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2年6月,从境外潜入的苏联间谍李洪枢被沈阳市公安局发现。李洪枢窜到黑龙江省宁安县时被县公安局捕获。
这个间谍是苏联情报机构派遣进入我国的。 经过周总理批准,成立了李洪枢专案组。我担任组长。总参三部副部长梁毅、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程诚为副组长。成员有公安部政保组副组长(原政保局副局长)刘坚夫、北京市公安局军管会主任刘传新、公安部技侦组副组长路群、总参三部三局副参谋长赵焕奎、公安部处长顾林昉、科长张泰臣、北京市公安局科长王育瑛等。侦破的实际工作是刘坚夫、顾林昉等操作的。 因为案情重大,采取的措施都由部党的核心小组组长李震和副组长于桑签署,有时也由李震和我签署上报。 专案组利用李洪枢展开反间谍工作,争取“逆用”,把他反派出去。 李洪枢,黑龙江省人,1942年出生,吉林大学化学系毕业生。1967年4月,李洪枢越境外逃苏联,被那里的情报机关录用。李洪枢从境外写信策动他的二哥李洪涛一家五口也越境外逃。 据李洪枢交代,1970年,他经历了苏联情报机关的审查和能力检验,进行了长时间的训练,训练搜集情报、收发报、跟踪、英语、摄影、驾驶、射击、格斗、泅渡、滑雪、医护等各种技能。还给外逃的二哥安置在反华电台工作。李洪枢越境潜入时,有专人护送到我国边境。 在“文化大革命”的特殊情况下,我们公安机关能够捕获李洪枢,这明显反映了我们专业部门仍然拥有强大的群众基础和技能,也保持了一度曾被砸烂的上下协作、行动一致的传统。 从捕获李洪枢到破案共约19个月。在我掌管期间,写过二十多次请示报告。周总理听过三次汇报,详细地询问细节。而我们在方针、政策以至工作方法、注意事项上都得到周密明确的指导。 1972年10月18日晚,周总理在人民大会堂福建厅召见李震、我、刘坚夫、赵焕奎等,询问李洪枢案件的进展情况。李震要我汇报,当讲到李洪枢是由苏联情报机关护送到新疆布尔津某生产建设兵团招待所时,周总理问:苏特进来都是有人护送吗?我回答说:根据已知材料,有些是有人护送的,新疆边境线长,空隙大,漏洞多,特务潜出潜入的口子多。从1968年以来,已抓住特务40个,黑龙江抓住30个。这些抓到的特务大多是碰上的,事前没有情报反映。周总理点了点头。在总理面前讲真话,反映实际情况,我心目中没有丝毫贬损公安工作之意。总理表示理解。后来,在1976年的“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中,造反派指责我污蔑侦察工作。这种指责既是无知也很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