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豫皖革命根据地-张永:鄂豫皖苏区肃反问题新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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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张永:鄂豫皖苏区肃反问题新探


提要:除了张国焘的个人野心和沈泽民、陈昌浩等的“左倾”教条,鄂豫皖肃反发生原因至少应补充三点:一,当时鄂豫皖红军中确实存在严重的纪律问题,需要大力整肃;二,1930年代初政治派系极为复杂,斗争残酷,真假难辨,容易诱发冤案;三,红四军干部在南下行动中对抗中央分局,违反了“党指挥枪”原则。红四军白雀园肃反被杀人数不是2500人,约有800人作为反革命组织成员被捕,其中小部分人被杀,另外有超过1500人作为富农等阶级异己分子被驱逐出红军。中下级干部在肃反扩大化中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鄂豫皖、肃反、纪律、被杀人数、中下级干部
Abstract: Apart from Zhang Guotao’ will to power and Shen Zemin or Chen Changhao’s doctrinarism,other factors also worked in the Elimination of counterrevolutionaries of EYuWan Soviet Area.First,there were terrible violatings in EYuWan’s red army ;Second, complicated factions’s struggle made it very difficult to tell who was loyal or not; Third, EYuWan’s red army violated the highest rule “ Party Command Guns”.The number being killed in 1931 was much less than the widely told 2500. The Junior cadres played key role in the expansion of Elimination of counterrevolutionaries.
Key words: EYuWan Soviet Area, Elimination of counterrevolutionaries, violatings, Number being killed, Junior cadre

发生于1931年秋冬的肃反是鄂豫皖苏区史上的重大问题,关于这个问题,已有一些研究成果,其中比较重要的有姜义华《论一九三一年鄂豫皖苏区的“肃反”》(《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0年3期)、郭煜中《张国焘在鄂豫皖根据地的肃反经验及其恶果》(《安徽史学》1987年3期)、敏志《张国焘在鄂豫皖革命根据地的错误“肃反”》(《江淮文史》1994年3期)等。关于肃反发生的原因,相关著述大致归结为两点:一,张国焘的个人野心;二、沈泽民、陈昌浩等的“左倾”教条。
笔者认为,上述两点是完全可以成立的,但是还不够全面,遗漏了不少重要的历史内容,这等于是把丰富、复杂的历史简单化了。在研读相关原始材料时,笔者发现,当年的历史要复杂得多,关于肃反发生原因,至少还应补充三点:一,当时鄂豫皖红军中确实存在严重的纪律问题,需要大力整肃;二,1930年代初政治派系极为复杂,斗争残酷,真假难辨,容易诱发冤案;三,这是最重要的,红四军干部在南下行动中对抗中央分局,违反了党和红军的最根本的组织原则——“党指挥枪”。
关于红四军白雀园肃反被杀人数,笔者认为以往存在着对史料的误读。相关著述多认为被杀者有2500人,实际情况是:约有800人作为反革命组织成员被捕,可能只有其中小部分人被处决,而另外有超过1500人作为富农等阶级异己分子被驱逐出红军,当时并未被杀。此外,肃反过程中发生了严重的扩大化,这不应仅归因于张国焘、沈泽民、陈昌浩等高级干部,中下级干部在其中也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
本文不是对鄂豫皖苏区肃反的全面研究,而是在一些重要方面进行了几点新的探索,这些探索使笔者对1931年初六届四中全会后上台的留苏派在严密党组织和红军正规化方面所做的努力有了新的认识。
一、当时鄂豫皖红军中确实存在严重纪律问题,需要大力整肃
鄂豫皖红军的诞生和发展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它不象中央红军那样包含有秋收起义、南昌起义中共产党领导的正规部队,而是几乎完全由农村游击队发展而来的,带有相当浓厚的传统农民起义军的缺点,要把这样的农民队伍建设和改造成一支纪律严明的革命军队,是需要一个过程的,这个过程几乎难以避免地包含一个相当残酷的阶段。
当1931年4月张国焘、沈泽民、陈昌浩进入鄂豫皖苏区建立中央分局时,鄂豫皖红军主力已经由几支分散的游击队发展为红四军,辖第十、十一、十二、十三师和彭杨军校。军长旷继勋(后改徐向前),政委曾中生。各师师长分别是刘英、周维炯、许继慎和徐向前,彭杨学校校长蔡申熙。红四军虽然已经进行了一系列的整顿,在正规化建设上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是仍然存在严重的纪律问题,特别让人震惊的是存在相当多的诱奸甚至强奸妇女的行为,而且这种行为存在于很多高级干部,这时的鄂豫皖红军很难说是合格的红军。
皖西领导人方英在1931年7月给中央的报告中提到:“旷继勋和中生在河口命令地方党部布置路线,准备找六个女子共同分配,但因种种原因,中生的事幸没有完成。在扩大会时,泽民同志提议组织‘审查此问题’,在常委中虽然收集了很大材料,但国焘同志不同意此种小题大做,所以没有通过。红军与苏维埃尚未有建立亲密的联系,以为苏维埃是红军招待所,尤其对于妇女的关系恶化非常。四军到麻埠时有七区一个十六七岁少女被红军强奸,十二师卅六团到霍山朱[诸]佛庵要苏维埃主席把他们布置路线,也发生强奸少共青团员事件。红军南下时,到各处都有强奸事发生,还有少数女子心为拥护红军是解决性的问题,是唯一要务。自动把慰劳红军的妇女分配给团长、参谋长睡觉。”[1]事实上,这种风气在鄂豫皖苏区由来已久,地方干部中早就存在同样的问题,何玉琳在1929年给中央的报告中就提到:“安、麻、陂、光党里负责人除最少数外,约有四分之三的多数,总与数十、数百女人发生性的关系,因此养成进步妇女向堕落、腐化、浪漫方面走”。[2]
