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宗棠-李鸿章与左宗棠战和观之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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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李鸿章与左宗棠战和观之比较

李鸿章与左宗棠战和观之比较
作者:贾小叶
来源:近代中国研究网
在晚清,李鸿章与左宗棠都是能够左右朝廷决策的封疆大吏,他们的言行都曾深刻地影响过晚清的政局,在战和问题上即是如此。全面、客观地比较两人战和观之异同,不仅有助于深入理解其个人思想,而且有助于加深我们对近代中国战和问题的认识。长期以来,学界对二人的战和观有所关注,但缺乏深入的比较研究,一般只是笼统地强调李鸿章主和、左宗棠主战,而对其之所以主战与主和的原因缺乏深入地探讨,对其各自战和观的历史演变缺乏阶段性的分析。因此,所得结论往往流于简单化,道德评判往往多于事实考辨。本文无意于重新评判李鸿章与左宗棠主和、主战的道德是非,只想对二人战和观之演变与异同作一梳理,剖析其主战主和的深层原因,以期对二人的战和观有一个更为全面、客观的认识。
一、共识:外须和戎内要自强
第二次鸦片战争后,基于对当时特定条件下敌强我弱现实的深刻体认,洋务派在外须和戎、内要自强的问题上达成了共识。作为其领袖人物,李鸿章、左宗棠概莫能外。
李鸿章关注洋务始于1861年沪上镇压太平天国之时。由于长期与洋人会剿杂处,李鸿章很快认识到敌我实力悬殊,主张外要和戎、内要自强。到上海不久,他曾致信曾国藩表示:“与洋人交际,以吾师忠信笃敬四字为把握……当与委屈周旋,但求外敦和好,内要自强,以副荩念”。[1]在他看来,中外实力相差悬殊,中国根本无法与之抗衡,“彼之军械强于我,技艺精于我,即暂胜而终败”,[2]“有贝之财,无贝之才,均未易与数强敌争较,祗有隐忍徐图”。[3]既然“势”不如敌,只好“和戎”。李鸿章既是和戎的倡导者,也是和戎的忠实实践者。
与李鸿章相比,左宗棠留心洋务较早。第一次鸦片战争时期,他就十分关注战事的进展,曾多次致信贺熙龄询问战况:“洋事不知近如何说,兵心涣散,实出意外,岂彼族别有蛊厌之术邪!”[4]南京条约缔结后,左宗棠痛心不已,悲叹道:“洋事卒成和局,实意念所不到。市不可绝,则鸦片不可得禁。自此,亿万斯年之天下,其如之何?”[5]值得注意的是,此时左宗棠是主战而反对言和的。对于林则徐的被革职,他愤懑不已,感叹“是非颠倒如此,可为太息!”当琦善被拿问后,他认为“非严主和玩寇之诛,诘纵兵失律之罪,则人心末由震动。”[6]中国的战败给左宗棠以极大的打击,自此以后,洋务成了他留心的时务。经过多年的关注、思考,当第二次鸦片战争再起之时,左宗棠在战和问题上有了一套较为系统的主张。
1858年《天津条约》签定后,左宗棠致函曾国藩,表达了自己的战和主张。他说:“弟于道光十九年后,即留心此事(指洋务——作者)。以现在局势而论,非款不可,然款亦非战不可,必然之理。今舍战而言款,则亦不过暂时苟且之图而已”。[7]左宗棠的这段话包含了两层意思:其一,认同和戎。在他看来,就现在的中外局势而言,中国无法与西方抗衡,故而只能言和。其二,和戎是暂时的,最终目的是要卧薪尝胆,图谋自强,战胜西方。可见,尽管左宗棠认定将来“非战不可”,但他更强调了当时中外局势下和戎的必要性。此后,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左宗棠是主张和戎而非决战,并因此在诸多中外交涉中与李鸿章态度一致。1870年(同治九年)天津教案发生后,曾国藩在“和戎”宗旨之下,“曲全邻好”,苛求津民,并因办理过柔而横遭清议苛责。然而,左宗棠、李鸿章却对曾国藩表示了极大的认同。左宗棠在论及案津时,说:“津门事暂作了局,曾侯之奏,尚为得宜。外人犹以为软,不知其中亦具苦心也。”[8]李鸿章更是对曾国藩的处境深表同情,曾致信同僚说:“侯相为教案获谤,今日局面岂可遽议翻腾?老成谋国,究非卤莽灭裂者比”。[9]1874年(同治十三年),日本侵台之时,李鸿章、左宗棠虽都主张积极备战,但二人对开战都有所顾虑。在李鸿章看来,尽管“中土良将劲兵,非不足以摧强敌”,但他还是强调“边衅一开,以后乘危蹈瑕,防不胜防”[10]。因此,他多次告诫沈葆桢,“但扎堵境内,不遽开仗挑衅”。[11]左宗棠同样表示,尽管目前“轮船已成十五号,洋防可固。更得劲卒余万,以次航海继进,陆路亦有把握”,“惟此事肇端虽在一隅,而事体实关全局”,而不可轻举。[12]日本吞并琉球后,清议纷纷请战,主张东征。李鸿章则强调“东征之事不必有,东征之志不可无,中国添练水师实不容一日稍缓”;[13]左宗棠同样“言防而不言战”,他致信同僚表示:“日本废琉球为郡县,廷议主用兵。弟于总署商询之初,只言防而不言战,并本在闽时见闻所及言之。闻沈幼帅入觐,有主战之议,料谟谋者或不谓然。”[14]即使是同治十年(1871年)俄国侵占伊犁后,左宗棠也反对急于与俄开战,他分析中俄形势说:
