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孝公五年(前356年),秦孝公任命商鞅为左庶长,开始推行变法,这次变法使得秦国在政治、经济、军事、社会制度等方面进行了深彻变革,不仅国力大增,且军队战斗力开始飞速提升。而秦军之所以战斗力如此强大,主要便是源于秦国独具特色的二十级军功爵位制度。
秦国的二十等爵位制,其实可以看作是对周朝阶层的进一步细化,在二十等爵位中,一到四级相当于士,五至九级相当于大夫,十至十八级相当于卿,十九、二十级则相当于诸侯。与周朝不同的是,秦国爵位的晋升,完全以军功来衡量。
二十级军功爵位制共分二十级,分别为:一级公士,二上造,三簪袅,四不更,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十左庶长,十一右庶长,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少良造),十六大上造(大良造),十七驷车庶长,十八大庶长,十九关内侯,二十彻侯。
秦国规定,士兵只要斩获敌人“甲士”一名,便可以升迁一级爵位。当然,“甲士”并非普通的士兵,而是指披甲士,一般是军中的精锐前锋。而且,必须在将敌人杀死之后,将其人头砍下来带回军营, 以此作为军功的证据。
与此同时,商鞅规定,凡行伍中人,不论出身门第,一律按照其所立军功的大小接受赏赐。即便是曾经高高在上的秦国宗室,也必须遵循这一标准,宗室之人未立军功者便不得列入宗族的簿籍,不得拥有爵位。而如果父亲战死疆场,那么他的功劳还可以记在儿子头上,一人获得军功,全家都可以受益。
在秦国,只要晋升一级爵位,那么福利待遇可以说是翻天覆地的变化,按照汉代《田律》和《户律》的记载,只要晋升一级爵位,那么便可以增加每年五十石的俸禄,同时可以增加田地(以顷为单位),宅地(以30步见方的土地为标准),以及蓄养仆人(奴隶)的数量。
例如只要达到公士这个最低的爵位,便可以每年可领取俸禄五十石,同时享有田1.5顷(150亩)、宅1.5处、仆人一个。而晋升到下一级“上造”,便可以每年领取俸禄一百石,同时享有两宅地、蓄隶两人。簪袅、不更、大夫等爵位如上图所示。
此外,除了物质上的享受和地位的提升之外,爵位还会带来一些其他福利,例如比较低级的公士、上造、簪袅三种,虽然同样是爵位,但获封者仍然要服役。而到了不更、大夫、官大夫、公大夫、公乘这几等爵位,便可以免除“更卒”之役,即不再需要轮流服兵役,不过其他劳役仍然要服。而一旦达到五大夫(第九等)以上的高级爵位,便可以免除劳役。此外,从第七级公大夫以上的爵位,都拥有食邑。到了关内侯、彻侯(后因避讳汉武帝,改名通侯,又称列侯)这个级别,除了食邑之外,有时还会获得封地,而且有机会世袭。
与此同时,秦国军队的地位待遇也因爵位不同而有一定差异,最直接的体现就是士兵的饭菜,爵位高低不同,平时吃的饭菜也就不同,例如三级爵(簪袅)有精米一斗、酱半升、菜羹一盘,而两级爵位的“上造”就只能吃粗米,至于没有爵位的普通士兵,能填饱肚子就不错了。
而如果一个士兵在战场上斩获两个敌人“甲士”首级,他做囚犯的父母就可以立即释放,而如果他的妻子是奴隶,也可以解除奴隶身份,转为平民。可以说,在秦国凡是你能够想到的福利,都可以通过立战功来得到。
如上所述,在变法之后的秦国,只要士兵作战勇猛,那么都有机会成为人上人。而也正是由于这种完全凭借战功晋升的方式,使得秦国士兵在作战时往往悍不畏死,令六国闻风丧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