从上面材料可以看到,红四军还带有明显的传统农民起义军的缺点,带有野蛮落后的印记,即使象曾中生、旷继勋这样的红军高级领导人,也难免在对待妇女上存在问题。当年的革命者多有些“英雄”气概,有些人比如师长许继慎就认为“爱好醇酒美人,乃是英雄本色”,[3]高级干部如此,下级干部和士兵的纪律就更难以保证了,红四军当时还远达不到一支纪律严明的革命军队的标准。沈泽民在1931年6月扩大会议上就准备展开斗争,倒是张国焘更老练一些,大概觉得下车伊始,不宜马上斗争当地干部。但中央分局扩大会议的决议中还是明确提出:“扩大会议特别指出一部分红军干部及战士对妇女的不正确的关系是极严重的错误行为,这种行为要引导到红军脱离群众,应当严格纠正,并且指出党的组织特别是红军中负责同志,对于这种行为不加纠正,是政治上的严重错误,以后同志中犯此错误者,应照行党的纪律范围以外的制裁。”[4]在中央分局第一次扩大会议总结报告中再次提出:“反对不正确的两性关系,对妇女的昏乱行为,特别是红军中负责同志首先改正去影响士兵。”[5]
不仅如此,鄂豫皖红军的有些部队是收编民团、土匪、帮会等发展而来的,成分极其复杂,组织结构上深受帮会影响,纪律更难改善。特别是皖西红军三十二、三十三师,一度几乎脱离了党的领导,上级委派担任师委书记、党代表的徐子清、徐其虚、戴亢君三名高级干部先后被擅自杀害。1929年鄂豫边革命委员会报告中提到:“三十二师是由民团拖出来的几十支枪及农民收缴土匪所埋藏的枪支二十余支”,“成份流氓分子太多,政治工作可以说没有做,对外影响不太好,很多农民说他是土匪”。[6]六安县委的报告中也提到:“三十三师的军纪是不大好的,尤其是这次[打]英山、霍山为最坏,差不多形同土匪。”[7]
1930年鄂豫边特委《关于商城三十二、三十三师的报告中》提到:“商城方面,过去青红帮的组织很多,因此党内多参有帮的组织,同时各种份子异常杂紊,因此组织都不健全”,“一切不纯的份子如红帮内份子都在党内军内负重要责任,一般同志的地位思想和地方观念充满党内,前次解决徐□□,二次解决戴□□(三十二师党代表,商,同志),都是这些份子的这些观念的造成,王子渥、徐澜亭、徐泉、崔海峰、崔德伟等不经组织决定,不令旁人知道秘密解决的,因此弄得一般同志人人自危,谈话,开会,做事,都是相互留心,猜疑敷衍。”[8]徐向前在《历史的回顾》中也提到:当三十一师与三十二师第一次会合以后,由于三十二师“以前发生过枪杀特委委员的事,我们也有顾虑,晚上睡觉枕着枪,以防意外”,“第二天早晨起床后,发现二师的同志不辞而别了。他们有戒心,也不奇怪。”[9]
1930年1月在商城又发生八名主要党领导人被迫出走的严重事件。1929年12月25日三十二师攻下商城后,中央巡视员郭树勋和中央派来当师长的刘英等来到商城,准备整编三十二师、调原师长周维炯到上海受训、改由刘英担任师长。不料在会议中,参与杀害二徐及戴的李梯云、王泽渥、徐乾等极力煽动阻挠,控制会议,气氛极为紧张。会议期间,县委书记孔文彬接到秘密报告:“李梯云、王泽渥、周维炯等已开会几次,说我们都是第三党,信阳中心县委也是第三党,决定马上扣留解决我们”。结果,中央巡视员郭树勋、师委书记郭天民、师长刘英、县委书记孔文彬、党代表吴荆赤、政治部主任李荣桂、九十八团党代表王子良、九十七团党代表金佛广等八人连夜出逃。[10]
中央巡视员郭树勋出逃以后,在1930年2月关于商城三十二师的报告中提到:师委常委“刘殿元(一九二八年从苏联回国)同志,现在工作非常不好,英雄思想很浓厚,总想带兵。上一次交一个中队给他指挥,他又随意退却,影响整个阵线;在农村诱奸农村妇女,士兵非常不满意,因为士兵犯了受处分,上级犯了,一点处分也没有”。“司令部闹得乌烟瘴气,是他吞烟吐雾的地方,红军中吸食大烟真是奇怪现象;一般流氓在司令部自由往来,戏子成天挂着红军徽章在到处耀武扬威”。“我以后参加了军队中许多支部、小组的会议,在这些会议中,知道党在军队中没有影响,同志比群众还落伍些,当攻下商城的时候,同志为着抢东西互相打架,有的把金钱带回家去,甚至有许多因为暴富了,脱离队伍放弃革命了,这主要的是没有建立起党的政治影响和树立党的纪律。”[11]
1930年春天红一军成立后,三十二师改编为二师,三十三师改编为三师。在鄂豫边特委综合报告又提到:“二师是由几个同志在商城民团内工作,拖出来一部分”,“利用‘帮’的路线收编一些小股土匪,所以二师的成份,十分之六是农,十分之四是土匪。同是军队的性质,末[了]成立封建的组合、部落的组合、姓氏的结合、‘帮’的结合等。负责人互相发展私人势力,互争领袖等,因此以前有排斥外来同志等行动”。“三师开始是二师在六安、霍山游击,缴了一些武装交给六安编成游击队,后又收编了一部土匪编成的,士兵成份,内面大部分是农民,小部分是土匪”。“一师因为士兵的成份较好,在群众中的行动较好一些,二、三师参加[杂]土匪成份,到处行动不好,如买东西不给钱,偷农民家的东西等,弄得农民说二、三师是土匪”,“二师尾大不掉,故意与军部为难”。[12]
1931年初红一军和十五军合编为红四军,虽然在成立红一军和成立红四军两次整编中都曾进行混编,力图改善部队的成分和纪律。但是由于没有采取更为严厉的措施,主要干部仍是原来的干部,有些部队的风气积重难返,甚至有些党派去的干部也受影响腐化堕落了,红军中仍然存在严重的纪律问题,因此必须进行整肃。在军队的整肃中,温和的批评教育往往难以取得显著成果,严厉的肃反却可能短期内彻底改变部队的组织结构和作风。沈泽民的一个报告中透露出肃反的深层意味,肃反决不仅仅是表面的“逼、供、信”,其中提到:“反对那种只知道从反动分子口中查问口供的简单的肃反方法”,“红四军中肃反的经验告诉我们,那些改组派、AB团、第三党等等反动分子,
平素引进富农,打击工人、贫农成分的积极干部,经济上浮支滥费,侮辱妇女,劫夺贫苦农民的粮食肥猪,在军事上故意违反命令”。[13]从沈泽民的报告中可以解读出这样的意思,他把一切违反纪律的行为都列为整肃的对象,到底是不是真的改组派、第三党,到底有没有AB团,倒未必要深究了,实际上这是凭借肃反这样一个严厉的武器来整顿革命纪律。
二、1930年代初期国内政治派系极为复杂,斗争残酷,真假难辨,是发生冤案的诱因
肃反中发生的很多冤案,只有放在1930年前后极为复杂的政治派系斗争背景中,才能获得更深刻的认识。1927年国共分裂后,国民党和共产党又先后发生了自身的分裂,国民党左派先后成立了以汪精卫、陈公博为首的改组派和以邓演达为核心的第三党,共产党也先后分裂出以陈独秀、彭述之为首的托陈派和六届四中全会后另立中央的罗章龙派,而所有这些人都曾是大革命期间并肩战斗的战友,很多人之间都有很好的私人友谊,当时胜负未定,所有这些派别都在积极活动,招募成员,扩大自己的组织。在这种情势下,一个人很容易在不同组织之间发生摇摆甚至叛变,组织上也很容易对成员的忠实性发生怀疑,中国共产党在严密组织方面最为严厉,这是发生冤案的重要背景,也正是这种最为严厉的态度使中共建立了最为严密、最为强大的党组织。
在鄂豫皖苏区的肃反中,被视为最大危险的是改组派和第三党,陈昌浩1931年11月总结肃反的文章即名为《肃清改组派、第三党、AB团》,[14]AB团在1927年后早已不复存在,但改组派和第三党确实是1928年到1931年间很有影响的反蒋的国民党左派组织。
