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简六《郑文公问太伯》之“太伯”爲“洩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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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清华简六《郑文公问太伯》之“太伯”爲“洩伯”说


(枣庄广播电视台)

清华简六《郑文公问太伯》一篇里的“太伯”,郑文公称之为“伯父”,应该是郑文公的长辈,根据简文说“子人成子既死,太伯当邑”,说明太伯曾经一度主掌郑国的国政。[1]可他是什么人,原整理者无注,在传世史书里也找不到郑国有个叫“太伯”的人,笔者认为此人可能即“洩伯”,也就是洩驾。

首先说该篇中“太伯”的“太”,都是写作:
清华简六《郑文公问太伯》之“太伯”爲“洩伯”说
清华简六《郑文公问太伯》之“太伯”爲“洩伯”说简1
这个字形在楚简里的很常见,隶定作“清华简六《郑文公问太伯》之“太伯”爲“洩伯”说
清华简六《郑文公问太伯》之“太伯”爲“洩伯”说”,它和大小的“大”不是一个字,在包山、望山、新蔡等楚简里都用为神名,有的还加个“示”旁。现在把这个字释为“太”基本上成为学界的共识,所以《郑文公问太伯》篇也把它释为“太”,但这是有点问题的。
首先,传世典籍中“大”、“太”、“泰”常通用,先秦典籍一般是写作“大”,出土文献也是如此,[2]用为大小字者没有一个是写作“清华简六《郑文公问太伯》之“太伯”爲“洩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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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简六《郑文公问太伯》之“太伯”爲“洩伯”说”即使是读若“太”,也应该与用为尊称的“太公”、“太伯”之“太”不是一回事,它很可能是个氏名。
其次,楚简中用此字为神名,目前学界大多认为楚简中用此字为神名就是“太一”,也就是《楚辞·九歌·东皇太一》的“太一”,即太一星,[3]可问题在于,郭店简《太一生水》篇中明白地有“大一”,也就是“太一”,而其字就是作“大”而不是这个字形,古籍中也找不到把“大一”或“太一”这个神简称为“大(太)”的例子。同时,包山简中除了这个“太”外,还有“蚀太”、“父太”的神名,所以,说这个神就是太一恐怕也不很可靠,故诸家又有“天”(饶宗颐、于成龙)、夭(王青)、“祅”(吴鬰芳)、“酺”(李家浩)、“厉”(董珊)、“衣”(汤余惠)、“夹”(连劭名)等种种解释,[4]均不好定论。李零先生在分析这个字的时候指出:
“古文字中的‘蔡’、‘叕’等之皆象人形而钳其手,字形都是从大字分化,读音也与大字相近(都是月部字)。估计应与釱字的含义有关。中山王鼎:‘尔毋大而泰’,‘泰’字从心从蔡字的古体。中山王方壶:‘昭缀皇功’,‘缀’字写法同此。”[5]
说明这个字是个与“大(太)”、“蔡”、“缀”音同或音近的字。或加示旁,从示的写法里有直接从“大”作的,也就是从“大”声(包山简219、243),说明“大”、“清华简六《郑文公问太伯》之“太伯”爲“洩伯”说
清华简六《郑文公问太伯》之“太伯”爲“洩伯”说”的确是音同或音近,作为声符是可以通用。故笼统地说“清华简六《郑文公问太伯》之“太伯”爲“洩伯”说
清华简六《郑文公问太伯》之“太伯”爲“洩伯”说”是舌音月部字的可能性极大,但它并不是“太(或大)”。
由祭祀对象言之,以董珊先生读“厉”较有道理,蔡丽利先生在综合各家说之后认为董说“是目前最好的一种说法”,[6]是比较公允的。根据《礼记·祭法》记载,王为群姓立七祀中有“泰厉”, 诸侯为国立五祀中有“公厉”,大夫立三祀中有“族厉”,与司命、中溜、国门、国行、户、竃等祭祀对象一起祭祀,和楚简里与“清华简六《郑文公问太伯》之“太伯”爲“洩伯”说