现在陇右兵事方殷,固难舍近求远,即令河、湟、甘、凉、肃一律肃清,苟非衅端自彼先开,亦未可横挑肇衅……越勾践之于吴,先屈意下之,汉文之于南粤,卑此畏之,反弱为强,诎以求伸,此智谋之士所优为,黄老之术所以通于兵也。古云‘圣人将动,必有愚色,图自强者,必不轻试其锋’,不其然乎![15]
“图自强者,不轻试其锋”,而要“屈意”和戎,“苟非衅端自彼先开,亦未可横挑肇衅”。这里,左宗棠充分表达了其和戎以图自强的主张。应当说,“和戎”是第二次鸦片战争后左宗棠的一贯主张。
如何“和戎”?在这一问题上,左宗棠与李鸿章同样有着共识。
其一,在“势”不如人的情势下,他们开始接受体现西方国家意志的外交原则,即接受条约制度和遵循国际公法。第二次鸦片战争后,守定和约成为左、李等人的共识。李鸿章强调:“各国条约已定,断难更改”。[16]左宗棠也认为“从前和约,迫于形势,不得不然。条约既定,自无逾越之理。然若于定约之外,更议通融,恐我愈谦则彼愈亢,我愈俯则彼愈仰,我所底极。惟有遇事守定条约,礼以行之,逊以出之,冀相安无事而已”。[17]可见,左宗棠守约的目的是为了实现中外相安无事。和戎是有代价的,它必须承认条约所规定的列强在中国的特权,包含着屈辱的一面。但另一方面,守定条约的主张也包含了“制夷”的思想。在此后的外交实践中,守定条约是督抚维护主权的重要途径。从民族主义视角来看,守定不平等条约无疑是一种屈辱。以往论者往往据此,斥李鸿章等人为“卖国贼”。但人们却忽略了具体的历史场景:强权在握的西方侵略者,并不满足于已有的不平等条约,骄焉思逞,希图越出条约范围,夺取更大的侵略权益。在此情况下,处于弱势一方的地方督抚力主“执约拒之”,就不能简单斥之为“卖国”之举了。此外,万国公法亦是他们所接受的另一个近代外交原则。
其二,“洋人论势不论理”,欲要和戎,必先自强。弱肉强食、惟力是视,这是近代外交的本质。在各国列强的坚船利炮面前,无论是条约还是万国公法,都无济于事。要真正实现和戎,必须自强。因此,李鸿章、左宗棠在强调“外须和戎”的同时,提出了“内要自强”的主张。李鸿章始终将“自强”与“和戎”视为一体,在他看来,驭夷之根本在于自强,否则“战、守皆不足侍,而和亦不可久也”。他强调自强与驭夷之间的辨证关系说:“外交之道与自强之谋相为表里”,“我能自强,则彼族尚不至妄生觊觎,否则,后患不可思议也”。他认为,“洋人论势不论理,彼以兵势相压而我第欲以笔舌胜之,此必不得之数”,因此,“明是和局而必阴为战备,庶和可速成而经久”。[18]左宗棠多次强调:“以实在情形言之,还看自己强弱何如。我实在能强,则无理亦说成有理;我不能强,则有理亦说成无理,古今同然,国之所以废兴存亡者,在势而不尽在理也”。[19]因此,自强成了问题的关键。这里,李鸿章、左宗棠超越天朝观念的虚骄、懵懂和自欺,认识到近代国际关系的深层内涵,即国家间的和平、平等是以实力为基础的,在强势面前,无理亦能说成有理。基于此,他们强调发展自己、增强实力、实现自强的必要性和急迫性。在如何自强的问题上,他们提出了超越传统的新内容,从求强到求富、从练兵制器到发展工商,无一不是他们为增强国势所做的努力。
由此可见,在第二次鸦片战争后十几年的时间里,李鸿章与左宗棠曾在“和戎”与“自强”问题上曾经有过共识。这一共识是基于二人对此时敌强我弱现实的深刻体认。这一点不容否认。但同样不能否认的是,随着自强运动的推进,当面临19世纪70年代末的边疆危机时,左、李在战和问题上出现了严重的分歧。这种分歧的出现既有派系之争的成分,更与二人对特定历史条件下敌我势理强弱分析的歧异有关。对于前者,以往的研究关注较多,本文不再赘述,而是重点从理势之辨的角度探讨二人战和之争的缘由。
二、理势之辨与战和之争
19世纪70年代末期,左、李在战和问题上出现纷争,其“战和之争”是以各自对敌我双方的“理势之辨”为依据展开的。这集中反映在伊犁交涉问题上。
1879年(光绪五年),为了收回俄占伊犁,清政府派崇厚使俄交涉,结果崇厚与俄国签订了丧权辱国的《里瓦基亚条约》。消息传回国内,舆论哗然。清廷谕令北洋大臣李鸿章与陕甘总督左宗棠议覆。李鸿章奏上,从三方面阐述了他对崇约及与之相关问题的看法。
首先,就崇约利弊而言,他认为纰缪多端,有弊无利,并对条约内容关系重大者逐条驳斥。他说,关系商务诸条“在彼获益不少,在我耗损已多”,而与商务相较,界务损失尤重,“伊犁割去南界数百里,跨距天山之脊,隔我南八城往来要道……扼我咽喉,使新疆南北生气中梗。……中国所以必收伊犁者,以其居高临下,足以控制南八城,谈形势者谓‘欲守回疆,必先守伊犁也’。今三面临敌,将成孤注,自守方不易图,岂足控制南路?”