改组派是1928年由汪精卫派的陈公博、顾孟馀、王乐平等人创建,他们以上海为基地,创办《革命评论》、《前进》等刊物和大陆大学,提出“民生革命”、“民生政治”等主张,1928年冬天召开全国代表大会,正式成立“中国国民党改组同志会”,并建立了各地支部,号召反蒋,在对蒋介石南京政府感到失望的青年知识分子中有很大影响。当冯玉祥、李宗仁、阎锡山等军事实力派起兵反蒋的时候,往往以汪精卫和改组派为政治招牌。在1929-1930年历次反蒋战争先后失败后,1931年2月因在约法问题上产生分歧,蒋介石囚禁胡汉民于汤山,引发广东、广西通电反蒋,汪精卫为首的反蒋派系聚集广州,成立广州国民政府,改组派再次活跃起来。
鄂豫皖苏区临近武汉,受1927年国民党左派的武汉政府影响较大,是改组派较为活跃的地区。特别是在1929年苏区创建初期,共产党和改组派的斗争相当激烈。舒传贤1929年给中央的报告提到:“霍山国民党在十七年直至今年四月,都倾向汪精卫派,到今年四月后正式加入改组派,他们一方面抓政治机关,一方面抓群众”。“六安的国民党在过去派别很多,现在国民党分两派,一派属改组派,一派属蒋派的,但他们时常内讧,又只见抓政治机关以及城市群众,不大注意乡间的群众。”[15]1929年鄂豫边革命委员会报告几次破坏改组派组织,杀死改组派“湖北省委一人,特派员两人,河南省委一人,县委、区委及活动分子七、八十人”。[16]鄂豫边特委1930年2月给中央的信中提到:“曹大骏同志在信阳介绍黄安反动首领、湖北改组派省委车若愚入党,请中央注意考查介绍原因,因为鄂东北各县受改组派的破坏不小。”[17]1930年5-6月间是鄂豫边特委反对改良主义尤其是反对改组派最紧张的时期,“一般同志都是全部动员,当时举行“反改运动周”,进行广泛的宣传”。[18]
由于当时形势错综复杂,而且非常险恶,因此党内形成了一种非常严厉的风气,往往仅凭猜疑就从严处置。1927年湖北省委全省暴动计划中就明确提出:“在乡村中杀尽豪绅、地主、政府官吏,应当取斩草除根的态度,不要丝毫姑息。宁愿误杀几个,不要少杀一个”。[19] 1929年8月深受信任、担任军委秘书的黄埔四期生白鑫叛变,致使中央农民部长彭湃、军事部长杨殷等五人被捕遇害,军委书记周恩来生病没去开会才幸免于难。1931年政治局委员、负责机密安全的顾顺章叛变,造成很大损失,危及了整个中共中央的安全,接着中共中央总书记向忠发也被捕叛变,血的教训让中共不得不以最严厉的态度来严密组织,对任何可疑的行为都不放过,在残酷的斗争中,这严厉态度逐渐成为一个传统。
早在1929年,鄂东北就发生了特委常委卢玉成等作为改组派被杀事件。1929年春天,“卢带两个湖南人做军事工作的来,卢向鄂东北特委报告,他因过去同学反动派认得被捕至汉口,只监禁了半天,他自己因和鲁涤平的参谋长写信请他援救,他登时派二人持条前来将他释放。他在汉口有许多旧相识,在政治上有势力,于是趁势在汉口多住住,以便多探看反动政局的情势和找一找武汉旧的失掉联络的同志”。“汉阳公安局长是他的老同学,知道他是CP分子,劝他不要干,他也装做说不干了,这局长因和他交情极好,百事任他的便”。卢玉成带胡勋和段中玉到苏区后,被委以重任,分别担任特委常委、团长、团政治指导员,但是很快有消息说“被捕释放者是反动收买的奸细”,特委又在三人的言行中发现了一些所谓“疑点”,于是“先审卢玉成,用重刑,卢始终抗辩,不承认有叛党事”,卢勋则未经审问,直接在睡梦中被打死,三人先后被杀。“鄂东北特委认定卢玉成、胡勋、段中玉是改组派”,[20]但在给中央的报告中,特委却没有提到任何确切的证据,这明显是一个冤案,由此案可以看出在当时残酷斗争环境下党内形成的一种极易产生冤案的严厉气氛。
第三党是1930年夏天邓演达回国后组织的“中国国民党临时行动委员会”,其成员主要是一些曾与中共关系相当密切的国民党左派和前中共党员。他们虽然坚决反对蒋介石,同时也不认同中国共产党的道路,批评共产党的武装斗争是“乘此机会行其盲动乱动的阴谋,以加大破产的速度,以陷全国人民于死地。”[21]他们是要在中国共产党和蒋记国民党之外走出第三条道路,其核心主张是“平民政权”。第三党计划通过“黄埔革命同学会”建立自己的军队,夺取全国政权。黄埔革命同学会的骨干既包括陈烈、余洒度等脱党的前共产党员,也包括很多国民党员,甚至蒋介石的亲信陈诚由于与邓演达关系亲密,不仅其领导的十八军不少重要将领如罗卓英、周至柔、萧乾等加入了第三党,陈诚还从十八军公积金中每月支5000元作为第三党活动经费,邓演达先后派庄明远、陈烈、邱新民、曹金轮、胡一、施方白等多人到十八军开展工作。[22]
1931年2月蒋介石囚禁胡汉民于汤山,引发宁粤分裂,政局动荡起来。5月,汪精卫、孙科、李宗仁、白崇禧、张发奎、陈济棠等成立广州国民政府,与蒋介石南京政府分庭抗礼。7月,蒋介石调集30万军队发动对中央苏区第三次围剿,陈诚的十八军是参战主力。第三党认为机会来了,7月中下旬拟订了“以江西为中心,武汉、西北、华北同时响应”的武装起义计划,派人到各地联络“黄埔革命同学会”会员参加军事行动。广东方面孙科表示支持起义计划,并答应给予经费支持,改组派和第三党形成了某种程度的合作。[23]
1931年8月20日红四军领导人曾中生、徐向前给中央的报告提到:“打下英山后,有名钟蜀武者,自称来找许继慎的,经我们秘密审讯以后,他说名义上是从南京政府派来运动许继慎倒戈,实际上他是第三党,受邓演达之命来找许继慎的。这一问题,我们除了密报到中央分局外,还有一件事要报告中央的,就是他加入余洒度(黄埔一期学生,第三党的)所主办之黄埔革命同学会,是共产党员袁镜铭、刘庭杰两人介绍,袁、刘二人过去中生在中军工作时曾知道党派过他们工作(刘庭杰到南通工作),可见这些第三党的分子还是夹在党内的,应请中央加以特别的注意。钟某我们还在密禁着,将解到中央分局去,由中央分局处办。这里我们要负责。许继慎在组织上当然不会有什么问题,然而许多社会关系不能打断这一点,我们已严重警告他。”[24]
自1927年5月武汉保卫战负伤以后,许继慎在上海生活了将近三年。在上海期间,许继慎的社会关系比较复杂,与很多方面都有联系。徐向前在回忆录中提到:“倪志亮同志从上海开会回来,曾悄悄对我说过:中央打了招呼,说许继慎这个人关系复杂。”[25]1931年11月中共中央在来信也提到:“许继慎,中央除得到你们的报告外,并得到情报说:‘改组派曾声称如北伐军到达两湖,许继慎部即可响应’,又许曾致信王保需担保释放其父(被我们逮捕的土豪)。据此,中央局对许应作严厉的考查。”[26]
许继慎特别与第三党的核心人物朱蕴山关系相当密切,据说在许继慎去鄂豫皖临行前,“朱蕴山千方百计地筹集了一万元送给许继慎”,[27]可见关系非同一般。朱蕴山是老同盟会员,是北伐期间是与邓演达关系密切的国民党左派,与中国共产党的关系也相当友好,甚至还参加了南昌起义。[28]朱蕴山协助邓演达创建了第三党,是第三党最核心的成员,许继慎与朱的关系如此密切,又掌握兵权,在1931年夏天第三党的军事计划中自然很可能被看作潜在的争取对象。
后来被当作许继慎“通敌”证据的信全文如下:
“继慎吾兄无恙。
前由钟俊同志奉书吾兄,幸荷察纳,钦佩无极!比得钟同志返命,即为详呈校座,奉批照办。匍訇来归之子,父母唯有涕泪加怜,或竟自伤其顾之不周耳,宁忍加责难于其子哉!苍苍者天,于孝行役。分无再见,乃复来归。虽犹千里,心实欢喜。只所须名义防地,俟钟俊同志赴赣请示校座,自当照给。校座返京百务待决,故一时未能缕缕呈耳,顾吾兄之勿虑也。西望停云,我心劳结。诸希自珍,以候宠命。并颂戎安!