清华简六《郑文公问太伯》之“太伯”爲“洩伯”说”同祭的对象很类似。《墨子·明鬼下》曰:“昔者,宋文君鲍之时,有臣曰𥙐观辜,固尝从事于厉”,可见古人祭祀“厉”很普遍,而且“厉”有很多种名目,则包山简中的“蚀厉”、“父厉”也不过是“厉”的一种而已。后人亦或加“示”旁作“禲”、“𥜍”(《正字通》),与“清华简六《郑文公问太伯》之“太伯”爲“洩伯”说
清华简六《郑文公问太伯》之“太伯”爲“洩伯”说”或加示旁同。古人认为致病致祸多与厉有关,所以在消病禳灾时多祭祀厉。
再次,上博简《成王为城濮之行》中也有这个字(乙本简2),用为地名,相当于《左传·僖公二十七年》中的地名“蔿”;在甲篇2简中它的或体从殳作“清华简六《郑文公问太伯》之“太伯”爲“洩伯”说
清华简六《郑文公问太伯》之“太伯”爲“洩伯”说”;而蔿伯珵(即蔿贾,字伯嬴)的“蔿”则作“远”,与之不同,段玉裁于《说文》“蔿”下注云:
“《左传》‘蔿’、‘薳’错出,‘薳’即‘蔿’字。”
简文“远”即“薳”字。盖“蔿”从爲声,“薳”从远声,“爲”、“远”同匣纽双声、歌元对转叠韵,音相近。笔者曩以为既然“清华简六《郑文公问太伯》之“太伯”爲“洩伯”说
清华简六《郑文公问太伯》之“太伯”爲“洩伯”说”这个字被用为“蔿”,则它应该是个与“蔿”音同或音近的字,也就是牙音歌部字,故根据其音认为就是奇肱的“奇”字,[7]现在看来不可靠,因为《左传》的地名“蔿”可能有误。“清华简六《郑文公问太伯》之“太伯”爲“洩伯”说
清华简六《郑文公问太伯》之“太伯”爲“洩伯”说”为舌音月部字,与为牙音(匣纽)歌部的“蔿”读音差距较大,无法解释《成王为城濮之行》用为“蔿”的问题;《左传》“蔿贾”之“蔿”《成王为城濮之行》作“远”,与用为地名者不同,也可间接说明那个地名并不是“蔿”。也许《成王为城濮之行》和《左传》中所载子玉治兵的地方是赖,也作厉,是一个小国名(今湖北随州市随县),《左传·桓公十三年》:“楚子(楚武王)使赖人追之,不及”,当是楚国的附庸,子玉可治兵于赖(厉)应该是合理的。《左传》的“蔿”当是涉下文蔿贾之“蔿”而讹。
由此,笔者怀疑《郑文公问太伯》的“清华简六《郑文公问太伯》之“太伯”爲“洩伯”说
清华简六《郑文公问太伯》之“太伯”爲“洩伯”说伯”即洩伯。“泄(洩)”古有两个读音,一个是私列切,心纽月部;一个是余制切,余纽月部,都是读舌音,均与“清华简六《郑文公问太伯》之“太伯”爲“洩伯”说
清华简六《郑文公问太伯》之“太伯”爲“洩伯”说”音近;“清华简六《郑文公问太伯》之“太伯”爲“洩伯”说
清华简六《郑文公问太伯》之“太伯”爲“洩伯”说”在楚简中用为“厉”,而《汉书·礼乐志》:“迣万里”,颜注:“迣读与厉同”,“迣”亦从“世”声,有三个读音,一个是征例切,章纽月部;二是《广韵》以为“迾”之古文,良薛切,来纽月部,此读音与“厉”同;三是丑例切,透纽月部,此读音与“太”同。可见从“世”声的字多可与月部的舌音字通假。综合这些因素考虑,笔者认为“清华简六《郑文公问太伯》之“太伯”爲“洩伯”说
清华简六《郑文公问太伯》之“太伯”爲“洩伯”说”可读为“泄(洩)”。
即便是“清华简六《郑文公问太伯》之“太伯”爲“洩伯”说
清华简六《郑文公问太伯》之“太伯”爲“洩伯”说”这个字确如学界所普遍认为的是“大”或“太”,它也可以通“泄(洩)”,在古书里,“大”、“太”同字,常混用不别,而“大”与“世”、“泄”,“太”与“泄”都可以通假,[8]那么,“大”或“太”可以读为“泄”。“泄”、“洩”古字通用,[9]则“大(太)伯”可读为“洩伯”,洩伯就是郑国的洩驾。

洩驾或洩伯见于《左传》:
《隐公五年》:“郑祭足、原繁、洩驾以三军军其前。”
《隐公七年》:“壬申,及郑伯盟,歃如忘,洩伯曰:‘五父必不免。’”杜注:“洩伯,郑洩驾。”
《僖公三十一年》:“郑洩驾恶公子瑕,郑伯亦恶之,故公子瑕出奔楚。”
《宣公三年》:“(郑文公)又娶于苏,生子瑕、子俞弥。俞弥早卒,洩驾恶瑕,文公亦恶之,故不立也。”
《左传》记载洩伯(驾)的事情,最早是鲁隐公五年(前718,郑庄公二十六年),最晚是鲁宣公三年(前606,郑穆公二十二年)。其中,宣公三年的记载是追述,并不是记载当时洩驾的活动,在年代上可以不计;鲁僖公三十一年(前629,郑文公四十四年),似乎是说当时洩驾厌恶公子瑕,但是从隐公五年到僖公三十一年,前后90年,隐公五年的时候,洩驾已经领兵打仗,说明他已经成年,即使当时是20岁左右,到鲁僖公三十一年,则为110岁左右,这个年龄是很不可信的。主要是对《僖公三十一年》那个记载的理解,公子瑕是于该年出奔,但洩驾和郑伯(郑文公)恶公子瑕却可以是很久以前的事情,文中叙述先说洩驾恶公子瑕,后说郑伯亦恶之,说明还是洩驾恶之在前,由此说来,完全也可以说僖公三十一年公子瑕出奔楚的时候洩驾已经死了,这时候郑文公还活着,他从洩驾那个时候一直也厌恶公子瑕,而且这种厌恶与日俱增,故最终导致公子瑕出奔。
