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县制和行省制的区别(3)

郡县制的作用

郡县制的作用主要在于加强中央集权,维护国家统一,维护统治者阶级的利益。它的推行是古代中国从奴隶社会跨入封建社会的一个重要标志,它使得中国第一次成为一个大一统的国家,中央政府的地位第一次被真正重视。

郡县制

郡县制

郡县制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维护国家统一。从一定意义上来说,郡县制就是中央集权制度。所有的权力都集中在统治者的手上,地方官员没有实质的权力,只要君主不要太过荒淫无道,就不会发生百姓造反的事件,而类似于周朝后来诸侯称霸和西汉初期的七王之乱的事件更不可能会发生,从根本上解决了地方割据势力对中央政权的威胁,保障了帝王的权威。

其次,郡县制虽然主要维护的统治者的利益,但在一定程度上也保障了普通百姓的权益。在周王朝分封制度下,一个人的地位是由出身决定的,一辈子都不能更改,等级森严。然而,郡县制中的官吏是由皇帝任命的,虽然改变身份的机会也很渺茫,但是如果拥有足够的才华,再加上一点点的运气,改变命运的机会还是有的,历史上寒门出贵子的例子也有不少。

郡县制这项制度,基本上是贯穿了整个封建社会王朝的。虽然在各个朝代都有相应的改动,但是万变不离其宗,其最基础的制度还是郡县制。现今我国施行的行政区划制度也是在郡县制的基础上演变而来的。它推动的是一个时代进步。

郡县制的弊端

通俗一点来说郡县制的本质就是将地方权利收归中央,中央的权利高度集中,而地方政府官员手上并没有实质的权利,所有官员都只是皇帝思想的执行者,整个国家的政策法令和经济文化都取决于皇帝一个人的想法。

秦始皇

秦始皇

郡县制对国家的管理主要靠法律,秦国的法律十分的严苛。以县令为例,只要这个县有一个小官吏违法了法令,那么县令就要承受一半甚至于全部的处罚。在这样子的连座法令之下,地方官员为了避免自己遭受惩罚,会选择对底下违法的官吏包庇纵容。如此就极易导致官吏做出欺瞒上级残害百姓的事情,致使民心不稳。

地方官员对于所辖地区的土地只有管理权,没有所有权。土地的收益好坏,于他本身而言并没有太大的联系,那么他就不会放出很多的精力在地方治理上。况且从人性的阴暗面来看,每个人都是自私的,自己的利益是最优先的。周朝由于分封诸侯,诸侯的封地是属于他们自己的,赚了是自己的,亏了也要自己承担,因此他们对于土地的治理就会比较上心,国家容易致富。但是郡县制的管理体制是不利于国富民强的。

各个地区的官员没有向心力,没有责任感。官吏重视的只是自己的利益,哪里利益多往哪里去,对于国家没有太多的感情。陈胜吴广起义后,各地区纷纷有人一同揭杆而起反对秦政,秦王朝汲汲可危的时候,没有哪个郡县说帮助皇帝抵御叛军。一是因为他们手上没有军队,二也是因为对他们而言天下哪个皇帝都没关系,只要让他们的生活过的好些就行。民众内心没有对国家的忠诚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