其次,就理之曲直而言,他认为崇约虽有弊无利,但如翻约,则理曲在我。在李鸿章看来,此次崇厚出使,奉有全权便宜行事之权。因此条约“先允后翻,其曲在我。自古交邻之道,先论曲直。曲在我而悔必自招。用兵之道,亦论曲直。曲在我而师必不壮。今日中外交涉,尤不可不自处于有直无曲之地。我既失伊犁,而复居不直之名为各国讪笑,则所失更多”。
最后,李鸿章认为翻约与否,关键要视双方势之强弱而定:“中国必自度果能始终坚持不至受人挤逼,且必自度边备完固、军饷充裕,足够资控御,乃可毅然为之。否则踌躇审顾,只能随宜设法,徐图补救,并宜稍示含容,免使他国闻之,张其效尤”。[20]李鸿章的意思是,如果中国势力强于俄国,则约可翻;否则只能尽力补救。这里,他并未明言中俄两国孰强孰弱,但他在与同僚的信函中曾经多次对中俄的实力做过比较。李鸿章论敌我实力说:“俄在西国为最强,其与中土沿海沿边交界三万余里,更非英美德法可比”,而中国“粤捻平后,谴将裁勇,而饷源愈竭”,“无饷则无精兵无利器。淮军协饷亦十去其四。上年奉部议饬裁一万余人,又分防南北两洋,势可谓强耶?[21]不但南北洋兵势不足,“黑吉两省,既乏将帅,更乏劲兵巨饷,断难与俄抵敌”。[22]即使是左宗棠最为得意的西北军队,“不过尔尔,把握何在?将来俄人不必遽动大兵,止令所属哈萨克布鲁特、安集延及白彦虎之众入境肆扰,数十万人,可一呼而至,左公即首尾不能自顾”。[23]
基于对敌我理势的此种认识,李鸿章尽管认为崇约纰缪多端,却反对废约开衅,而主张“徐图补救”;如若不能补救,则只能隐忍接受。否则,衅端一开,中国势力不抵俄国,俄国势必“变本加厉”,“有条约外之事”。他并因此对左宗棠等人的主战大加抨击,“左帅主战,倡率一斑书生腐官大言高论,不顾国家之安危”[24],认为“左公意在主战,未免不知彼己、不顾后艰”[25]。可以说,在伊犁改约问题上,李鸿章的主和态度是明显的,在明知崇约有弊无利的条件下,仍然反对废约,这与其对敌我双方势理的分析不无关系。但综观李鸿章对中俄双方势理的分析,可知,他做出敌强我弱、我曲俄直的判断是偏颇、甚至错误的。
首先,就敌我势之强弱而言,李鸿章敌强我弱的认识是片面的,他过分强调了中国的虚弱而对俄国内部的情况缺乏应有的了解与分析。晚清中国之国防固然虚弱,但其对左宗棠西北军队不堪一击的描述,也未免搀杂了太多的个人偏见。至于对俄国的情况,李鸿章关注较多的是其向中国派兵之动静,而对其内部虚实缺乏分析。如他多次了解到俄国“于伊犁、黑、吉两路添重兵,调铁甲及兵船十数只来华,有藉端开衅之势”[26],俄“先派海部尚书黑沙土几来华统率师船,又令布策赴京会议,显欲以兵胁制,情殊叵测。……其兵船大队集吉林海滨之摩阔威严”[27]等情况。但他对俄之虚实缺乏分析,因此仅从这些现象出发而认定中国如不接受条约,俄国必与中国决裂。当曾纪泽被派往俄国再度交涉时,李鸿章疑虑重重,惟恐条约改动过多俄方不能接受而导致决裂。李鸿章的这些主张都因过于畏惧敌强我弱之势而走向屈辱。事实上,当时的俄国内部矛盾重重,君主并非决意欲战。对此,曾纪泽与左宗棠的认识较为深入。曾纪泽致函李鸿章称:“与俄决裂不至大有伤害。俄人内惧民乱,外防英侵,未敢更与吾华大开边衅”。[28]左宗棠也多次提及俄国的困境(详见下文)。
其次,就中俄理之曲直而言,李鸿章的分析可以说是完全错误的。伊犁本为中国领土,俄国乘机侵占,久假不归,已经理曲。中国索还伊犁,虽订条约,却未经皇帝御批,因此虽中国不认条约,也不为理曲。总之,由于李鸿章对敌我势理分析的诸多错误,因此他反对废约、甚至为保和局不惜接受条约的主张,也多所纰缪。也正因如此,李鸿章“主和非战”的主张在群情激愤的场景下,未能起主导作用。
与李鸿章不同,在议覆伊犁交涉事宜的奏折中,左宗棠首先指出了伊犁条约的危害:“武事不竞之秋,有割地求和者矣。兹一矢未闻加遗乃遽议捐弃要地,餍其所欲,譬犹投犬以骨,骨尽而噬,仍不止。目前之患既然,异日之尤何极,可为叹息痛恨者矣。”进而明确表示了自己的态度:“就事势次第而言,先之以议论,委婉而用机;次决之以战阵,坚忍而求胜”。[29]“先之以议论”、“决之以战阵”,这是左宗棠在伊犁问题上的一贯主张。敢于“决之以战阵”,这是左宗棠与李鸿章最大的不同。在左宗棠看来,中国不但应该为改约而战,而且具备战的条件,他从势与理两个方面论证了武力改约的可能性,即“论理固我所长,论势亦非我所短”。[30]具体而言:
首先,从中俄势力来看,左宗棠认为中国有实力与俄国决一胜负。如前所说,第二次鸦片战争后,鉴于中外实力对比强弱悬殊,左宗棠不得不主张苟且和戎,卧薪尝胆,隐忍图强。即使是俄国侵占伊犁之初,左宗棠也反对急于与俄开展,他分析中俄势理说:“自古盛衰与强弱之分,在理亦在势。以现在情形言之,中国兵威,且未能加于已定复叛之回,更何能禁俄人之不乘机窃据?虽泰西诸国亦知此为不韪,不敢遽肇兵端”。[31]但随着新疆战事的顺利进展,左宗棠对自己的军事势力越来越有心信,光绪五年(1879年),他在给同僚的信中写道:“此次平定南疆,声威之盛度越寻常,而布置精详,尤令远人钦服。不但海上用兵以来仅见之事,即周、秦以来驭边怀远之略实鲜其比。观俄、英各国议论,无复从前嚣凌气志……以势理观之,彼人固无词可以借口”。[32]之后,他又致信胡雪岩,表示:“中国戡定齐州,人才辈出,兵力视昔为强,船炮亦与泰西相埒。以之战于海外,胜负尚未可知;若以之固疆宇而张挞伐之威,则主客劳逸之分,自操胜算。”[33]在左宗棠看来,不但中国的兵力可与俄国对抗,而且俄国国内问题重重,“难与中国并论”。他说:“俄虽国大兵强,而土旷民少,究难与中国并论。频年黩武不已,仇衅四结。英德各雄邦均不义其所为。土耳其一役,勉以和议,敷衍了局,而衅端仍在。彼此相猜。近复与奥亚里加构兵,法助俄而德助亚。……彼方务于西又肇衅于东,似难逞其毒。今日附近各部苦其征敛横暴,颇有急盼大兵之意。”[34]俄国内部问题重重,这在客观上有利于中国。这可以说是左宗棠主战的主要原因。
其次,就中俄理之曲直而言,左宗棠认为理曲在俄。在他看来,“地山(指崇厚——作者按)虽以全权出使,而所议约章均须候御笔批准,是先无所谓允也。……且俄自踞伊犁,堕我九城,久假不归;纳我叛逆,屡索不与;四纵逋寇,扰我边境。……是俄先已启衅。曲本在俄。”[35]
基于对敌我势理的此种分析,左宗棠认为,就目前边事言之,“以言乎理,则兵以义动也;以言乎势,则盘马弯弓,惜不发也”。[36]可见,左宗棠对战胜俄国信心十足。
应当承认,左宗棠对中俄理之曲直的判断是正确的。而且,他对俄国当时形势的分析也比李鸿章更为深入。后来的事实证明,俄国并不像李鸿章所言强大无比,正如左宗棠所言“频年黩武、仇衅四结”而未能在伊犁问题上再开衅端。
但需要指出的是,由于左宗棠多年用兵西北,与外部世界接触较少,其西学知识远远落后于沿海督抚,而与其当年在闽浙总督位上引领时代潮流、开风气之先的辉煌更不可同日而语。这从同僚对他的评价中即可见及。在伊犁问题上,左宗棠多次表示,俄国外强中干,虚声恫喝,认为俄船为英人所扼,不能出黑海,船政局所造之船足以与俄鏖战。并多次强调水雷的重要性,以中国无此物为憾。对此,刘坤一不以为然,并致信彭雪琴逐一驳斥:“谓俄船为英人所扼,不能出黑海,则大谬不然。张香涛之折亦有此论,为外洋所笑,乃左相复踵其说耶?查从前英人惮俄人之强,合纵德、法等大国与俄人立约,不准俄船出黑海;及同治九年,德、法之战,俄人乘机布告各国,将此约作为废纸,俄船随意出入黑海,英人无可如何。左相近在西陲,何于此节毫无闻见?水雷一事,沿海沿江各省早经购置,并自能制办,而左相犹以为独得之奇。此两层恐总署与合肥嗤其为门外汉也。至谓船政局之船可以与俄鏖战大洋,则未免护前。”[37]在当时,刘坤一只不过是一位普通的沿海督抚而已,他的这番话有力说明,当时左宗棠的西学知识与沿海督抚差距很大。而李鸿章对左宗棠更是大加讥讽,说:左相“于近日洋务尚多隔膜,即如奏称船政造成各船可敌俄人东来铁甲,可为笑柄”。[38]从上述分析可知,一、左宗棠在伊犁问题上主战,是以对敌我势理强弱的分析为基础的。这与那些盲目逞忿的局外人有所不同。二、左宗棠在分析敌我势理之时,对俄方的情况隔膜较多,因此得出所谓“自操胜算”的结论未必客观。
不过,与李鸿章“主和非战”的态度不同,左宗棠虽主战,却不反对言和。“先之以议论”即表明左宗棠不但不排斥以和谈方式解决伊犁问题,而且将其作为首选的途径,“决之以战阵”乃是不得已而为之。当清廷决议派崇厚出使俄国交涉伊犁时,左宗棠致信总理衙门说:“地山侍郎此去,当得其要领。惟刚柔之间最宜斟酌,过刚固虑做不到,过柔亦恐了不了”。[39]之后,他又在给同僚的信函中表示:“崇使此去,能否收不战之功,尚不可知,恐其势必至用武。而用武必无了期,此所为长虑却顾、不敢取快一时者也”。[40]可见,左宗棠并不希望通过武力收回伊犁,而是期盼能“收不战之功”,即使“以重犒酬之”也在所不惜。崇约签订之后,左宗棠大失所望,但他仍然主张“先之以议论”,改定条约。当曾纪泽通过谈判改定条约后,左宗棠欣喜不已,在给同僚的信函中多次提及此事,对条约改订颇为满意,“中俄和议,伊犁全还,界务无损。领事只设嘉峪关、吐鲁番两处,此外均作罢论,则商务亦尚相安。吉林俄船撤还,松花江不许俄船来往”,[41]而对曾纪泽也颇多嘉许:“劼刚此行,于时局大有裨益,中外倾心,差强人意也”。[42]