根据《郑文公问太伯》的记载,在文公时期的开始应该是子人成子当国主政,成子死后是洩伯主政,洩伯应该就是洩驾。据原整理者注,子人成子是郑厉公的母弟语,字子人,[10]即郑庄公之子,那么洩驾可能也是庄公之子,即厉公、昭公的兄弟,文公是厉公之子,故称之为“伯父”。洩驾的活动时间是在郑庄公到郑文公时期,可能死于文公时期,《郑文公问太伯》应该是洩驾死前和文公对话的记录,只是在文公几年不可知。
《左传·僖公七年》记载:
“郑伯(文公)使大子华听命于会,言于齐侯曰:‘洩氏、孔氏、子人氏三族,实违君命,若君去之以爲成,我以郑爲内臣,君亦无所不利焉。’”
根据大子华之言可知,在郑文公时期,洩氏、孔氏、子人氏是郑国三个势力最大的公族,洩氏还排在第一位。三族曾经一度把持郑国政权,连君主的命令都可以不听,故曰“实违君命”,这个和《郑文公问太伯》篇记载子人成子、洩伯先后主持郑国国政的记载是吻合的。《僖公三十一》记载“郑洩驾恶公子瑕,郑伯亦恶之,故公子瑕出奔楚”,特别举出是洩驾恶之在前,郑伯恶之于后,也足以说明洩驾的身份在郑国举足轻重,对郑伯的影响很大,也可以作为旁证。
总之,笔者认为《郑文公问太伯》的“太伯”当读作“洩伯”,即洩驾,他在郑文公时曾主持郑国国政,并死于文公时期。
(编者按:本文收稿时间爲2016年5月8日12:35。)
[1]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陆)》,中西书局2016年,119页。
[2]参看白于蓝:《战国秦汉简帛古书通假字彙纂》,福建人民出版社2012年,503-507页“大与太”、“大与泰”、“太与大”、“泰与太”条。
[3]较早释此字为“太”以为是太一神者是刘信芳先生和李零先生,见刘信芳:《包山楚简神名与<九歌>神祇》,《文学遗産》1993年5期;李零:《包山楚简研究(占卜类)》,《中国典籍与文化论丛》第1辑,中华书局1993年,438页。此后有不少学者讚同此说,参朱晓雪:《包山楚墓文书简、卜筮祈祷简集释及相关问题研究》,吉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1年4月,545-548页引诸家说;蔡丽利:《楚卜筮简综合研究》,吉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2年6月,247页引诸家说。
[4]见朱晓雪:《包山楚墓文书简、卜筮祈祷简集释及相关问题研究》,536-537页引;蔡丽利:《楚卜筮简综合研究》,247页引。
[5]李零:《包山楚简研究(占卜类)》,《中国典籍与文化论丛》第1辑,446页注25.
[6]蔡丽利:《楚卜筮简综合研究》,吉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2年6月,250页。
[7]王宁:《上博九〈成王为成僕之行〉释文校读》,简帛网2013-01-10. 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804
[8]高亨纂着,董治安整理:《古字通假会典》,齐鲁书社1989年,633-634页【大与世】、【大与泄】、【太与泄】条。
[9]《古字通假会典》,635-636页【泄与洩】条。
[10]《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陆)》,120页注[一]。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28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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