弟曾扩情再拜
九月十九日”[29]
此信是以许继慎的黄埔一期同学曾扩情名义写给许继慎的,许多研究者都认为此信是曾中生、徐向前8月20日信中提到的钟蜀武带来的,但这与此信的内容和落款9月19日显然矛盾,8月20日以前不可能缴获9月19日写的信,而且其中有“前由钟俊同志奉书吾兄”、“钟同志返命”的内容。关于被派到英山联络许继慎的钟蜀武,基本史实上存在很多的疑点。陈昌浩说钟蜀武就是信中提到的钟俊,虽然确实被捕,但并未押送中央分局,而是“出一个假布告说钟蜀武是蒋介石派来的侦探,现已执行枪毙。其实老许放他走了,并给有信和路费路单。还有一个钟梅桥是钟俊之弟,在十二师政治部住三十一天,走的时候给了他一个出来的介绍信”。[30]综上,可以推测曾扩情带信给许继慎很可能不是一次,而是两次,8月20日以前是第一次,送信人钟俊虽曾被抓,但可能又被放走了,确实如曾扩情信所说曾经“返命”, 钟梅桥后来也离开了。在9月19日以后第二次带信时,肃反已经开始,带信人不明情况,结果被人信俱获。
由于相关史料缺失太多,许继慎冤案的许多细节难以完全搞清楚,只能尝试对现有材料进行解释。笔者认为,曾中生、徐向前8月20日信中提到钟蜀武(钟俊)的供词有一定可信度,即他名义上受曾扩情委派,代表蒋介石南京政府,实际上是代表第三党来争取许继慎参加邓演达的军事计划,8月1日红四军攻下英山,正是第三党使者四出、积极策动武装起义的时候。第三党人物是国民党左派当中的左派,他们和中共的关系相当友好,自邓演达、朱蕴山以下后来大都被当作“共产党的朋友”。 许继慎在上海时与第三党的核心人物朱蕴山关系极为密切,许本人又是比较重视私人感情的人,前面提到他给一个叫王保需的朋友写信担保释放其父,所以虽然钟蜀武(钟俊)被抓捕、送交军部审问,但在许继慎的影响下还是被放走了,钟俊回去后自然要向曾扩情复命,于是才有了第二封信。
张国焘、陈昌浩等虽然查获了代表“校座”蒋介石的曾扩情第二封信,但并未轻信这封信的内容,并未相信许继慎投靠蒋介石,实际上仍然主要怀疑他与第三党的关系。陈昌浩称:“许继慎,是由上海来的,他当时就与第三党有很密切的关系。因此,那时中央派人与他谈话,老许表示悔过,结果中央派他来当第一军军长,实际上许继慎又奉了第三党中央的命令而来。”[31]由于许继慎在上海确实曾与第三党的核心成员关系密切,又放走了自称第三党的联络人钟俊,党中央和中央分局对他与第三党的关系产生了很深的怀疑,于是引发了许继慎被杀的著名冤案。
三、红四军干部在南下行动中对抗中央分局,违反了最重要的组织原则——“党指挥枪”

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击败国民党,其根本原因是在“党指挥枪”的原则之下,建立了一支高度集中统一的、纪律严明的革命军队;而国民党则由于党权屈服于军权,军队成为黄埔系、桂系、西北军、东北军、晋军等不同军事派系的松散联合,无法形成一支强大统一的力量。
但是共产党贯彻“党指挥枪”的原则也绝非一帆风顺,而是经历了严重的斗争,鄂豫皖苏区肃反某种程度上也是这种斗争的一部分。由于国民党军对苏区的残酷围剿,中共中央和红军的联系很困难,领导也就相应削弱了。为了强加党对各地红军和苏区的领导,中共中央从1930年开始先后派遣重要干部进入苏区和红军,1931年夏天张国焘、沈泽民、陈昌浩等进入苏区建立中央分局,实际就是要深入贯彻“党指挥枪”的原则,代表中共中央加强对鄂豫皖红军和苏区的领导。但是,他们却受到来自某些红军将领的抵制,1931年7月方英给中央的报告中提到了四军对新成立的中央分局的态度:“四军在国际路线领导之下,在会议上不得不承认其错,而是在实际上是用种种办法来破坏中央分局之威信,如说国焘同志不懂军事,泽民同志太书生不能领导等等,弄成军委在四军中没有什么威信”。[32]
中央分局和红四军干部之间很快在红四军的发展方向上产生了分歧。由于前两年战争的破坏,1931年春夏鄂豫皖苏区发生了严重饥荒,当年的长江大水灾又加重了危机,比如麻城县委报告:“现在赤区已有五六千人没有饭吃”。[33]苏区遭受如此大的破坏,和1930年红一军在立三路线指导下向外进攻有关,虽然红一军在苏区外获得很大胜利,实力增长,但“后方黄麻苏区阵地大受敌军蹂躏,粮食被毁,生产破坏”,“群众遭受很大的损失”[34]。1931年春中央分局成立后,下大力气发起粮食运动,号召在苏区每一片土地上播种。到夏秋粮食将熟的时候,苏区周边的白军和地主武装都蠢蠢欲动,要到苏区来抢收粮食,保卫粮食成为一个严重问题,所以中央局不希望红军主力远离苏区。
但是红四军领导人曾中生等认为,苏区经济困难,“两次‘包剿’以来,全军不但没发过一个零用费,而且衣服草鞋都弄到非常困难的地步。这样全军士气遂呈每况愈下的危险现象,兵士潜逃日有所闻”,红四军必须南下向外发展才能解决给养问题。在6月扩大会议上,反对南下的沈泽民与主张南下的红四军领导人曾中生、余笃三、许继慎等发生了激烈争论,后来由于“得到了国焘同志赞成”,南下计划“最后以多数意见表决”通过。[35]
但是,张国焘同意南下更着眼于帮助中央苏区对付第三次围剿,所以命令红四军主力攻下英山后,向东出潜山、太湖,“威逼安庆,威吓南京”,而且要求红军及时回来保卫秋收,“大致规定这一行动以一月为期”。[36]陈昌浩在1931年8月8日给党中央的信中报告了南下行动:“红军主力现有十、十一、十二师之各两团及军部教导团一团共七团向南行动,主要的是援助中央苏区,占据英山,近逼安庆。”[37]
但是,红四军主力南下于8月1日顺利攻下英山后,并未按原计划向东进攻潜山、安庆方向,而是自行决定继续向南,占据蕲水,缴获“二十余斤金子,千八百斤银子,数万现洋”,“相当的解决衣服问题”,[38]这大大改善了红军的物质条件,却违背了上级党的指示和军令。红四军领导人也知道违反军令存在问题,8月20日直接写信给党中央,解释自行决定改变计划的原因。
中央分局得知红四军擅自改变原定计划后非常不满。此时张国焘病重濒危,分局书记由沈泽民代理,8月27日沈泽民起草了给红四军的信,[39]信中提出严厉批评,认为红四军为了解决自身的经济问题,“放弃援助中央苏区,抗拒分局指示,放弃后方赤区,给敌人以良机紧攻中央苏区,给敌人以可能扰乱后方赤区与秋收,使后方二百万群众不能安全秋收,这样解决经济问题,是工农红军绝不出此,是负责党与苏维埃的使命来领导红军的同志绝不应当出此”。进而批评红四军领导人“对这次分局指示完全采取了一种外交式的接受,实际上走到公开的拒抗”,命令红四军“接信后火速回来,不能有丝毫的停留”。[40]
9月初收到中央分局的批评信以后,红四军领导人很不服气,在回信中激烈批评“分局的这种指示,完全凭借片面的根据和纯主观出发,与我们前方行动的事实意义和客观环境是绝对不相符合的”,“进攻安庆威胁南京,是这样轻率不加准备而可发出军令吗?”并指责“命令合近代编制一师不足的红军去取安庆威逼南京,这恐近于共产党之夸大狂了。”[41]
接下来对抗进一步升级,曾中生竟然在鸡鸣河召集了全军连指导员以上干部大会,会上“群情激愤”,[42]通过了猛烈抨击中央分局的决议,并且把蔑视中央分局的回信散发到了皖西的地方党部和非党组织中。鸡鸣河会议是一个严重的事件,根本改变了争论的性质和范围。上下级之间发生分歧和争论,在共产党的组织原则上是允许的,即使言辞激烈一些,在革命队伍中也不算什么大错,彭德怀骂过李德,徐海东骂过沈泽民,林彪在会理会议前写信批评过毛泽东,这些争论范围都限制在少数领导人之间,所以是正常的工作争论。但是,红四军领导人召集大会,通过反对上级领导的决议,印发反对上级领导的文件,性质就完全不同了,等于是公开对抗上级党的领导,这就和1935年9月15日张国焘煽动反对党中央的“阿坝会议”很类似了,显然违反了“党指挥枪”的原则。