总之,在伊犁问题上,李鸿章因过于畏惧俄国的兵“势”而积极“主和非战”,左宗棠却“主战而不反对言和”,其对中俄势理强弱的分析也较李鸿章更为全面。可以说,在伊犁改约的过程中,由于受制于清议,以李鸿章为首的主和者未能起主导作用,左宗棠主战又不反对言和的主张,不仅引领了当时的舆论,而且在军事上积极备战。对此,左宗棠颇为得意,他曾致信同僚,表示:“伊犁事,非先之议论,继以兵威,实难望有归束。幸朝廷主之,亲贤辅之,天定人諴,得不为异议所惑,诚数十年未有之盛轨,臣工复疏,力持正论,天下事大有可为。”[43]应当说,左宗棠主战而不反对言和的主张导致了清政府的积极备战,并为曾纪泽的谈判提供了武力支持。伊犁条约得以改定,左宗棠功不可没。
三、“暂胜必终败”与“败局中亦非无胜著”
对如何最终改变中国被动局面的不同思考是导致李鸿章与左宗棠战和观出现分歧的又一原因。诚然,二人在自强与和戎问题上一度达成了共识,但这是以第二次鸦片战争后中国的绝对弱势为条件的。那么,当中国自强之后,如何改变被动挨打的局面,是战还是和?改变中国被动局面的时机何在,是中国完全自强之后,还是只要局部占据优势?对这诸多问题的不同回答导致了李、左战和观的严重分歧。
在左宗棠看来,中国问题的根本解决,必将通过“决战”。如前所述,早在第二次鸦片战争时期,他就明确表示,“和”是暂时的,“和”的目的是为了卧薪尝胆,图谋自强,而“将来”必须通过“决战”来改变中国被动挨打的局面。烟台条约签定后,他又重申了这一主张:“泰西维英吉利人狡黠持甚,时论专务包荒,烟台定议,国势日卑,将来非决战不可”[44]。这里,左宗棠所说的“将来”,并非指中国绝对强大之后,而是指局部占据优势之时,正如他所说:中外对抗“譬之围棋,败局中亦非无胜著。惟心有恐惧,则举棋不定,不胜其耦矣”。[45]“败局中亦非无胜著”正是左宗棠敢于“决战”的思想基础。尽管与左宗棠一样,李鸿章和戎也是为了卧薪尝胆,图谋自强,但他的观念中缺乏主动改变命运的“决战”成分,而只有被动应战的思想。李鸿章之所以不敢“决战”,根源在于,在他看来,“彼之军械强于我,技艺精于我,即暂胜必终败”。[46]“暂胜必终败”构成了李鸿章主和基调的思想基础。李鸿章不但不敢于在局部占优势的条件下“决战”,而且在“器精防固”的“将来”也主张“力保和局”,诚如他所说:“目前固须力保和局,即将来器精防固,亦不宜自我开衅。彼族或以万分无礼相加,不得已而一应之耳”。[47]“暂胜必终败”与“败局中亦非无胜著”构成了李鸿章与左宗棠战和分歧的思想根源,这在中法战争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对中法强弱之势的分析,李鸿章与左宗棠颇为接近,但二人所出的战和结论却大相径庭。李鸿章虽然认识到:“越如为法所并,凡我属国咸有戒心,而滇粤三省先失屏蔽。红江为滇越相共矿物,尤彼族垂涎,将来划疆拒守,口舌必多,边患固无已时”,但在分析敌我实力之后并未得出“决战”的结论。李鸿章承认中法在越南的对抗中,中国并非一无是处,而是具有局部的优势。首先,他看到中国在陆路方面的优势:“北圻沿边诸地,本最瘠,万山丛杂,险阻易守……法兵非轮船不行,而轮船至三江口以上,水浅难进……彼族用兵,素极稳慎,断不敢大队离船冒险深入,若以零队入山进剿,则刘永福所部,及滇粤防军尚可设法困之”[48],因此,就陆路而言“则我众敌寡,我主敌客,苟能器械精良,饷糈充备,未始不可战”。其次,就海防而言,他认为北洋海防“较有把握”:“筹办有年,限于经费,船舰不齐,尚未练成,难遽与西国兵船决胜大洋,至于口内设防,较有把握……目下法之战舰在越,其势不能全离越境舍而之他。倘或分军来犯,虚声固无足畏,彼如再由本国济师,海道辽远,究难多调陆军”。[49]局部的优势并没有改变李鸿章主和的基调,因为在他看来,中国整体实力不如法国。他对比中法实力说:
查海疆自广东以迄奉天,口岸林立。惟天津北塘等口,臣驻守十余年,炮台营垒水雷炮船逐渐筹布,虽未自诩完全,但就现有水陆各军船械兵力,当可自守,然兵力未可少分,饷糈尚待添拨。其他牛庄、烟台及北洋不通商各口,实未能处处布置。至江南之江浙闽粤各口,罅隙更多。泰西各国战局一开,往往数年不解,必至胜负显判而后已。中国兵轮本少,又未经战阵。法国海部铁甲新船四十余号,旧者在外。快船根驳各项战船四百余号,装运陆兵,则另有轮船。其船械之精、操演之熟,海上实未可与争锋。”
在中弱法强的态势下,他认为即使陆路方面具有优势,也只能“一时战胜,未必历久不败,一处战胜,未必各口皆守”。[50]在“暂胜必终败”思想的指导下,李鸿章态度谨慎,不敢公然与法国对抗,而是积极主和。他多次主持和谈,先与宝海议约,后有《中法简明条约》,最后提出了“乘胜即收”的主张。
