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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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


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
冀小军
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
《篆隶万象名义》(以下简称《名义》)是日本释空海在南朝梁顾野王《玉篇》的基础上编写的一部汉文字书。《名义》保存了原本《玉篇》的基本面貌,书中所载反切对研究中古时期的语音颇有意义,所存义训在训诂学上也很有价值[1]。
传世本《名义》是鸟羽永久二年(宋徽宗政和四年,公元1114年)的传写本,书中存在着大量的俗体、讹字,给人们利用此书进行研究带来了极大的不便。近十多年来,汉语俗字研究特别是对敦煌俗字的研究有了长足的发展。不过,人们对《名义》一书中的俗字似乎重视不够。据笔者观察,《名义》中的俗字固然多同于敦煌俗字,但它毕竟是海外的传写本,故其字形多有不见于敦煌俗字者,此外还有大量的在俗字基础上产生的讹字和别字。对《名义》文字上的这一特点,我们应给予足够的重视,并开展专门的研究。
吕浩博士穷数年之力,完成了《〈篆隶万象名义〉校释》(以下简称《校释》)[2]。这是《名义》一书第一个以楷字排印的完整校本。筚路蓝缕,吕氏功不可没。《校释》的主要内容,曾以《〈篆隶万象名义〉校勘记》为题(以下简称《校勘记》),作为附录二收入其另一部专着——《〈篆隶万象名义〉研究》(以下简称《研究》)[3]。本文是笔者读《校勘记》时所作的劄记,对吕氏的部分校语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因所讨论的内容亦见于《校释》一书,故改题今名[4]。不当之处,尚祈吕浩博士及读者指正。
本文各条中首先列出《名义》原文(照录《校勘记》的释文),“吕校”二字后为吕氏校语[5],笔者的意见前加“按”字。根据讨论的结果,我们对部分字条作了文字上的调整。在重新写出的释文里,《名义》原文中的错字予以保留,在< >内注明正字,应删除的部分外加 ,从他处移正的部分外加【 】,据文义补出的部分外加〖 〗,用来说明的文字外加( )。为便于读者检索查验,本文将各条依次编号;文中凡引及《名义》,均标出《名义》(中华版)的页码;引及吕文,则标出吕氏《研究》及《校释》的页码(以Y、J为区别标记)。
01
丕,普坻反。丕也,大也,多也。(1页)
吕校:“丕也”与字头同,疑为衍文。(Y243页,J1页)
按:吕氏以“丕也”为衍文,证据不足。在中古时期的字书韵书中,“丕”字条大都列有“?”这一异体。如《干禄字书》:“?、丕:上通,下正。”《玉篇·一部》:“丕,普邳切。《虞书》曰:‘嘉乃丕绩。’孔安国曰:‘丕,大也。’或作?。”《广韵·脂韵》:“丕,大也。敷悲切。?,上同。”因疑“丕也”之“丕”乃“?”字之误。
这里有必要谈一下“?”字后的“也”字。吕氏释文中的三个“也”字,《名义》原文均作“丶”。对这种“丶”号的作用,学者大都认为它代表了义项末尾的“也”[6]。所以吕氏在释文中,把这种“丶”号一律转换成了“也”字。
不过,并非所有的“丶”号都适合这样转换。如《心部》:“恶,于各反。陋也,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丶,过也,憎也,何也。”(75页)“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为“恶”之俗字[7],二者是异体关係。根据人们对异体字的习惯表述方式,与“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丶”相当的应该是“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字”,而不是“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也”。这一点从《名义》本身亦可得到证明。如《土部》:“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区游反。丘丶。……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区游反。丠字也,虚也,空也。”(9页)“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丠”分别为《说文》“丘”字古文“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及篆文“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的隶定形。词条中有部分文字重出。从重出的部分看,“丘丶”正相当于“丠字也”。显然,把这种用法的“丶”号转换为“也”字是不妥当的。
石瑛曾专门讨论过此类有问题的“丶”号。在《〈篆隶万象名义〉中与异体字有关的“丶”号》一文中,她举出了此类“丶”号的近300条用例,以《名义》自身及相关古籍所提供的双重证据,证明了这些例子都是对文字异体关係的说明,从而得出其中的“丶”号应转换为“字”字的结论。她还对这种“丶”号存在的原因作了解释:
我们推测,在《名义》某个年代较早的版本中,由于出自不同的抄手,可能同时存在着以“丶”号代替“也”字和“字”字的情况;或者是某些版本以“丶”号代替“也”字,而另一些版本则以“丶”号代替“字”字。在后来的传抄过程中,人们发现这种情况容易引起混淆,于是便有了一个回改的过程:即把与异体字有关的“丶”号改成“字”字(这大概是因为“字”字出现的频率要大大低于“也”字的缘故)。在这一过程中,大多数与异体字有关的“丶”号都被改成了“字”字,但还有一些漏改的,依然保留着“丶”号的形式。这一推测可以合理地解释:为什么在传世本《名义》中,表示“字”字的“丶”号其数量会远远少于表示“也”的“丶”号。[8]
其说可从。现根据石氏及笔者的意见,将本条重新写出:
丕,普坻反。丕<?>丶(字)。大也,多也[9]。
02
坄,唯壁反。竈也,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也,窓也。(7页)
吕校: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同悤,窓同窻。《字彙·心部》:“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与悤同。”《说文》:“坄,陶竈窻也。”(Y253页,J12页)
按:《名义》之“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为“窓”字讹省,与《字彙》“与悤同”之“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无涉。《玉篇·土部》:“坄,唯壁切。陶竈窻也。又作炈。”《名义·火部》作“炈,唯辟反。陶竈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212页),可证“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即“窓”字。本条中“窓也”重出,当删其一;而“竈也,窓也”又当为“竈窓也”之误分。《说文》“跀”字训“断足也”,《名义》误作“断也,足也”(61页);“稗”字训“黍属”,《名义》误作“黍也,属也”(149页),并与此同例。现根据我们的理解,将本条重新写出:
坄,唯壁反。竈也,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窓>也,窓也。
03
墫,七旬反。喜也。伺,秋石壻反。光志反。(15页)
吕校:“伺,秋石壻反。光志反”为“伺”字及其切音羼入此处。其中“壻”字为衍文。《玉篇》“伺”字下注音为“胥咨、司志二切”。(Y265页)《校释》将“伺,秋石壻反。光志反”另作一条,校语首句作“此字头似应归《人部》”,余同。(J26页)
按:《名义》“伺”下“反”上仅有一字的空间,其字作“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并非“秋石壻”三字;且如吕氏之言,“壻”为衍文当删,而“秋石反”与《玉篇》所载二音亦不相合,故其说不可信。谛审字形,当是左“釐”(“未”讹似“禾”,“攵”仅存“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形)右“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胥)”二字[10]。盖其本欲书“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釐”,却先误书“釐”字,“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头尚未写完,便已察觉,遂将“厘”压缩在“禾”(未)旁之下,而将“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写于“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形之下。《名义·见部》:“覗,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釐反。见也。伺字。”(39页)切语正用此二字。“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釐反”相当于《玉篇》之“胥咨切”[11];“光志反”则疑为“先志反”之误[12],相当于《玉篇》之“司志切”(“先”、“司”均为心母字)。现根据吕氏及笔者的意见,将“墫”、“伺”二条重新写出:
墫,七旬反。喜也。伺,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釐反。光<先>志反。
【伺,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釐反。光<先>志反。】
04
仕,助理反。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也。(15页)
吕校:《名义》“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字不见于其他字书。白藤礼幸认为是“官”字之误。(Y265页,J26页)
按:“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字始见于汉《戚伯着碑》“调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沛土”。宋人于此有两说:洪适《隶释》卷十二读为“官”;娄机《汉隶字源》卷二欢韵释作“官”,卷五谏韵又释作“宦”。清人顾蔼吉《隶辨》卷一桓韵按语云:
[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即官字,变宀从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他碑从宀之字如宇为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宠为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之类甚多。《字原》既释作官,复误释作宦。
顾氏此说影响极大,后人多从之。如罗振玉等《增订碑别字》、秦公《碑别字新编》及《中华字海》均将“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字释为“官”。在当代学者中,只有张涌泉力辩顾说之非。他曾反复讨论过此字,援引敦煌文献中的大量实例论证了“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当为“宦”字[13]。张氏还指出:
事实上,俗书“宦”字多写作“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而“官”字则一般不作“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宦)”、“官”分用的情况在敦煌卷子中相当普遍。[14]
张氏指出的这种用字习惯在《名义》中也有所反映。据笔者统计,《名义》一书“官”字凡五十见:其中字头1例(105页),用为反切下字者30例,见于释义者19例,诸“官”字皆不从“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15]。“宦”字凡三见,其中作正字者1例,见104页“宦”字条;作“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者两例,本条即其一,另一条为:“倌,古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反。官也。”(17页)《诗·鄘风·定之方中》“命彼倌人”陆德明释文:“倌,音官,徐古患反。主驾人也。《说文》云:‘小臣也。’”据此,“倌”字在古代本有两读,一音官,一音古患反。“倌”字的这两种读音亦见于《广韵》和《集韵》中(平声桓韵“古丸切”、去声谏韵“古患切”),《玉篇·人部》则作“古宦、古丸二切”(“宦”也是谏韵字)。由此可见,《名义》“古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反”所记之音无疑就是“古宦反”。此条中“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官”二字同时出现,其用法则迥然不同,亦足证旧说之误。
敦煌写本斯2053号《礼记音·杂记下》:“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胡串。”[16]这是此前所知古代文献中对“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字读音的唯一记载,殊为可贵。然而,也正因为这是一个孤例,所以“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字的身份曾经受到怀疑[17]。我们对《名义》“古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反”的释读,非独可为张说添一佳证,亦足以祛除学者心中之疑惑矣。
