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古代,官员的合法收入最高的朝代就是唐朝和宋朝。而根据史料记载分析,唐朝中下层官员的合法收入要高于宋朝,但唐朝高级官员的合法收入却要低于宋朝,特别是拥有爵位的官员。
根据唐朝的法制规定,朝廷一般不给拥有了食封爵位(有食邑人口)官员或贵族发工资(俸禄),比如著名的凌烟阁二十四功臣基本都是没有合法工资(俸禄)的。这又是怎么回事呢?
唐朝官员的合法收入主要是四项:一是禄米;二是职田;三是月俸;四是力课。“禄米”和“职田”类似于如今的基本工资,而“月俸”和“力课”则类似于如今的福利待遇或者奖金。
根据史书记载,唐朝官员的最高合法工资约为每年2932石粟米(不同时期的粮价格不同,该数字并不完全符合整个唐朝情况)。而唐朝每一户每年上交的赋税约为45石粟米(最低标准)。
唐朝级别最低的爵位食封是50户,即拥有爵位的人每年可以拿到等于50户赋税的合法收入(2250石粟米)。也就是说级别最低的食封爵位每年的合法收入与最高的合法工资相近。
正因如此,唐朝官员一旦有了食封爵位,朝廷便停止发放“禄米”和“职田”,毕竟不能什么好处都让封爵的人占了。何况有食封爵位的官员贵族也不在乎那些合法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