与李鸿章不同,左宗棠虽然也认识到中国整体实力不及法国,认为“外海与战,难言遽有把握”,对开战之后中国“船炮不利,办理棘手”的现实也早有考虑,[51]但是他仍然主张与法国“决战”。因为,在他看来,“败局中亦非无胜著”,就中法之兵力而言,中国虽然不足于与之角胜外海,但“筹边固圉,则尚力所能为”[52];就法国方面而言,也并非天时地利人和,他认为法国“倾国出师,亦难持久,再衰三竭……劼刚在法都既久,觇其势不能大举犯越,自非无所见而云然”,[53]而且“泰西诸邦多以法为不然,逆料其与中国不协,必致事无结果,悔不可追,即法人亦何尝不虑及衅端一开,危险日甚,不过势成骑虎,进退两难,姑张虚声,以相摇撼,觇我所以处之者何如,别作区处耳”。[54]更重要的是,越南之于中国,唇齿相连,倘若“藩篱一撤”,后患不可胜言:“越南地势南滨大海,被阻崇山,与中国连接,隘口林立,实中土藩篱,非琉球隔在外洋、距日本较近,可以度外置之也。法人所以图越南者,盖垂涎滇黔五金并产,意在假道于越南以开矿取利”。有鉴于此。左宗棠坚决主战,表示:“默查时局,惟主战于正义有合,而于事势攸宜,即中外人情亦无不顺”[55]在他看来“外人反复无常,得步进步,是其惯技”,中国“似非示武不足以杜彼蚕食之谋,而纾吾剥肤之急”,[56]并将“决战”视为“一劳永逸之策”。对于左宗棠之“决战”,郭嵩焘作如是观:
往与左相书,辨其‘一劳永逸’之说,以为值水旱频仍、民穷才竭之时而倡为此论,以急开边衅钦动朝廷。西洋极强已数百年,而慎言战,创定万国公法以互相禁制,每一用兵,或数年,或十数年,必分胜负乃已。故可以理折,而不可以力争也。御之得其道,足与共享其逸。一劳则恐永不能逸。左相老臣,在军借用洋款千余万,创设船局及机器,靡之洋人者亦数百万,于洋务为最习,而有此言,非其智之不足也,趋时之念胜也[57]。
这里的“一劳永逸”之说,即指左宗棠的主战思想,将左宗棠的这一主张说成是“趋时之念”,我认为搀杂了郭嵩焘的个人感情,有失客观。其实,如前所说,左宗棠在战和问题上态度一直很谨慎。天津教案时,左宗棠对曾国藩的处理表示认同;日本侵台湾问题上,他虽主张备战,却认为事关大局,不易轻启兵端;即使在伊犁问题上,他开始也不主张用兵。这里,他之所以主战,是以其“败局中亦非无胜著”的思想为基础的。随着自强运动的推进,左宗棠认为中国在中外对抗中不再是全然落后,而在某些局部可与列强较量。因此,在面对侵略时,他放弃了此前“守约”、“和戎”的主张,强调利用局部的优势与之“决战”,以改变中国屈辱的现状。正是凭借着“决战”的决心,左宗棠在西北威慑了俄国,收复了伊犁。之后,他又将中法战争视为扭转中国局势的契机,认为“此次越南和战,实中国强弱一大关键”,但由于清政府举棋不定,忽战忽和,最终不败而败。左宗棠未能“决战”,以致于“遗恨平生,不能瞑目”。[58]由此可见,左宗棠之主战似与“以战为名高”之清议者不可同日而语。与之相反,李鸿章在“暂胜必终败”思想的主导下,必然是屈辱媾和,不敢抗争。两厢比较,左宗棠敢于利用局部优势与列强“决战”的思想似较李鸿章一味妥协的主张更为可取。
四、结语
综观1860——1885年间,李鸿章、左宗棠的战和主张,可以说二人的战和观“异中有同”。据此,我们可以得出如下认识:
第一,尽管李、左二人的战和观念“异中有同”,但比较而言,“同”是短暂的,“异”却是根本的。“暂胜必终败”与“败局中亦非无胜著”是二人战和观出现分歧的思想根源。正是在这不同思想的指导下,李鸿章一味主和,当崇约签订之后,李鸿章明知条约纰缪,却不敢翻约,主张屈辱接受;在中法战争中,李鸿章明知中国具有局部的优势,却不敢主战,而是力主签订不平等条约。这种屈辱苟和的主张显然是错误的。相反,左宗棠则能根据敌我势理强弱的变化不断调整自己的战和主张。第二次鸦片战争后,鉴于敌我势力悬殊,他主张“和戎”;而在伊犁问题上,他却力主改约且不惜武力解决,现在看来,这不但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行的。由此可见,长期以来所形成的李鸿章因主和遭受贬斥、左宗棠因主战受到褒扬的历史评价,并非无根之谈。但如果对主战与主和加以爱国与卖国的道德评判,则未免失之浅薄。事实上,在西方的强势进逼下,无论是左宗棠还是李鸿章在战和问题上都颇费心绪,甚至于矛盾重重,窘迫不已。用卖国与爱国来评判主战与主和,是不科学、不客观的。
第二,无论主战还是主和,二人的内心都充满着矛盾与困惑。这是近代中国半殖民地条件下理为势抑、势不能伸理的现实矛盾在其内心的反映,也是半殖民地条件下中国人常有的心态。当天津教案发生后,曾国藩有鉴于敌强我弱的现实,屈辱主和。但之后他却在一片清议谴责声中“内疚神明、外惭清议”,陷入了深深的矛盾与痛苦之中。这是正义之“理”为强权之“势”裁抑后的痛苦,对此中的无奈,李鸿章与左宗棠感同身受。因此,他们一致认为,此后中国要想不为强势所抑,惟有自强。李鸿章在参办津案时奏称:“目前天津之案,必为拿获赔堂,日后自强之策,必求练兵制器,理与势两不偏废,庶与大局有裨”。[59]此后,李鸿章因主和而多次为清议所不容,且不说其因甲午战败遭受清议苛责后之狼狈,即使在中法战争中,他也同样为清议所不容。主和者固然要忍受清议责难之痛,而主战者也往往要承受战败之苦。中法战后,积极主战的左宗棠感慨良多,在遗折中痛陈:“此次越南和战,实中国强弱一大关键。臣督师南下,迄未大伸挞伐,张我国威,遗恨平生,不能瞑目”,并告诫清廷“并力补牢,先期求艾”。[60]这其中所透露的是“势”不能审“理”的悲痛。
