贤孝之名,及圣祖皇帝欲传位允禵之事亦入于耳。」见《大义觉迷录》(台北:文海出版社,出版年不详),卷2,页268。
[7] 大韩民国文教部国史编纂委员会编纂,《同文汇考补编.使臣别单》(肃兰:国史编纂委员会,1978),卷4,页1633。
[8] 见《(朝鲜李朝)景宗大王实录》(日本昭和七年〔1932〕,京城帝国大学法文学部景印李朝实录太白山本),卷13,「景宗三年九月癸未」条,页8。不过李樴本人对雍正的印象显然不错,他在雍正引见时,「观其气象英发,语音洪亮,侍卫颇严肃,且都下人民妥帖,似无朝夕危疑之虑矣。」可见雍正继位后,纵有流言潜布,但京城的政治秩序乃在雍正完全掌控之中。
[9] 关于曾静一案,论者极伙。新近Jonathan D. Spence(史景迁)以其擅长的叙事笔法细绎该案来龙去脉,参见Jonathan D. Spence, Treason by the Book (New York, N.Y.: Viking, 2001)。
[10] 曾静便曾转述昔日在湖南听闻的传言:「先帝欲将大统传与允禵,圣躬不豫时,降旨召允禵来京,其旨为隆科多所隐。先帝宾天之日,允禵不到。隆科多传旨,遂立当今」。见《大义觉迷录》,卷3,页350。
[11] 《大义觉迷录》,卷3,页352,他们甚至传言「圣祖皇帝在畅春园病重,皇上就进一碗人参汤,不知如何,圣祖就崩了?#123;,皇上就登了位」。
[12] 冯尔康,《雍正继位之谜》,142-143。
[13] 明.徐阶,《世经堂集》,收入《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台南:庄严文化事业,1997),册79,卷5,页439。
[14] 明.冯梦龙编,《醒世恒言》(台北:三民书局,1989),卷25,〈独孤生归途闹梦〉,503。
[15] 《太祖高皇帝实录》(北京:中华书局,1986),卷10,页142。
[16] 《太宗文皇帝实录》(北京:中华书局,1986),卷65,页911。
[17] 《圣祖仁皇帝实录》(北京:中华书局,1986),卷1,页40。
[18] 王熙,《王文靖公集.年谱》,收入《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册214 ,页752-753。王熙并且还为四位辅政大臣撰写誓文。
[19] 孟森先生以为顺治?#123;后所颁布天下的遗诏,是已经过皇太后及诸王斟酌改订,而非原诏,以为「遗诏胪列罪己各款,如昵近阉宦、内宠逾制,皆世祖所不能自克者,故知原诏文未必然也。」见〈世祖出家事考实〉,收于《明清史论著集刊续编》(北京:中华书局,
1986),226。后来康熙即位月余,朝廷即行革除十三衙门、诛除阉人吴良辅。
[20] 《圣祖仁皇帝实录》,卷1,页41。
[21] 杨启樵先生在〈康熙遗诏与雍正践祚〉一文中曾提及顺治遗诏「胪列十三项愆尤」,恐是笔误,应是十四条。见杨启樵,〈康熙遗诏与雍正践祚〉,《揭开雍正皇帝隐密的面纱》(香港:商务印书馆,2000),102-104。
[22] 例如「过求长生,遂致奸人乘机诳惑」、「祷祠日举,土木岁兴」、「郊庙之祀不亲,朝讲之仪久废」等。参见《明世宗实录》,卷566 ,嘉靖四十五年十二月辛丑(十五日)。关于明朝历代皇帝遗诏,可参见张哲郎,〈从明代皇帝之即位诏及遗诏论明代政权之转移〉(上),《国立政治大学历史学报》14期(1997,台北),7-34;〈从明代皇帝之即位诏及遗诏论明代政权之转移〉(下),《国立政治大学历史学报》15期(1998,台北),1-27。
[23] 《圣祖仁皇帝实录》,卷275 ,康熙五十六年十一月辛未(二十一日),页695-697。
[24] 王锺翰先生曾以北京第一历史档案馆的康熙遗诏原件与《圣祖仁皇帝实录》所载康熙五十六年的面谕对比,以为两者几近雷同,足以证明圣祖遗诏乃「世宗一手遮天篡改而成」。见王锺翰,〈清圣祖遗诏考辨〉,收入氏着,《清史新考》(沈阳:辽宁大学出版社,1997),307-329。杨启樵先生对王氏之论有所批驳,以为遗诏出于新君之手,乃是历朝惯例,不足以据此判断雍正篡位与否,见前引杨启樵,〈康熙遗诏与雍正践祚〉一文。杨先生后又撰文重申反对意见:〈论康熙传位与雍正遗诏〉,《古今论衡》5期(2000 ,台北),130-138。
