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朝历史介绍 辽朝历代皇帝列表 AD916-AD1125(2)


辽朝初期的疆域在今辽河流域上游一带,在辽太祖及辽太宗时期不断对外扩张,辽太祖时征服奚(今河北北部)、乌古、黑车子室韦(今内蒙古东部呼伦湖东南)、鞑靼、回鹘与渤海国。938年辽太宗时取得燕云十六州,并一度占有中原。1005年辽圣宗与北宋签定澶渊之盟,最后确定了与宋的边界。

  辽朝全盛时,疆域东北至今库页岛,北至蒙古国中部的色楞格河、石勒喀河一带,西到阿尔泰山,南部至今天津市的海河、河北省霸县、山西省 雁门关一线与北宋交界,与当时统治中原的宋朝相对峙,形成南北朝对峙之势。 [32]

 

 
行政区划

  辽国的体系大体上是道、府(州)、县三级。共有5京、6府,156州、军、城,309县(根据《辽史·地理志》。

  辽朝如同宋朝,也有五京制度,主要是为控制因战争获的土地而设置的,或是因为争夺一地而设置的前进基地。

  辽分5个道,每个道有一个政治中心,称为京,并以京的名称来命名道。

  上京道治上京临潢府(今内蒙古巴林左旗东南波罗城),辖以西拉木伦河流域为中心的契丹本土。


中京道治中京大定府(今内蒙古宁城西大明城),辖原奚族本土。

  东京道治东京辽阳府(今辽宁省辽阳市),辖原东丹国地区。

  南京道治南京析津府(今北京市西南),辖今海河、大清河以北,及长城以南、河北、北京、天津部分地域。

  西京道治西京大同府(今山西省大同),辖今山西和内蒙古交界处。

  五京中,只有上京是首都,其他均是陪都。然而辽中京至澶渊之盟后,其政治作用加强,地位直逼上京的首都地位。

  1007年辽圣宗建中京大定府,自临潢迁都于此。1044年辽兴宗升云州为西京大同府。

  道下设府、州、军、城4种政区,为同一级别。

  府

  (1)京府:临潢府、大定府、辽阳府、析津府、大同府。

  (2)率宾府、定理府、铁利府、安定府、长岭府、镇海府、兴中府(1041年升霸州置,今辽宁朝阳),这7府的地位比京府略低。

  州

  分等,从高依次为:节度州、观察州、防御州、刺史州。

  县

  辽国还设有与县同级的州、军、城。

  而头下军州是辽朝一种特殊建置。契丹贵族将所俘掠的人口,建立州、军安置,督迫其为主人劳作。辽诸王、外戚、大臣所领有的头下军州可建城郭,其余只能有自己的头下寨堡。头下军州多设在潢河流域契丹住地。俘户主要是河北、山西的汉人和东北地区的渤海人。头下州县名称,常采用俘户原籍州县名称,如俘卫州民,建卫州;俘三河县民,建三河县;俘密云民,建密云县等。头下军州的制度到辽圣宗时期逐渐废除 [33]。

 


4
   政治 
 

 

 

 
五京制度

  辽朝先后形成五京制度。五京为上京临潢府(今内蒙古巴林左旗林东镇)、中京大定府(今内蒙古赤峰市宁城县)、东京辽阳府(今辽宁省辽阳市)、南京析津府(北京市)、西京大同府(今山西省大同市)。五京中,只有上京是首都,其他均是陪都。至辽宋澶渊之盟后的极盛期,中京政治作用虽然加强,但仍没有改变上京首都的地位。

  辽由北方游牧民族所建。其转徒不定、车马为家的游牧生活决定了皇帝的巡狩制,其政治中心不在首都,而在捺钵(契丹语“行在所”、“行宫”的音译)一切重大政治问题均在捺钵随时决定,是处理政务的行政中心。因气候、自然条件的制约,四时各有捺钵之地。

 

