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孙中山先生誉为“反清第一人”的农民领袖洪秀全在发动推翻清朝统治的农民起义后,率领太平军一路势如破竹,粉碎清军的围追堵截,于1853年3月19日打到南京,击溃清军,冲进南京城,直扑两江总督衙门,杀死了两江总督陆建瀛,占领了南京。洪秀全乘坐黄轿进入南京城时,受到南京市民的热烈欢迎。3月29日,洪秀全将南京定为太平天国的首都,改名为“天京”。
太平天国为何没有乘胜追击,向北进攻,直捣北京抑或定都中原,而是在南京驻足扎根呢?
当时太平军取得中国的半壁江山后,是继续北上占领中原地区,还是直捣北京,或者在南京定都,在太平天国的主要领袖中是存在分歧的。坚持建都南京的是杨秀清和李秀成。杨秀清在全州时,“已有窥窜江宁之计”(江宁即南京),当出广西入湖南时,太平军中有些人产生了回老家的念头,他力排众议称:“今日上策,莫如舍粤不顾,直前冲去,循江而东,略城堡,舍要害,专意金陵(金陵即南京),据为根本,然后遣将四出,分拢南北,即不成事,黄河以南,我可有已……”入武昌后,杨秀清“觊觎江浙财富之区,欲由长江迳取江宁为巢穴,争论不绝。秀清遂托天父下凡令直犯江南”。
太平天国史料中李秀成的供状写道:“攻破南京之时,水面舟只万余,各尽载满粮食,此时天王与东王尚欲分兵镇守江南,欲取河南为业。后有一老年水手,大声扬言,亲禀东王,不可往河南,云‘河南水小而无粮,敌困不能解救。今得江南,有长江之险,又有舟只万千,南京乃帝王之家,城高池深,民富足余,尚不立都,而往河南也’‘河南虽系中州之地,只称稳险,其实不及江南,请东王思之’。”
洪秀全在进入湖南时尚且表示赞同杨秀清“专意金陵”的主张,进入武昌后,却在去河南还是下金陵的问题上开始动摇。此时,一个江浙名士力荐洪秀全定都南京,《太平天国史实日志》上写道:“钱江,浙江人也,素负胆略,博学多才,林则徐总督两粤时,在幕府甚见器重,后林则徐被贬,他也失意回原籍。适闻洪氏倡议,已破武汉,乃投袂而起,不远千里赴见之,劝洪秀全舍西而东,上书论天下大势,共数千言。其书力言两川不足图……不若取金陵心腹之地,建为京都……秀全览而悦之,即遵其计而行。”从这段史料中可以看出,浙江人钱江对太平天国定都南京起了关键作用。
反对建都南京的是卞三娘和罗大纲。据太平天国史料记载,广西籍女将卞三娘向洪秀全献计:“由襄樊一路直取河南,进据中原心腹。”杨秀清否决了她的意见后,“卞三娘因其言不用,率领女兵自回广西,不知所终”。殿左一指挥罗大纲“欲图北必先定河南,大驾驻河南,军乃渡河。否则先定南九省,无内顾忧,然后三路出师,秀清方专权,不纳;以大纲志怯,乃命伪丞相林凤祥、李开芳率兵五万北犯”。
当卞三娘、罗大纲等人的意见被杨秀清用天父下凡的强制手段压制后,接着由41人从不同角度来论证建都南京的必要性和正确性,形成了11篇《建天京于金陵论》。《建天京于金陵论》对建都金陵的道理作了充分阐述:从地理形势看,南京“地连三楚,势控两江,群山屏围,长江襟带”“雄踞东南,俯视西北”“钟阜有龙蟠之象,石城有虎踞之形”“出可以战,处可以守”;从政治上看,南京是“王气所钟”“天下名邦”“雄踞东南,足以壮天威成王业”;从经济上看,南京“五方杂处,百货骈臻,物产丰盈”“楚尾吴头,民物浩繁”“财货所聚,户口常充”“湖北,河南皆有水患,惟金陵地势崇隆,民情富厚,且天下粮食尽出于南方,如江西,安徽等省,顺流而下,运粮亦甚便易”;从人才看,金陵乃“士林渊薮”之地。
太平天国建都南京的消息一传开,立即引发了中外各方的震惊,英国驻香港总督兼驻华全权代表濮亨说:“如南京陷落一成事实,中国政府将受到自变动以来所未曾有之严重打击。所以者何?中国故都之地位,以及其在历史上之关系,在中国人心中如何重要,始置勿论;即以地势言,南京城在扬子江岸,大而且要,居帝国之中央,接近运河,实是阻碍一切交通,切断米粮运往北京之路;今竟被强有力的大队武装叛徒所占据,此事诚未可忽视,尤不应随意加以掩饰。”与此同时,清政府也非常害怕太平天国在南京建都,在朝廷中“遏绝各省解京粮道,粮道不通,京师震动”的言论不绝于耳。
在当时的条件下,太平军出广西,经两湖,打一路失一路,迫切需要找一个合适的根据地,整休部队,建立政权,规划全局。建都南京可以说是一个最佳方案,南京在政治、军事、经济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有利于太平天国的存在和发展。当时的东南地区,清朝统治力量比较薄弱,在太平军东下时,两江总督仅率领5000人作了抵挡,名为抵挡,实为做样子给朝廷当局看看而已,而其他地区并无重兵把守;此外,东南地区物产丰盈,在保证给养上较其他地区优越;取水路下金陵,顺江而下,仅需一个月,能避免敌军的围剿堵截,随员家眷和辎重又不会成为行军的包袱,比陆路取河南入四川更为有利。
至于太平天国的首都为何叫做“天京”,则是遵循太平天国自有的神学体系而定的,太平天国的最高领袖叫天王,故它的首都就叫“天京”。从此,太平天国在两江总督府废墟上建起的宫殿中与清政府分庭抗礼长达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