[25] 有诗可稽。如乾隆十五年(1750)〈八月二十三日作〉:「山庄逢国忌,默处罢游歌。此日终身恨,流阴睫眼过。谒陵方在即,存剑竟如何?遗诏重庄诵,心知愧处多。」《御制诗集.二集》,收入《文渊阁四库全书》(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3),册1302-1311 ,卷20,页11。乾隆十六年(1751)〈八月二十三日作〉:「礼称不用志终身,八月西风最怆神。遗诏从头十六复,难言无忝诲谆谆。」《御制诗集.二集》,卷30,页12-13。乾隆廿四年(1759)〈八月二十三日皇考忌辰作〉:「二纪倐成昔,一悲直至今。北来秋序每,南望白云深。善继曾何有,时思益弗禁。从头读遗诏,敢不励初心」。并有注:「子小子每值皇考忌辰必盥手恭读遗诏一过,志不忘也。」《御制诗集.二集》,卷90,页3。乾隆廿六年(1761)〈八月二十三日作〉:「鼎湖缥渺隔云天,瞥眼攀髯廿六年,遗诏墨光如昨日,一番开读一潸然。」《御制诗集.三集》,卷16,页17-18。乾隆三十年(1765)〈八月二十三日皇考忌辰书怀〉:「遗诏钦循三十年,初心益励益酸然。至于陨越幸无耳,以曰显承何有焉。敷政真惭仁必世,抚时惟觉逝如川。神驰閟寝遥瞻礼,祗恨重重隔岭烟。」《御制诗集.三集》,卷52,页11-12。乾隆三十三年(1768)〈八月二十三日作〉:「三十三畨诵遗诏,五旬八岁似亲年。如何便弃臣民去,痛处无言仰望天。」《御制诗集.三集》,卷76,页23。乾隆五十年(1785)〈木兰行围即事杂咏八首〉之五亦有「朝来南望不胜悲,罢猎年年驻跸斯。遗诏钦瞻五十度。觐扬何有致雍熙。」并注云:「八月二十三为皇考忌辰,向年是日罢围驻跸。率值此乌喇岱营。自雍正十三年乙卯至今岁乙巳凡五十年。仰惟付托之重,每遇忌辰,必钦诵遗诏以伸永慕,以励惕干。」《御制诗集.五集》,卷18,页22。乾隆五十五年(1790)〈恭遇皇考忌辰安佑宫行礼有作历年秋狝木兰此日率于行宫南望展拜今年园居得于安佑宫行礼即境回思益深悲怆〉:「园居恰值忌辰日,追忆呼天即地临,五十五番遗诏读。倏如一瞬迅光阴。」《御制诗集.五集》,卷60,页7。
[26] 《世宗宪皇帝实录》,卷159,页955。现存雍正遗诏原件有三件:一件藏于北京第一历史档案馆,满汉文皆相当完整。两件藏于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编号038248以及038236,较为破损。
[27] 例如冯尔康先生即论「乾隆即位,颁布雍正遗诏,增添关于政纲的内容,如说原来实行严厉政治,嗣君要实行宽严结合的政策,这些话是乾隆的意思。」见《雍正继位之谜》,91。并见其《雍正传》(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92),630。另杨启樵先生也以为:遗诏中所云当年为整饬人心,施行峻法,原是暂时的措置,今后应放宽云云,「当是嗣主乾隆与众大臣酌量后拟成」,见杨启樵,〈康熙遗诏与雍正践祚〉,104。又见白新良,《乾隆皇帝传》(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2004),17-18。
[28] 乾隆(弘历),《御制文初集.圣德神功碑》,收入《文渊阁四库全书》,册1301,卷15,页14。
[29] 张廷玉,《澄怀主人自订年谱》(张廷玉年谱)(北京:中华书局,1992),卷2,32。
[30] 张廷玉,《澄怀主人自订年谱》,卷3,53-54。
[31] 学者多以为这份密旨内容与雍正元年放在正大光明殿后的传位密旨相同。例如杨启樵,《雍正帝及其密折制度研究》(香港:三联书店,1981),280-281。又见冯尔康,《雍正传》,628。
[32] 张廷玉,《澄怀主人自订年谱》,卷3,54。
[33] 张廷玉,《澄怀主人自订年谱》,卷3,55。
[34] 见《高宗纯皇帝实录》(北京:中华书局,1986),卷1(雍正十三年八月),页145-146。另张廷玉自订年谱有较详细的记载,见《澄怀主人自订年谱》,卷3,54-55。
[35] 鄂容安等撰,《襄勤伯鄂文端公年谱》(鄂尔泰年谱)(北京:中华书局,1993),116。
[36] 乾隆,〈丙辰元日传位子皇帝并却上尊号诏〉,《御制文集.余集》,卷1,《文渊阁四库全书》,册1301,页686。