中央分局担心红四军抗命不回苏区,于是任命陈昌浩代替曾中生担任红四军政治委员,陈昌浩在两次乘飞机空降未果的情况下,于9月13日飞马赶到红四军驻地,接管了指挥权,“在四军干部反对昌浩同志的空气之下,昌浩同志在迅速进行肃反”。[43]红四军回到苏区白雀园以后,中央分局通过了关于红四军错误的决议。决议在军事计划上做了一定的自我批评,承认“选择安庆的目标,而不首先详加考虑从英山至潜山至安庆,一般地形与群众斗争状况的不利之点,在决定战略上,是疏忽的”,但重点是批评红四军在组织上的错误,认为鸡鸣河会议是“非常严重的错误”,“动摇了党在红军中的威信,这是最危险最有利于敌人的行动,这种行为如果继续下去,足以破坏党、红军和整个苏区”。“这个会议上仅[竟]将四军答复中央分局和军委会的信印刷散发,事后调查这个文件竟散发到了皖西的地方党部和非党组织中去。中央分局严厉的指出,这是反党的、罗章龙右派所首用过的斗争方式。”[44]
综合上述史实,可以看出,中央分局和红四军干部关于进军方向上的争论是正常的工作分歧,甚至四军的意见更符合实际一些。但是中央分局是红四军的上级,是代表党来领导红四军的,红四军在没有迫不得已的理由的情况下,应该服从中央分局的领导,这正是“党指挥枪”原则的体现。红四军领导人由于轻视中央分局领导不懂军事,轻率地违反了分局和军委的命令,在遭到批评后,不但没有承认错误,反而召开大会,进行激烈的对抗,这显然是严重违反了共产党最基本的建军原则,是很难得到宽恕的。当时的红四军军长徐向前晚年谈到鸡鸣河会议时也不得不承认,当时“十二师政治部主任吴焕先同志不同意这种做法,认为在组织上、行动上应执行分局的命令北返。”徐向前本人也认为,鸡鸣河会议“是下级组织召开活动分子会议反对上级组织的指示,这是不妥当的。结果,给张国焘抓住了把柄。”[45]1945年徐向前、倪志亮撰写的《鄂豫皖苏区红军历史》中也承认:“当时军部在组织上确有反抗分局命令的现象。对分局的命令如有不同意见,可以由军部向分局提出,不应召集支书、指导员以上干部会议进行反对执行分局命令的讨论,这在军事组织上是不允许的。”[46]
军事行动上意见是否正确,是可以讨论的,但是红四军领导人在组织上毫无疑问是违反了“下级服从上级”原则,特别是作为军队干部还违反了更为严格的“党指挥枪”的原则,这无疑是非常严重的问题。中共中央在得知中央分局和红四军的冲突以后,在1931年11月3日的来信中严肃地指出:“在详细研究了中央局关于四军的决议,中央局的报告与四军的报告及四军领导干部致中央分局的信之后,中央完全同意关于反对四军领导干部反抗中央分局的正确路线的决议。 中央着重的指出,四军领导干部违抗中央局的命令,自由决定占领武穴回兵进取六安的策略是严重的政治上与组织上的错误。”“在组织上四军违抗军事委员会的命令,自由的更改军事计划,拒绝中央分局的正确指示,召集非党会议来反抗中央局的决议,印发中央局的决议到地方党部及军队下级党部去,并且不经中局向中央报告,企图蒙蔽中央,是严重的反党的错误。这种错误非但是布尔什维克党所不能容许,而且是污辱了工农红军中的政治工作的光荣”。[47]
事实上,以鸡鸣河会议为高潮的红四军抗上事件是导致肃反发生的最重要起因。前面曾经提到,即使发现了红四军领导人中存在严重侵犯女性的问题,中央分局也只是公开提出批评,在被批评者承认错误的情况下,并未采取更严厉的措施,受到批评的干部仍受到信任、担任原职。但“党指挥枪”是共产党建立革命军队最根本的原则,如果有人触犯了这一条,情况就大不相同了,必然会引起上级党组织的震怒,遭到严厉的处分,再加上当时复杂的政治形势使中央分局怀疑有敌对势力混入红军,于是直接引发了大开杀戒的肃反。
四、白雀园肃反被杀者可能是被捕800人中的小部分,而非2500人
肃反被杀人数是关于肃反历史的基本史实,但是鄂豫皖苏区范围很大,肃反先后几次,延续时间很长,完整搞清被杀人数相当困难。比较容易着手的是1931年9-11月红四军白雀园肃反被杀人数,徐向前在《历史的回顾》中说:“白雀园‘大肃反’,是鄂豫皖根据地历史上最令人痛心的一页。将近三个月的‘肃反’,肃掉了两千五百名以上的红军指战员”。[48]据此,许多研究者认为白雀园肃反有2500多人被杀。
但是,主管肃反的是政治委员陈昌浩,军长徐向前当时无权过问,陈昌浩才是最直接的见证人。陈昌浩提到整肃人数的主要有三份材料:
材料一:1931年13期《红军周刊》有署名“昌浩”日期1931年11月的文章《肃清改组派、第三党、AB团》,其中提到:“我们的胜利,不仅是逮捕了八百个改组派、AB团、第三党的分子,不仅是摧残了反革命的几乎全部干部,不仅是捉了许继慎、周维炯、肖方、姜镜堂这般反革命的首领,而且是根本破坏改组派、AB团、第三党的反革命组织,而且是淘汰了大批反革命的分子——富农(约二千人)”。[49]
材料二:《列宁报》63期有署名“陈昌浩”的文章《红四军中反对反革命的伟大胜利》,其中有:“我们的胜利,不仅是逮捕了一千个改组派、AB团、第三党分子,不仅是一般消灭了反革命组织,不仅是擒住了反革命的首领周维炯、许继慎、萧方、姜镜堂,不仅是铲除了一千以上的富农、流氓、地痞”。[50]
材料三:1931年11月22日《陈昌浩在彭杨学校报告肃反经过》中前面提到:“这次共计肃清改逆一千人,富农及一切不好的分子计一千五六百人”,后面又说:“我们的胜利,不仅是肃清了一千个改逆、AB团、第三党分子和将近两千个富农”。[51]
分析上面三份材料,我们可以看出,三份材料都涉及两个数字,一个是作为反革命组织成员的人数,一个是作为富农等异己分子的人数。陈昌浩有时用准确数字,有时用大概数字。八百人、一千五六百人应该是准确数字,一千、两千这样的大概数字是从准确数字衍生出来的,据此红四军白雀园肃反应该是查出了反革命组织成员约八百人和富农等异己分子一千五六百人。
作为富农等异己分子的一千五六百人是否被杀了呢?我认为在此处以往存在对史料的误读,这一千五六百人是被驱逐出红军队伍,回到地方,当时并未被杀。实际上,即使在政策最偏激的时期,也没有仅仅因为是富农就要杀掉的政策,1927年暴动时期有些地方曾经出现过杀地主的阶级灭绝行为,但是短期的、局部的,后来最多不过是“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1931年10月在中央分局关于红四军的决议中明确提出要“彻底淘汰红军中的富农分子。富农出身的分子,除对政治上特别坚定作战特别勇敢,有长期革命斗争历史的以外,一概洗刷出去。”“被淘汰的分子,一概须交军委会发给各县苏维埃,送回原籍,并通知各红军组织以后不再吸收。”[52]11月8日鄂豫皖区苏维埃政府23号通知规定:“对红军淘汰出来的富农分子的好土地,在本政府通知二十二号已说明了,
应当收回另给以坏的土地”,“各县苏维埃要严格的防止这些富农分子再混入红军中去”。[53]12月2日又发出24号通知:“如发现富农、被淘汰的富农和反动嫌疑份子再混入到我们的组织中去时,即唯县苏是问,即应予以革命纪律制裁。”[54]很显然,红四军中查出的富农分子是被送回原籍了,并未被杀。
