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郡县制介绍 郡县制的作用是什么
秦始皇郡县制
郡县制形成于春秋战国时期,盛行于秦汉时期,在出现郡县制之前都是实行分封制,在古代中央给皇亲贵族,功臣子弟或者前朝移民分封领土和统治权,相当于是各自为王的封建制度。这种分封制到最后就出现了一个弊端,那就是间接壮大诸侯称霸的机会。秦始皇上台后,废除了分封制,建立了郡县制。什么是郡县制呢?
秦始皇郡县制模型图
郡县制就是以郡统治县,设立郡县这两个行政区域来管理的一种制度,郡县制的出现和盛行消除了分封割据所带来的安全隐患,加强中央集权,皇帝的权利更大了,能直接控制各个地方的行政制度。
郡县制的推行与盛行对于秦始皇开创的高度集权国家有着不可撼动的地位,郡县制从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方面渗透并起着一定的作用。郡县制早在战国时期就已经被提出,秦始皇统一全国后,就毫不犹豫的采取了这项举措,将这有效的行政管理体系运用在这个封建王朝上,当郡县制一提出受到了各方的反对,他们对于此有着不同的意见,但是秦始皇没有受他们的影响,他依然坚定着自己的原则,毅然执行,也是有着这一份决心与毅力,终于让郡县制在历史上发挥了其应有的作用,也宣告着世人,秦始皇成功了。
郡县制的推行告诉各诸侯不能在世袭了,郡守,县长等职位都要由皇帝亲自任命,这种制度有效的加强了中央集权,不仅让政治稳定更让经济快速发展。
郡县制的作用
郡县制的作用主要在于加强中央集权,维护国家统一,维护统治者阶级的利益。它的推行是古代中国从奴隶社会跨入封建社会的一个重要标志,它使得中国第一次成为一个大一统的国家,中央政府的地位第一次被真正重视。
郡县制
郡县制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维护国家统一。从一定意义上来说,郡县制就是中央集权制度。所有的权力都集中在统治者的手上,地方官员没有实质的权力,只要君主不要太过荒淫无道,就不会发生百姓造反的事件,而类似于周朝后来诸侯称霸和西汉初期的七王之乱的事件更不可能会发生,从根本上解决了地方割据势力对中央政权的威胁,保障了帝王的权威。
其次,郡县制虽然主要维护的统治者的利益,但在一定程度上也保障了普通百姓的权益。在周王朝分封制度下,一个人的地位是由出身决定的,一辈子都不能更改,等级森严。然而,郡县制中的官吏是由皇帝任命的,虽然改变身份的机会也很渺茫,但是如果拥有足够的才华,再加上一点点的运气,改变命运的机会还是有的,历史上寒门出贵子的例子也有不少。
郡县制这项制度,基本上是贯穿了整个封建社会王朝的。虽然在各个朝代都有相应的改动,但是万变不离其宗,其最基础的制度还是郡县制。现今我国施行的行政区划制度也是在郡县制的基础上演变而来的。它推动的是一个时代进步。
郡县制的特点
郡县制取消了西周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分邦建国的分封制,实行由中央到地方的直线管理模式,国家的所有政务都要交由皇帝处理,所有的权利都集中于皇帝手里,是皇帝拥有绝对生杀大权的开端。
郡县制
郡县制是“家天下”的皇帝继承制的保障,由它开始,中国开始进入一家之姓的时代,帝王之姓之名在民间是不允许被使用的,因此在古文上就出现了许多的通假字与借义字,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文化的发展。整个国家都归属于帝姓,皇帝是世代沿袭的,在国家中拥有最高的统治权,极易造成某些帝姓子弟不学无术以权压人。在这样的朝代里,一个人的出身就显得尤为重要,等级差异大。
