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清华简《保训》篇的性质、时代及真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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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清华简《保训》篇的性质、时代及真僞


(曲阜师範大学 孔子研究所)
[摘要]清华简《保训》篇爲周文王遗训,不仅文风体式与《逸周书》记文王诸篇极爲相似,而且词语也有与之相同或类似者,说明二者文献性质相同、时代相当。《逸周书》诸篇既爲删《书》之余,则《保训》亦当爲古《书》中之一篇。清华简尚有更多前所未见的《尚书》佚篇,则含《保训》在内的清华简《尚书》,自当爲未经删削之古《书》之一部分。《保训》部分文字有可能出于实录,但全文或经后人改写润饰。改写润饰的时代,应在春秋早中期。篇内言“中”之事可与“僞古文”《大禹谟》、《君陈》、《君牙》诸篇相印证,证明其关于文王有宝训的记载当属可信,同时也说明“僞古文”诸篇不可能爲魏晋人所僞造。
[关键词]性质 时代 真僞

清华简《保训》篇,李学勤先生称之爲“周文王遗言”,无疑是正确的;从内容看,归之于“训”,也是合理的。那麽从文献角度言之,其性质又当如何?抑或属于何类何书?各家论之,或认爲“极可能是《尚书》之佚篇”,或认爲当属《逸周书》。究竟属何,这裏稍作辨析。
我们知道,周训于《尚书》和《逸周书》,均有所见。但是,《保训》必不能属于《逸周书》。因爲《逸周书》有《序》,《序》中篇目具在,而不含《保训》。不过,要想明确《保训》的文献属性,以及与《尚书》的关係,还必须从其与《逸周书》的关係入手,因爲首先,二者文风体式有极相似者。例如:
《保训》曰:“惟王五十年,不瘳(豫)。王念……”[1]
《逸周书·小开》曰:“维三十有五祀,王念曰……”[2]
《逸周书·酆谋》曰:“维王三祀,王在酆。”
可见不仅文体相似,而且均不书月。
其次,二者有相同或类似的词语。例如:
《保训》曰:“王念日之多曆,恐坠宝训。”《逸周书·文儆》曰:“维文王告梦,惧后嗣之无保。”
《保训》曰“王念”,《逸周书·小开》亦有“王念曰”;
《保训》称“保(宝)训”,《逸周书·宝典》曰“宝典”;
《保训》曰“日不足,惟宿不详(羕)”幷以之结尾,《逸周书·大开》、《小开》亦均曰“维宿不悉,日不足”而以之结尾;
《保训》称太子“发”,《逸周书·文儆》、《文传》亦皆曰“召太子发曰”,等等。
而此类体式、词语,在今《尚书》则较少见。这就说明,《保训》与《逸周书》诸篇关係更近。儘管还不能说它们出同一人之手,但至少可以肯定它们属于同一类文献,性质相同,时代相当。
关于《逸周书》的性质,班固《汉书·艺文志》归六艺略《书》类,自注曰:“周史记。”顔师古注引刘向云:“周是诰誓号令也,盖孔子所论百篇之余也。”[3]《隋书·经籍志》亦曰:“似仲尼删《书》之余。”[4]我们曾经通过逐篇考察之后指出:“其书多数篇章,尤其是第五十篇以前之几乎全部,有可能本在旧《书》之中。”[5]而《大开》、《小开》、《文儆》、《文传》、《宝典》、《酆谋》等篇,均在此範围之内。那麽就是说,《逸周书》诸篇,有可能本来都在旧《书》,即未经删削之《书》中。《逸周书》诸篇既有可能本来在未删《书》中,与之性质相同的《保训》,自然也就有可能在未删《书》中。只是《逸周书》诸篇已被另行丛编,而《保训》则未被编入。据李先生介绍,除《保训》篇外,清华简还有多篇《尚书》,其中既有今文如《金縢》、《康诰》、《顾命》等,又有古文如《傅说》之类,而且“更多的是前所未见的佚篇”。这就说明,古《尚书》确不止百篇《尚书》及《逸周书》所收。清华简之《尚书》与今《尚书》不同,正说明有可能是未删《书》之一部分。所以,《保训》当属未删《书》中的一篇,同爲“周史记”。
百篇《尚书》,自古被认爲是孔子所删定。而清华简的年代是战国中晚期之际,晚于孔子约200年,如果清华简《尚书》爲未删《书》,岂不与孔子删《书》说相矛盾?这个疑问,似也不难解答:孔子删《书》作教材,只是在弟子之间传播;而旧《书》之见、传者,不可能只有孔子一人,社会上必另有传播。加之汉代以来所传《尚书》,包括伏生本和孔壁本,实际上也只是齐鲁一系。孔壁本爲孔子后人所传自不待言,而伏生爲济南人,其本也未必不是七十子后学所传:可见有可能均出孔子删定之本。而清华简《尚书》则爲楚人所传,不出孔本,属于不同的流传系统。可能正是因爲属于不同的传本系统,所以二者“文句多有差异,甚至篇题也不相同”(李先生语)。