第三,自强流于空谈成为李鸿章、左宗棠等人战和两难的根源。只有强势,方能伸理。因此,自第二次鸦片战争后,无论主战还是主和,他们都将“内要自强”视为当务之急,并积极推行洋务运动。但是,他们推行洋务的路上,阻力重重。在当时“朝士皆耻言西学,有谈者皆诋为汉奸”的环境中,其前行的每一步都饱蘸着心血。左宗棠“思之十余年”才有创办船政局之请。李鸿章“于军火机器,注意数年”而后有铁厂之设。但行之不到十年,顽固派便以“糜费太重”为由,奏请停造轮船。由曾国藩、李鸿章发端的幼童留美事业,终因顽固派的阻挠而中辍。李鸿章为在中国修建铁路,费尽心思,却知音难觅,津通铁路终于搁浅。对此,李鸿章哀叹道:
鸿章老矣,报国之日短矣!即使事事顺手,亦复何补涓埃!所愿当路诸大君子务引君父以洞悉天下中外真情,勿使务虚名而忘实际,狃常见而忽远图,天下幸甚!大局幸甚![61]
无奈与痛惜之情溢于言表。这不只是李鸿章一人的感受,左宗棠也曾面临着同样的困境。然而,每当战争来临的时候,国人以主战相期,清议以主战名高,而他们却因受制于敌强我弱之“势”战和两难。此中的无奈,他们言之屡屡。天津教案后,左宗棠慨叹道:“数年以来,空言自强,稍有变态,即不免为所震撼,洵可忧也。此次或无他虑。然事过若忘,当如之何?”[62]李鸿章更是时时以自强告戒清廷、告诫国人:“师彼之长,去我所短,及今为之,而已迟矣。若再因循不办,或旋作旋辍,后患殆不忍言。”[63]但日迫一日的外患未能扭转朝野苟且因循之习,自强流于空谈,每遇战事,他们只能在战和间游移徘徊。
注释:
[1]《李文忠公全集》朋僚函稿,卷一,第26页。[2]《李文忠公全集》奏稿,卷二十四,第13页。[3]《李文忠公全集》朋僚函稿,卷十一,第7页。[4]《上贺庶农先生》,《左宗棠全集》书信(一),第29页。[5]《上贺庶农先生》,《左宗棠全集》书信(一),第30页。[6]《与周夫人》,《左宗棠全集》附册,第251页。[7]《致曾涤生》,《左宗棠全集》书信(一),第307页。[8]《与夏小涛》,《左宗棠全集》书信(二),第203页。[9]《复冯景亭中允》,《李文忠公全集》朋僚函稿,卷十,第34页。[10]《复郭子美军门》,《李文忠公全集》朋僚函稿,卷十四,第27页。[11]《复沈幼丹节帅》,《李文忠公全集》朋僚函稿,卷十四,第20页。[12]《上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左宗棠全集》书信(二),第454页。[13]北洋大臣李鸿章奏自强要图宜先练水师再图东征折,见《清季外交史料》卷二十九,第24页。[14]《答杨石泉》,《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二十三,第1页。[15]《上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左宗棠全集》书信(二),第243页。[16]《筹议海防折》,《李文忠公全书》奏稿,卷二四,第10页。[17]《上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八,第50页。[18]《李文忠公全集》译署函稿,卷二,第33—34页。[19]《答杨石泉》,《左宗棠全集》书信(三),第536页。[20]《议覆交收伊犁事宜折》,《李文忠公全集》奏稿,卷三十五,第17—18页。[21]《复刘省三军门》,《李文忠公全集》朋僚函稿,卷十九,第33—34页。[22]《复曾劼刚星使》,《李文忠公全集》朋僚函稿,卷十九,第17页。[23]《复丁稚黄宫保》,《李文忠公全集》朋僚函稿,卷十九,第14页。[24]《复丁稚黄宫保》,《李文忠公全集》朋僚函稿,卷十九,第14页[25]《复曾劼刚星使》,《李文忠公全集》朋僚函稿,卷十九,第6页。[26]《复丁稚璜宫保》,《李文忠公全集》朋僚函稿,卷十九,第26页。[27]《复刘岘荘制军》,《李文忠公全集》朋僚函稿,卷十九,第31页。[28]转自李鸿章:《复曾劼刚星使》,《李文忠公全集》朋僚函稿,卷十九,第17页。[29]《复陈交收伊犁事宜折》,《左文襄公全集》奏稿,卷五十五,第35、38页。[30]《上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二十三,第44页。