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陈剑:岳麓简《占梦书》校读札记三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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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陈剑:岳麓简《占梦书》校读札记三则


岳麓简《占梦书》校读札记三则
陈剑
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
一、
湖南大学岳麓书院藏秦简《占梦书》[1]29/0015(前一数字代表篇中序号,后一数字係原始清理号。下同)第贰栏:
梦井洫者,出财。
整理者原注释说:
洫,田间的水沟。《左传·襄公十年》:“子泗爲田洫。”杜预注:“洫,田畔沟也。”
据此理解,简文是说梦见“井”与“沟洫”,两者实不伦;该梦象与“出财”之占之间的关係,亦颇难明了。
按,此“洫”字实是作爲“溢”字用的。银雀山汉简《孙子兵法·形》简35“胜兵如以洫称朱”整理者注释说:[2]
十一家本作“故胜兵若以镒称铢”。汉代文字多以“洫”爲“溢”(马王堆帛书、武威简本《仪礼》皆如此)。疑此字本从“皿”从水,乃“益”字之异体,因与沟洫之“洫”字形近,遂至混而不分。《庄子·齐物论》“以其老洫也”,《释文》云“老洫本亦作溢,同。音逸。”简文“洫”(溢)借爲“镒”。
尹湾汉简《神乌傅》简3“府君之德,洋洫(溢)不测”,裘锡圭先生亦引此注爲说,谓“洫,此处实用作‘溢’字简体,字形与沟洫之‘洫’相混……《礼记·中庸》:‘是以声名洋溢乎中国,施及蛮貊。’”[3]其分析字形与上引银雀山汉简注释的看法略有不同。中山怀王墓竹简《文子》1194+1195有“广者骄洫(溢)”句,与马王堆帛书《十六经·行守》134下“骄洫(溢)好争”同例,今本《文子·道德》作“骄佚”(“溢”、“佚”常通用)。皆其例。
“井溢”即井水漫出,古书多见以此爲异象者。如《汉书·五行志中》:
元帝时童谣曰:“井水溢,灭灶烟,灌玉堂,流金门。”至成帝建始二年三月戊子,北宫中井泉稍上,溢出南流,象春秋时先有鸜鹆之谣,而后有来巢之验。井水,阴也;灶烟,阳也;玉堂、金门,至尊之居:象阴盛而灭阳,窃有宫室之应也。王莽生于元帝初元四年,至成帝封侯,爲三公辅政,因以篡位。
其见于梦象者如《汉书·霍光传》“(霍光夫人)显梦第中井水溢流庭下,灶居树上……”。《潜夫论·梦列》谓:“凡察梦之大体……妖孽怪异、可憎可恶之事,皆爲忧。”“井溢”即可说属于“怪异”之类。《占梦书》简文的逻辑,係以井中之水漫出流走与家中之财将散出,二者相类比联繫。
汉代简帛中用爲“溢”的“洫”字,绝大多数一开始就已得到了正确释读。但也有个别的以前被忽略过去了,正如岳麓秦简此例一样。张家山汉简《脉书》简53:
脉盈而洫之,虚而实之,诤(静)则侍(待)之。
整理者原注释谓:[4]
洫,疑读爲“恤”,《说文》:“收也”。
高大伦先生注释说:[5]
盈,满。洫,虚。《管子·小称》:“是以长者断之,短者续之,满者洫之,虚者实之。”尹知章注:“洫,虚也。”与后文“虚而实之”对文。一说:本书下文云“脉者渎也”,谓脉如沟渎,则务使通畅。《左传·襄公三十年》注:“洫,沟也。”这裏用作动词,沟通,排放。
其所引《管子·小称》与简文对读甚是。但二者合证,正可知简文与《小称》两“洫”字皆应释读爲“溢”,尹知章注实不可信。“溢之”即“使之溢”、使多余的溢出流走,与“虚而实之”一样皆意在强调使之达到正好充满、不多不少的状态。《韩诗外传》卷一:“(阳谷处子)受子贡觞,迎流而挹之,奂然而弃之;促〈从〉流而挹之,奂然而溢之。坐,置之沙上,曰:“礼固不亲受。””《列女传·辩通·阳谷处女》作“满而溢之”。“溢之”用法正同。实际上,以前洪颐煊、安井衡早已据前引《庄子·齐物论》之“洫”“本亦作溢”,指出《小称》之“洫”当作“溢”。[6]此说现在可以据简本《脉书》完全肯定下来了。翻检一时所见今人《管子》注本和注译本,大多仍从戴望、张佩纶等谓“洫”当爲疏泄之“泄”之说,或又说爲“‘渫’之借”,[7]并应纠正。