[37] 此与明代官文书有所不同:明代皇太后和皇帝一样享有颁「诏」的权力,参见申时行编,《明会典》(北京:中华书局,1989 ,万历朝重修本),卷97,页542。
[38] 民国初年仓促间所编拟的《清史稿》里数次将乾隆崩殂后所颁行的「大行太上皇帝遗诰」误植为「遗诏」,此等谬误或许是袭自《嘉庆实录》而来,见觉罗勒德洪等奉敕修,《仁宗睿皇帝实录》(台北:华联出版社,1964),卷37载「钦奉皇考遗诏」(页7);又卷42有「前赴朝鲜,恭颁大行太上皇帝遗诏」(页23)。比对《嘉庆朝起居注》所载,明确使用「遗诰」一词,《起居注》较《实录》贴近史实,此亦一证。检视史语所庋藏嘉庆四年当时各省回报的题本,亦明言所接领的是「大行太上皇帝遗诰」。
[39] 见托津等人奏折(嘉庆廿五年九月初七),《嘉庆道光两朝上谕档》,册25,编号1146,页408。
[40] 嘉庆廿五年九月初九做出裁决:托津、戴均元退出军机处,各降四级、留任六年无过方准开复;卢荫溥与文孚则仍留军机处行走,各降五级、留任六年无过方准开复。见《嘉庆道光两朝上谕档》,册25,编号1158,页411。
[41] 起居注的真实性亦可见一斑。
[42] 昆冈等奉敕撰,光绪朝《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北京:中华书局,1991),卷456,页14。
[43] 《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316,〈礼部.颁诏〉,页1-3。
[44] 参见《世宗宪皇帝实录》,卷1,康熙六十一年十一月,页34。
[45] 《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459,页6-7。
[46] 例见《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464,页10-11;卷467,页7。
[47] 《仁宗睿皇帝实录》,卷37,嘉庆四年元月丁卯,页418。
[48] 《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464 ,页11。
[49] 《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469,页11。
[50] 是时乃服完孝恭仁皇后的三年丧期。《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457 ,页9。
[51] 《高宗纯皇帝实录》,卷2,页163。
[52] 参对《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461,页11;卷467 ,页11;卷469,页3、8-9;卷473,页11。
[53] 《清代起居注.光绪朝》,册80,页40428-40430。
[54] 《清会典事例》,卷316,〈礼部二七.颁诏.颁诏事宜〉,页721b-722a。不过《清会典事例》中〈礼部.颁诏事宜〉所载录康熙四十二年的规定中,「河道总督、河南、山西」等地的时限是「二十日」,可是在同书〈吏部.处分例〉里同样引用康熙四十二年的规定却作「河南、山西、河道总督,限三十日」,可见两者应有一处误植。笔者遂检索〈兵部.邮政.程限〉中所罗列各省距京程途,比较远近,发现〈礼部.颁诏事宜〉所载应是笔误,〈吏部.处分例〉所载「三十日」是正确的。
[55] 《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316 ,页725。另史语所藏有礼部移会内阁典籍厅之文件可供左证,见《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藏明清史料》,编号148721。
[56] 杨启樵先生以为当时大幅的康熙遗诏就只有现存于世的四份,此论恐怕不符历史实情。见杨启樵,〈论康熙传位与雍正遗诏〉,133。
[57] 《高宗纯皇帝实录》,卷1346,页9-10。
[58] 《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316,页15-16。