那么,约八百人作为反革命组织成员是否全部被杀了呢?也不一定。1931年11月鄂豫皖苏区制定了《改组派自首条例》,其中规定:“改组派的首领,除潘皈佛、程新山、丁超等外,其余改组派的群众,一律准其自首,绝对保障其生命的安全,并予以政治上的出路。”[55]陈昌浩在彭杨学校报告中笼统说“这次共计肃清改逆一千人,富农及一切不好的分子计一千五六百人”[56],既然富农并未被杀,那么“肃清”并不等于“杀”是很明显的。由此可见,被定为改组派、第三党群众的被捕人员也并未全部被杀,所以红四军白雀园肃反被杀的人数应该少于800人。
张国焘在《我的回忆》中关于白雀园肃反是这样说的:“这次的肃反案,被捕者约六百人,军人占三分之一;实际被整肃的有许继盛(慎)等百余人,其中判死刑者约三十人,判处各种刑期的徒刑者约百人。”[57]张国焘的回忆录是多年之后凭记忆在香港写的,当时并没有多少参考资料,而且他有开脱自己责任的倾向,所以这些数字未必准确。但是,他提到“被捕者约六百人”和实际被捕者八百人相比,误差并不算很大,所以他说法也并非完全没有史料价值,至少这和《改组派自首条例》规定的惩办首领、准许改组派群众自首的政策是相吻合的。根据《改组派自首条例》,并参考重要当事人张国焘的回忆,白雀园肃反被杀者很可能是被捕八百人中的少数,但是要确定具体人数在现有的史料基础上还比较困难,有待于新史料的发现和进一步的深入研究。
五、中下层干部在肃反扩大化中起了重要作用
肃反的机器一旦开动起来,似乎就总是难免扩大化的结果,这里面中下层干部的作用是一个重要的原因,而这又是常常被忽视的。以往人们往往把肃反归因于高级领导人打击异己,比如鄂豫皖苏区的张国焘、沈泽民、陈昌浩对红四军领导人的不满。
但是,能够对张国焘、沈泽民、陈昌浩的领导构成挑战的无非是几十个军、师、团级的高级干部而已,肃反在基层和地方铺开后,数以千计的人被杀,这显然不是发动肃反的高级领导人希望看到的,而且对抗中央分局的主要人物曾中生当时只是被当成犯错误的同志,在白雀园肃反中并未被杀。实际上,肃反扩大化的一种重要动力是中下级干部,也就是说在中下层也存在着一批小张国焘、小沈泽民、小陈昌浩,他们或者由于个人恩怨,或者由于思想偏狭,或者为了整顿纪律,也很热衷于肃反;还有很多人因为文化和政治素质不足,作风简单粗暴,缺乏最基本的判断力,很容易在狂热中失控滥杀。
鄂豫皖苏区的创始人之一戴季英就很喜欢搞肃反,当红四方面军突围西进以后,他在新组建的红25军担任74师政委,当时师长是徐海东。在徐海东的《生平自述》中提到:“师政委戴季英亲自下手,把220团的政委、参谋长等49名党团干部捆起来”,“把79团特务连指导员吊起来,拷打逼供不成,又绑在板凳上用刑。那个指导员曾任过皖西北少共道委宣传部长,参加革命只有17岁,聪明活泼,能力很强,他怎么是反革命呢?当政委百般拷打问不出口供时,叫他的警卫员拉出去杀。我急了,忙说:‘政委,一点儿口供没有,为什么杀人家?’他说:‘你不懂肃反的事,没有口供这证明他是反革命坚决分子,不愿说出他们的组织来。’”“49个人,被杀了,我知道以后,落下泪来”,“越想越难过,一夜没睡,两个眼泡都哭肿了。”[58]在25军进入陕北苏区后,戴季英又积极参与了针对陕北地方领导人刘志丹等的肃反,直到中央红军到达才被制止。
地方干部在肃反中的扩大化倾向常常是因为文化和政治素质不足,作风简单粗暴。鄂豫边特委综合报告谈到:“在破坏改组派方面,开始决定的原则是:解决改组派的活动分子及首领,夺取其群众”,“但在执行上,一般同志因为没有在城市内过惯复杂生活,对农村加入改组派稍有一点能力的,即认为活动分子不敢释放,因此造成过分的屠杀”。[59]鄂豫边特委还提到,地方党部“同一师的关系不好,关系不好的原因,大概是为反改组派、反富农的问题。当地方党部反富最激烈的时候,大批富农和动摇的群众,往红军中跑,红军说地方党乱杀人”。[60]1945年徐向前、倪志亮《鄂豫皖苏区红军历史》也提到:“六安独立团的肃反中,有一次班长以上的干部一律以反革命罪名逮捕了,这一次一下子就捕了二百余人。这说明在地方武装中肃反逮人杀人也是很厉害的”。[61]
英山中心县委领导下9个县的党组织在肃反中几乎垮台,大部分干部都被当成“反动分子”,中心县委甚至粗暴地提出整个党组织都要推倒重来,这和夏曦在湘鄂西苏区解散党组织的做法已经很类似了。曹大骏代签的英山中心县委在1932年1月的报告中说:“反动分子充满了各级领导机关”,“如皖西整个特委会剩下方英同志、一二事务人员;少共特委军事委员会几乎完全是的;英山党团中委会只剩下党团书记、党团妇委书记、交通、火夫,其余完全是的;各县如六安、霍山、商城只剩下少数同志,其余全盘是的。英山的苏区八区区委只剩下一个区书(记),非苏区三区书(记)完全皆是。”英山中心县委领导下有英山、罗田、太湖、蕲水、蕲春、宿松、黄梅、广济、潜山九个县,“整个党组织完全被第三党破坏了”,“八个区书记同时是第三党书记,支部书记有半数以上是第三党,甚至整个是第三党的支部”,最后的结论竟然是 “英山领导下之各县,皖西北的各县也是如此,整个的党还要在群众中重新创造。”[62]
在黄安县政治保卫局的高压之下,仙居区还曾经爆发过反抗肃反的群众暴动,最后被血腥镇压。“政治保卫局在仙区首先逮捕了区苏维埃政府主席祝凤阶和熊海峰、秦国珍等人;接着又抓走了10余名乡干部,进而捉到村苏一级。新提拔的干部,有的到职不足半月即被杀掉。”这激起了仙居区干部和群众的极大愤怒,“1932年2月20日,县保卫局一行9人携带手枪、绳索到仙区抓人。当他们进入王家冲时,周围各村几百名男女老少手持冲担、锄头、扁担,‘呵吙’喧天跑了出来”,“大家一涌齐山,解除了保卫局人员的武装,并将他们捆绑起来。”虽然在区委书记徐德聪等的劝说下,群众放了保卫局人员、还了枪,但是3月8日黄安县保卫局还是在禹王城召开群众大会,将徐德聪等63人以“改组派”罪名一次性集体处决。[63]
中央分局1931年11月24日曾写信给鄂豫边特委,制止乱杀人的行为,信中指出:“你们党内用枪毙来做执行党的纪律的一种方法,是非常危险的一种方法。”“在党内有死刑,结果一定要引到消灭自我批评与党内民主,民主集中制要转到成为家长统治与寡头专制。”“一旦以如此严峻的纪律相绳,必然人人自危造成党内恐怖,一旦形成党内恐怖,党的分崩瓦解就不远了。”[64]从这封信也可以映射出当时地方干部在推动肃反扩大化中所起的作用。
六、余论
肃反是中国革命历史中最为复杂的问题之一,重建史实已有相当的难度,寻求理解更是难上加难。在敌强我弱的残酷斗争中,革命力量原本不足,而1930年代各个苏区的革命队伍却几乎都发生了大规模自相残杀的惨剧,造成革命力量的严重损伤,这实在是让人难以理解。
以往的研究往往把肃反归结为个人的缺点或路线的错误,笔者以为这是把复杂的问题简单化了。历史是丰富的,也是复杂的,任何一个重大事实都往往不是简单因素的结果,而是多种内因与外因交错编织而成。在鄂豫皖苏区肃反的惨烈历史中,我们约略可以看到一支成长于野蛮环境的农民队伍,在错综复杂的内外矛盾中向有纪律的革命军队的艰难痛苦的蜕变。由此我们也可以联想到,1931年初六届四中全会后上台掌权的留苏派,虽然由于他们的经验不足和教条主义给中国革命带来很大损失,但是他们在严密党的组织纪律和加强红军的正规化建设上,还是做出了相当的努力,而组织严密的党和军队正是革命得以成功的最重要条件,因此留苏派在中国革命史上的作用,很值得进一步深入研究。
[作者张永,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中国近现代史研究所副教授。北京,100871。zypku2004@126.com]