 
一国两制

  为了统治当地汉族,辽太宗采取“因俗而治”的统治方式,实行分治汉人和契丹人、南北两面官的两院制。并且改幽州为南京、云州为西京。

  
辽南京
辽南京辽设南面官和北面官双轨官制,以“本族之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北面官治宫帐、部族、属国之政,南面官治汉人州县、租赋、军马之事,因俗而治。大部分官名及职掌沿袭唐制,并参照五代和宋朝的官制。官有实授、遥授之分。职事官与散官及阶、勋、宪衔、封爵、食邑户数等配套。辽代官名多有契丹语官名,如林牙即翰林,惕隐掌管皇族政教,夷离毕掌管刑狱,乙里免为诰命夫人,等等。

  辽世宗任用贤臣耶律屋质,进行一系列改革,将辽太宗时的南面官和北面官合并,成立南北枢密院,废南、北大王。后来南北枢密院合并,形成一个枢密院。辽世宗的改革使辽朝从部落联盟形式进入中央集权的时代。

  辽朝的法律,因俗而治,各地使用不同法律。早期有民族岐视,至圣宗时契丹人法也用汉律来断。这反映汉人地位的提升。一般来讲辽代刑罚较重,而且皇帝往往随意杀人,无法无天,穆宗尤甚。

 

 
捺钵制度

  捺钵,汉语译为“行营”、“行在”、“营盘”。辽朝虽先后以辽上京和辽中京作为首都,但是其政治核心不在首都,而在捺钵(契丹语“行在所”、“行宫”的音译)。这是因为辽朝的主要民族契丹族为游牧民族。由于契丹
契丹人
契丹人族转徒不定、车马为家的特性,决定了皇帝的巡狩制。一切重大政治问题均在捺钵随时决定,是处理政务的行政中心。每年又“四时巡守”,“四时各有行在之所,谓之捺钵”。皇帝在游猎地区设的行帐,以区别于皇都的宫帐。因气候、自然条件的制约,四时各有捺钵之地 [34]。

  辽太宗时,取燕云十六州后,其国土包括长城以南的广大地区,为保持契丹族的骑射善战传统的经济生活,仍然过著“转徙随时,车马为家”的生活。正如《辽史》中记载的“辽国尽有大漠,浸包长城之境,因宜为治,秋冬违寒,春夏避暑,随水草就畋渔,岁以为常”,四时各有行在之所,在这种特殊经济、政治、文化背景下,在契丹的管理体制上,逐渐形成了一套县有鲜明游牧契丹民族独特特点的四时捺钵制度。契丹皇帝四时巡行的宫帐(也称牙帐),即春捺钵、夏捺钵、秋捺钵、冬捺钵 [35]。

 


5
   军事 
 

 
  其兵制中斡鲁朵中的宫卫骑军兵甲,教练完习,简选天下之精锐,聚之腹心之中,既担任保卫任务,又出兵打仗。另外还有部族兵、汉军、渤海军等。契丹是游牧民族,善于骑射,平时放牧渔猎,既是生产经济活动,也

辽代武士是军事练习。有战争很快即可集合成军。

  辽朝的军队,平时约在二十万至三十万左右,而契丹部族全民皆兵,辽所能动员的兵力在总人口当中,比例很高,为164万2800人 [36]。由于保留着原始部族的痕迹,并处于由奴隶制向封建制迅速转化的历史阶段,军事制度初期多与本民族社会制度合为一体,进入长城以南地区后,既保有本民族特色,又逐步接受汉族影响,具有民族融合的特点。

  辽朝皇帝亲掌最高兵权。下设北﹑南枢密院。北枢密院为最高军事行政机构,一般由契丹人主管﹔南枢密院亦称汉人枢密院,掌汉人兵马之政,因而出现一个朝廷两种军事体制并存的局面 [37]。