[59] 根据军机处字寄闽浙总督董教增(1750-1822)、两广总督阮元(1764-1849)、云贵总督庆保(1759-1833)、福建巡抚韩克均(1765-1840)、广东巡抚康绍镛(1770-1834)、广西巡抚赵慎畛(1762-1826)和云南巡抚史致光(?-1828):「皇考大行皇帝遗诏前经须发直省外藩,昨内阁缮呈遗诏副本,朕恭读之下,末有皇降生避暑山庄之语,系军机大臣拟缮错误,当经降旨宣示中外,所有颁发琉球、暹罗、越南、缅甸四国遗诏应由福建、广东、广西、云南四省转发,计算程期,此时尚未行抵该省,着谕知各该督抚暂将颁往四国遗诏敬谨存留,该省俟更正发往后,再由该督抚转发,仍将原奉遗诏缴回,将此由六百里各谕令知之。」参见《嘉庆道光两朝上谕档》,册25,编号1156,页410。
[60] 《钦定大清会典事例.礼部丧礼》,卷456,页14-15。
[61] 例如「哭临三日」与一般军民男女「素服十三日」的规定,基本上与《明会典》所载一致。见《明会典.大丧礼》,卷96,页542。
[62] 关于儒生藉由哭庙进行仪式性的抗议,可参考陈国栋先生精彩的析论:陈国栋,〈哭庙与焚儒服:明末清初生员层的社会性动作〉,《新史学》3卷1期(1992,台北),69-94。
[63] 相关记载并见《辛丑纪闻》及《哭庙记略》,同收入《中国野史集成》(成都:巴蜀书社,1997),册39,302 、310-311。按:王应奎(1683-1760 ?)《柳南随笔》与梁章巨(1775-1849)《归田琐记》同载:「大行皇帝〔世庙〕遗诏至苏,巡抚以下大临府治,诸生从而讦吴县令不法事。巡抚朱国治方昵令,于是诸生被系者五人。翌日,诸生群哭于文庙,复逮系至十三人,俱劾大不敬,而圣叹与焉。」参见王应奎,《柳南随笔》(北京:中华书局,1981),卷3,46-47 ;梁章巨,《归田琐记》(北京:中华书局,1981),卷7,134。两者记载雷同,但皆语焉不详,似乎都以为诸生是在顺治遗诏抵达的当天便展开抗议行动,第二天又到文庙集结行动,恐怕与事实有所出入。诸生虽有意利用遗诏颁布的时机抗议不公,但不至于甘冒大不韪,完全不顾哭临三日的丧礼规定。应以《辛丑纪闻》及《哭庙记略》所载为据。另因此案遭到处决的生员中,有以评点《三国》、《西厢》与《水浒》等小说名世的才子金圣叹(1608-1661)。关于其行谊及参与哭庙案的经过,可参见陈登原,《金圣叹传》(上海:商务印书馆,1935)。
[64] 例如当代小说家二月河在其关于雍正王朝的系列小说中,虽以为雍正乃承旨合法继位,并无矫诏事实,但也指证历历表示康熙传位给胤禛的诏书,是由方苞(1668-1749)亲手密缄,藏于干清宫「正大光明」匾额后面。并且也指证「康熙皇帝洋洋数万言的遗诏」,就是由方苞「一字一句润色出来的」。见二月河,《雍正皇帝.九王夺嫡》(武汉:长江文艺出版社,1993),
162。其实康熙遗诏与清朝其它皇帝的遗诏相比确实相当之长,不过也只有一千两百多字。
[65] 雍正上谕:「着将吕留良、严鸿逵、曾静等悖逆之言及朕谕旨,一一刊刻通行,颁布天下各府、州、县、远乡僻壤,俾读书士子及乡曲小民共知之。并令各贮一册于学宫之中,使将来后学新进之士,人人观览知悉。倘有未见此书,未闻朕旨者,经朕随时察出,定将该省学政及该县教官,从重治罪。」见《大义觉迷录》,卷1,页25。
[66] 《大义觉迷录》,卷3,页358。
[67] 按:雍正九年修定的《圣祖仁皇帝实录》和乾隆六年纂成的《世宗宪皇帝实录》基本上不出雍正在《大义觉迷录》里这段证词。据《圣祖仁皇帝实录》载:「(康熙六十一年十一月)甲午丑刻,上疾大渐,命趣召皇四子胤禛于斋所,谕令速至。南郊祀典着派公吴尔占恭代。寅刻,召皇三子诚亲王允祉、皇七子淳郡王允佑、皇八子贝勒允禩、皇九子贝子允禟、皇十子敦郡王允?、皇十二子贝子允祹、皇十三子胤祥、理藩院尚书隆科多至御榻前。谕曰:『皇四子胤禛人品贵重,深肖朕躬,必能克承大统。着继朕登基,即皇帝位。』皇四子胤禛闻召驰至。巳刻,趋进寝宫。上告以病势日臻之故。是日、皇四子胤禛三次进见问安。戌刻。上崩于寝宫。」卷300,页901。《世宗宪皇帝实录》则载:「至(康熙六十一年十一月)甲午丑刻。圣祖疾大渐。遣官驰召上于斋所。且令速至。随召诚亲王允祉、淳郡王允佑、多罗贝勒允禩、固山贝子允禟、敦郡王允?、固山贝子允祹、皇十三子允祥、尚书隆科多至御榻前。宣谕曰:『皇四子胤禛人品贵重,深肖朕躬。必能克承大统,着继登基,即皇帝位。』上闻召驰至。趋进寝宫。圣祖告以病势日臻之故。是日上问安,进见五次。戌刻,圣祖宾天。上哀痛号呼,擗踊不已。尚书隆科多进曰:『大行皇帝深惟大计,付授鸿基。宜先定大事,方可办理一切丧仪。』上恸哭仆地。良久乃起。趋至御榻前,抚足大恸。亲为圣祖更衣。」卷1,页31。与《大义觉迷录》相较,《圣祖仁皇帝实录》多了「胤禛三次进见问安」的情节,而《世宗宪皇帝实录》更增加了「进见五次」的纪录,显然意在增饰康熙雍正的密切互动关系。不过两者都未载康熙「龙驭上宾」后,隆科多宣布康熙遗诏的这段情节。