关于《保训》的时代,首先可以套用前人说法的,就是“不似西周文字”。所以,不大可能是西周原作。具体时代,如前所述,应与《逸周书》诸篇相当。《逸周书》诸篇,我们曾经考定爲春秋早、中期人据旧传改写。[6]之所以说是据旧传改写之作,因爲除文气不古外,主要是其开头的文字,均有介绍背景或提示下文之意。
如《酆保》曰“维二(王)十三祀庚子朔,九州之侯咸格于周”,《大开》曰“维王二月既生魄,王……兆墓(肇谋)大开厥后人八儆五戒”,《文儆》曰“维文王告梦,惧后嗣之无保”等等,显然都有后人冠饰的痕迹。《保训》作“惟王五十年……王念日之多曆,恐坠宝训”,正相似。而真正的西周文字若爲记言,则往往直书“王曰”或“王若曰”,如《尚书》之《大诰》、《梓材》、《无逸》和《逸周书》之《商誓》、《祭公》等篇;若兼记事,亦只书月份及日辰或月相,如《尚书》之《康诰》、《顾命》、《多方》等篇。有的甚至连月也不书,如《牧誓》直接作“时甲子昧爽”。这是因爲,《书》类文献本来都是史官的记录,而史官的工作是连贯的,没有必要每天都书某月。至于年,更无必要书之。所以,周书各篇中的年份,一般都应是后所追加,或者属于追记。而日辰,则一般都应属于实录。所以,《保训》的“戊子,自靧水。己丑昧爽”等文字,应出于实录,除非说是后人凭空捏造。正因爲当时可能没有纪月,后人无从补书,所以《保训》等不书月。而年份,则可以通过所记事件或文内词语等做出推断,从而追加之。如《保训》之“惟王五十年”,即可以先据文内“自靧水”等描写推知爲临殁之年,再据其在位总年数而知。所以我们说,《保训》应是经过后人改写润饰的作品。改写润饰的时代,也应是春秋早期或中期,不可能更晚,因爲与《逸周书》诸篇相似,文中没有较晚的词语。

关于《保训》的真僞:
首先,因爲有碳14测定(公元前305±30年),所以我们应当相信科学,承认其是战国遗物。
其次,其内容非今人所能臆造。比如“传宝”、“受(授)之以詷”、“救(求)中”、“得中”、“假中”、“复有易”等词语旧事。
其三,《保训》虽不是西周原作,但所记内容则未必不实。比如所云“惟王五十年,[王]不瘳(豫)”,即与《尚书·无逸》所记周公“文王……享国五十年”之说相吻合;“戊子,自靧水”,与《尚书·顾命》“甲子,王乃洮頮(靧)水”相类似。而所记舜求中、得中之事,则可由《中庸》所引孔子“舜好问而好察迩言……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等说得到印证;所记文王“昔前代(人)传宝,必受之以詷(同言)”[7]之说,也可由《论语·尧曰》“尧曰:‘咨,尔舜!天之历数在尔躬。允执其中,四海困穷,天禄永终。’舜亦以命禹”之说得到证明。“厥有施于上下远迩,乃易位迩稽”,疑即孔子“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说之所出。而孔子云“中庸之爲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论语·雍也》),似更能证明孔子有可能曾见过《保训》或同类的记载。另外《保训》所记文王传“宝训”——用“中”于后,似也可由《尚书》之《酒诰》、《洛诰》、《立政》、《吕刑》等篇均言“中”得到证明;所言上甲微“复有易”,更可爲《周易》、《竹书纪年》、《山海经》等文献所印证。而《盘庚》载盘庚告其民“各设中于乃心”,似也可以证明《保训》所载文王称上甲微以“中”“传贻子孙”爲可信:可见皆不虚谬。所以,《保训》材料的真实性应予肯定。
另外关于《保训》与《古文尚书》,我们知道,包括《大禹谟》在内的二十五篇“僞古文”,长期以来被认爲是东晋人僞作,今《保训》称文王曰“昔前代(人)传宝,必受之以詷”,而“詷”的核心内容爲舜求“中”、上甲微用“中”,证明《大禹谟》所载舜告禹“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之言不爲无据。李学勤先生已经指出:“现在看《保训》篇文,似乎尧舜以来确有‘中’的传授。”[8]
另外,同属“僞古文”的《君陈》篇记成王告君陈曰“尔惟勿宥,惟厥中”,《君牙》篇记穆王告君牙曰“民心罔中,惟尔之中”:亦均言“中”,不仅证明《保训》文王有宝训的记载当属可信,而且说明二篇可能非爲后人僞托。
另如《保训》曰“帝尧嘉之,用受厥绪”,“僞古文”《五子之歌》有“荒坠厥绪”,说明《五子之歌》可能非东晋人所作。看来“僞古文”的问题确实需要重新认识。
 (本文曾在《历史文献研究》总第29辑(2010年9月)发表)
(编者按:[2]按:本文所引《逸周书》,据黄怀信等《逸周书汇校集注》(修订本),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
[3]《汉书》卷三十,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1706、1705页。
[4]《隋书》卷三十三,中华书局1973年版,第759页。
[5]黄怀信《逸周书源流考辨》,西北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126页。
[6]同上,第98-102页。
[7]按:“代”,李先生从李守奎、李零教授说隶爲“人”,见其《清华简〈保训〉释读补正》,《中国史研究》2009年第3期,第5页。
[8]李学勤《周文王遗言》,《光明日报》2009年4月13日。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39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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