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叔牙-小议上博简《鲍叔牙与隰朋之谏》中的虚词“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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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小议上博简《鲍叔牙与隰朋之谏》中的虚词“凡”


(首发)
上博簡《鮑叔牙與隰朋之諫》1~2號簡有一個字,原釋文釋爲“鲍叔牙-小议上博简《鲍叔牙与隰朋之谏》中的虚词“凡”
鲍叔牙-小议上博简《鲍叔牙与隰朋之谏》中的虚词“凡”(堋)”,讀為“崩”。[1]迄今已有四位學者專門討論過此字的用法,他們都不同意整理者把此字讀爲“崩”的意見,分別提出了自己的看法。[2]我們對此字的用法也有一點想法,現在提出來供大家討論。爲方便起見,有學者在討論此字時,或以“朋”字代替此字,這裡也仿傚這種做法,但在引用他人說法時,則一仍其舊。
此字在簡文中出現過兩次,上下文是這樣的(釋文盡量用寬式):
(1)乃命百有司曰:有夏氏觀其容以使,及其亡也,皆為其容。殷人之所以代之,觀其容,聽其言。朋其所以亡,為其容,為其言。周人之所以代之,觀其容,聽言, 鲍叔牙-小议上博简《鲍叔牙与隰朋之谏》中的虚词“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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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叔牙-小议上博简《鲍叔牙与隰朋之谏》中的虚词“凡”
鲍叔牙-小议上博简《鲍叔牙与隰朋之谏》中的虚词“凡”
者使。朋其所以衰亡,忘其鲍叔牙-小议上博简《鲍叔牙与隰朋之谏》中的虚词“凡”
鲍叔牙-小议上博简《鲍叔牙与隰朋之谏》中的虚词“凡”
鲍叔牙-小议上博简《鲍叔牙与隰朋之谏》中的虚词“凡”
鲍叔牙-小议上博简《鲍叔牙与隰朋之谏》中的虚词“凡”
也。二三子勉之,寡人將鲍叔牙-小议上博简《鲍叔牙与隰朋之谏》中的虚词“凡”
鲍叔牙-小议上博简《鲍叔牙与隰朋之谏》中的虚词“凡”
鲍叔牙-小议上博简《鲍叔牙与隰朋之谏》中的虚词“凡”
鲍叔牙-小议上博简《鲍叔牙与隰朋之谏》中的虚词“凡”
。[3]
季旭昇認爲:
兩“堋”字的用法相當特殊,以文例而言,當與有夏氏句“及其亡也”的“及”字同義,然則“堋(幫紐蒸部)字或當讀為“比(並紐脂部)”,二字聲同,韻為旁對轉。比,及也,參謝紀鋒《虛詞詁林》64頁。
袁金平表示不同意季旭昇的觀點,他認為:
“堋”不應同於“及其亡也”之“及”,在簡文中當用作動詞,有探究、分析之意,當讀為剖析之“剖”。……簡文“剖其所以亡”、“剖其所以衰亡”,意指分析殷、周二朝滅亡的原因。
單育辰認爲此字應讀爲“逢”。
張富海認爲,簡文的“朋”是“不”的音變,可能是有指示作用的發聲詞,“朋其所以亡”猶言“夫其所以亡”。
我們認爲上述四位學者的看法都存在問題。
季旭昇把“朋其所以亡”、“朋其所以衰亡”跟簡文前面所說的“及其亡也”相比而把“朋”讀爲“比”。單育辰已指出“從古音角度講,似稍顯曲折”。這只是看到了問題的一個方面。其實,不僅從古音上說比較勉強,更重要的是,“及其亡也”講得通,但“比其所以亡”、“比其所以衰亡”這種說法則恐怕根本講不通(除非說成“比其亡”、“比其衰亡”)。因此,它們之間不存在可比性,“朋”讀爲“比”或跟“比”義接近的詞的說法似不必考慮。單育辰沒有認識到這方面的問題,反而堅持“在簡文里‘及’和‘堋’互用,二者意思應差不多”的觀點,並改讀“朋”爲“逢”。這同樣也是犯了不合語法的毛病。袁金平指出“‘堋’不應同於‘及其亡也’之‘及’”,這是很正確的,但是他讀“朋”爲“剖”的看法也不正確。先秦古書中“剖”所帶的對象都是具體的事物,表示的是具體的動作,如“剖心”、“剖地”、“剖符”等說法,似無帶上像“其所以亡”這種類型的短語作爲賓語而表示一種抽象的意思。