二、
简38/J51第壹栏原释爲:
梦□入井冓(沟)中及没渊,居室而毋户,封死,大吉。
此简在拼合与释字方面均存在问题。先看释字。按原释爲“冓(沟)”之字当改释爲“汉”、“难”等字所从的“
文化-陈剑:岳麓简《占梦书》校读札记三则”。试对比下举有关诸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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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陈剑:岳麓简《占梦书》校读札记三则简38/J51“
文化-陈剑:岳麓简《占梦书》校读札记三则”字
文化-陈剑:岳麓简《占梦书》校读札记三则本篇简22/1512“沟”字
文化-陈剑:岳麓简《占梦书》校读札记三则周家台30号秦墓简204“难”字
文化-陈剑:岳麓简《占梦书》校读札记三则马王堆帛书易传《要》16上“
文化-陈剑:岳麓简《占梦书》校读札记三则(叹/歎)”字
文化-陈剑:岳麓简《占梦书》校读札记三则睡虎地秦简《封诊式》96“难”字
文化-陈剑:岳麓简《占梦书》校读札记三则马王堆帛书《老子》甲本112行“难”字
简文此形显然与“冓”相远而更近于“难”字左半。尤其是其中部近似椭圆形的笔划,是“冓”形中不可能出现而跟“
文化-陈剑:岳麓简《占梦书》校读札记三则”形中部全合的。
我们这裏所说的“
文化-陈剑:岳麓简《占梦书》校读札记三则”,强调係“‘汉’、‘难’等字所从”,盖因古文字学者往往将殷墟甲骨文中的
文化-陈剑:岳麓简《占梦书》校读札记三则一类形体直接隶定作“
文化-陈剑:岳麓简《占梦书》校读札记三则”,严格说来这是不準确的,也跟此处所说的“
文化-陈剑:岳麓简《占梦书》校读札记三则”不是一回事。我们知道,“
文化-陈剑:岳麓简《占梦书》校读札记三则”与“堇”本一形之分化;“堇”字《说文》篆形作
文化-陈剑:岳麓简《占梦书》校读札记三则,后代字书或存其楷定形作“𡏳”、“𡎸”;从古文字看,“堇”字本下“火”上从“
文化-陈剑:岳麓简《占梦书》校读札记三则”声,后来“火”旁讹变爲“土”;在《说文》篆形系统中,“汉”、“难”等今写作从“
文化-陈剑:岳麓简《占梦书》校读札记三则”之字皆从“堇”,与古文字和秦汉文字资料是相合的。“汉”、“难”等字所从的“
文化-陈剑:岳麓简《占梦书》校读札记三则”形的下部,係“大形加火形”这部分笔划的粘连省变,与早期“
文化-陈剑:岳麓简《占梦书》校读札记三则”字形中下半的“大”形实不同。倣“𡎸”形之例,我们建议以后可将
文化-陈剑:岳麓简《占梦书》校读札记三则形隶定作“
文化-陈剑:岳麓简《占梦书》校读札记三则”,以与“
文化-陈剑:岳麓简《占梦书》校读札记三则”相区别。
秦汉文字中“难”、“汉”等字极多,上文所举仅是选取几种形体以示例,从中可见其下半“‘大’形加‘火’旁”部分笔划粘连省变之轨迹。秦汉出土文字资料所见独立的“堇”字和后代楷书中作“堇”的偏旁,多已较固定地下作“土”形、“大”形省去一重,如“堇”字作
文化-陈剑:岳麓简《占梦书》校读札记三则(睡虎地秦简《日书》甲种72贰)、“蓳”字作
文化-陈剑:岳麓简《占梦书》校读札记三则、
文化-陈剑:岳麓简《占梦书》校读札记三则(天水放马滩秦简《日书》乙种155“蓳蒿”之“蓳”)、“谨”字作
文化-陈剑:岳麓简《占梦书》校读札记三则(睡虎地秦简《爲吏之道》36贰)等等,跟“汉”、“难”等字的偏旁多下从“‘大’形加‘火’旁”及其省变形有所不同,二者实已基本分化(上举《要》16上用爲“叹/歎”之“
文化-陈剑:岳麓简《占梦书》校读札记三则”字,写法和用法都跟同时期的堇”字不同[8])。上举
文化-陈剑:岳麓简《占梦书》校读札记三则形中间椭圆形之下的笔划,其末笔作向右下斜拉之形,跟“土”旁末笔不同,而合于前举《老子》甲本112行“难”字那类“
文化-陈剑:岳麓简《占梦书》校读札记三则”旁写法。所以我们逕将其隶定作“
文化-陈剑:岳麓简《占梦书》校读札记三则”,以与“堇”相区别。
简文“