  辽军大体分为宫帐军﹑部族军﹑京州军和属国军。宫帐军,征集直属皇帝的着帐户壮丁组成,是契丹族亲军,供宿卫和征战,“以行营为宫,选诸部豪健千人,置腹心部 [38]”。部族军,主要由契丹以外的部族壮丁组成,供守卫四边。以上两种部队是辽军的主力。京州军,亦称五州乡军,征集五京道各州县的汉族﹑渤海族等的壮丁组成。属国军,由臣属国壮丁组成。後两种部队为辅助兵力 [39]。辽初,贵族男子人人服兵役,年龄在15~50岁之间的列籍正军,兵器﹑战马自备 [40]。“正军一名,马三匹,打草谷﹑守营铺家丁各一人”,“人马不给粮草,日遣打草谷骑四出抄掠以供之”‘(《辽史·兵卫》)。后来,“沿边各置屯田戍兵,易田积谷以给军饷。”(《辽史·食货》)辽军以骑兵为主,主要武器是弓箭和刀枪。後期从宋朝传入抛石机式的火炮,编有炮手军 [41]。


6
   经济 
 

 
  契丹族本是游牧民族,“畋鱼以食、皮毛以衣、马逐水草、人仰湩酩”。游牧民族经济上的弱点,在契丹立国之前大事上解决。以人为方式在游牧地区内营造绿洲,再将农耕民族移居其中。契丹人从事农业、手工业,都是由辽太祖的祖父、父亲以及伯父等传入契丹,又传授纺织。辽在各地均设群牧使司以管理官有的牲畜。辽朝皇帝使农牧业共同发展繁荣,各得其所,建立独特的、比较完整的管理体制 [42]。

 

 
农业

  辽朝境内农作物品种齐全,既有粟、麦、稻、穄等粮食作物,也有蔬菜瓜果。他们借鉴和学习中原的农业技术,引进作物品种,还从回鹘引进了西瓜、回鹘豆等瓜果品种,结合北方气候特点形成了一套独特的作物栽培技术。辽朝的土地有公田和私田两类。在沿边设置的屯田自然是公田。募民耕种的在官闲田也是公田,百姓领种十年以后,要对朝廷缴纳租赋。至于所说的“占田置业入税”则是私田了。估计屯田多集中在北部沿边,私田则多在辽国南境。在契丹的汉人依然是以男耕女织的方法维持家庭收入。同时,契丹将战争中俘掠的汉人,安置在契丹腹心地区,建立许多头下军州。除少部分需上缴,其余收入皆归头下主所有。

  辽廷为了鼓励人民开辟荒地,立例若成功开辟农地可免租赋十年,形成契丹特有的农牧混合经济 [43]。遇到兵荒、岁饥之年,也要减、免赋税,991年1月辽圣宗时期,“诏免三京诸道租税,仍罢括田” [44]。1075年9月辽道宗时期,“以南京饥,免租税一年,仍出钱粟振之” [45]。辽朝从事农业生产的居民被编入州县,包括拥有少量土地的自耕农和靠租种地主土地为生的佃户。他们无论经济地位如何,都是具有自由民身分的国家编户,并承担著国家的赋役负担。寺庙的佃户多是贵族、官僚随同土地一起转赠的,是既向国家纳税又向寺庙交租的另一种形式的税户 [46]。

 

 
畜牧业

  辽朝的畜牧业十分发达,契丹人的牧业经济得到了较大发展 [47]。牧业是契丹等部落民的生活来源,也是辽朝所以武力强盛、所向克捷的物质条件。当时阴山以北至胪朐河,土河、潢水至挞鲁河、额尔古纳河流域,历来有优良的牧场。契丹各部和属部中的阻卜、乌古、敌烈、回鹘、党项等,主要从事游牧业。羊、马是契丹等游牧民的主要生活资料:乳肉是食品,皮毛为衣被,马、骆驼则是重要的交通工具。战争和射猎活动中马匹又是不可缺少的装备。因此,“蕃汉人户亦以牧养多少为高下”。阿保机之妻述律氏曾自豪地说:“我有西楼羊马之富,其乐不可胜穷也” [48]。羊、马也是辽朝向契丹诸部和西北、东北属国、属部征收的赋税和贡品,是辽朝的重要经济来源,因而受到统治集团的重视。游牧的契丹人,编入相应的部落和石烈,在部落首领的管理下,在部落的分地上从事牧业生产,承担著部落和国家的赋役负担,没有朝廷和部落首领的允许,不能随意脱离本部。他们是牧区的劳动者、牧业生产的主要承担者,是部落贵族的属民 [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