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中国的版图较为广大,而且在与外界的摩擦与交流中,现代的“疆域”意识逐渐清晰起来。清代的陆地领土面积达到1000万平方公里以上,东北、西北、西南各方位的国境线曲折漫长,地理情况复杂。面对这种情况,清统治者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有力地维护了统治疆域。下面我们就其中较有代表意义的“巡边制度”做一个简单介绍。
清代疆域图
所谓“巡边制度”,是清廷为加强对边境地区的管辖,对东北、西北边境进行定期巡察的相关制度。满清统治者占领北京建立全国政权后,在东北、西北、西南诸边疆都有了一定程度的实际控制。但还不存在今天意义上的国界观念。真正令中国人开始有此想法的事件是雅克萨反击战及其之后清政府与沙俄签订的一系列边界条约。自《尼布楚条约》签订后的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东北边境开始逐步建立起巡边制度。每年五、六月间和八、九月间,由各边境地区长官派官兵按规定时间和路线,分成几路巡察边界,并会哨于指定地点。
按巡边规定,每年五、六月间,由黑龙江将军和墨尔根、瑷珲两城副都统各派协领一员,佐领、骁骑校二员,领兵二百四十名,分三路巡察格尔毕齐、额尔古纳和墨里勒克等地的边境。在巡视过程中巡边官兵在指定地点会哨。并各书衔名、月、日于木牌,埋在山上,待明年察边者取回,呈清将军、副都统查验。又各埋新木牌以备来年查验。
《尼布楚条约》中的领土变动
在边疆地域分工上,黑龙江将军辖区分别由齐齐哈尔副都统、墨尔根副都统、黑龙江副都统及布特哈总管负责察边,吉林将军辖区分别由三姓副都统、宁古塔副都统和珲春协领负责察边,。外兴安岭一带边境则由布特哈打牲总管于每年六月间派章京等率领兵丁,按规定路线至外兴安岭河源处巡察,察毕回报总管,转报将军。每三年则等到河水解冻后,派出副总管等率领兵丁走水路,至外兴安岭巡察。1860年,中俄《北京条约》签订后,中国失去了黑龙江以北领土,所以巡边路线也随之改变。这样一来,清廷的相关制度在中国北部的漫长边境线构筑了一道较为有效的边防屏障,这一制度持续了近200年。
西北边境地区,是在每年秋季由伊犁将军和塔尔巴哈台参赞大臣分别派出领队大臣和数百名官兵,分路巡察,定期会哨。驻守北部边境地区的乌里雅苏台定边左副将军,也按规定于每年五月间派官兵巡察边境有关地段。
沙俄掠夺中国领土
回顾这一段历史,我们也能看到,这套“巡边”制度缺乏细节设计,总得来看是较为“粗放”的管理办法,而且在后期此制度也有流于形式的趋势,加之晚清国力衰退、政局动荡,巡边制度也就随之而寿终正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