汉朝的郡国并行制是对郡县制和分封制的综合使用。郡和王国都是地方的高级行政区划,郡由中央直接管理,而王国则由被封王的王爷统治。起初刘邦觉得秦的快速灭亡是因为没有人帮助,于是采取了诸侯王分封制度,目的是为了能够加强中央集权,保护中央政府,但是诸侯王随着封地的经济、政治和军事实力的加强开始和中央政府对抗,并企图自立为王,对中央政府造成了特别严重的威胁。于是从武帝开始,便着手削弱侯爷的势力,并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行郡县制,以加强中央对地方的管理,西汉在武帝手中达到了顶峰。由此可见,分封制在历史的发展显得力不从心,反之郡县制是历史发展和时代进步的要求。
郡县制什么时候开始 郡县制的核心是什么
郡县制什么时候开始
根据对现在可以查阅到的资料的研究,“县”这一概念最早出现在春秋时期的楚国武王时代,而它作为一个名词则是出现在楚文王时期,因此我们可以比较清晰的知道郡县制最先开始于春秋时期。
秦朝疆域
春秋时期对于县的说法有很多种,各个诸倨国的县的发展也有比较大的差异。比如在齐国和晋国,县的用途是赏赐功臣。县的大小和县数量的多少决定了一个诸侯国的国力是否强盛,当时楚国的经济实力和军事实力都是最强的,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楚国拥有最多数量的县,土地面积最为广在。郡的设置后于县,春秋后期开始有郡的出现,但是在当时郡的单位小于县,郡是到战国时期郡才被各个诸侯国建立起来。并且,当时的郡的作用不是用于管理地区的日常政务,也不是中央以下最高一级的地方行政机构,而是被设置在边疆地带,用于巩固国防,防止外敌入侵,维护国家安全的。
商鞅变法明确了县令、县丞和县尉的职责,使县有了一个雏形。嬴政统一六国后,在全国范围推行的郡县制,在很大程度上借鉴了商鞅的县制,另外参照了春秋战国时期各个诸侯国的郡制和县制。他将国家划分为三十六个郡,其中有十六个就是沿袭战国时期各个诸侯国原来设置的郡。汉朝时,因为分封制导致了七王之乱,证实了郡县制比较适合国家的管理。
郡县制的核心
郡县制的核心是皇权专制。秦220年,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为了维护封建地主阶级的政治和经济利益,废除分封制,在商鞅变法的基础上于全国推行郡县制。郡县制从秦朝正式实行后,影响了中国的整个封建皇朝。
秦始皇
郡县制的推行是中国政治制度上的一次里程碑,从中央到地方的直线管理模式,地方官员由皇帝直接任命和调动,加强了中央集权。郡县制作为一项新兴的地方政治制度它的实行前提是国家的大一统,建立在地域划分的基础之上。它不同于周朝分封制诸侯世袭的传承制度,所有中央和地方的官员的官位都是由皇帝直接任命调动的,并且官位不得世袭、官员只有俸禄没有封地。郡和县是地方的行政机构,对中央的命令要绝对的服从,因此不会造成地方官员拥兵自重的事情发生。
汉代在郡县制的基础上在地方上实行郡国并行制,皇帝对各级管理的监察呈现制度化;隋唐时期设道州县和藩镇制度,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管理;宋代设路州县三级政府,压制武官的发展,致使地方的势力无法与中央对抗;而自元始的元明清朝代在地方政府实行行省制度,明朝时君主专制被极度强化,直至清朝君主专制达到顶峰。但无论制度的名称怎么变,这些地方政治制度都是建立在郡县制的基础之上的,并且它的发展趋势是地方权力慢慢地被削弱,而中央集权不断地被强化。
秦始皇郡县制
郡县制形成于春秋战国时期,盛行于秦汉时期,在出现郡县制之前都是实行分封制,在古代中央给皇亲贵族,功臣子弟或者前朝移民分封领土和统治权,相当于是各自为王的封建制度。这种分封制到最后就出现了一个弊端,那就是间接壮大诸侯称霸的机会。秦始皇上台后,废除了分封制,建立了郡县制。什么是郡县制呢?
