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古代封建中央集权制度的发展呈现两种趋势。一是在中央,削夺相权,强化皇权;二是对地方,分权制约,集大权于中央。结合明、清有关史实,分析这两种趋势的表现及其后果。
表现:①明初统治者在中央废丞相,设立六部分理朝政,六部尚书直接对皇帝负责;皇帝直接控制厂卫机构,监视百官,镇压人民。在地方,废行中书省,设立三司分掌行政、司法、军政,三司分立,互相牵制,大权统归中央。(6分)
②清初,在中央,沿用明制,设内阁和六部;后增设军机处,军国大事完全由皇帝裁决。在地方,全国分设十八个省:五个将军辖区、两个办事大臣辖区,设总督、巡抚、将军、办事大臣管理地方,理藩院掌管少数民族事务。(6分)
结果:明、清这种趋势,极大地加强了皇权,强化了中央对地方的管辖,进一步巩固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