[68] 《大义觉迷录》,卷1,页35。另关于康熙八子胤禩和九子胤禟改名为阿其那(Akina)和塞思黑(Seshe)一案,陈寅恪于一九四三年为姚薇元《北朝胡姓考》一书作序时即曾指出:「无论阿其那和塞思黑非满文猪狗之音译,世宗亦决无以猪狗名其同父之人之理」,见陈寅恪,《金明馆丛稿二编》(台北:里仁书局,1981),242-244。王锺翰于其《清史余考》(沈阳:辽宁大学出版社,2001)一书中除收录其三篇论文外,并收录其它学者相关论文,可一并参考。
[69] 《高宗纯皇帝实录》,卷5,雍正十三年十月下,页238b。
[70] 李◆(左「土」右「甲」),《燕行记事.闻见杂记下》,收入《燕行录选集下》(肃兰:成均馆大学校大东文化研究院,1962),页682。另从此段引文,亦可见朝鲜士人也用年号指称帝名。
[71] 笔者特别感谢北京第一历史档案馆准予摄制馆藏两份康熙遗诏的原件。另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庋藏的两份康熙遗诏更已制成数字化影像,研究者可利用因特网直接检索,极为便利。
[72] 将雍正名字中的「禛」字误植为「祯」字,即在当代学者的相关论著或是史料编纂中,竟也数见不鲜。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编印之《明清档案》(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86),在著录馆藏两份康熙遗诏时,便曾误将「胤禛」印成「胤祯」,见册39,目录页18。惟经笔者指出,日前历史语言研究所正持续建构中的数字化档案目录里,已将登录数据改正。此外当代清史名家韦庆远先生在〈论雍干交替与治道同异〉一文中,也将雍正「胤禛」误作「胤祯」,见《明清史新探》(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195。不过这些应该都是印刷或文稿校对时的疏失。
[73] 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新史学》(台北:里仁书局,2000),5。
[74] 清朝最后一任皇帝溥仪,曾经坦承花了大半辈子努力将自己改造成为一个普通的老百姓,只是皇帝这个旧身分终究是他一生挥之不去的阴影。在他临终前,帝制的中国早已几经革命与解放的洗礼,溥仪没有制作遗诏的需要,尽可向结婚五年多的妻子作最人性的告白。依照妻子李淑贤的回忆,溥仪临终前最惦念的两件事:第一是对不起中国共产党,因为共产党好不容易将他这么一个「地道的封建统治者」,改造成了一个「地道的公民」,然而他却「没给党做什么工作」;第二就是对不起妻子,他说:「我年岁大,又没有钱,从各方面来说都很对不起你。你的身体很不好,也没给你留下什么东西,现在又是文化革命中,没有我了,你怎么办?谁能管你?我最不放心的就是你啊!」见李淑贤忆述,王庆祥撰写,《我的丈夫溥仪》(北京:东方出版社,1999),188。溥仪这番遗言情真意切,自然感人。吊诡的是,这段临终的告白之所以会被记录下来,恐怕不是因为留下遗言的人终于成了一位「地道的公民」,而是他曾经是一位「地道的封建统治者」。
[75] 关于晚清立宪运动的发展始末,可参考古伟瀛先生阐论精到的专著:《清廷的立宪运动(1905-1911):处理变局的最后抉择》(台北:知音出版社,1989)。
此文刊布于《台大历史学报》2004年6月之第33期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10/5326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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