秦始皇郡县制模型图
郡县制就是以郡统治县,设立郡县这两个行政区域来管理的一种制度,郡县制的出现和盛行消除了分封割据所带来的安全隐患,加强中央集权,皇帝的权利更大了,能直接控制各个地方的行政制度。
郡县制的推行与盛行对于秦始皇开创的高度集权国家有着不可撼动的地位,郡县制从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方面渗透并起着一定的作用。郡县制早在战国时期就已经被提出,秦始皇统一全国后,就毫不犹豫的采取了这项举措,将这有效的行政管理体系运用在这个封建王朝上,当郡县制一提出受到了各方的反对,他们对于此有着不同的意见,但是秦始皇没有受他们的影响,他依然坚定着自己的原则,毅然执行,也是有着这一份决心与毅力,终于让郡县制在历史上发挥了其应有的作用,也宣告着世人,秦始皇成功了。
郡县制的推行告诉各诸侯不能在世袭了,郡守,县长等职位都要由皇帝亲自任命,这种制度有效的加强了中央集权,不仅让政治稳定更让经济快速发展。
郡县制与分封制的区别
郡县制与分封制的区别
分封制即分邦建国,盛行于奴隶社会,主要在周朝和西汉初年时实行。它建立在宗法制的基础之上,以血缘关系为纽带。而郡县制是建立在国家大一统的基础之上,按地域划分,彼此之间毫无血缘关系,盛行于封建社会。
分封制
分封制中最高统治者将土地分给自己的亲属或者为国家做出巨大贡献的臣子,每一块封地就是一个诸侯国,也就是国家的土地不是完全属于王室的。诸侯王在自己的封地里拥有的绝对地位,诸侯王位可以世袭,并且可以拥有自己的军队,诸侯王只天子不能随意插手诸侯国内的事务。而在郡县制下只有一个国家,最高统治者称为皇帝,是中央集权的高度集中者,中央和地方的官员都由皇帝任命和调动,官员职位不得世袭,官员也没有土地。地方不能私设军队,任何事务都要向皇帝负责。分封制下,诸侯需向王室缴纳贡赋,定期向天子朝觐述职;而在郡县制的体系下,是皇帝向官吏发放俸禄,官吏不用向国家缴纳贡赋。
由于分封制产生了很多的诸侯小国,王朝初期天子与其兄弟和功臣之间的关系密切,会有利于王朝的发展,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诸侯王与天子的关系逐渐变得陌生,就会发展成诸侯国的势力超过王室,造成地方割据势力。郡县制的官员因为是由皇帝直接任命的,官员手上没有实质的权力,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和国家统一。
秦始皇郡县制
郡县制形成于春秋战国时期,盛行于秦汉时期,在出现郡县制之前都是实行分封制,在古代中央给皇亲贵族,功臣子弟或者前朝移民分封领土和统治权,相当于是各自为王的封建制度。这种分封制到最后就出现了一个弊端,那就是间接壮大诸侯称霸的机会。秦始皇上台后,废除了分封制,建立了郡县制。什么是郡县制呢?
秦始皇郡县制模型图
郡县制就是以郡统治县,设立郡县这两个行政区域来管理的一种制度,郡县制的出现和盛行消除了分封割据所带来的安全隐患,加强中央集权,皇帝的权利更大了,能直接控制各个地方的行政制度。
郡县制的推行与盛行对于秦始皇开创的高度集权国家有着不可撼动的地位,郡县制从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方面渗透并起着一定的作用。郡县制早在战国时期就已经被提出,秦始皇统一全国后,就毫不犹豫的采取了这项举措,将这有效的行政管理体系运用在这个封建王朝上,当郡县制一提出受到了各方的反对,他们对于此有着不同的意见,但是秦始皇没有受他们的影响,他依然坚定着自己的原则,毅然执行,也是有着这一份决心与毅力,终于让郡县制在历史上发挥了其应有的作用,也宣告着世人,秦始皇成功了。
郡县制的推行告诉各诸侯不能在世袭了,郡守,县长等职位都要由皇帝亲自任命,这种制度有效的加强了中央集权,不仅让政治稳定更让经济快速发展。
郡县制的特点
郡县制取消了西周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分邦建国的分封制,实行由中央到地方的直线管理模式,国家的所有政务都要交由皇帝处理,所有的权利都集中于皇帝手里,是皇帝拥有绝对生杀大权的开端。