最后,谈谈我们对《名义》“仕,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也”的理解。《礼记·儒行》“其仕有如此者”郑玄注:“仕,为小官也。”《孟子·公孙丑下》“有仕于此”朱熹注:“仕,为官也。”《广韵·止韵》:“仕,仕官。”“仕官”与“仕宦”同,有动(为官)名(为官者)二义。不过,从古书中的用例来看,“仕官”最初出现时其实是“仕宦”的讹形;直到唐朝晚期,纔有人有意地使用“仕官”一词;等到人们普遍接受它,已经是五代宋初时候的事了[18]。“仕,仕官”这一训释,如果是在顾野王的时代,无疑是要说成“仕,仕宦”的[19]。因此,我们认为《名义》“仕,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也”本当作“仕,仕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也”[20]。《音部》云:“章,勾(句)也。”(88页)与《残卷》及《玉篇》比较,可知其本当作“章,章勾(句)也”(参看17“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字条)。二者属于同类的现象。现根据我们的理解,将本条重新写出:
仕,助理反。〖仕〗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宦)也。
05
仪,语奇反。义也,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也,正也,度,来也,见也。(17页)
吕校:“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字写法怪异,疑为“容”字。《集韵·支韵》:“仪,容也。”(Y268页,J29页)
按:释“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为“容”,在字形上缺少根据。《玉篇·立部》:“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古仪字。”《名义·立部》:“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鱼奇反。仪字。善也,则也,匹也,义,干也,来也,度也,正也,宜也。”(103页)释义中亦未见“容也”,故吕说不可信。
我们认为,“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字当释为“宐(宜)”。《说文》“宜”字小篆作“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古文或体作“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前者隶定作“宐”;后者隶定作“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又省作“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21]。在日本古写本《尚书》中,我们还可以看到“宐”字的一种变体。上图本(影天正本)《大禹谟》“蠢兹有苗昏迷弗恭”孔氏传:“蠢,动也。昏,闇也。言其所以宜讨也。”“宜”字作“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22]。《名义》的“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字就是在此形的基础上将竖画居中而形成的。此外,《名义》中“宜”字又或作“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233页“猗”字下注。俗书“宀”、“冖”多相乱)[23]。“宐”之作“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与“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之作“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显然是一种平行的变化。《诗·大雅·烝民》“我仪图之”毛传:“仪,宜也。”《释名·释曲艺》:“仪,宜也,得事宜也。”前引《名义》“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字亦训“宜也”[24]。
06
仅,乃都反。奴也,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累也。(20页)
吕校:仅同奴。《说文》:“仅,古文奴,从人。”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为耻俗字(见《龙龛手鑒·耳部》)。(Y273页,J35页)
按:吕氏谓“仅同奴”不误,但引证有误[25]。《说文·女部》:“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奴),奴婢,皆古之辠人也。《周礼》曰:‘其奴,男子入于辠隶,女子入于舂槁。’从女、从又。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古文奴从人。”此“古文奴从人”乃承上文“从女、从又”而言,谓古文奴“(从女、)从人”,非谓“从人(、从又)”。吕氏引文中的“仅”为“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字之误。《类篇·人部》:“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仅,农都切。奴婢,皆古之辠人。古从人,或作仅。”(《集韵·模韵》略同)《龙龛手镜·人部》(以下简称《龙龛》)平声:“仅,古文奴字。”徐在国云:“人、女二旁古通。如:姓字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镈作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姆字中山王鼎作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仅盖奴字或体。”[26]
此外,“仅”、“奴”同字,“奴”后的“丶”号不当转换为“也”字(参看01“丕”字条)。“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累”二字亦应连读[27]。现根据我们的理解,将本条重新写出:
仅,乃都反。奴丶(字)。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累也。
07
,都柯反。(22页)
吕校: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为傰之讹字,下文重出。(Y276页)《校释》无后四字。(J38页)
,都柯反。辅也。朋字也。(22页)
吕校: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为傰之讹字。《周礼·秋官·士师》郑注:“朋党相阿,使政不平者。故书朋作傰。”(J28页)
按:《名义》第二条字头本作“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吕校改作“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致使两条字头雷同,殊为不当。此外,吕氏既以“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为“傰(朋)”之讹字,而于“都柯反”之音竟未置一辞,恐有不妥。《名义》上文有“倗,薄登反。辅也,党也”一条(16页),吕氏既言及朋党,而于此朋党之本字亦未置一辞,是亦为不妥。
《说文·人部》:“倗,辅也。从人,朋声。读若陪位。”段玉裁注:
《周礼·士师》:“掌士之八成,七曰为邦朋。”注曰:“朋党相阿,使政不平者。故书朋作傰。郑司农读为朋友之朋。”按:《管子》亦曰:“练之以散群傰署。”皆即倗字也。《鸟部》“朋”下云:“凤飞,群鸟从以万数,故以为朋党字。”盖朋党字正作倗,而朋其假借字。
《广韵·登韵》:“朋,朋党也。五贝曰朋。《书》云:‘武王悦箕子之对,赐十朋也。’”在西周金文中,“朋友”之朋作“倗”,“贝朋”之朋(量词)则作“朋”[28],与段氏“倗”为朋党正字之说相合。“倗”俗作“傰”,又讹作“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玉篇·人部》:“傰,音朋,又音倍[29]。《汉书》:‘南山群盗傰宗等数百人。’亦作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因隶书中“朋”多斜书,与“多”形近,“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字遂进一步讹作“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而“音随形变”[30],“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二字于是又有了“多”的读音。《玉篇·人部》:“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同傰。又都柯切。”《广韵·歌韵》得何切多小韵:“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姓也。《汉书》有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宗[31]。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上同。”清洪颐煊《读书丛录》卷十二:“朋、多字形相近,因讹作‘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字,读为‘多’音,非也。”《名义》处理多音字时,取捨之间往往带有随意性,“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二字取讹音“都柯反”,而弃其本音“薄登反”,即是一例。
08
爹,居可反。父也。(22页)
吕校:“居可反”未详。(Y277页)《校释》无说。(J39页)
按:“爹”字古音有平声麻韵、上声哿韵两读。《玉篇·父部》:“爹,屠可切。父也。又陟斜切。”“陟斜切”相当于今普通话“爹”字之音。其读上声者,《广韵》作“徒可切”。《梁书》卷二十二《太祖五王传》载始兴王萧憺出任荆州刺史,后还朝,民为之歌曰:“始兴王,民之爹(原注:徒可反)[32]。赴人急,如水火。何时复来哺乳我?”“屠”、“徒”均为定母字。《名义》“居可反”当从《玉篇》作“屠可反”。
09
民,弭申反。宜也,眠也,眼也。(23页)
吕校:《玉篇》引《说文》作“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氓也”。《名义》未详。(Y277页)末句《校释》作:《字贯》引《诗》有“宜民宜人”,《名义》“宜也”疑为引例省误。“眠”疑为注音字。“眼也”疑为“氓也”之误。(J39页)
按:《校释》谓“宜也”为引例省误,“眠”为注音字,“眼也”为“氓也”之误,均不可信。下面分别加以说明。
“宜也”之“宜”原写作“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名义》中“宜”字亦多作此形,这大概是吕氏释字的主要根据。然而,“民”字并无“宜也”之训,可见释“宜”尚有疑点。于恒舟曾对《名义》中的同形现象作过研究,在《〈篆隶万象名义〉中的同形偏旁》一文中,共举出因讹误而形成的同形偏旁108例,“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即为其中之一[33]。《名义》中“宜”、“直”、“冥”三字及偏旁均或作“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例如:
《言部》:“谳,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宜)箭反。不逊。”(85页)
《足部》:“躔,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直)连反。脩<循>也,行也,舍也。”(60页)
《木部》:“榠,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冥)鼎反。木似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为茗草也。”(125页)
《廴部》:“廷,达听反。正也,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直)也,真[34]也。”(101页)
《木部》:“杳,于鸟反。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冥)[35]也。”(119页)
《言部》:“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谊),宜寄反。理也,善也,义也,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宜)也。”(81页)
《歹部》:“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殖),时力反。生也,长也,息也,种也(下略)。”(112页)
《水部》:“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溟),莫经反。小雨。”(191页)
《名义·日部》“晻,于感反。不明也,冥也”,“冥”字作“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204页);从“冥”之字如“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作“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40页)、“蓂”作“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126页)。其或作“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者,当是漏书了横画下的两笔。《名义》中“真—直”、“具—且”、“兵—丘”等字每多相混,与此是同类的现象。故本条之“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字可释为“冥”。《说文·民部》:“民,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萌也。”王筠句读:“萌,冥昧皃也。”《诗·大雅·灵台序》“民始附也”郑玄笺:“民者,冥也。”