文化-陈剑:岳麓简《占梦书》校读札记三则”字当读爲“𩏑(韩)”。《说文》卷五下韦部:“𩏑(韩),井垣也。从韦、取其帀也。倝声。”卷五下井部说“丼(井)”字外框四笔“象构韩形”。“井韩”即水井四周的围栏,字亦作“干”、“榦”。《庄子·秋水》:“(埳井之鼃)出跳梁乎井干之上,入休乎缺甃之崖。”成玄英疏:“干,井栏也。”从“
文化-陈剑:岳麓简《占梦书》校读札记三则”声的“汉、暵”等字,与“韩”、“干/榦”古音俱爲元部,声母也都很接近(“汉、暵”爲晓母,“韩”爲匣母,“干/榦”爲见母),其可以相通没有问题。简文说“梦□入井韩/干中”,其所指大概就是掉入井中,与下“没渊”即“没于渊”其事相类,读来颇爲通顺。
所谓“封”字原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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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注谓“疑是‘封’字的古文异构字”,“‘封死’或应是‘封闭而死亡’之义”,甚爲可疑。此形右半与“丰”形有别。秦汉文字中“毛”旁或“屯”旁皆可作此类写法,此字释爲“㘪(耗)”或“坉”(字已见于郭店《老子》甲本简9)均有可能。但由于此处文意的限制性不强,究竟应该如何释读理解,似尚难以断定。
再来看拼合问题。简首“梦”字及其下原作缺文号之字的大半,其所在小片红外扫描图像无之,彩色照片有。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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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竹简现已折断、经过拼合。本篇中的简15/1527、31/J53、34/J50从照片看亦皆爲简头一小段位置下折断,情况与此简38/J51相近。原亦皆已拼合,但也如此简一样仅作一个清理号。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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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现图片所见已折断而仅有一个清理号的竹简,不知係清理时本爲整简、后来才折断的,还是本来就是分开的、曾经过拼合而仅给了一个编号。以上3简的拼合均无问题,但简38/J51却不同。仔细观察其“梦”下之字的拼合,可以看出其形态很不自然、笔划难以相接,拼合后的文字也不知如何释读。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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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原始清理号爲一号、但现所见图片係由两段拼合而成的情况,在旧已发表的竹简中有不少。其中有些拼合却是靠不住的,以前顾史考先生已经指出过郭店简中的个别例子。[9]此简应该也是属于这种情况。另外还值得注意的一点是,整理者最初公布的此简彩色照片,并不包含上端的“梦□”小片。[10]不知这仅仅是因爲出于拍照不便的技术原因,还是正可说明当时此小片尚并未被缀合于简38/J51上端。
上举竹简中清理号最前面所带的“J”,应是代表在2007年大宗的岳麓简入藏后,又于次年由香港一收藏家所捐赠的那批(共76个编号,比较完整的有30余枚)。[11]此38/J51简首残片本来所在的位置,最可能应该也是在该批中某简的上端。查本篇清理号以“J”打头者除此简38/J51外另有23/J39、31/J53、34/J50共三支。简31/J53和34/J50已见前、本已完整。余下的简23/J39正好简头也略残、缺“梦”字:
【梦】□亓(其)腹,见其肺肝𧶽〈肠〉胃者,必有亲去之。