郡县制
郡县制是“家天下”的皇帝继承制的保障,由它开始,中国开始进入一家之姓的时代,帝王之姓之名在民间是不允许被使用的,因此在古文上就出现了许多的通假字与借义字,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文化的发展。整个国家都归属于帝姓,皇帝是世代沿袭的,在国家中拥有最高的统治权,极易造成某些帝姓子弟不学无术以权压人。在这样的朝代里,一个人的出身就显得尤为重要,等级差异大。
汉朝的郡国并行制是对郡县制和分封制的综合使用。郡和王国都是地方的高级行政区划,郡由中央直接管理,而王国则由被封王的王爷统治。起初刘邦觉得秦的快速灭亡是因为没有人帮助,于是采取了诸侯王分封制度,目的是为了能够加强中央集权,保护中央政府,但是诸侯王随着封地的经济、政治和军事实力的加强开始和中央政府对抗,并企图自立为王,对中央政府造成了特别严重的威胁。于是从武帝开始,便着手削弱侯爷的势力,并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行郡县制,以加强中央对地方的管理,西汉在武帝手中达到了顶峰。由此可见,分封制在历史的发展显得力不从心,反之郡县制是历史发展和时代进步的要求。
郡县制的特点介绍 郡县制的意义是什么
郡县制的特点
郡县制取消了西周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分邦建国的分封制,实行由中央到地方的直线管理模式,国家的所有政务都要交由皇帝处理,所有的权利都集中于皇帝手里,是皇帝拥有绝对生杀大权的开端。
郡县制
郡县制是“家天下”的皇帝继承制的保障,由它开始,中国开始进入一家之姓的时代,帝王之姓之名在民间是不允许被使用的,因此在古文上就出现了许多的通假字与借义字,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文化的发展。整个国家都归属于帝姓,皇帝是世代沿袭的,在国家中拥有最高的统治权,极易造成某些帝姓子弟不学无术以权压人。在这样的朝代里,一个人的出身就显得尤为重要,等级差异大。
汉朝的郡国并行制是对郡县制和分封制的综合使用。郡和王国都是地方的高级行政区划,郡由中央直接管理,而王国则由被封王的王爷统治。起初刘邦觉得秦的快速灭亡是因为没有人帮助,于是采取了诸侯王分封制度,目的是为了能够加强中央集权,保护中央政府,但是诸侯王随着封地的经济、政治和军事实力的加强开始和中央政府对抗,并企图自立为王,对中央政府造成了特别严重的威胁。于是从武帝开始,便着手削弱侯爷的势力,并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行郡县制,以加强中央对地方的管理,西汉在武帝手中达到了顶峰。由此可见,分封制在历史的发展显得力不从心,反之郡县制是历史发展和时代进步的要求。
郡县制的意义
郡县制的主要意义在于废除分封制,加强了中央集权,实现了多民族国家的大一统。但其意义不主要在于它的本身,更在于它实行后相对之带来的其它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制度。
秦始皇
在政治方面,它确立了统治者至高无上的权力,首次提出了皇帝的称号,皇帝掌握着国家所有的权力尤其是军事大权,且“家天下”世袭皇帝制度被此后的历代王朝统治者所沿用,横贯中国的整个封建社会。首次将法律加入到国家的管理之中,开创了依法治国的法制社会,使官员百姓做事都有法可依,有法可循。但是秦律维护的大多是地主阶级的利益,忽视了百姓的利益,这是其一大消极意义。
在经济方面,它实行了土地私有制,在很大的程度上保障了地主阶级的利益,促进了社会生产的组织发展,是国家的财政收入丰盈的保障,但是它也加重了人民的税赋负担。统一货币和度量衡,方便了民间的商品交换和物资交流,促进了国家经济的流通发展,促进了国家经济的繁荣。而统一车轨、修筑渠道则方便了人民的出行,也保障了出行安全,对于交通运输业的发展具有很大的意义。