下面讨论“眠也”。“眠”本为“瞑”之俗字。《六韬·龙韬·军势》:“迅雷不及掩耳,迅电不及瞑目。”《说文·目部》:“瞑,翕目也。”徐铉注:“今俗别作眠,非是。武延切。”《庄子·德充符》:“据槁梧而瞑。”陆德明释文:“瞑,音眠。崔云:据琴而睡也。”《文选·嵇康〈养生论〉》:“内怀殷忧,则达旦不瞑。”李善注:“瞑,古眠字。”《玉篇·目部》:“瞑,眉田切。寐也。《说文》云:‘翕目也。’眠,同上。”王力《同源字典》:“《说文》无‘眠’字,‘瞑’、‘眠’实同一词。后来歧为二义,‘瞑’是闭眼,‘眠’是睡眠。”[36]王氏这段话是从“词”的角度来说的。从“字”的角度来看,“瞑”与“眠”同样也有一个分化的过程。在这一分化过程未完成之前,“眠”字亦可用来表示与“瞑”同样的意思。在汉末至唐初的文献中,我们可以看到如下一些例子:
《楚辞·远游》“夜耿耿而不寐兮”王逸注:“忧以愁戚,目不眠也。”[37]
《撰集百缘经·诸缘品第十·须菩提恶性缘》(支谦译):“时须菩提。闻山神语。即生欢喜。寻问之曰。今者世尊。为在何处。山神答曰。汝但眠眼。我自将汝。至世尊所。时须菩提。用山神语。眠目须臾。不觉自然。在祇桓中。”[38]
《山海经·大荒北经》:“[章尾山]有神,人面蛇身而赤,直目正乘,其瞑乃晦,其视乃明,不食不寝不息,风雨是谒。是烛九阴,是谓烛龙。”郭璞注“其瞑乃晦,其视乃明”二句:“言视为昼,眠为夜也。”[39]
《后汉书·冯衍传》“虽九死而不眠兮”李贤注:“虽复九死而目不瞑,言怨恨之深也。《楚词》曰:‘虽九死其犹未悔’,眠即瞑也。”[40]
《庄子·天地》“睆睆然在纆缴之中而自以为得”陆德明释文:“睆睆,环版反,又户鳏反。李云:穷视貌。一云:眠目貌。”[41]
《慧琳音义》卷四十七“瞑目”注引《玄应音义》:“又作眠,同,蔑田反。”
以上诸例中“眠”字均表示“闭眼”的意思[42]。《名义·目部》:“瞑,亡田反。寐也,闭也。”(35页)“瞑”字兼有“睡眠”和“闭眼”二义。值得注意的是,《名义》一书中字头有“瞑”无“眠”,而解说用字中则是有“眠”无“瞑”,二者恰呈“互补”的状态。这种情况表明,《名义》中的“眠”字实际上仍是作为“瞑”之俗字来使用的。因此,本条中的“眠也”即相当于“瞑也”。《新书·大政下》:“夫民之为言也,瞑也。”《春秋繁露·深察名号》:“民者,瞑也。”
至于本条中的“眼也”,我们认为“眼”是“眠”的形近讹字(“眠也”释义重出,当删其一)。前苏联藏符卢格编96号敦煌写本《双恩记》:“宝珠解下汝收取,在意着心勤守护。行座(坐)专专共保持,睡眠好好相分付。”“眠”字作“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下文又云:“汝睡必兄专意护,我眠託弟着心外<收>。”“眠”字作“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43],则与“眼”字非常接近[44]。《名义·耳部》:“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亡田反。眼聴也。”(40页)《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部》:“寱,牛世反。惊也,眼言也。”(72页)二“眼”字亦均为“眠”字之讹(参看13“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字、18“寱”字二条)。现根据我们的理解,将本条重新写出:
民,弭申反。冥也,眠(瞑)也,眼<眠>也。
10
嬃,相馰反。女字,屈原妇也。(24页)
吕校:《说文》:“嬃,女字也。《楚词》曰:‘女嬃谓之婵媛[45]。’贾侍中说:楚人谓姊为嬃。”《楚辞·离骚》:“女嬃之婵媛兮,申申其詈予。”王注:“女嬃,屈原姊也。”《说文》训“姊”为“女兄”,唐时或呼母姊。《名义》“屈原妇”未详所本。(Y279页,J42页)
按:“姊”之右旁,小篆作“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隶变作“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费凤别碑》“姊”字所从),或作“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武梁祠堂画像》“姊”字所从);楷书变“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为“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左侧短竖上移),故姊、姉二体并行。不过,“姉”字因便于书写,在俗书中较为常见。敦煌写本斯2071号《笺注本切韵·虞韵》、宋跋本《王仁昫刊谬补缺切韵·虞韵》并云:“嬃,女嬃,屈原姉。”[46]《名义》“姉”字通作“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24页,右变从“市”),又或作“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人部》:“侎,武姉反”,20页),则与“妇”形近[47]。本条所谓“屈原妇”之“妇”,当由此类写法的“姉”字讹变而成。
此外,“嬃”字之音《玉篇》作“相俞切”。《名义》反切下字“馰”音“都历反”(228页),与“嬃”音不合,当为“驹”字之误[48](“俞”、“驹”皆为虞韵字)。现根据我们的理解,将本条重新写出:
嬃,相馰<驹>反。女字,屈原妇<姉>也。
11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五洽反。视也。(36页)
吕校:“五洽反”似当作“五冷反”。(Y293页,J60页)
按:《玉篇·目部》:“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五冷切。直视也。”《广韵·迥韵》:“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直视皃也。五刭切。”《集韵·迥韵》:“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研领切。直视也。”均读上声。而《名义》中“冷”、“洽”二字互讹之例亦甚多,故吕氏疑其当作“五冷反”。不过,《名义》此条并非讹误,“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字古有入声一读。例如:
《广韵·洽韵》:“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埤苍》云:‘视皃。’五夹切。”
《集韵·洽韵》:“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仡甲切。视皃。”
《龙龛·目部》入声:“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五甲反。视皃。”
以上三切语均同于《名义》之“五洽反”[49]。值得注意的是,“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字读上声者均训为“直视”,而读入声者则仅言“视”,这种情况恐非偶然。两读义有微殊,不宜强求一律。
12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口投反。深目皃。(36页)
吕校:“口投反”疑当作“口挍反”。(Y293页,J61页)
按:《名义》“口投反”不误。《玉篇》作“乌侯、口侯二切”。《鉅宋广韵·侯韵》乌侯切讴小韵:“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深目皃。又苦侯切[50]。瞘,同上。”“口投”、“口侯”、“苦侯”三音并同。今行用“瞘”字,普通话亦音“kōu”。
13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亡田反。眼聴也。(40页)
吕校:《玉篇》作“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广雅》曰:‘听也。’《埤苍》曰:‘注意听也。’”《名义》“眼聴”义未详。(Y298页)《校释》将释义标点为“眼,聴也”,云:《名义》“眼”疑为“眠”之误,为注音字。(J66页)
按:吕氏疑“眼”为“眠”之误,其说可从。但以“眠”为注音字,则不可信。我们认为,“眠聴”相当于“瞑聴”(参看09“民”字条),其义则如《埤苍》所言,即“注意听”也。“注意”犹言“凝神”。《阅微草堂笔记》卷九《如是我闻三》:
奴子刘琪,畜一牛一犬。牛见犬辄触,犬见牛辄噬,每斗至血流不止。然牛惟触此犬,见他犬则否;犬亦惟噬此牛,见他牛则否。后繫置两处,牛或闻犬声,犬或闻牛声,皆昂首瞑视。
“瞑视”谓凝神而视,“瞑听”谓凝神而听,适可互证。盖“瞑”、“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实为一词,因其或用于“视”,或用于“听”,字遂有从“目”、从“耳”之别。现根据吕氏及笔者的意见,将本条重新写出: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亡田反。眼<眠>(瞑)聴也。
14
呧,都礼反。呵也,欺也,呧也。(43页)
吕校:《残卷》:“诋,都礼反。《说文》:‘诋,诃也。’……《仓颉篇》:‘欺也。’《广雅》:‘诋,毁也。’《声类》:‘呰也。’或为呧字,在《口部》也。”《名义》“呧也”疑为“诋也”之误。(Y301页,J71页)
按:吕说不可信。“呧”字《说文》小篆作“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隶变后曾有过多种变体。《龙龛·口部》:“呧、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三或作;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正。丁礼反,口也。又音帝,呵也。”《名义》下文又有:“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都礼反。诃也,呰也。”(46页)“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相当于《龙龛》中的“呧”。本条字头作“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呧也”之“呧”作“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则分别相当于《龙龛》中的“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二形,吕氏把它们也写作“呧”,致使两条字头同形,而本条中字头与解说字亦同形,殊为不当。
此外,“呵也”之“呵”原作“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名义》中凡“呵”字皆如此作[51]),此形未见于他书,似应予以保留。“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同字,“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后的“丶”号亦不当转换为“也”字(参看01“丕”字条)。现根据我们的理解,将本条重新写出: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都礼反。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呵)也,欺也。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丶(字)。
15
咿,于时反。强共处也。(45页)
吕校:《玉篇》作“强笑噱也”。《名义》“强共处也”未详。(Y304页)“未详”《校释》作“有误”。(J75页)
按:所谓“共处”二字原文作“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即“笑噱”之误。《名义·齿部》“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狱闵反。笑也”,“笑”字从“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作“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48页)。这种写法的“笑”字,如果改从“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旁(俗书“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二旁相乱),就会与“共”字十分相似[52]。《玉篇·见部》:“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来卜切。共视也。”《名义》作“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来卜反。笑视也,共视也”(38页),其“笑”字为“共”之误(“共视也”释义重出),本条之“共”字则为“笑”之误,二者可以互证[53]。“噱”字《名义》作“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42页),本条之“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字即“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之漏书“口”旁者[54]。
16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丶义)呼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反。击也。(55页)
吕校:“呼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反”旁注有“丶义”,为标注又音的方式。即“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这个字又可标注为“音义”。(Y313页,J92页)
按:“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字之音见于字书韵书者凡四:
1.去寄切(《玉篇·手部》)
2.许羁切(《广韵》平声支韵)
虚宜切(《集韵》平声支韵)
3.许几切(《集韵》上声旨韵)
4.香义切(《集韵》去声寘韵)