“亓”上缺文原残存右下半,很象是“贝”旁下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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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此,可试将简38/J51头部小片改爲拼合于此23/J39头部。在原图版上移动拼合后,会发现简23/J39头部较邻简略高,似乎有长度不合的问题。按简23/J39下端已残,而原图版中排列时其中间编绳位置本未与邻简取齐、略高出,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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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头原貌) (拼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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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间编绳位置处原貌)
试将拼合后的23/J39全简往下移动约1字位置、中间编绳位置取齐,其头部也是大致与邻简平齐的,亦即不存在拼合后长度不合的问题。
简首拼合处的字形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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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残笔结合文意可断定是“溃”字。其左半“水”旁仅略存墨点,简38/J51头部小片所存係“贵”旁上半与其下“贝”旁上笔。简文云“梦溃其腹,见其肺肝肠胃”,甚爲通顺。“溃”与“腹”连言一类说法古书多见。如汉严遵《座右铭》(《全汉文》卷四十二):“嗜慾者,溃腹之矛。”《汉书·王莽传中》:“或断其右臂,或斩其左腋;或溃其胸腹,或䌷其两胁。”此类用法之“溃”即由“使之溃”引申而来,与清华简《楚居》简3“渭(溃)自
文化-陈剑:岳麓简《占梦书》校读札记三则(胁)出”之“溃”属同一用法,“义与剖、坼等近”。[12]
《岳麓书院藏秦简(壹)》中拼合方面同样的情况还有一例,见于《爲吏治官及黔首》。该篇85/1541简首开头原释文作“爲人君则惠”。有关部分图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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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最上方小残片的缀合显然也是有问题的。其上明显尚存有笔划,应爲一字的残形,原释文于此完全未管。“爲”字所在简片上,于“爲”字右上方也还有残点;考虑到本篇中未见使用作一小横或点的表示句读、专名之类的符号,这一点划显然也应该是属于另一字的残笔。按睡虎地秦简《爲吏之道》与此对应的文句作“以此爲人君则鬼(惠)”,[13]由此可以断定,“爲”字右上点划应即“此”字右下末笔的残形,其上还应有一“以”字,已完全残失。“以”字字形较小,此处简首所残失简片的位置是完全能容下的。
据此,85/1541简首小片也应该拆分出去。其清理号虽只有一个,但同样属于误缀。至于它本在何简之首,首先容易想到的,应该是清理号跟它相邻的两片,这才最可能发生错置问题。查本篇简5/1540、6/1542简首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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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6/1542之首所缺简片太长,可暂不考虑;简5/1540之首原作缺文号之字其下方尚存,方勇先生释爲“㱃(饮)”,[14]应可信。前举85/1541简首的“