在文化方面,将小篆作为全国通用的文字,有利于融合战国时期各诸侯国的文化,促进统一多民族文化的形成和发展。其次焚书坑儒于当时的秦帝国而言有利于加强思想的统一,保障国家和谐统一的发展,但它焚毁了诸子百家之言于后世之言是对文化的极度摧残。
然而,无论如何郡县制的确立于中国而言是积极意义大于消极意义,统一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一个国家的建立,一种制度的初创必有它的功过利弊。
什么是郡县制
郡县制是指古代帝王为加强中央集权,防止地方势力膨胀对中央造成威胁而推行的一种区别于周朝分封制的地方行政制度。它基本上横贯了中国整个封建时期,我国现在使用的行政区划制度就是在郡县制的基础上演变而产生的。
郡县制
郡县制起源于春秋时期,由战国时期的商鞅正式提出,在秦始皇时期正式推行全国。郡县制的最主要特点是君主专制、中央集权。最高统治者是皇帝,下设太尉、丞相和御史大夫作为中央政府官员,他们主要向皇帝负责。中央政府下面设立地方政府,地方政府主要由郡县组成,县向郡负责,郡向中央政府负责。但是无论是太尉、丞相和御史大夫这类中央政府官员,还是郡守和县令这些地方政府的官员都是直接由皇帝任命的。
郡,是指在中央政府管理下的最高一级的地方行政机构,郡下面设有负责管理行政事务的郡守,负责军营事务的郡尉和负责监察事务的监御史。每一个郡的管理者被称为郡守,其官职类似于现在的省长;县,是指郡的下级行政机构,县的负责人被称为县令,他的官职相当于现在的县长。县令的职责是调解民众纠纷,处理所辖地区的经济、法律和军事事务,向百姓传达上级命令。县与郡与中央政府与皇帝之间等级分明,是层层递进式的结构,除特殊情况之外,不能越过上级向更高一级的官员汇报事务。
郡县制的弊端是什么 郡县制的影响介绍
郡县制的弊端
通俗一点来说郡县制的本质就是将地方权利收归中央,中央的权利高度集中,而地方政府官员手上并没有实质的权利,所有官员都只是皇帝思想的执行者,整个国家的政策法令和经济文化都取决于皇帝一个人的想法。
秦始皇
郡县制对国家的管理主要靠法律,秦国的法律十分的严苛。以县令为例,只要这个县有一个小官吏违法了法令,那么县令就要承受一半甚至于全部的处罚。在这样子的连座法令之下,地方官员为了避免自己遭受惩罚,会选择对底下违法的官吏包庇纵容。如此就极易导致官吏做出欺瞒上级残害百姓的事情,致使民心不稳。
地方官员对于所辖地区的土地只有管理权,没有所有权。土地的收益好坏,于他本身而言并没有太大的联系,那么他就不会放出很多的精力在地方治理上。况且从人性的阴暗面来看,每个人都是自私的,自己的利益是最优先的。周朝由于分封诸侯,诸侯的封地是属于他们自己的,赚了是自己的,亏了也要自己承担,因此他们对于土地的治理就会比较上心,国家容易致富。但是郡县制的管理体制是不利于国富民强的。
各个地区的官员没有向心力,没有责任感。官吏重视的只是自己的利益,哪里利益多往哪里去,对于国家没有太多的感情。陈胜吴广起义后,各地区纷纷有人一同揭杆而起反对秦政,秦王朝汲汲可危的时候,没有哪个郡县说帮助皇帝抵御叛军。一是因为他们手上没有军队,二也是因为对他们而言天下哪个皇帝都没关系,只要让他们的生活过的好些就行。民众内心没有对国家的忠诚感。
郡县制的影响
郡县制的实行对中国的历史发展而言有利有敝。从对中国的积极影响方面来说,首先,从制度结构上来说,郡县制打破了中国单一制的国家组织结构,为中国历代统治者管理国家提供了多种选择。
秦始皇
以刘邦的汉朝为例,起初刘邦觉得秦国的灭亡是由于秦采取了郡县制,于是沿袭了周朝的分封制,将土地分给刘姓家族的兄弟,结果却在景帝时期导致了七国之乱,威胁国家统一。后来武帝刘彻接纳臣子的意见,颁布推恩令,分解诸侯的权力,推行郡国并行制,维护了国家的统一。中唐时期,唐皇设置节度使,给予节度使以王侯的权力,拥有自己的土地与军队,导致了藩王割据,统治者的政权不稳。各个朝代的国君在统治管理的过程中,不断地在分封制与郡县制的政治制度中选择,再加以改造和发展,推行适合自己朝代的国家组织结构。