《名义》“呼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反”与《集韵》上声旨韵之“许几切”相当[55]。但“义”字音“宜寄切”(《广韵》去声寘韵),与上述“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诸音均不合。吕氏谓“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字可标注为“音义”,于古无徵,恐不可信。不过,其“标注又音”的说法可从,只是我们认为此“义”字当为“羲”字之误[56]。“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羲”二字《广韵》并音“许羁切”[57]。
17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莫勾反。丘也,拜也,立也。(61页)
吕校:“丘”义未详。(Y319页,J101页)
按:《名义》中“丘”字多作“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与“立”形近,故或讹为“立”字。如《山部》“嵍,立也”(217页)、“岿,立追反”(218页),“立”均为“丘”字之误。本条之“丘”则当为“立”字之误,“立也”释义重出。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字《玉篇》、《广韵》并音“亡遇切”,则本条反切下字当非习见之“勾gōu”,而应是个遇韵字。“勾”本为“句”之俗字,《名义》中二者混用无别。与后世之“勾”仅用于“勾gōu曲”、“勾gòu当”[58]不同,《名义》中“勾”字亦用于“章句jù”义。例如:
《音部》:“章,诸羊反。勾也(下略)。”(88页)
《残卷》作:“章,诸羊反。……《论语》‘夫子之文章’,野王案:谓章勾也。……《毛诗》‘篇分别为章勾’亦即是也。”(58页)“章勾”即“章句”。《玉篇》作:“章,诸羊切。章句也(下略)。”以此相校,可知《名义》“章,勾也”本当作“章,章勾(句)也”。
《勾部》:“勾,俱遇反。曲。”(290页)
《玉篇·句部》:“句,古侯切。曲也,不直也。又九遇切。止也,言语章句也。又古候切。”《名义》“俱遇反”之音,当训为“止也,言语章勾(句)也”;而“曲[也]”一义,则当音“古侯反”[59]。
以上两条中的“勾”字,《校释》均未加说明,径改为“句”(Y142、J461页),虽然不影响对文义的理解,但却掩盖了《名义》中以“勾”为“句jù”的事实,这是很不妥当的。
《干禄字书》去声:“勾、句:上俗,下正。”此处以“着御庶遽箸(御韵)”、“句数谕(遇韵)”、“慕度步妬顾兔(暮韵)”诸字为次,可知“勾”亦为章句之“句”。颜氏自序云:“所谓俗者,例皆浅近,唯籍帐、文案、券契、药方非涉雅言,用亦无爽。”由此看来,儘管“章句”可写作“章勾”,但相对于“古侯”、“古候”二音来说,读为“九遇反”的“勾”字似乎还是有些另类的[60],所以颜氏纔特别予以指出。“勾”字的这种用法,在后世文献中消失得无影无蹤,恐怕与此有很大关係。现根据我们的理解,将本条重新写出: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莫勾(句)反。丘<立>也,拜也,立也。
18
寱,牛世反。惊也,眼言也。(72页)
吕校:“眼”为“瞑”之误。《说文》作“瞑言也”。(Y325页,J116页)
按:“眼”、“瞑”二字形音俱远,无由致误,吕说不可信。“眼”当为“眠”字之误,本页下文亦有“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莫桑反。眠言也”,可证。《名义》中“眠”、“瞑”实为一字(参看09“民”字、13“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字二条),“眠言”亦即“瞑言”[61]。现根据我们的理解,将本条重新写出:
寱,牛世反。惊也,眼<眠>(瞑)言也。
19
忬,余据反。预字,缓也,安也,卑也,供也,猒也,叙也。(70页)
吕校:“卑也”当作“早也”。《玉篇》作“缓也,安也,早也”。(Y330页,J126页)
按:《玄应音义》卷十“预立”注:“古文预、忬二形,今作豫,同。余据反。先辨也[62]。豫犹备也,逆为之具故曰预也。”《广韵·御韵》:“豫,逸也,备先也[63],辨也,早也,安也,猒也,叙也。”“预,安也,先也,厕也,乐也,佚也,猒也,怠也。”其中,“逸也”与“佚也”同。《玄应音义》卷十三“婬豫”注引《苍颉篇》:“豫,佚也。”《名义》中“佚”字作“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19页),与“供”形近,本条之“供也”疑为“佚也”之误。
此外,“忬”字条中原本亦应有“乐也,怠也,辨也”三义(参看前引《广韵》),今窜入他条。《名义》本页下文云: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古县反。急也,乐也,猒也,怠也,早也,预也,辨也,供也,叙也。
此字头原作“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吕校释“悤”(J126页),于形音义三者无一相合,其说不可信。考《龙龛·心部》有“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字,注云:“古文,音绢,今作狷。”“狷”字见《说文·犬部》新附,大徐注:“褊急也。古县切。”《名义》“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字亦训“急也”,是“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与“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形近音同义通,二者疑为一字。《慧琳音义》卷八十二“狷急”注:“上音绢。《考声》云:‘褊急而守分也。’或作獧,古文作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也。守节无为也。”是字又作“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而笔画亦有小异[64]。《名义·犬部》:“獧,俱面反。急。狷,同上。”(234页)据此,可知“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字当仅训为“急也”,自“乐也”以下则为窜入的“忬”字注语[65]。其中,“预”字后的“丶”号应转换为“字”字(参看01“丕”字条),“供”字亦当为“佚”字之误。现根据吕氏及笔者的意见,将“忬”、“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二条重新写出:
忬,余据反。预字。【辨也,】缓也,安也,卑<早>也,【乐也,】供<佚>也,猒也,【怠也,】叙也。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古县反。急也。乐也,猒也,怠也,早也,预丶(字),辨也,供<佚>也,叙也。
20
誂,达乌反[66]。诱也,謏桃也。(83页)
吕校:《残卷》作:“《说文》:‘相呼诱也。’……《广雅》:‘誂,誽也。’”《名义》“謏桃也”为“誽也,挑也”之误。誂通挑。(Y336页)《校释》于首句前加:“诱”字原误。(J133页)
按:被吕氏释为“诱”的那个字,《名义》本作“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显然不是“诱”字。我们认为,此字右旁乃“叟”之讹。“傁”字《名义》作“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10页,“鄋”字所从),其右旁与“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字所从者同,故“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字当释为“謏”。
此外,吕氏谓“謏桃也”为“誽也,挑也”之误,亦不可信。其实,《残卷》所引《广雅》“誂,誽也”中的“誽”,也应该是“謏”字。《说文·言部》:“誽,言相誽司也。”徐锴繫传:“谓以言伺人之意旨也。”此与训为“相呼诱也”之“誂”字并无关係,《残卷》作“誽”者,当是涉上“誽”字条而误。《慧琳音义》卷三十五“謿誂”注引《广雅》正作“誂,謏也”[67]。宋跋本《王仁昫刊谬补缺切韵·篠韵》:“謏,诱。”[68]《类篇·言部》:“謏,诱也。”“誂”、“謏”均有“诱”义,故“誂”字可训为“謏”。
本条中“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字既为“謏”,则下一“謏”字为重出,当删。这种因字形讹误而被当作另一义的情况,在《名义》中是很常见的。“桃”字,吕氏以为“挑”字之误,可从。《广韵·篠韵》徒了切窕小韵:“誂,俗作挑。”不过,“桃”后的“丶”号应该转换为“字”字(参看01“丕”字条)。现根据吕氏及笔者的意见,将本条重新写出:
誂,达鸟反。謏也。謏桃<挑>丶(字)。
21
诞,达怛反。斯也,大也,信也,慢也,调也,莭也,阁也。(83页)
吕校:“斯也”当作“欺也”。“慢也”,《残卷》作“谩也”。“阁也”,当作“阔也”。《诗·邶风·式微[69]》毛传作“诞,阔也”。《名义》“莭也”未详。(Y336页)《校释》首句作:《残卷》作“达垣反”。《名义》“斯也”当作“欺也”。(J134页)
按:《诗·邶风·旄丘》“旄丘之葛兮,何诞之节兮”毛传:“诞,阔也。”郑笺:“土气缓则葛生阔节。”《残卷》引作“传曰:‘诞,阔莭也’”(20页),係将传、笺误合。《名义》因之,而又将“阔莭也”误分为“阁<阔>也,莭也”。故其“阁<阔>也”之合于毛传,实属歪打正着;“莭也”则为误训。此外,“诞”字《说文》训为“词诞也”,《残卷》所引误作“调诞也”(20页),《名义》“调也”当出于此,亦为误训。
“诞”字之音《玉篇》作“徒旱、徒旦二切”,《广韵》作“徒旱切”。《名义》及《残卷》之反切下字并误,前者“怛”当为“但”字之误,后者“垣”则为“坦”字之误。“达但反”、“达坦反”皆与“徒旱切”相当[70]。
22
梓,咨里反。榛栗椅桐梓涂,此六力琴瑟。(116页)
吕校:《诗·鄘风·定之方中》:“树之榛栗椅桐梓漆,爰伐琴瑟。”郑注:“树此六木于宫者,曰其长大可伐以为琴瑟,言预备也。”《名义》“涂”为“漆”之误。“此六力琴瑟”当作“此六木可为琴瑟”。(Y387页,J190页)
按:被吕氏释为“涂”的那个字,《名义》原文作“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楷定当作“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即“漆”之俗字。《广韵·质韵》亲吉切七小韵:“漆,水名,在岐。又姓,古有漆沈,为鲁相。何氏《姓苑》云:‘今豫章人。’又汉複姓,孔子弟子漆彫开。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俗,余倣此。”所谓“余倣此”,是说俗书“桼”旁皆可作“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为“桼”之俗字[71]。敦煌写本伯2011号《王仁昫刊谬补缺切韵·质韵》:“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木汁。亦作桼。”(宋跋本同)[72]《名义》中“桼”字及偏旁亦或作“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例如:
《桼部》:“桼,且慄反。漆丝也,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桼)汁如流也。”(145页)
《木部》:“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先栗反。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字。可为杖也。”(118页)
《艸部》:“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且慄反。似蘓子。”(139页)
《鸟部》:“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次要<栗>反。”(243页)
其中“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三字,《校释》未作说明,均直接录作“桼”、“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J237、J193、J389页);“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则仅录作“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亦无说明(J227页),欠妥。
吕校谓“此六力琴瑟”当作“此六木可为琴瑟”,其说可从。《羊部》“羣,渠军反。軰,三力羣”(J374页),吕校云:“‘三力羣’似为‘兽三为羣’之误。”(J374页)说亦可从。值得注意的是,此二“力”字均与“为”相对应。“为”字章草作“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皇象本《急就章》),汉简或作“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73]。《名义》中这两个“力”字当是由草书“为”字讹变而成的[74]。
23
椑,薄雉反。圜也,美酒一椑也。(121页)
吕校:《玉篇》作“齐人谓斧柯为椑。又圆榼也。《汉书》曰:‘美酒一椑。’”《名义》“圜也”脱“榼”字,“美酒一椑”为引证。(Y397页,J199页)
按:“椑”字《玉篇》音“薄鸡切”,《名义》之“雉”当为“鸡”字之误[75]。《周礼·考工记·庐人》:“是故句兵椑,刺兵抟。”郑玄注:“齐人谓柯斧柄为椑,则椑隋圜也。”《名义》之“圜也”,疑出自“则椑隋圜也”一句,在此为误训[76]。我们之所以不同意吕氏“‘圜也’脱‘榼’字”之说,理由有二。其一,宋本《玉篇》“齐人谓斧柯为椑”亦出自《考工记》郑注。其二,《名义》中尚有“圆榼也”三字,只是被误植于他处。本部下文云:“椑,蒲历反。圆榼也。”(123页)《礼记·檀弓上》:“君即位而为椑,岁壹漆之,藏焉。”陆德明释文:“椑,蒲历反;徐房益反。榇尸棺。”[77]《名义》此条明显有音义不谐的问题,故“圆榼也”当本属“薄雉<鸡>反”之“椑”。“蒲历反”之音及“榇尸棺”一义不见于宋本,可能原本《玉篇》中亦未收录,此则为《名义》据《释文》等书增补的内容。《名义》将此“椑”字别作一条,次于“柾(柩)[78]”字之后,似有以类相从之意。但不知什么原因,释义部分未录“榇尸棺”,反而羼入了“圆榼也”三字。现根据我们的理解,将此二条重新写出:
椑,薄雉<鸡>反。圜也,【圆榼也,】美酒一椑也。
椑,蒲历反。圆榼也。〖榇尸棺。〗
24
杖,直两反。竹也,爵也,持也。(122页)