文化-陈剑:岳麓简《占梦书》校读札记三则”形,正与“㱃”字头部相合。但如此设想也并不能密合拼接,终难以落实。继续寻绎可以发现,本篇中简39/1547第壹栏云“㱃(饮)食用节”,简首“㱃”字头部亦略残,此85/1541简首小片正应改爲与之拼合。如下图:

文化-陈剑:岳麓简《占梦书》校读札记三则简85/1541
文化-陈剑:岳麓简《占梦书》校读札记三则简39/1547“㱃(饮)字
文化-陈剑:岳麓简《占梦书》校读札记三则拼合后
可谓密合无间。尤其是“欠”旁右上角笔划的正好相合,足以断定其应拼合无疑。
按照《岳麓书院藏秦简(壹)·凡例》所说,“在揭取过程中,每枚简都有原始编号”、“两枚以上的残简拼缀者,则同时注明其残简的原始编号”,以上所论两例简头误缀却本仅有一个清理号的情况,按理说是不可能出现的。又J51与J39、1541与1547,其清理号分别均颇有距离;从《岳麓书院藏秦简(壹)》一书所附“简序示意图六”看,简1541与1547的原始位置也并不相邻(捐赠的那批简序示意图未见发表)。其间简头错置的问题到底是出于什么原因、是怎样产生的,由于我们对当初清理编号的具体情况难知其详,现在感到很难说得清楚。这两个例子加上前顾史考先生所论郭店简之例都提醒我们,在已经发表的竹简中是否还有这类情况存在,以及正在整理中的那些竹简如何避免出现这类问题,恐怕在今后都应该引起研究者和整理者足够的重视。
三、
简19/0073第贰栏:
梦蛇则
文化-陈剑:岳麓简《占梦书》校读札记三则(蜂)𧍣(虿)赫(螫)之,有芮者。
原注:“则,连词,在此表并列关係。”恐不可信。
“则”所表示的应该是跟“蛇”和“蜂虿”相近的一个词,简文四者并列,均係“螫人”者。据此循音以求,“则”疑当读爲“蛓”。二者声母接近,韵部则係之、职对转。《说文》卷十三上虫部:“蛓,毛虫也。从虫、𢦒声。”《尔雅·释虫》“蜭,毛蠧”郭璞注:“即蛓。”《释文》:“《说文》云:‘毛虫也。读若笥。’案:今俗呼爲毛蛓,有毒,螫人。《楚辞》云‘蛓缘兮我裳’(按见王逸《九思·怨上》)。”《说文》段注据之在句末补“读若笥”三字。又《尔雅·释虫》:“蟔,蛅蟴。”郭璞注:“蛓属也。今青州人呼蛓爲蛅蟴。孙叔然(炎)云八角螫虫,失之。”段注引此后谓:
今俗云“刺毛”者是也。食木叶,体有棱角,有毛有采色,毛能螫人。叔然说不误也。其老而成蛹,则外有𣪊如雀卵然,《本草经》谓之雀瓮。
中医以“雀瓮”入药,已于马王堆帛书《胎产书》21行中两见,写作“爵罋”。“雀瓮”又称“蛓毛虫窠”、“蛅蟴房”等,历代医家、本草学家多有考证,[15]现代医典多将其定爲“刺蛾科刺蛾属动物黄刺蛾的虫茧”,亦即以“蛓”或“蛅蟴”爲黄刺蛾的幼虫。[16]但古人所说毒虫“蛓”或“蛅蟴”,实係多种蝶或蛾之有毒幼虫的统称,一般人往往也难以将其区分得很精确清楚。其特点爲体表硬毛多形成彩色斑纹或攒聚作棱角状,具有酸性毒素,人碰到(“螫人”)后会在皮肤表面形成痛痒难耐的肿块。也就是今天俗称的“杨瘌子”(或写作“杨辣子”、“杨腊子”、“洋辣子”等)。《玉篇》、《广韵》等书载“蛓”字或体作“螆、䗹、𧉠、𧍤、蚝”等,除末形“蚝”係会意字外,余皆爲声符不同的异体。
由此简文“蛇蛓蜂虿”的辞例,我们会很自然地想到郭店简中也跟“虿”、“蛇”并见、连用的“
文化-陈剑:岳麓简《占梦书》校读札记三则”字。郭店《老子》甲本简33“
文化-陈剑:岳麓简《占梦书》校读札记三则
文化-陈剑:岳麓简《占梦书》校读札记三则〓(
文化-陈剑:岳麓简《占梦书》校读札记三则虫—虿虺)它(蛇)弗𧍷”句,王弼本作“蜂虿虺蛇不螫”,马王堆帛书《老子》甲本36行作“逢(蜂)𢔯(虿)𧍥(虺)地(蛇)弗
文化-陈剑:岳麓简《占梦书》校读札记三则〈𧏅(螫)〉”,乙本190下~191上作“𧒒(蜂)
文化-陈剑:岳麓简《占梦书》校读札记三则(𤼚—虿)虫(虺)蛇弗赫(螫)”。“