其次,柳宗元在其《封建论》中评价秦始皇的郡县制“公天下之端自秦始”,是土地公有制的开端,并且认为秦国的灭亡在于政治而不在于制度,给予了郡县制以极高的评价。在郡县制的基础之上,秦始皇在全国推行统一文字、货币和度量衡的政策,修建渠道,促进了国家的大一统。因为权利在帝王手中,所以一切的改革都会比较容易,这也是中国多民族共同相存的一个开端。
消极影响:秦始皇的帝制,确立了皇帝至高无上的皇权。这也就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皇帝的个人欲望的膨胀,大兴土木修建秦始皇陵、修筑万里长城,徭役繁重,刑法严苛,激起民众的反抗之心,致使了秦帝国的快速灭亡。而且,再清明的帝王在执掌朝政几十年后,会变得糊涂,凡事以个人喜好为主,如汉武帝他创造了汉朝的鼎盛,但衰落也是从他开始的。
秦始皇郡县制
郡县制形成于春秋战国时期,盛行于秦汉时期,在出现郡县制之前都是实行分封制,在古代中央给皇亲贵族,功臣子弟或者前朝移民分封领土和统治权,相当于是各自为王的封建制度。这种分封制到最后就出现了一个弊端,那就是间接壮大诸侯称霸的机会。秦始皇上台后,废除了分封制,建立了郡县制。什么是郡县制呢?
秦始皇郡县制模型图
郡县制就是以郡统治县,设立郡县这两个行政区域来管理的一种制度,郡县制的出现和盛行消除了分封割据所带来的安全隐患,加强中央集权,皇帝的权利更大了,能直接控制各个地方的行政制度。
郡县制的推行与盛行对于秦始皇开创的高度集权国家有着不可撼动的地位,郡县制从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方面渗透并起着一定的作用。郡县制早在战国时期就已经被提出,秦始皇统一全国后,就毫不犹豫的采取了这项举措,将这有效的行政管理体系运用在这个封建王朝上,当郡县制一提出受到了各方的反对,他们对于此有着不同的意见,但是秦始皇没有受他们的影响,他依然坚定着自己的原则,毅然执行,也是有着这一份决心与毅力,终于让郡县制在历史上发挥了其应有的作用,也宣告着世人,秦始皇成功了。
郡县制的推行告诉各诸侯不能在世袭了,郡守,县长等职位都要由皇帝亲自任命,这种制度有效的加强了中央集权,不仅让政治稳定更让经济快速发展。
揭秘黄宗羲批评郡县制的原因
黄宗羲批评郡县制的原因
黄宗羲是被誉为“中国思想启蒙之父”。他主张“天下为主,君为客”的民主思想,认为一个王朝的主人应该是人民百姓而不是君王。反对“家天下”的皇帝世袭制,认为一个国家的兴盛衰弱不在于帝王家,而是由百姓的决定的。
黄宗羲
郡县制的最主要的特点就在于帝制,即皇帝世袭制。它维护的主要的是统治者阶级的利益,这与黄宗羲的基本主张不符。他在其著作《明夷待访录》中,向世人阐述了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弊端,向人们传递民主治国的优势。他认为一个国家设立君主的原因是为了让君主承担使国家兴盛的责任,他主要的任务是为百姓服务。而封建帝制中的君主维护的主要是自身的利益,将百姓当作他们的奴仆,百姓的地位低下,是国家的弱势群体。君主只行使了他的权利,却没有尽相应的义务。
黄宗羲反对苛政重税,他认为一个国家不应该对百姓设予严重的赋税。国家应该对不同地区设置不同的赋税标准,比如土地一块肥沃而另一块贫瘠,如果对这两块土地征收同样的赋税,那么就会造成百姓的负担一平均。他主张赋税的标准应该是以最低等的百姓的生产为标准,其次百姓生产什么就缴纳什么,不要硬性规定百姓缴赋。根据土地的质量等级不同,征收不同的税赋,不要一以概之。然而秦始皇以吏为师,百姓要承担极其繁重的税赋。
秦始皇郡县制
郡县制形成于春秋战国时期,盛行于秦汉时期,在出现郡县制之前都是实行分封制,在古代中央给皇亲贵族,功臣子弟或者前朝移民分封领土和统治权,相当于是各自为王的封建制度。这种分封制到最后就出现了一个弊端,那就是间接壮大诸侯称霸的机会。秦始皇上台后,废除了分封制,建立了郡县制。什么是郡县制呢?