原稿发表于《近代史研究》2012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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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方英关于红四军和苏维埃政权建设问题给中央的报告》(1931年7月1日),《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面军战史资料选编·鄂豫皖时期(下)》,解放军出版社1993年版,第279页。
[2] 《何玉琳给中央的报告》(1929年9月8日),《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面军战史资料选编·鄂豫皖时期(上)》,解放军出版社1993年版,第365页。
[3] 张国焘:《我的回忆》第三册,东方出版社1991年版,第97页。
[4] 《鄂豫皖中央分局第一次扩大会议政治决议案》(1931年6月),《鄂豫皖苏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1),中央、湖北、河南、安徽档案馆1985年版,第96页。
[5] 《鄂豫皖中央分局第一次扩大会议总结报告》(1931年6月30日),《鄂豫皖苏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1),第135页。
[6]《鄂豫边革命委员会报告》(1929年),《鄂豫皖苏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2),第66-67页。
[7] 《六安县委军事报告第二号》(1930年4月15日),《鄂豫皖苏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4),第139页。
[8] 《鄂豫边特委关于成立鄂豫边革命委员会经过的报告·附5:关于商城三十二、三十三师的报告》(1930年初),《鄂豫皖苏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2),第80页。
[9] 徐向前:《历史的回顾》,解放军出版社1987年,第82页。
[10] 《郭树勋巡视河南商城情况给中央的报告》(1930年2月19日),《鄂豫皖苏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5),第328-333页。
[11] 《郭树勋巡视河南商城情况给中央的报告》(1930年2月19日),《鄂豫皖苏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5),第322-325页。
[12] 《鄂豫边特委综合报告(续)》(编者判定1930年12月),《鄂豫皖苏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2),第192、194、196页。
[13] 《肃反工作与两条战线》(党中央1931年12月24日收到),《鄂豫皖苏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1),第535页。
[14]《肃清改组派、第三党、AB团》(1931年11月),《鄂豫皖苏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1),第477页。
[15] 《舒传贤关于六、霍党务、军事情形给中央的报告》(1929年9月2日),《鄂豫皖苏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4),第2-3页。
[16] 《鄂豫边革命委员会报告》(1929年),《鄂豫皖苏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2),第62页。
[17] 《鄂豫边特委给中央信》(1930年2月16日),《鄂豫皖苏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2),第113页。
[18] 《鄂豫边特委给湖北省委的报告》(1930年9月20日),《鄂豫皖苏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2),第132页。
[19] 《湖北省委关于全省总暴动计划》(1927年12月31日),《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面军战史资料选编·鄂豫皖时期(上)》,第151页。
[20] 《鄂东北特别区委员会给中央的报告》(1929年9月8日),《鄂豫皖苏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5),第173-175页。
[21] 邓演达:《二十年四月反对南京伪国民会议宣言》(1931年4月),《邓演达先生遗集》,香港:杨逸棠发行1932年版,第208页。
[22] 杨资元、冯永宁:《邓演达》,广东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260页。
[23] 杨资元、冯永宁:《邓演达》,第259、262页。
[24] 《徐向前、曾中生关于红四军情况及行动方向的意见给中央的报告》(1931年8月20日),
《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面军战史资料选编·鄂豫皖时期(下)》,第363-364页。
[25] 徐向前:《历史的回顾》,第156页。
[26] 《中央给鄂豫皖中央分局的信》(1931年11月3日),《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面军战史资料选编·鄂豫皖时期(下)》,第407页。
[27] 鲍劲夫:《许继慎将军传》,解放军出版社1986年版, 第88页。
[28] 胡允恭:《忆朱蕴山前辈》,《金陵丛谈》,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240页。
[29] 鲍劲夫:《许继慎将军传》,第135-136页。
[30] 《陈昌浩在彭杨学校报告肃反经过》(1931年11月22日),《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面军战史资料选编·鄂豫皖时期(下)》,第446页。
[31] 《陈昌浩在彭杨学校报告肃反经过》(1931年11月22日),《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面军战史资料选编·鄂豫皖时期(下)》,第444页。
[32] 《方英关于红四军和苏维埃政权建设问题给中央的报告》(1931年7月1日),《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面军战史资料选编·鄂豫皖时期(下)》,第279页。