文化-陈剑:岳麓简《占梦书》校读札记三则”字原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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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者有释读爲“𧍥”、“猬”、“虺”等说,均係以其头部之
文化-陈剑:岳麓简《占梦书》校读札记三则形爲“鬼、畏”或“胃”省而得声立论,[17]实于形有不够密合之处。如黄锡全先生已经指出的,“(从“鬼”之字)‘鬼’在鬼头的下方一般有两笔或一笔,而
文化-陈剑:岳麓简《占梦书》校读札记三则字没有”,按“畏”旁情况亦同;楚简文字中作声符的“胃”,也没有见过省去“肉”旁而只存上部
文化-陈剑:岳麓简《占梦书》校读札记三则形的。黄锡全先生又已经指出,“此字上部从
文化-陈剑:岳麓简《占梦书》校读札记三则即甶,与包山楚简中的甶形相同”;[18]此外又如廖名春先生谓“其上部与楚简‘思’字上部同”、刘国胜先生谓其“‘囟’旁写法与楚简‘思’字所从囟形同”等,[19]说皆同。此说从字形上看是很有道理的。楚文字中“
文化-陈剑:岳麓简《占梦书》校读札记三则”形常独立成字(用法与“思”同),此形确以分析爲从“囟”声最爲简明直接;其结构正与“思”字相同,也最爲自然。但他们又均以爲此形仍应释读爲“𧒒(蜂)”,其理由皆牵强难信。[20]以前似尚没有人明确提出过“
文化-陈剑:岳麓简《占梦书》校读札记三则”字的释读应据“囟/思”声来考虑。我们现在看,前所举出的“螫人毛虫”之“蛓”字或体作“𧍤”,虽不一定与楚简“
文化-陈剑:岳麓简《占梦书》校读札记三则”字有直接的字形沿袭关係,但也可见“蛓”与“思”音近可通。郭店《老子》的“
文化-陈剑:岳麓简《占梦书》校读札记三则”字,很有可能就应该释读爲“蛓/𧍤”,与现所见诸本的“𧒒/蜂”係义近关係而非表同一词。
马王堆汉墓帛书《养生方》81~84行所记製作药巾之方中,又两见“杨思”:
【一曰】:治巾,取杨思一升、赤蛾(蚁)一升、螌蝐廿(二十),以美□半斗并渍之,奄(掩)□□□□其汁,以【81】渍细布一尺。巳(已)渍,𥠜(旸)之,乾,复渍。汁尽,即取穀〈榖〉、椅桐汁□□□□□𧧶(涂)所渍【82】布,乾之,即善臧(藏)之。节(即)用之,操以循(揗)玉筴(策),马因惊矣。·杨思者,□□□□□状如小【83】□□而螫人。【84】
整理者原注:“杨思,据本方描述,是一种咬人的昆虫。”所谓“咬人”之说,係出于将上引文末“螫人”之“螫”误释爲“
文化-陈剑:岳麓简《占梦书》校读札记三则(龁)”。对此裘锡圭先生已加以纠正。他指出:“从图版看,此字左旁确是‘赤’,右旁却不是‘龁’所从的‘乞’(剑按:原形作
文化-陈剑:岳麓简《占梦书》校读札记三则)。‘乞’由‘气’省变而成,在秦汉之际还不可能有这种写法。此字疑从‘赤’声,当读爲‘螫’。”[21]周波先生谓“其右旁疑爲‘虫’”。[22]似可信。按《龙龛手鉴·虫部》等有“螫”之俗字“𧋒”,或即帛书此字。总之,此字所表示之词是“螫”,应无问题。此虫既“螫人”、名称中又正有“思”字,显然可以跟《老子》之“
文化-陈剑:岳麓简《占梦书》校读札记三则”联繫起来考虑。遗憾的是,帛书对其形状的描述,其处正好大多已完全残失。
周一谋先生曾在引到“杨思”时括注“杨瘌子”,[23]似未见其有详说。魏启鹏、胡翔骅二先生解释说:[24]
杨思:疑即蛅蟴。蛅、杨其声同类,蛅爲日纽,古读归泥,杨爲喻纽,古读归定,同爲端组字。蟴、思古音相同。陶弘景说:“蛅蟴,蚝虫也。此虫多在石榴树上,俗爲蚝虫,其背毛亦螫人。”李时珍说:“蛅蟴俗呼毛虫,又名杨瘌子,因有螫毒也。……入药惟取榴棘上房内有蛹者,正如螵蛸取桑上者。”
其说“杨思”直接读爲“蛅蟴”,在语音方面的解释显然都难以成立。但如周一谋先生一样将“杨思”与“杨瘌子”、“蛅蟴”相联繫,则确有可能。前已引《释虫》郭璞注云“今青州人呼蛓爲蛅蟴”;“雀瓮”医书中又称爲“蛓毛虫窠”、“蛅蟴房”。“思”与“蛓”之关係,已见前述。“杨思”之“杨”字与“杨瘌子”一称之“杨”字正同,亦甚爲巧合。“杨瘌子”一语已见于《本草纲目》虫部第三十九卷,今人一般将“杨”理解爲“杨树”(“杨瘌子”也称“杨树瘌子”),因人多见蛓毛虫长于杨树上,故冠以“杨”称之。[25]如将“杨思”也如此理解,看作“多见长于杨树上之‘思’”,则此“思”也就是郭店简之“
