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付不效”这一条罪名主要是讲袁崇焕本身为兵部尚书以及蓟辽督师,他所负责的地区就是北京城以及东北辽东等地区的安全,抵御清军的进犯。但是袁崇焕却将自己的将士分配到了其他的地方,导致本应管辖的地区受到了威胁。
“专恃欺隐,以市米则资盗,以谋款则斩帅,纵敌长驱”这四条罪名则是指袁崇焕在皇太极入关之时没有进行阻拦,并且也没有上报到朝堂之中,居心为何,不得而知。再加上袁崇焕为人过于仁义,以为将粮食给了后金,后金就会感激袁崇焕以德报怨,从此不再进攻明朝边界,从而换取和平。但是,正是因为如此,袁崇焕才落下了通敌的话柄。
“顿兵不战,援兵四集,尽行遣散,及兵薄城下”最后这四条罪名则是在清军将领满桂率兵攻打京城的时候,袁崇焕没有及时来救援,反而还在为了议和而与众人争辩,甚至还杀了反对议和的毛文龙。崇祯皇帝就是因为袁崇焕杀将而极度愤怒,相信袁崇焕是真的叛国,判处袁崇焕死刑,并且令明朝百姓分食其肉,以泄民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