吕校:“竹也,爵也”未详。(Y398页)《校释》:“竹也”应与字头连读。(J200页)
按:古书中“杖”字无“爵也”之训。《礼记·丧服四制》:“杖者何也,爵也。”孔颖达疏:“杖为爵者而设,故云爵也。”《礼记》“爵也”乃言丧杖之用,而非释“杖”字之义,《名义》盖本此而致误训。
25
枘,而锐反。量度也,策也,马杖也。(123页)
吕校:《玉篇》作:“柄枘。《楚辞》曰:‘不量凿而正枘兮’。”《名义》未详。(Y400页,J201页)
按:《楚辞·离骚》“不量凿而正枘兮”王逸注:“量,度也。正,方也。枘所以充凿。”《名义》盖误以“量度也”为“枘”字之训。此外,本条中“策也,马杖也”亦非“枘”字之义,应係从“檛”字条窜入,说详下“檛”字条。
26
檛,竹华反。棰也,划字,鎌也,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字,折其脚也。(124页)
吕校:《说文》段注谓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檛古今字,皆训箠。《玉篇》作:“策也。《魏志》:‘檛折其脚。’”《名义》“折其脚也”为引证。(Y401页,J203页)
按:《玉篇·木部》:“檛,策也。”《左传·文公十三年》“赠之以策”杜预注“策,马檛也”陆德明释文:“檛,马杖也。”《名义》“枘”字条中“策也,马杖也”五字当属本条(参看上“枘”字条)。
此外,本条释义中的“划字,鎌也”亦有问题。《名义·刀部》云:
划,公卧反。锞丶(字)。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也[79]。(171页)
《龙龛·金部》:“锞,音果。江、淮云镰也。”《玉篇·刀部》:“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断取也。”可见“鎌也”乃“划字”之义,而“划”与“檛”则音义均不相同。《广韵·过韵》古卧切过小韵:
鐹,镰也。亦作划。
据此,“划”本是“鐹”字的异体。盖因“鐹”、“檛”二字形近,编者误混,故将“划字,鎌也”置于“檛”字条中。《名义·金部》云:
鐹,公卧反。划,镰也。(176页)
据《广韵》所释及《名义》“檛”字条衍文,此条“划”字后应该是脱落了“字”字或表示“字”字的“丶”号。现根据我们的理解,将各条重新写出:
枘,而锐反。量度也,策也,马杖也。
檛,竹华反。【策也,马杖也,】棰也。划字,鎌也,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字。折其脚也。
鐹,公卧反。划〖字〗。镰也。
27
槿,渠巾反。八千岁为春。秋也,似李,为柃字。(125页)
吕校:《玉篇》作“柄也。木槿,朝生夕陨,可食”。《名义》似有脱文。(Y403页,J204页)
按:本条问题较多,下面分别来谈。
一、关于释字。吕氏释文中所谓“柃”字,《名义》作“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实乃“矝(矜)[80]”字(“矛”头儿稍残)。《名义·矛部》:“矝,渠巾反。矛〖柄〗[81]。”(167页)其字作“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可资比较。
二、说《名义》释义文字有“错乱”。吕校引及《玉篇》,但有所省略。其原文作:
槿,渠巾切,柄也。又居隐切,木槿,朝生夕陨,可食。
这样,我们可以看得很清楚:“柄也”一义,音“渠巾切”;而“木槿”一义,音“居隐切”。“槿”训“柄也”,当为“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之借字。《玉篇·矛部》:“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渠巾切,矛柄也。矜,同上。”在原本《玉篇》中,有时用“或为×字,在《×部》”的格式来说明异体字。此类表述,《名义》中多省作“×字”,本条则尚存“为”字。“为矝字”者,是说音“渠巾反”之“槿”又为矝字,故此三字当次于“渠巾反”之后。又据《玉篇》,“似李”之前则应有“又居隐反”四字(其余部分说详下文)。
三、关于“《名义》似有脱文”。《尔雅·释草》:“椴,木堇;榇,木堇。[82]”郭璞注:“别二名也。似李树,华朝生夕陨,可食。或呼日及,亦曰王蒸。”陆德明释文:“堇,本或作槿。音谨。”由此可见,《名义》之“似李”、《玉篇》之“朝生夕陨,可食”均本于郭注而各有取捨(但《玉篇》脱“华”字)。因此,如果像吕氏那样不考虑注音的话,《名义》就说不上“有脱文”了。
四、说《名义》释义中的“衍文”。木槿的特点在于其花“朝生夕陨”。李白《咏槿二首》王琦注:“槿,榇也。其花朝生暮落,一名日及,一名蕣华,盖取一瞬之义。”[83]这与《名义》释义中的“八千岁为春秋也”,可谓风马牛不相及。《名义》本部又有:“椿,耻伦反。八百岁为一春,八百岁为一秋也;八千岁为大椿也。”(124页)上文说“八百岁”为一春,为一秋,下文不当只说“八千岁”;且“大椿”之典出自《庄子》,其《逍遥游》篇云:“上古有大椿者,以八千岁为春,八千岁为秋。”两相对照,可知《名义》必有脱文。我们认为,《名义》“槿”字下“八千岁为春秋也”七字当由“椿”字条窜入。现根据我们的理解,将此二条重新写出:
椿,耻伦反。八百岁为一春,八百岁为一秋也。【八千岁为春,】八千岁为【秋也,】大椿也。
槿,渠巾反。【为矝字。】八千岁为春秋也,〖又居隐反。〗似李。为矝字。
上一条是说:椿以八百岁为一春,以八百岁为一秋[84]。而以八千岁为一春,以八千岁为一秋的是大椿。
五、说《名义》释义“讹衍错乱”的原因。前引王琦注中提到木槿花“一名蕣华”,这个“蕣”字有异文作“橓”。《集韵·稕韵》朱闰切稕小韵:“蕣,《说文》:‘木堇朝华暮落者。’引《诗》‘颜如蕣华’。或作橓。”非常巧合的是,“椿”也有异名作“橓”。《庄子·逍遥游》“上古有大椿者”陆德明释文引司马云:“椿,木,一名橓。”我们怀疑,在原本《玉篇》中,“槿”字条下可能只有“渠巾反”一音,释为“柄也。或为矝字,在《矛部》”;而“木槿”一义则见于“椿”字条中[85]。因为“椿”一名“橓”,而同名为“橓”者又有木槿一物,故野王按语及之。《名义》与宋本《玉篇》均将有关内容移至“槿”字条中[86],但限于水平,致使《名义》的释义中出现了诸多问题[87]。
28
梵,妋流反,扶劔反。清洁。(126页)
吕校:《说文新附》:“出自西域释书,未详意义。”(Y405页,J207页)
按:“梵”字二音,《广韵》作“房戎切”(平声东韵)、“防泛切”(去声梵韵),《玉篇》作“扶风、扶泛二切”,《说文新附》所载者亦音“扶泛切”。《名义》之“扶劔反”,与去声“防泛”、“扶泛”二切相当。但“妋流反”一音,则与平声“房戎”、“扶风”二切不合。疑“妋流反”当作“妋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反”。“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字音昌终切,亦东韵字。
“梵”之本音为平声东韵,乃“芃”字俗体。《广韵·东韵》房戎切冯小韵:“芃,草盛也。又音蓬。”《诗·大雅·棫朴》:“芃芃棫朴。”毛传:“芃芃,木盛貌。”又《曹风·下泉》:“芃芃黍苗。”孔颖达正义:“芃芃然盛者,黍之苗也。”“芃”字从艸、凡声,俗书“艸”、“林”二旁有时混用,如《集韵·东韵》:“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说文》:‘草丛生皃。’或作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所以“芃”又可写成“梵”。汉《都乡正卫弹碑》:“梵梵黍稷。”[88]“梵梵”即“芃芃”。“梵”后借用为译音字,始有去声梵韵之音。
29
叒,思即反。桑,若木也。(126页)
吕校:“思即反”当作“思郎反”。《说文》作“日初出东方汤谷所登榑桑,叒木也”。《名义》有省略。(Y405页,J207页)
按:“若木”是古代神话中的木名。“若木”亦作“叒木”[89];又称“扶桑”,亦作“榑桑”。《说文·叒部》:“叒,日初出东方汤谷所登榑桑,叒木也。象形。”段玉裁注:“《离骚》:‘总余辔乎扶桑,折若木以拂日。’二语相联,盖若木即谓扶桑。扶、若字即榑、叒字也。”《广韵·药韵》而灼切若小韵:“叒,榑桑,叒木。”《名义》的问题并不在于是否“有省略”,而在于把“叒木”之“叒”误认作“榑桑”之“桑”[90]。吕校谓“思即反”当作“思郎反”,是与《名义》同误。本条当作:
叒,思即<如灼>反。〖榑〗桑,若木也[91]。
30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蒲结反。馝香也,苾也。(148页)
吕校: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同苾。(Y430页,J242页)
按:“馝香”不词,吕氏标点当有误。《残卷·食部》:“飶,蒲结反。……《说文》:‘食之香也。’或为苾字,在《艸部》;……或为馝字,在《香部》;或为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字,在《黍部》。”是“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馝”、“苾”本为一字之异体。因此,“馝”字后应该是脱落了“字”字或表示“字”字的“丶”号,而“苾”字后的“丶”号所表示的也应该是“字”字(参看01“丕”字条)。现根据我们的理解,将本条重新写出: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蒲结反。馝〖字〗。香也。苾丶(字)。
31
鐕,子南反。瑑着裏。(173页)
吕校:《玉篇》作“无盖钉”。《说文》作“可以缀着物者”。《名义》未详。(Y458页)《校释》将“瑑着裏”标点为“瑑,着,裏”,云:《名义》“瑑”疑为注音字,“着”有脱误,“裏”似为误训。(J280页)
按:《校释》所说非是。《说文·金部》:“鐕,可以缀着物者。”段玉裁注:“按:今谓钉者皆是。”《礼记·丧服大记》:“君裏棺用朱绿,用杂金鐕;大夫裏棺用玄绿,用牛骨鐕。”郑玄注:“鐕,所以琢着裏。”陆德明释文:“鐕,子南反,钉也。”《名义》释义盖本诸郑注而误省,又误“琢”为“瑑”字。本条当作:
鐕,子南反。〖所以〗瑑<琢>着裏。
32
瀡,思累反。滑也,骨。(193页)
吕校:《残卷》作:“《字书》:瀡,滑也。”《名义》“骨”未详。(Y484页)《校释》于末句后补:疑为“髓”字义“骨中脂”之省误。(J312页)
按:吕氏后一说似乎求之过深。其实,“骨”字很可能就是漏书“氵”旁的“滑”字,本条中“滑也”释义重出。这种因偏旁缺失遂被误作另一义的情况,在《名义》中并不少见。如本部上文有“淅,先激反。先也,洗也”(192页),“先”即为漏书“氵”旁的“洗”字,“洗也”释义重出。现根据我们的理解,将本条重新写出:
瀡,思累反。滑也,骨。
33
潟,齿亦反。卤也,海滨广汙。(194页)
吕校:《史记·夏本纪》:“其土曰坟,海滨广潟。[92]”《名义》“海滨广汙”未详。(Y488页)《校释》无后一句。(J315页)
按:“汙”当为“斥”字之讹。《玉篇·广部》:“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斥),齿亦切。指也。亦作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名义》“斥”旁亦或作“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191页“泝”字所从)。本条中被吕氏释为“汙”的那个字,《名义》作“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实际上就是这种写法的“斥”字的讹形。《手部》:“指,诸视反。语也,斥也,示也。”(50页)“斥”字作“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笔画因虫蚀而略残,补足后作“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左侧非常接近草写的“氵”旁,因而容易误为“汙”字。
《说文·卤部》:“卤,西方鹹地也。东方谓之斥,西方谓之卤。”《尚书·禹贡》:“厥土白坟,海滨广斥。”孙星衍疏:
史公“斥”作“潟”,徐广曰:“一作泽,又作斥。”《地理志》亦作“潟”,“潟”当为“舄”。《史记·河渠书》云:“溉泽卤之地。”《索隐》曰:“泽,一作舄,本或作斥。”《文选·海赋》云:“襄陵广舄。”注云:“斥为舄,古今字也。”《周礼·草人》:“鹹潟用貆”注云:“潟,卤也。”是泽、斥、舄三字通,俗加水作“潟”。[93]
本条“海滨广斥”为引证。
34
淄,侧治反。水出大也,山。(194页)
吕校:《玉篇》作“水名”。《名义》未详。(Y488页)末句《校释》作:《字彙》作“水名,出泰山”。《名义》当作“水出大山也”。(J316页)
按:其后一说非是。吕氏释文中的“大也”二字,《名义》原文作“大丶”,实为“太”字之误分。“太山”即泰山。《孟子·梁惠王上》“挟太山以超北海”赵岐注:“太山、北海皆近齐,故以为喻也。”本条当作:
淄,侧治反。水出太山。
此外,“淄”为平声字,《名义》“侧治反”亦有可说。“治”为澄母字,古音有平去两读。《广韵》作“直之切”(之韵)、“直吏切”(志韵),《玉篇》作“除之、除冀二切”。《名义》:“治,除饥反。[94]”(187页)即平声之音,故“治”可用为“淄”之反切下字。
35
凌,力水反。水室也,氷坏。鱼膺反。坚也。(198页)
吕校:“力水反”当作“力承反”。《名义》“水室也”为“氷室也”之误。“氷坏”未详。“鱼膺反。坚也”为“凝”字音义羼入此处。(Y492页)《校释》将“鱼膺反。坚也”另作一条,以“凝”为字头,注云:“此字头原脱。”(J321页)
按:《名义》下文有重出条作:“凌,力承反。水<氷>室。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字。”(199页)吕氏谓“力水反”当作“力承反”,盖本于此。我们认为,“力水反”当为“力氷反”之误。理由有三:其一,“水(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与“承(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字形相差较大,与“氷(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则相差甚微;其二,本条及重出条之的“水室”均为“氷室”之误[95];其三,《龙龛·仌部》给“凌”字注出的反切也是“力冰反”。
吕氏以“鱼膺反。坚也”别作一条,又增补“凝”字为字头,亦不确。我们认为,“鱼膺反。坚也”应与上文“氷坏”连读为一条。大徐本《说文·仌部》:“冰,水坚也。从仌、从水。(鱼陵切)臣铉等曰:‘今作笔陵切,以为冰冻之冰。’凝,俗冰从疑。”是“氷(冰)”本读“鱼陵切níng”,为“凝”之本字,“鱼膺反。坚也”即“氷(冰)”字之音义。《玉篇·冫部》作:“冰,卑<鱼>膺切[96]。水坚也。今笔陵切。”
