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汉书·律历志》,其中记载“千二百黍,重十二铢”,在制定这个衡重单位的过程中,最初的、最基本的单位就是十二铢算一个单位,两个十二铢就是一两,十六两为斤,三十两为钧,四钧为石,这段话明确地指出了汉代的度量衡制,其中的计量单位和进位关系,计量单位为铢、两、斤、钧、石,它们的进位关系是两个十二铢为一两,十六两为一斤,三十斤为钧,成语“千钧一发”的字面含义就是用一根头发吊着一千钧的东西,钧是衡重单位,三十斤为一钧的话,那么千钧就是三万斤,因而这个成语的引申义为比喻相当危险。另一个衡重单位为石,四钧为石,石在作容量单位时,读作dan,第四声,而它在作衡重单位时,读作shi,第二声。
谈至容量,班固《汉书·律历志》中记载“千二百黍实其龠”,一千二百个黍米,放到一个容器里,这个容器称作龠,龠作为最小的容量单位,能够盛一千二百个黍米。另一个容量单位为“合”,合就是两个“龠”合在一起,作为一合,“十合为升,十升为斗,十斗为斛”,这就是汉代班固《汉书·律历志》所记载的五量单位。
从汉代出土的铜合、铜升、铜斗、铜斛,收藏于北方的各个博物馆,其形态大致相同,铜合因其容量小,容器也相对较小,另配置了一个长长的把手,为方便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