秦始皇郡县制模型图
郡县制就是以郡统治县,设立郡县这两个行政区域来管理的一种制度,郡县制的出现和盛行消除了分封割据所带来的安全隐患,加强中央集权,皇帝的权利更大了,能直接控制各个地方的行政制度。
郡县制的推行与盛行对于秦始皇开创的高度集权国家有着不可撼动的地位,郡县制从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方面渗透并起着一定的作用。郡县制早在战国时期就已经被提出,秦始皇统一全国后,就毫不犹豫的采取了这项举措,将这有效的行政管理体系运用在这个封建王朝上,当郡县制一提出受到了各方的反对,他们对于此有着不同的意见,但是秦始皇没有受他们的影响,他依然坚定着自己的原则,毅然执行,也是有着这一份决心与毅力,终于让郡县制在历史上发挥了其应有的作用,也宣告着世人,秦始皇成功了。
郡县制的推行告诉各诸侯不能在世袭了,郡守,县长等职位都要由皇帝亲自任命,这种制度有效的加强了中央集权,不仅让政治稳定更让经济快速发展。
郡县制的特点
郡县制取消了西周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分邦建国的分封制,实行由中央到地方的直线管理模式,国家的所有政务都要交由皇帝处理,所有的权利都集中于皇帝手里,是皇帝拥有绝对生杀大权的开端。
郡县制
郡县制是“家天下”的皇帝继承制的保障,由它开始,中国开始进入一家之姓的时代,帝王之姓之名在民间是不允许被使用的,因此在古文上就出现了许多的通假字与借义字,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文化的发展。整个国家都归属于帝姓,皇帝是世代沿袭的,在国家中拥有最高的统治权,极易造成某些帝姓子弟不学无术以权压人。在这样的朝代里,一个人的出身就显得尤为重要,等级差异大。
汉朝的郡国并行制是对郡县制和分封制的综合使用。郡和王国都是地方的高级行政区划,郡由中央直接管理,而王国则由被封王的王爷统治。起初刘邦觉得秦的快速灭亡是因为没有人帮助,于是采取了诸侯王分封制度,目的是为了能够加强中央集权,保护中央政府,但是诸侯王随着封地的经济、政治和军事实力的加强开始和中央政府对抗,并企图自立为王,对中央政府造成了特别严重的威胁。于是从武帝开始,便着手削弱侯爷的势力,并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行郡县制,以加强中央对地方的管理,西汉在武帝手中达到了顶峰。由此可见,分封制在历史的发展显得力不从心,反之郡县制是历史发展和时代进步的要求。
从分封制到郡县制 大一统封建制国家逐步建立
从分封制到郡县制
秦统一六国后,始皇帝认为分封制于国家统治不能长久,于是下令推行高度中央集权的郡县制,并且将春秋战国时期的诸子百家(除法家之外)的士者以及他们的著作都焚毁,以实现思想的统一。
郡县制
从以分封制治国到以郡县制为治国主要制度,首先是社会层次上的一项重大改革,中国从奴隶社会跨入了封建社会,开始了以皇帝为统治中心的长达二千多年的封建国家。分封制满足的是奴隶主贵族阶级的利益,土地是属于诸侯的;郡县制满足了新兴地主阶级的利益需求,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便可以购置土地。
其次是君与臣关系之间的改变,分封制时,周天子看似是国家的统治者,但实质上周天子只对他所辖地区有管理权,他不能插手各个诸侯国的事务,到后期实质上权利是臣大于君。郡县制则是皇帝将所有的权利都集中在自己身上,臣子必须服从皇帝的命令,被后世广为传颂的“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的君臣关系说也是从这里开始的。
在中国封建王朝当中,分封制和郡县制作为两项基本制度是经常被替换使用的。如西汉初年汉高祖刘邦推行分封制,明太祖开国初期也采取分邦建国的政策,但是最后都导致了国基不稳,诸侯王发生叛变。所以之后的统治者选择均倾向于郡县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