至于《名义》“氷”下之“坏”字,我们认为是“冰”字之误(此处是以并列的异体字作为字头。参看40“帬”字条)。《玉篇·冫部》:“冫,鄙陵切。冬寒水结也。仌,同上。”《名义·仌部》作:“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仌>,鄙矝反。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冫),笔陵反。冻结。”(198页)其“仌”字已讹为“土”,而“冫”的写法,亦与“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旁形近。故“坏”字左侧之“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当为“冫”旁之误,其右侧之“不”则来自“水”旁的下半部分。现根据我们的理解,将本条重新写出:
淩,力水<氷>反。水<氷>室也。氷、坏<冰>,鱼膺反。坚也。
【氷、坏<冰>,鱼膺反。坚也。】
36
蝤,才在反。齐,蝎,在水中。(253页)
吕校:“才在反”未详。“齐”当与字头连读作“蝤蛴”。《玉篇》作“蝤蛴,蝎,木中虫也。”(Y542页,J404页)
按:《玉篇》“蝤”字音“疾尤切”,本条“才在反”之“在”疑为“尤”字之讹。《名义》中处于文字右下方的“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笔往往与“工”旁相乱,如“羌”、“差”二字或有互讹。《手部》:“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吾可反。差也,羌<差>也[97]。”(56页)《竹部》:“管,古缓反。差<羌>笛三孔也。”(142页)又如“尤”字亦或讹为“左”:
《歹部》:“殏,渠左反。终。求字。”(112页)
《雔部》:“雔,上左除二反。双鸟。”(247页)
前一例,吕校改作“渠右反”(J183页),非是。“殏”读平声(《广韵》巨鸠切、《玉篇》渠尤切),不得以去声“右”为反切下字,“渠左反”当从《玉篇》作“渠尤反”。后一例,“上左除”三字为两组切语,内有脱文。《校释》谓似当作“上右除右二反”(J396页),亦非是。考《玉篇》所载“雔”字二音,作“市流切,又除尤切”,可知《名义》“除”下所脱乃是“尤”字;而“上左”之“左”字则本当作“尤”,亦因“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笔与“工”旁相乱而讹为“左”[98]。“上尤反”与“市流切”相当。“左”、“在”二字形近,“尤”字可讹为“左”,当亦有可能讹为“在”。故本条之“才在反”当从《玉篇》作“才尤反”(“才”、“疾”均为从母字)。
此外,《尔雅·释虫》:“蟦,蛴螬。”郭璞注:“在粪土中。”又“蝤蛴,蝎。”郭璞注:“在木中。今虽通名为蝎,所在异。”《名义》“蝎,在水中”之“水”为“木”字之误。现根据吕氏及笔者的意见,将本条重新写出:
蝤,才在<尤>反。〖蝤〗齐(蛴),蝎,在水<木>中。
37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余安反。衒,粥字。(261页)
吕校:“余安反”似当作“余女反”。“粥字”当作“鬻字”。《玉篇》作“或作粥鬻字”。(Y548页,J417页)
按:“安”字俗书作“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与“女”字形近,《名义》中二字或相混[99],故吕氏疑“安”字当作“女”。然而“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是入声屋韵字,不得以上声语韵之“女”作为反切下字,疑“余安反”当作“余六反”[100]。其讹变过程盖为:“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
吕校谓“粥字”当作“鬻字”,亦不确。《礼记·曲礼下》“君子虽贫,不粥祭器”陆德明释文:“粥,音育,卖(mài)也。”《广韵·屋韵》余六切育小韵:“鬻,卖(mài)也。亦作粥。”“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yù),卖(mài)也。《说文》:‘衒也。’或作儥。”《玉篇·贝部》:“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yù),余六切,衒也。或作粥、鬻。[101]”《说文·贝部》王筠句读:“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yù),经典用儥、鬻、粥三字。”此外,《名义》“衒”字后应脱落了“也”字或表示“也”字的“丶”号。现根据我们的理解,将本条重新写出: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余安<六>反。衒〖丶(也)〗。粥字。[102]
38
翅,斥豉反。翼也,啻字。(262页)
吕校:“啻字”未详,盖指“翅”假借为“啻”。(Y549页,J418页)
按:本条反切上字原作“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吕氏释为“斥”,于形无据。周祖谟释为“升”[103],至确。《名义·食部》:“饑,羁治反。麦禾不就<孰>曰饑,五穀不升曰饥。”(92页)“升”字作“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与此为一字而笔势稍变。鑒于此字与《名义》中“升”字习见之作“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者写法不同,我们在这里略作说明。《说文·叙》在谈到汉代俗字时,有“人持十为斗”之说,段玉裁注:“今所见汉隶字‘斗’作‘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与‘升’字、‘什’字相混,正所谓‘人持十’也。”在楷书字形尚未定型之前,“斗”、“升”二字的写法一直非常接近,人们为区别它们曾使用过多种方法,其中之一是把在“斗”上加点儿的字作为“升”。如俗书“斗”字或作“升”,而“升”字则或作“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104]。《名义》之“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就是在“人持十”的“斗”字上加点儿而成的“升”字。“升”和“翅”都是书母字。
此外,本条中“翅”字从“走”作“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豉”字从“皮”作“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均为俗字。《龙龛·走部》:“趐,音翅[105]。”《豆部》:“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俗;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通;豉,正。是义反,盐豉也。”吕氏在《校释》卷首“说明”中曾说:“为保留《名义》原貌,《〈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儘量採用原字形(简化字、俗体字等)。”(J1页)但这一原则在《校释》中未能很好地贯彻,很多俗字都是在没有任何说明的情况下被改成了通行字。
39
鞃,革弘反。式中也。(267页)
吕校:《玉篇》作“轼中靶也”。《诗·大雅·韩奕》毛传:“鞃,轼中也。”《名义》“式”当作“轼”。(Y553页,J426页)
按:“式”为古通用字。《说文·车部》:“轼,车前也。”朱骏声通训定声:“轼,经传多以式为之。”《诗·秦风·小戎》“游环胁驱”郑玄笺“揜軓在轼”陆德明释文:“轼,本亦作式。”《汉书·周勃传》:“天子为动,改容式车。”颜师古注:“古者立乘,凡言式车者,谓俛身抚式,以礼敬人。式,车前横木也。”
40
帬,忂字军反。帔也,堂也。(278页)
吕校:《玉篇》作“音义与裙字同”。《名义》“堂也”当作“裳也”。“忂字军反。帔也”未详。(Y562页)末句《校释》作:“忂字军反”疑当作“忂军、字军二反”。(J443页)
按:《广韵》“帬”字音“渠云切”,“忂军反”与之相合。但“帬”字未闻有“字军”之音,吕说不可信。《玉篇·巾部》:“帬,音羣。与裙同。”我们认为,本条中的“字”字并非反切用字,而是对异体的说明。“帬,忂字军反”盖本作“帬,裙字,忂军反”,后为抄胥所误。按照《名义》一书的体例,字头下先出反切,然后是释义,表示异体字关係的“×字”通常位于释义的最后。但也有不少例外,“×字”或置于释义之中,或置于释义之首,或置于字头与反切之间。本条就属于后一种情况。同样的例子又如:
《页部》:“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胡字,牙<互>吴反。”(31页)
《车部》:“轾,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字,竹利反。至也。”(182页)
值得注意的是,《名义》中有时以并列的异体字作为字头(吕氏称之为“字头双出”)。例如:
《京部》:“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就,徐溜反。终也,善也(下略)。”(11页)
《人部》:“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保,补道反。安也,居也(下略)。”(15页)
《匚部》:“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胡躭反。船没也。”(164页)
这两者之间可能存在某种联繫,因为就其功能而言,“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就”、“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保”、“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正相当于“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就字”、“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保字”、“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字”。这个问题还有待进一步研究。现根据吕氏及笔者的意见,将本条重新写出:
帬,〖裙〗【字】,忂字军反。帔也,堂<裳>也。
41
圁,鱼斤、一斤反。(288页)
吕校:《玉篇》作“鱼斤切”。(Y571页,J459页)
按:“一斤反”可疑。“圁”为水名,又为地名用字,均读疑母;“一”则为影母。吕氏释文中的“斤、一”二字,《名义》原作“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即“丘”字,在此应为“斤”字之误。盖抄手误书“斤”字为“丘”,发觉后又重写“斤”字,但错字未删。本条当作:
圁,鱼丘斤反。
42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其,竒几反。长跪。(293页)
吕校:“其”为直音。(Y574页,J466页)
按:吕说非是。《名义》原文作“己,其竒几反。长跪”,“己其”二字乃“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字之误分,上半“己”作大字充当字头,下半“其”作小字混入了注语。吕氏将字头恢复为“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却依然保留了注语中的“其”字。“其”字当删。
2007年2月初稿
2008年2月二稿
2008年8月三稿
2009年2月四稿
2017年1月五稿



* 本文原载于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编《语言论集》第六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年3月,第32-80页。此次重发,增补了少量例子,并对个别地方的文字作了一些调整。
[1] 参看《篆隶万象名义》“出版说明”,中华书局1995年版。
[2] 吕浩:《〈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学林出版社2007年版。
[3] 吕浩:《〈篆隶万象名义〉校勘记》,《〈篆隶万象名义〉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第243-576页。
[4] 本文主要谈二书中共同存在的问题,如无必要,一般不涉及《校勘记》未出校的条目。
[5]《校勘记》与《校释》偶有小异。本文以《校勘记》为主,随文注出《校释》补充或改动的文字。
[6] 周祖谟《论〈篆隶万象名义〉》在引用《名义》时,直接把“丶”号改作了“也”字,但未见相关的文字说明(此文作于1936年,收入周祖谟《问学集》,中华书局1966年版,下册第894-918页)。刘念慈《〈篆隶万象名义〉校字记》:“自本页(引者按:指第四页)起,注文‘××也’中之‘也’字多省作‘丶’,不再出校。”(中华版《名义》第353页)吕氏《研究》:“《残卷》义项末尾的‘也’字,《名义》绝大多数都用符号‘丶’来表示。……在《名义》最初的一些条目里还用‘也’字本身,或是‘也’字与表示‘也’字的‘丶’号混合使用,再后面的条目中则祇以‘丶’号表示了。”(Y131页)
[7]《干禄字书》:“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恶:上俗,下正。”《玉篇·心部》:“恶,于各切。不善也。又乌路切。憎恶也。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同上,俗。”
[8] 石瑛:《〈篆隶万象名义〉中与异体字有关的“丶”号》,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年,第52页。
[9]《名义》中的“丶”号绝大多数都是表示“也”字的。我们在下文中,对没有疑义的“丶”号,均从旧说直接写出“也”字。对我们认为应是表示“字”字的,则保留“丶”号,在括弧中注出“字”字,以别于《名义》中那些本来就写作“字”字的情况。
[10] 吕氏所谓“秋石壻”三字,实际上是让部分笔画“身兼多职”而成的。如拼合“秋”字时已用到了“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的横笔及其下方的竖笔;这两笔再与右侧的“口”结合成为“石”字;而“石”字横画以下的部分又是“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字的一部分。这种析字方法几近于文字游戏,实不足取。