[33] 《鄂豫皖中央分局通知第七号》(1931年6月10日),《鄂豫皖苏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1),第60页。
[34] 《鄂豫皖中央分局第一次扩大会议政治决议案》(1931年6月),《鄂豫皖苏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1),第89页。
[35] 《徐向前、曾中生关于红四军情况及行动方向的意见给中央的报告》(1931年8月20日),《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面军战史资料选编·鄂豫皖时期(下)》,第358页。
[36] 《鄂豫皖中央分局、军委会给曾中生、徐向前的信》(1931年8月27日),《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面军战史资料选编·鄂豫皖时期(下)》,第367页。
[37] 《致中共鄂豫皖中央分局的信》(1931年8月8日),《鄂豫皖苏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1),第191页。另外,此信编者所加题目有误,从信的内容看,是给党中央的信。
[38] 《徐向前、曾中生关于红四军情况及行动方向的意见给中央的报告》(1931年8月20日),《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面军战史资料选编·鄂豫皖时期(下)》,第359页。
[39] 张国焘:《我的回忆》第三册,东方出版社1991年版,第98页。
[40] 《鄂豫皖中央分局、军委会给曾中生、徐向前的信》(1931年8月27日),《鄂豫皖苏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1),第224-225页。
[41] 《红四军给鄂豫皖中央分局的信》(1931年10月21日带到),《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面军战史资料选编·鄂豫皖时期(下)》,第389、390、392页。
[42]徐向前:《历史的回顾》,第151页。
[43]《鄂豫皖中央分局张国焘给中央的报告》(1931年11月25日),《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面军战史资料选编·鄂豫皖时期(下)》,第458页。
[44]《鄂豫皖中央分局关于红四军的决议》(1931年10月),《鄂豫皖苏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1),第376-378页。
[45] 徐向前:《历史的回顾》,第151页。
[46] 徐向前、倪志亮:《鄂豫皖苏区红军历史》(1945年),《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面军战史资料选编·鄂豫皖时期(上)》,第34页。
[47] 《中央给鄂豫皖中央分局的信》(1931年11月3日),《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面军战史资料选编·鄂豫皖时期(下)》,第405-406页。
[48] 徐向前:《历史的回顾》,第152页。
[49]《肃清改组派、第三党、AB团》(1931年11月),《鄂豫皖苏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1),第477页。
[50] 《红四军中反对反革命的伟大胜利》,《鄂豫皖苏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1),第533页。
[51] 《陈昌浩在彭杨学校报告肃反经过》(1931年11月22日),《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面军战史资料选编·鄂豫皖时期(下)》,第445、451页
[52] 《鄂豫皖中央分局关于红四军的决议》(1931年10月),《鄂豫皖苏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1),第384-385页。
[53] 《鄂豫皖区苏维埃政府通知第二十三号》(1931年11月8日),《鄂豫皖苏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3),第180页。
[54] 《鄂豫皖区苏维埃政府通知第二十四号》(1931年12月2日),《鄂豫皖苏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3),第185页
[55] 《改组派自首条例》(1931年11月),《鄂豫皖苏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1),第463页。
[56] 《陈昌浩在彭杨学校报告肃反经过》(1931年11月22日),《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面军战史资料选编·鄂豫皖时期(下)》,第445、451页
[57] 张国焘:《我的回忆》第三册,东方出版社1991年版,第107页。
[58] 徐海东:《生平自述》,三联书店1982年版,第22-23页。
[59] 《鄂豫边特委综合报告》(编者判定1930年12月),《鄂豫皖苏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2),第162-163页。
[60] 《鄂豫边特委综合报告(续)》(编者判定1930年12月),《鄂豫皖苏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2),第198页。
[61]徐向前、倪志亮:《鄂豫皖苏区红军历史》(1945年),《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面军战史资料选编·鄂豫皖时期(上)》,第36页。
[62] 《英山中心县委给中央的报告》(1932年1月7日),《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面军战史资料选编·鄂豫皖时期(下)》,第472-474页。
[63] 《“仙区事件”的爆发》,《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面军战史资料选编·鄂豫皖时期(下)》,第475-476页。
[64] 《鄂豫皖中央分局给鄂豫边特委信》(1931年11月24日),《鄂豫皖苏区革命历史文件汇集》(甲1),第437-438页。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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