文化-陈剑:岳麓简《占梦书》校读札记三则”、亦即“蛓/𧍤”了。但“杨瘌子”之“杨”如此理解本不知是否可靠;《养生方》中的“杨思”时代甚早,其是否就可以跟“杨瘌子”之“杨”联繫统一理解,我们也并没有多大把握。故以上所说仅爲证据不多的猜测,谨志此备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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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梦书》中还有个别似尚未见研究者指出的文字隶释问题,附记于此。
简31/J53原释文:“梦以弱(溺)洒人,得亓(其)亡奴婢。”按“奴”字原作
文化-陈剑:岳麓简《占梦书》校读札记三则,右下从“弓”形尚明显,当释爲“弩”读爲“奴”。以“弩”字爲“奴”较特别,但前已见于张家山汉简《奏谳书》简41、46。
简13/1503原释文:“梦有夬去鱼身者,乃有内资。”原释爲“鱼”、注释读爲“吾”之字作
文化-陈剑:岳麓简《占梦书》校读札记三则,明係“乌”字。秦汉文字中“乌”字作
文化-陈剑:岳麓简《占梦书》校读札记三则(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363)、
文化-陈剑:岳麓简《占梦书》校读札记三则(《二年律令》451)等,与此形极近。但“夬去乌身”仍义不明(原注释疑“‘夬’或当读爲‘玦’”,也难以读通),待考。
简17/0029原释文:“梦□中产毛者,丈夫得资,女子得鬵。”原缺释之字作:

文化-陈剑:岳麓简《占梦书》校读札记三则/
文化-陈剑:岳麓简《占梦书》校读札记三则
或释爲“身”或从“身”之字,又疑爲“巢”。[26]按其形下从“手”旁尚清晰,“手”上是一较小的“口”形,再上部分据其轮廓、结合文意,可断定全字当释爲“掌”。掌中本非生体毛之处,[27]故梦此则爲可占之异象。
2011年10月3日
注释:



[1] 朱汉民、陈松长主编:《岳麓书院藏秦简(壹)》,上海辞书出版社,2010年12月。
[2] 银雀山汉墓竹简竹简整理小组编:《银雀山汉墓竹简〔壹〕》,第9页注〔二一〕,文物出版社,1985年9月。
[3] 裘锡圭:《神乌傅(赋)初探》,收入其《中国出土古文献十讲》,第412页,复旦大学出版社,2004年12月。
[4] 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竹简整理小组编着:《张家山汉墓竹简〔二四七号墓〕》,第244页注〔一一〕,文物出版社,2001年11月。张家山二四七号汉墓竹简整理小组编着:《张家山汉简〔二四七号墓〕(释文修订本)》,第125页注〔一一〕,文物出版社,2006年5月。
[5] 高大伦:《张家山汉简〈脉书〉校释》,第95页,成都出版社,1992年6月。
[6] 郭沫若、闻一多、许维遹撰:《管子集校》,上册第512页,科学出版社,1956年3月。下引戴望、张佩纶说亦见此。
[7] 黎翔凤撰、梁运华整理:《管子校注》,中册第603页,中华书局,2004年6月。
[8] 参看陈松长编着,喻燕姣、郑曙斌协编:《马王堆简帛文字编》,第555页,文物出版社,2001年6月。
[9] 顾史考:《郭店楚简〈尊德义〉篇简序调整三则》,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2010年12月15日,http://www.gwz.fudan.edu.cn/SrcShow.asp?Src_ID=1328。
[10] 见陈松长:《岳麓书院所藏秦简综述》,《文物》2009年第3期,第81页图七。
[11] 参看陈松长:《岳麓书院所藏秦简综述》。又《岳麓书院藏秦简(壹)·前言》。
[12] 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编、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壹)》,下册第184页注〔二一〕,中西书局,2010年12月。