[11]“釐”是之韵字,“咨”是脂韵字。《广韵》脂、之二韵合用。
[12]《名义》“先”字多作“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与“光”形近易混。如《木部》“樇,光攸反”(124页)、《糸部》“纕,光羊反”(273页),“光”字均为“先”之误。
[13] 张涌泉:《汉语俗字研究》,岳麓书社1995年版,第209-211页;《敦煌俗字研究》,上海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下编第185-186页;《汉语俗字丛考》,中华书局2000年版,第805-806页。
[14] 张涌泉:《汉语俗字丛考》,第805页。
[15] 其例如下:瓛,胡官反(4页)、垸,后官反(7页)、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他官反(11页)、酄,虎官反(14页)、捖,胡官反(57页)、髋,孔官反(63页)、脔,力官反(67页)、懽,呼官反(73页)、憧<慱>,徒官反(77页)、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陆官反(83页)、欢,呼官反(89页)、寏,胡官反(103页)、栾,鲁官反(117页)、櫕,秨官反(122页)、芄,胡官反(127页)、莞,胡官反(127页)、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胡官反(127页)、萱,扈官反(134页)、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力官反(157页)、峦,力官反(217页)、院,禹官反(226页)、羦,胡官反(233页)、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胡官反(238页)、鸾,闾官反(240页)、鹑,徒官反(242页)、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胡官反(245页)、雈,后官反(247页)、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呼官反(247页)、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胡官反(291页)、酸,苏官反(295页)——以上为用作反切下字者。郡,官也(12页)、僚,官也(15页)、倌,官也(17页)、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妇官也(19页)、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妇官也(24页)、县,官也(32页)、友,同官也(59页)、冗,散官也(104页)、寮,官也(105页)、寀,官也(105页)、枍,[枍]诣,官<宫>名也(124页)、署,官也(156页)、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去官也(157页)、工,官也(180页)、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四轮载官(棺)车也(183页)、磃,官<宫>名也(224页)、貣,从官借本贾(261页)、贀,女官(262页)、公,官也(291页)——以上为见于释义者。
[16] 张金泉、许建平:《敦煌音义汇考》,杭州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223页。按:阮刻《十三经注疏》本《礼记·杂记下》:“管仲死,桓公使为之服。官于大夫者之为之服也,自管仲始也。”《校勘记》云:“惠栋校宋本‘官’作‘宦’,宋监本、石经、岳本、嘉靖本、卫氏《集说》同。此本误作‘官’,闽监、毛本同。注疏并放此。《石经考文提要》云:‘宋大字本、宋本、九经南宋巾箱本、余仁仲本、刘叔刚本并作宦。’按:惠栋校、正义皆作‘宦’。”(中华书局影印1980年版,下册第1570页)是经文之“官”当作“宦”。《礼记音》之“胡串”,亦即此“宦”字之音。
[17] 如徐建平《礼记音》校记云:“‘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为‘官’之俗字。阮元谓作‘宦’是,孔疏即作‘宦’。残卷音‘胡串’亦‘宦’之切语。是‘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当为‘宦’之讹。‘宦’俗作‘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与‘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形近。”(张金泉、许建平《敦煌音义汇考》,第259页)按:许氏谓“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为“宦”字之讹,并无坚实的证据,其说不足信。实际上,他只是心中先有了顾说的成见——“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即“官”字,在看到这个音“胡串”的“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字时,自然会怀疑其为“‘宦’字之讹”。
[18] 俗书“臣”字及“臣”旁与“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不分,故“宦”字俗书易与“官”字相乱。唐赵璘《因话录》卷五:“下辈不通义理者,使之写文字甚误。悉同一本,若宦字(原注:仕宦,合着臣妾之臣),多作官(原注:职官,合着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也)。”(参看张涌泉:《汉语俗字丛考》,第805-806页)我们利用陕师大製作的“汉籍全文检索系统(第二版)”,从秦汉至隋唐五代的174种文献中,检索到属于这一时段的“仕宦”131例、“仕官”25例。二者出现的次数之比,以牛僧孺的《玄怪录》为界,之前为108:9,之后为23:16。在前9例“仕官”中,至少有5例应为“仕宦”之讹。如《汉书》“仕宦”凡十一见(含师古注一例),其中见于《疏广传》者,景祐本、殿本作“仕官”;《论衡》一书“仕宦”凡十三见,唯《别通篇》作“仕官”;《文选·左太沖〈咏史〉》八首之三“吾慕鲁仲连,谈笑却秦军”注:“《史记》曰:‘鲁仲连好奇伟倜傥,画策而不肯仕官任职’”,按:《史记·鲁仲连邹阳列传》作“仕宦”;《北史·甄琛传》“郎君辞父母仕官”,按:《魏书·甄琛传》作“仕宦”;《敦煌变文集》中“仕宦”凡五见,而《韩朋赋》作“事官”,编者以为“仕宦”之讹,当是。
[19]《原本玉篇残卷》(以下简称《残卷》)中亦有“仕宦”一词。《左部》(黎本)“左”字条下云:“《史记》‘吾极知其左迁。’野王案:仕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左迁谓退黜也。”(315页)附记:《残卷》中还有一处“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字的用例。《卜部》(黎本):“占,之盐反。堂堂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占,惟免之占,故从二人之言。(下略)”其“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字用法尚不能确定,特志于此。
[20] 古书中“仕”字无单训“宦”者,故知其本当作“仕宦”。这种情况,用吕浩的话来说,叫做“与字头连读”。吕氏指出:《名义》中有时省略了义项中与字头相同的字,因而造成了义项的残缺,这些义项在释读时要与字头连读。如《土部》:“坴,梁也。”《说文》:“坴,土块坴坴也。……一曰坴梁。”段玉裁注:“《始皇本纪》:‘略取陆梁地。’字作‘陆’。”《名义》“梁也”应与字头“坴”连读为“坴梁也”。(Y152页)按:单就结论而言,吕氏对《名义》文义的理解无疑是正确的,它揭示了此类残缺义项与某些特定文献之间的必然联繫。不过“与字头连读”的说法,容易让人联想到《说文》学中的一桩公案——钱大昕的“承篆连读”,从而为其招致非议。实际上,导致这些义项残缺的是由于“省略”还是别的什么原因,在多数情况下尚难以直接证明。
[21]“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字见《直音篇》,转引自冷玉龙、韦一心主编:《中华字海》,中华书局、中国友谊出版公司1994年版,第616页。按:此字即今“宜”形所从出。
[22] 顾颉刚、顾廷龙辑:《尚书文字合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96年版,第一册第205页。
[23] 这种写法的“宜”亦见于《残卷》,如第4页“谊”字(大字)所从。
[24]《校释》误释为“直也”(168页)。按:此字原作“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名义》中“宜”、“直”二字均有此形(参看09“民”字条),但“仪”并无“直也”之训。
[25] 此例证在吕氏的相关论着中曾多次被引用。
[26] 徐在国:《隶定古文疏证》,安徽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55页。
[27]《尚书·甘誓》“予则孥戮汝”(《汉书·王莽传》、《周礼·秋官·司厉》郑玄注所引“孥”字并作“奴”)孔安国传:“孥,子也。非但止汝身,辱及汝子,言耻累也。”
[28] 看容庚编着,张振林、马国权摹补:《金文编》,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560-561页、438-441页。
[29]“倍”一音péi(《集韵·灰韵》蒲枚切)。《玉篇》“又音倍”所记乃《说文》“读若陪位”之音。
[30] 参看张涌泉:《汉语俗字研究》附录九《论“音随形变”》,第368-378页。
[31] 字亦作“倗”、“傰”。《广韵·登韵》步崩切朋小韵:“倗,辅也。又姓。《汉书·王尊传》云:‘南山群盗倗宗等。’”中华书局点校本《汉书》及前引《玉篇》均作“傰宗”。
[32]《南史》卷五十二《梁宗室列传下》作“徒我反”,注云:“荆土方言谓父为爹。”
[33] 于恒舟:《〈篆隶万象名义〉中的同形偏旁》,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4年,第49页。
[34]“真”为“直”字之讹。“直也”释义重出,当删其一。
[35] 吕氏释此字为“宜”,云:“‘宜也’当作‘冥也’。”(Y394页,J195页)按:此字可径释为“冥”。
[36] 王力:《同源字典》,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341页。
[37] 宋·洪兴祖撰,白化文、许德楠、李如鸾、方进点校:《楚辞补注》,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163页。
[38] 引自[台北]中华电子佛典协会(Chinese Buddhist Electronic Text Association):《CBETA电子佛典集成》。
[39] 袁珂:《山海经校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第438页。又,《艺文类聚》卷七十九“灵异部”、《文选·张衡〈思玄赋〉》“速烛龙令执炬兮,过锺山而中休”李善注引《山海经》并作“其眠乃晦,其视乃明”。
[40] 南朝宋·范晔撰,唐·李贤注,宋云彬点校:《后汉书》,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990页。
[41] 唐·陆德明《经典释文》卷二十七《庄子音义中》,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379页。
[42] 在今人编纂的大型字典、词典中,“瞑”字有“闭眼”义(音míng),又有“睡眠”义(音mián);而“眠”字只有“睡眠”义,却没有“闭眼”义,这显然是不妥当的。就笔者所见,给“眠”字注出“闭眼”义的只有张永言、向熹等编写的《简明古汉语字典》(四川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一种,“眠”字下云:“①闭上眼睛。《山海经·东山经》:‘[余峨之山]有兽焉,……见人则眠。’”(107页)按:《字典》给“眠”字的释义是对的,不过所举的例子却有些问题。《东山经》“见人则眠”郭璞注:“言佯死也。”(袁珂:《山海经校注》,第438页)既然是“佯死”,“眠”字的意思就不会只是单纯的“闭眼”,还应该包括相应的肢体动作——“死”了的姿势。所以,这个例子还是归入“②(合眼)睡觉”的义项下比较好。
[43] 郭锡良、白化文、李鼎霞编:《敦煌变文集补编》,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23页,图片第13页。
[44]《龙龛·杂部》:“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或作;氓,正。音萌。田民也,又野人也。”其或体“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亦是因“艮”、“民”形近而产生的俗字。
[45] 吕氏所引衍一“谓”字。
[46] 周祖谟编:《唐五代韵书集存》,中华书局1983年版,上册第77、444页。
[47] 吕氏即误释为“妇”(J35页)。按:“侎”同“敉”。《攵部》:“敉,武婢反。”(177页)婢,纸韵字;姉,旨韵字,《广韵》纸、旨同用。
[48] 俗书“句”、“勺”二旁或相乱。如《残卷·言部》“譥”字下引《汉书》晋灼注,“灼”字误从“句”(10页)。《名义·牛部》“牟,亡钓反”(231页),“钓”为“钩”字之误;《肉部》“臞,渠馰反”(67页),“馰”为“驹”字之误。
[49]“五”、“仡”均为疑母字。“夹”为洽韵,“甲”为狎韵,《广韵》洽狎同用。
[50]《宋本广韵》误作“若侯切”。
[51] 如《口部》“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呼多反。怒责也,诘也”(46页)、“叱,齿免<逸>反。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也”(43页)、“喊,呼减反。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也”(44页)、“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火下反。咲也,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也”(46页)。
