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空-《里耶秦简(壹)》缀合一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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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里耶秦简(壹)》缀合一则


(武汉大学简帛研究中心)

1.〼囚吾作徒薄(簿)A
九人与吏上事守府。〼BⅠ
一人除道泽务□〼BⅡ
三人行庙。〼BⅢ (8-681)
〼=下一,佐居以来。/〼[1] (8-681背)
2.〼央臧。AⅠ
二人付都乡:它、章。BⅠ
二人付库:□、缓。BⅡ
一人治□阳。BⅢ
□人□□□瞀。BⅣ
隶妾居赀□□〼CⅠ
受仓隶妾□〼CⅡ
•凡八十五人。〼 CⅢ
其二人付畜官〼CⅣ (8-1641)
〼=下一,佐居以来。/〼 (8-1641背)
第8-681号简爲“作徒簿”,该简下部残断。第8-1641号简上部残断,所记内容与“作徒簿”文书中的人员分配问题有关。经观察,两简的形制、字体风格和岔口位置均较爲吻合(见附图1),当可缀合。何有祖老师利用第8-2089号简中出现的“泽、务、冣、央、臧”五个人名对该缀合进行补证,并对其中的几处文字提出了几则改释意见,均正确可从。[2]
第8-1641号简有“一人治□阳”,其中“治”字后字图版爲A,《里耶(壹)》和《校释》均未释。里耶简的“作徒簿”文书中常有“治×”的劳作名,如“治邸”、“治观”“治船”、“治枲”等。里耶第8-145+9-2294号简中有“一人治观”,“观”字作B形,与A比较可知二者非常近似(见下表),A字应可释爲“观”。A字难以辨识,主要是由于右旁的“见”字和左下部的“隹”拥挤在一起,二者或有共笔的可能。睡虎地秦简中也有“观”字,字形爲C,与A颇爲相近,可参看。又,里耶简中的“观”字也有写作D和E形的,稍显不同的是两种写法的“见”字均书于左侧,二者应可视爲“观”字的异写。司空-《里耶秦简(壹)》缀合一则
司空-《里耶秦简(壹)》缀合一则
A司空-《里耶秦简(壹)》缀合一则
司空-《里耶秦简(壹)》缀合一则
B司空-《里耶秦简(壹)》缀合一则
司空-《里耶秦简(壹)》缀合一则
C[3] 司空-《里耶秦简(壹)》缀合一则
司空-《里耶秦简(壹)》缀合一则
D司空-《里耶秦简(壹)》缀合一则
司空-《里耶秦简(壹)》缀合一则
E
“观”大概是指宫门外高台上的望楼,亦称爲“阙”。《尔雅·释宫》:“观谓之阙。”郭璞注:“宫门双阙。”邢昺疏:“雉门之旁名观,又名阙。”[4]“治观”与“治邸”应属于同一类劳作,大致与修治阙楼相关。阳,爲里耶简中常见人名,如“仓守阳”(5-1)、“令史阳”(8-138背+8-174背+8-522背+8-523背)等。故参照“作徒簿”文书的常见格式,该句可重新断读爲“一人治观:阳”。
如此,则二者缀合后的释文爲:
〼囚吾作徒薄(簿)A
九人与吏上事守府。〼BⅠ
五人除道:泽、务、冣、央、臧〼BⅡ
三人作庙。〼BⅢ
二人付都乡:它、章。CⅠ
二人付库:□、缓。CⅡ
一人治观:阳。CⅢ
□人□□□瞀。CⅣ
隶妾居赀□□〼DⅠ
受仓隶妾□〼DⅡ
•凡八十五人。〼 DⅢ
其二人付畜官〼DⅣ (8-681+8-1641)
〼=下一,佐居以来。/〼 (8-681背)
从内容上来看,二者可拼合成一份较爲完整的“作徒簿”文书,也即“囚吾”分配徒隶及安排相关劳作的档案。遗憾的是,该文书上半部分残断而无法直接判断其製作单位,不过根据简文的相关记载,我们可推测其製作单位可能是“司空”。理由大致如下:首先,该简中有将徒隶“付畜官”、“付都乡”、“付库”的记载。而一般来说,里耶简“作徒簿”文书中的掌管徒隶分配的单位主要是司空(司空曹)和仓(仓曹)。[5]那么,该简很有可能也是属于“仓”或“司空”。其次,“司空”和“仓”不会接收自己管理的徒隶,而该文书中出现“受仓隶妾”的记载,那么可以据此排除其属于“仓作徒簿”的可能。再者,该文书中还提到“与吏上事守府”、“作庙”、“付库”、“付都乡”、“隶妾居赀”、“付畜官”、“凡八十五人”,而这些在第8-145+9-2294号“司空守圂徒作簿”中也都有相似记载:
丗二年十月己酉朔乙亥,司空守圂徒作簿。AⅠ
城旦司寇一人。AⅡ
鬼薪廿人。AⅢ
其五人付贰春。AⅨ
一人付少内。AⅩ
四人有逮。AⅪ
二人付库。AⅫ
二人作园:平、□。AⅩⅢ
二人付畜官。AⅩⅣ
二人徒养:臣、益。AⅩⅤ
二人作务:雚、亥。BⅠ
四人与吏上事守府。BⅡ
五人除道沅陵。BⅢ
三人作庙。BⅣ
二人付都乡。CⅡ
三人付尉。CⅢ
隶妾墼(繫)舂八人。DⅢ
隶妾居赀十一人。DⅣ
受仓隶妾七人。DⅤ
·凡八十七人。DⅥ  
其二人付畜官。DⅦ (8-145+9-2294)
【丗】二年十月己酉朔乙亥,司空守圂敢言之:写上,敢言之。/痤手。Ⅰ
十月乙亥水十一刻刻下二,佐痤以来。Ⅱ[6](8-145背+9-2294背)
除此之外,对比8-681+8-1641和8-145+9-2294可知,两份文书的书写风格也非常相似,[7]同爲司空製作的可能性较高。并且8-681+8-1641提到管理的徒隶人数达到“凡八十五人”,这在徒簿类文书中是一个非常大的数值,而里耶简中能够管理如此多徒隶的机构中“司空”和“仓”的可能性比较高,而前文我们已经排除了其属于“仓”的可能。因此,综合来看该文书非常有可能是属于“司空”製作的。如果我们的判断不误,那么相似的两份文书中分别自名爲“徒作簿”(8-145+9-2294)和“作徒簿”(8-681+8-1641),可知“徒作簿”和“作徒簿”二者可能是一对异名。
附记:本文写作过程中蒙陈伟老师、何有祖老师、鲁家亮老师、姚磊兄提供宝贵意见,谨致谢忱。
司空-《里耶秦简(壹)》缀合一则
司空-《里耶秦简(壹)》缀合一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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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本文收稿时间爲2015年8月2日08:37。)
[1]陈伟主编,何有祖、鲁家亮、凡国栋撰着:《里耶秦简牍校释(第一卷)》(以下简称爲《校释》),武汉大学出版社2012年。如无特别交代,本文所引释文皆引此书,图版部分引自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里耶秦简(壹)》(以下简称《里耶(壹)》),文物出版社2012年。
[2]何有祖:《读里耶秦简札记(三)》,简帛网2015年7月1日。该缀合意见曾向何有祖老师请教,特此致谢。何老师文中也提及此缀合意见。
[3]图片选自方勇:《秦简牍文字编》,福建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264页。
[4]汉语大字典编辑委员会:《汉语大字典》,四川辞书出版社、崇文书局2010年,第3920页。
[5]高震寰:《从<里耶秦简(壹)>“作徒簿”管窥秦代刑徒制度》,《出土文献研究》,中西书局2013年,第140页。沈刚:《<里耶秦简>(壹)所见作徒管理问题探讨》,《史学月刊》2015年第2期,第23页。贾丽英:《里耶秦简牍所见“徒隶”身份及监管官署》,《简帛研究2013》,广西师範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68页。
[6]释文选自里耶秦简牍校释小组:《新见里耶秦简牍资料选校(二)》,《简帛》第十辑,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第204-207页。该文又见于简帛网2014年9月3日。由于释文篇幅较大,本文仅选取其中一部分,特此说明。
[7]此意见蒙陈伟老师告知。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31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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