[13] “鬼”读爲“惠”从蔡伟先生说。
[14] 方勇:《读岳麓秦简札记(一)》,“简帛”网2011年4月11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444。
[15] 参看张显成:《简帛药名研究》,292~293页,西南师範大学出版社,1997年10月。
[16] 南京中医药大学编着:《中药大辞典(第二版)》,下册第2939页,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06年3月。又《全国中草药彙编》编写组编:《全国中草药彙编(第二版)》,下册第882页,人民卫生出版社,1996年10月。
[17] 诸家说可参见:廖名春:《郭店楚简老子校释》,316~320页,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年6月。丁四新:《郭店楚竹书〈老子〉校注》,224~227页,武汉大学出版社,2010年10月。
[18] 黄锡全:《读郭店楚简〈老子〉札记三则》,《郭店楚简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第458页,湖北人民出版社,2000年5月。
[19] 刘国胜:《郭店楚简释字八则》,《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年第5期。
[20] 如廖名春先生说“
文化-陈剑:岳麓简《占梦书》校读札记三则”“很可能即‘𧒒’字的异写”,理由却是“‘
文化-陈剑:岳麓简《占梦书》校读札记三则’与‘𧍣’近,只不过上部少一‘艹’,下部多一‘虫’而已。因此当是与‘𧍣(虿)’相近的一种螫人的毒虫”。见廖名春:《楚简〈老子〉校诂(三)》,《大陆杂誌》99卷1期,1999年7月。又前引《郭店楚简老子校释》,318~319页。黄锡全先生谓其字从“甶”声,据“分勿切”的读音(帮母物部)而读爲“𧒒”(并母东部),“而且有可能就是𧒒字异体”。刘国胜先生谓“囟属清纽东部字”而与“蜂”相通,係误认“囟”爲“囱(匆)”。
[21] 裘锡圭:《马王堆医书释读琐议》,收入其《古文字论集》,第534页,中华书局,1992年8月。
[22] 见周波爲《长沙马王堆简帛文献集成》项目所撰写《〈养生方〉释文注释》稿。
[23] 周一谋:《帛书〈养生方〉及〈杂疗方〉中的方药》,《福建中医药》1992年第6期,第44页。又见周一谋、彭坚、彭增福:《马王堆医学文化》之第四章第四节《〈养生方〉、〈杂疗方〉等书中的方药》,第166页,文汇出版社,1994年1月。
[24] 魏启鹏、胡翔骅:《马王堆医书校释(贰)》,第31页,成都出版社,1992年6月。
[25] 如《汉语方言大词典》(许宝华、宫田一郎主编,中华书局,1999年4月)第2416页解释“杨蛓子”说:“〈名〉杨树上的刺毛虫。江淮官话。江苏南通。孙锦标《南通方言疏证》:‘通俗谓杨树上螫人毛虫爲~’。”第5959页解释“蛓毛”说:“〈名〉有毒毛虫。吴语。……杨树顶会长~连,七死八活(杨树上最容易生出蛓毛虫,七月少了,八月又有。”
[26] 谭竞男:《岳麓书院藏秦简〈占梦书〉拾遗》,“简帛”网2011年9月15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547。
[27] 原注释谓“毛”“指五穀蔬菜之类”。高一致先生已经指出“‘毛’似当指本义,即眉髪、毛髮之类。后世的梦占方术中,毛髮常与身体部位相关联,且多具有神秘色彩与意义”;又“推测此处残字或爲表示身体部位之类的字”。见高一致:《〈岳麓书院藏秦简(壹)〉集释》,76~77页,武汉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刘国胜副教授),2011年5月。又高一致:《岳麓秦简〈占梦书〉补释四则》,“简帛”网2011年4月2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