[52] 如《残卷》“笑”字或作“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朱葆华:《原本玉篇文字研究》附录四401号,齐鲁书社2004年版,第237页)。
[53]《名义·欠部》:“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相共笑也。”(89页)按:《说文·欠部》段玉裁注:“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今之嗤笑字也。”《名义》但言“相笑也”,语义已足,实不当有“共”字。盖因“笑”讹为“共”,遂衍“共”字。
[54]《名义》从“口”之字或漏书“口”旁,如41页“噭,鸟<鸣>也,孔<吼>也”、44页“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莫<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也”(“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同“寂寞”),皆为其例。
[55]“呼”、“许”均为晓母。“倚”是纸韵字,“几”是旨韵字,《广韵》纸、旨二韵同用。
[56]《名义》中“羲”字数见,字均写错。《兮部》“羲,羲和,日御也”(87页),字头误作“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羲和”之“羲”则误分为“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且分置两行(《隶辨》卷六兮部:“‘羲’字或作‘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变‘丂’为‘了’”),吕氏录作“羲了和”,以为《名义》衍一“了”字(Y345、J141页)。此外,《兮部》“肹,羲秩反”(87页)、《欠部》“歆,羲金反”(90页)、《阜部》“险,羲俭反”(225页),“羲”字均误作“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义)”。
[57] 按:“义”字亦有“羲”字之音。《庄子·马蹄》:“虽有义台路寝,无所用之。”陆德明释文:“义,许宜反,又如字。徐音仪,崔本同。一本作羲。”《集韵·支韵》虚宜切牺小韵:“义,台名,《庄子》‘义台’。”但“义”字的这一读音极为罕见,况且本身还有“如字”和“音仪”的异读,所以不大可能用它作为注音字。
[58]《康熙字典·勹部》:“勾,《篇海》古侯切,音沟。又古候切,音遘。勾本作句。”
[59] 在多音多义字的处理上,《名义》对反切和义项的取捨往往带有随意性,这在《名义》中是普遍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究竟是在编纂过程中出现的,还是在传抄过程中出现的,尚有待进一步的研究。
[60] 宋跋本《王仁昫刊谬补缺切韵》在侯韵、候韵之“句”下都有异体“勾”字,唯遇韵仅作“句”(周祖谟编:《唐五代韵书集存》,上册第467、507、493页)。又,蒋斧本《唐韵·遇韵》:“句,章句。《字样》无着厶者。”(同前,下册第644页)
[61]《名义》中又有“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寐语也”(72页)、“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寐言也”(75页)。按:“瞑言”、“眠言”、“寐言”、“寐语”,义均同于今之“梦呓”,即说梦话。
[62]“辨”同“办”。《广韵·裥韵》蒲苋切瓣小韵:“辨,具也。办,俗。”《周礼·天官·酒正》“辨三酒之物”贾公彦疏:“辨者,豫先之名。”
[63]“备先也”似当作“备也,先也”(《希麟音义》卷八“悦豫”注引《韵集》:“豫,备也,先也。”);或据前引《玄应音义》,与下“辨也”连读作“备也,先辨也”。
[64] 此字从“心”,颇疑乃“悁”之古文,借用为“狷”字。郭店楚简有“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字,或释为“悁”(黄德宽、徐在国:《郭店楚简文字考释》,《吉林大学古籍研究所建所十五周年纪念文集》,吉林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02页),似可信。如省去“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字中的“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形,可隶定作“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与此比较,以上三形似皆有讹误。
[65] 吕校谓此条“释义中有多个义项与上文‘忬’字相同,疑为这些义项误入此处”。(J126页)
[66]《名义》作“达鸟反”,此为吕氏笔误。
[67] 今本《广雅》无此训。参看李增杰辑注:《广雅逸文补辑并注》,暨南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79页。
[68] 周祖谟编:《唐五代韵书集存》,上册第481页。
[69]“式微”,当作“旄丘”。按:古书之篇名有置于篇末者,即所谓“题上事”(参看张舜徽:《广校雠略》,中华书局1963年版,第26-27页),如阮刻《十三经注疏》本《式微》篇后之“式微二章章四句”(上册第305页)。吕氏误以“式微”为下篇(《旄丘》)之篇名。
[70]“达”、“徒”均为定母字。“但”、“坦”均为旱韵字。
[71] 参看张涌泉:《敦煌俗字研究》,下编第304-305页。
[72] 周祖谟编:《唐五代韵书集存》,上册第343、512页。
[73] 陆锡兴编着:《汉代简牍草字编》,上海书画出版社1989年版,第54页2栏。
[74]《残卷》(中华版)中亦屡见“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字,朱葆华将其收入“原本《玉篇》写本残卷俗字表”(朱葆华:《原本玉篇文字研究》附录四380号,236页)。不过,这种写法的“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字集中出现于“车”、“舟”、“方”、“水”四部(均只有黎本),以未见原本,终不能释疑。特志于此。
[75] 俗书“鸡”或作“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残卷·糸部》“经,鸡庭反”),与“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雉)形近易混,如《名义·鼓部》“鼙,菩雉反”(158页),“雉”亦为“鸡”字之误。
[76]“椑隋圜也”,是说椑形椭圆,《名义》盖误以为释椑之义,遂取“圜也”为训。类似的误训,在《名义》中并不少见。如:《白zì部》:“鲁,叅也。”(33页)吕浩指出,《说文》:“鲁,钝词也。《论语》曰:‘参也鲁。’”《名义》误以“参也”为训(Y289页,J56页);《木部》:“朵,嚼也。”(119页)吕浩指出,《易·颐》:“舍尔灵龟,观我朵颐,凶。”孔疏:“朵是动义……今动其颐,故知嚼也。”《名义》误取“嚼也”为训(Y392页,J194页)。
[77]《广韵·锡韵》扶历切甓小韵:“椑,大棺。”又,《昔韵》房益切擗小韵:“椑,棺也。”
[78]“柾”为“柩”之俗字,见《龙龛·木部》。
[79]“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字原误,今从吕校(Y455页,J276页)改。
[80]“矝”为古“矜”字,看《说文·矛部》“矝”字条段注。
[81]“柄”字据吕校(Y451、J271页)补。
[82]《诗·郑风·有女同车》:“有女同车,颜如舜华。”毛传:“舜,木槿也。”孔颖达正义引樊光曰:“其树如李,其华朝生暮落,与草同气,故在草中。”
[83] 唐·李白撰,清·王琦辑注:《李太白全集》,中华书局1977年版,中册第1139页。
[84] 此说未详出于何典。
[85]《名义·矛部》有“矝”无“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而《木部》“槿”字只有“渠巾反”一音,且“为矝字”之释义亦相对完整;宋本《玉篇·矛部》虽有“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字,但《木部》“槿”字下仍将“渠巾切,柄也”列于首位,作为本义的“木槿”及其读音反而退居其次。面对这样一种情况,比较合理的解释可能是:在原本《玉篇》中,《矛部》并无“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字,《木部》的“槿”字实际上是作为“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字收录的;而《名义》与宋本《玉篇》中“槿”字下跟“木槿”有关的内容都是后来添加进去的。
[86]《名义》中“木槿”之“槿”除本条外均写作“堇”。如《艸部》:“菺,居贤反。蜀蔡<葵>也,华如堇华也。”(128页)按:《尔雅·释草》:“菺,戎葵。”郭璞注:“今蜀葵也。似葵,华如木槿华。”又如:“蕣,如润反。木堇也,朝华暮落也,木堇也。”(133页)按:“木堇也,朝华暮落也”,为《说文》“木堇朝华暮落者”之误分;下“木堇也”三字重出,当删。由此看来,原本《玉篇·木部》中的“槿”字恐怕与“木槿”确实没有关係。
[87] 说到这里,不禁让人联想到《名义》的作者问题。以往学者间的讨论,大多集中在此书为空海自撰,还是有他人续撰的问题上。笔者则怀疑,此书也许出于众弟子之手;制定体例,分派任务,空海所扮演的可能只是总纂官的角色;而且由于种种原因,这位总纂官还有挂名的嫌疑(吕氏在讨论中曾有空海“日理万机,无暇喘息”之语,Y34页)。否则,很难解释全书中何以会有那么多的“低级”错误。即以本条而论,其“讹衍错乱”的问题恐怕在成书之时便已存在,未可一概归咎于“抄胥之误”也。
[88] 宋·洪适撰《隶释》卷十五,中华书局影印(与《隶续》合刊)1985年版,第163-164页。
[89] 从古文字资料来看,“若”、“叒”实为一字之分化。
[90]《名义》卷首目录亦作“叒,思郎反”(3页)。此亦非关“抄胥之误”也。
[91]《名义·艸部》:“若,如灼反。从也,辞也(下略)。”(133页)《木部》:“榑,附俱(按:《广韵》俱,举朱切)反。〖榑〗桑,神木,日所出也。”(119页)
[92]《史记·夏本纪》:“其土白坟,海滨广潟。”吕氏引文中“曰”为“白”字之误。
[93] 清·孙星衍撰,陈抗、盛冬铃点校:《尚书今古文注疏》,中华书局1986年版,上册第152页。
[94]《名义》“饑”、“饥”并音“羁治反”(92页),《残卷》同。《玉篇》:“饑,纪衣切”、“饥,几夷切”。
[95]《名义·几部》“仉<凭>,皮水反也。冯字”(164页),“水”亦为“氷”字之误。
[96]“卑膺切”与下“笔陵切”同音,二者应有一误。以此与《说文》大徐注及《名义》相较,可知“卑膺切”当为“鱼膺切”之误。“鱼”俗作“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卑”字盖由“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字讹误。
[97]“差也”释义重出。《广韵·哿韵》:“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差也。”
[98]《名义》卷首目录中“雔”字反切亦误作“上左反”(5页)。
[99]《甘部》“猒,于艶反。女也,饱也,安也”(93页),“女也”为“安也”之误;《土部》“埍,胡犬反。安牢,女徒所居也”(9页),吕校:“《说文》作‘埍,徒隶所居也。一曰女牢’。《名义》‘安牢’疑为‘女牢’之误。”(Y257,J15页)
[100]“六”、“女”二字手书或形近,如《残卷》“《次<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部》第一百十六 凡五字”(103页),“六”作“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糸部》“纫,女巾、女镇二反”(159页),“女”作“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
[101] 吕氏所引《玉篇》衍一“字”字。
[102] 又按:古有“衒鬻”一词。《后汉书·崔骃传》:“叫呼衒鬻,县旌自表,非随和之宝也。”《战国策·宋卫策》“宋因卖楚重以求讲于齐”鲍彪注:“卖,谓衒鬻之。”所以《名义》中的“衒”、“粥”二字也有可能应该连读。不过这样一来,“粥”后的“字”字就应该看作是“也”的误字(这是在“丶”号的回改过程中,把表示“也”字的“丶”号误认作表示“字”字的“丶”号。参看01“丕”字条。又,石瑛:《〈篆隶万象名义〉中与异体字有关的“丶”号》中“误用‘字’字例”一节,第56页)。现根据这种理解,再将本条写出: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余安<六>反。衒粥字<也>。
[103] 周祖谟:《〈万象名义〉中之原本〈玉篇〉音系》,《问学集》,上册第337页。
[104] 参看秦公:《碑别字新编》,文物出版社1985年版,第5页、第7页;张涌泉:《敦煌俗字研究》下编第9-10页“升”字条、第370-371页“斗”字条。又,《名义》中亦有写作“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的“升”字。《木部》:“桶,徒董反。方木器,受十六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升)也。”(122页)唐写本《说文·木部》残卷:“桶,他孔。木方器也,受十六升也。”(丁福保编纂:《说文解字诂林》,中华书局影印1988年版,第七册2588页)当为《名义》所本。或释《名义》“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为“斗”字(周祖谟:《唐本说文与说文旧音》,《问学集》,下册第735页;吕浩:《校释》200页),恐非是。
[105]《龙龛》中有“以正字注音例”(看张涌泉:《敦煌俗字研究》上编第348-350页)。《名义·羽部》“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翅也”(262页)、“翪,竦翅上下”(263页)、“翼,翅也”(264页)、《飞部》“
木槿花-冀小军:读《〈篆隶万象名义〉校释》劄记,翅也”(264页),诸“翅”字并作“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