[31]《上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左宗棠全集》书信(二),第375页。[32]《左宗棠全集》书信(三),第455页。[33]《与胡雪岩》,《左宗棠全集》书信(三),第651页。[34]《答刘毅斋》,《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二十四,第4页。[35]《上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二十三,第43页。[36]《答杨石泉》,《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二十三,第41页。[37]《复彭雪琴》,《刘坤一遗集》(四),第1910页。[38]《复黎召民廉访》,《李文忠公全集》朋僚函稿,卷二十,第3页。[39]《上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二十一,第30页。[40]《答张朗斋》,《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二十一,第31页。[41]《答杨石泉》,《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二十五,第4页。[42]《答杨石泉》,《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二十五,第13页。[43]《与朱茗生侍郎》,《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二十四,第9页。[44]《答刘荫渠》,《左宗棠全集》书信(三),第125页。[45]《上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二十四,第66页。[46]《筹议海防折》,《李文忠公全集》奏稿,卷二十四,第11—12页。[47]《筹议海防折》,《李文忠公奏稿》奏稿,卷二十四,第11—12页。[48]《北洋大臣李鸿章奏豫筹越南边防事宜折》,《清季外交史料》卷三十二,第11—12页。[49]《北洋大臣李鸿章奏与法使会议及筹办北洋防务折》,《清季外交史料》卷三十四,第50页。[50]《北洋大臣李鸿章奏法越交涉统筹全局折》,《清季外交史料》卷三十三,第5—6页。[51]《左宗棠全集》奏稿八,第576页。[52]《筹办海防会商布置机宜折》,《左文襄公全集》奏稿,卷六十,第36页。[53]《答李少泉相傅》,《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二十六,第34页。[54]《上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二十六,第41页。[55]《上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二十六,第41—42页。[56]《上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左文襄公全集》书牍,卷二十六,第46页。[57]《再致李傅相》,《郭嵩涛诗文集》,岳麓书社1984年版,第219页。[58]《遗折》,《左宗棠全集》奏稿(八),第604页。[59]《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七十六,第2—3页。[60]《遗折》,《左宗棠全集》奏稿(八),第604页。[61]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洋务运动》(六),上海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第234—236页。[62]《复沈幼丹中丞》,《左宗棠全集》书信(一),第204页。[63]《筹议海防折》,《李文忠公全集》奏稿,卷二十四,第12页。
(最早发表于中国近代思想史研究集刊第一辑《思想家与近代中国思想》,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1月版。)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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