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饷是明末辽东驻军的饷项,又指筹措此项军饷而加派的田赋款项。万历四十六年(公元1618年),辽东努尔哈赤建立后金后,发兵抚顺,明辽东军饷骤增300万两,时宫内虽有积储,但不肯拨发。为解决军饷不足,于是决定加征饷银,每亩加派3厘5毫,共增加赋银200多万两。
简介
辽饷亦称新饷,明朝后期加派的税赋名。始征于万历四十六年(1618),主要用于辽东的军事需要。到四十八年止,全国除贵州等少数地区外,平均每亩土地加征银九厘,计五百二十万零六十二两。天启时,并征及榷关、行盐及其他杂项银两。崇祯四年(1631),又把田课由九厘提高到一分二厘,派银六百六十七万余两,除兵荒蠲免,实征银五百二十二万余两,另加关税、盐课及杂项,共征银七百四十万八千二百九十八两。
《明熹宗实录》:“天启二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己丑,督理辽饷户部右侍郎毕自严言‘辽东运道险远,登莱假途便捷’,乞速行该抚(袁可立)按转行道府及时措置海运事宜,章下该部。
概况
明初正统时,诸边的年例只有二十二万两。到万历时,年例便增至三百八十万两。辽东战起,自万历四十六年四月开始,到天启元年,前后不到四年时间,辽饷用银即达一千七百二十万两,平均每年支辽饷四百多万两。前三次辽饷加派共九厘,合计加征银两四百八十多万两,其中扣除北直隶和地方其他用途,尚余三百万两不到,而山海关一地,即年需支银四百万两。因而辽饷一项,已经弄得全国民不聊生。
那么多饷银,不可能足额发放到前线,发放到士兵手中,用到作战的需要上。各级官僚和将领,都在军饷的收支上贪污和克扣。所以明末的户部尚书毕自严称:“即令东奴恋栈长伏穴中,不向西遗一矢,而我之天下已坐敝矣。”[3]杨镐的战役部署是在万历四十七年二月,而毕自严也就是在那时特设户部侍郎一人,兼右佥都御使,出督辽饷。这是通过从登、莱海运到娘娘宫登陆,然后陆运到广宁、辽阳,每一石军粮费一金,故他对明末军饷的窘迫感触最深。
后果
“辽饷”、“剿饷”(用于镇压农民起义)和“练饷”(用于操练地方武装),合称三饷。三饷加派的总额超过明朝正赋的一倍以上。农民常常是倾家荡产,也交不完这些“皇粮国税”。在这种情况下,使更多的农民失去土地,或沦为佃户、奴仆,或成为流民、饥民。明末的农民起义,终于推翻了明朝的腐朽统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