至於張富海的看法,也是有疑問的。他認爲“‘朋其’大概就是‘不其’的音變”,並且認爲“‘不其’的説法是於古有徵的”,所舉例子中有《左傳》宣公四年的“若敖氏之鬼,不其餒而”和《逸周書·芮良夫》的“下民胥怨,財力單竭,手足靡措,弗堪戴上,不其亂而”,可見他認爲“其”是副詞。但是,從簡文上下文看,“及其亡也”的“其”跟“朋其所以亡”、“朋其所以衰亡”的“其”顯然都應當看作代詞,“其”相當於“名詞+之”,“朋其所以亡”、“朋其所以衰亡”分別相當於說“朋殷之所以亡”、“朋周之所以亡”。另外,他所引用的像“若敖氏之鬼,不其餒而”之類的句子,其中的“不”能否看作具有指代性的發聲詞,還存在較大的爭議,恐怕難以當作立論的依據。
我們認爲簡文中的“朋”表示的應當是一個常用詞,不大可能是所謂發聲詞“不”那樣一個特殊的詞。結合古音和語法考慮,我們認爲此字就應當讀爲“凡”。
從古音上看,“朋”讀爲“凡”應當沒有問題。經過古音學家的硏究,大家已經非常熟悉在上古音中蒸部、冬部二部跟侵部有密切的關係,不煩舉例。[4]“朋”是並母蒸部字,從“朋”得聲的字或有屬幫母的,但韻部皆爲蒸部。“凡”是並母侵部字。“朋”、“凡”二字在語音上應當是很接近的。
再從語法上看。四位學者都認識到,簡文“朋其所以亡也,爲其容”這樣的句子,“爲其容”是解釋“朋其所以亡也”原因的。這無疑是正確的。古書裏就有“凡……所以……,為……”的句子,跟簡文“朋其所以亡,爲其容”很相似:
(2)凡人之所以惡為無道不義者,為其罰也;所以蘄爲有道行義者,為其賞也。 《呂氏春秋·振亂》[5]
下面二例,“凡”後使用的是“所爲”,也當是“所以”的意思:[6]
(3)凡古聖王之所為貴樂者,為其樂也。 《呂氏春秋·侈樂》
(4)凡古之所為尊賢者,為其貴也;而所為惡不肖者,為其賤也。 《史記·李斯列傳》
由於時間的關係,我們沒有全面調查古書中同類的說法,相信一定還能夠找到更多的例子。僅據以上幾例,應該可以說明問題了。
這些句子中“爲其”的“爲”都是表示原因的。[7]單育辰認爲簡文“爲其容”、“爲其言”的“爲”應該有“表現爲”、“表現出來”的意思。這是不正確的。
古漢語中“以”也常表示原因,例如《古書虛字集釋》曰:
為,猶“因”也。《論衡·非韓》篇:“天地不為亂歲去春,人君不以衰世屏德。”(“為”與“以”皆訓“因”。)[8]
在古書里,“凡……所以……,以……”的說法更爲常見:
(5)凡禹之所以為禹者,以其為仁義法正也。 《荀子·性惡》
(6)凡人之所以貴於禽獸者,以有禮也。 《晏子春秋·內篇·諫上》
(7)凡民之生也,必以正平;所以失之者,必以喜樂哀怒。 《管子·心術下》
(8)凡甲之所以為固者,以滿竅也。 《呂氏春秋·去尤》
(9)武王曰:“廣大乎,平天下矣。凡所以貴士君子者,以其仁而有德也。”《說苑·貴德》
(10)凡民之所以輕為盜賊,吏之所以易作奸匿者,以赦贖數而有僥望也。 《潛夫論·述赦》
(11)且凡士之所以為賢者,以其言與行也。 《潛夫論·賢難》
有時候,“凡……所以……”後面的話,既無“為”,也無“以”等表示原因的詞。這在古書中也是很常見的:
(12)凡人之所以為人者,禮義也。 《禮記·冠義》
(13)是故凡大國之所以不攻小國者,積委多,城郭修,上下調和,是故大國不耆攻之。 《墨子·節葬下》
(14)凡人主之所以勸民者,官爵也;國之所以興者,農戰也。《商君書·農戰》
(15)凡君所以有眾者,愛施之德也。《管子·版法》
(16)凡人君之所以為君者,勢也;故人君失勢,則臣制之矣。《管子·法法》
(17)凡君之所以立,出乎眾也。 《呂氏春秋·用眾》
(18)凡吾所以求雨者,為吾民也。今必使吾以人祠乃且雨,寡人將自當之。 《新序·雜事》
以上所引“凡”字句皆可與簡文“朋”字句相比,可見從用法上講把“朋”讀爲“凡”是很好的。
有人或許會因爲“凡”通常表示“凡是、總共、皆”一類的意思而不同意把簡文中的“朋”讀爲“凡”。其實,古書中的“凡”也不一定都能直接翻譯成“凡是、總共、皆”。高樹藩編纂的《文言文虛詞大詞典》在“凡”字下列有三個義項,可以分成兩大類。一類是“凡”有“凡是、總共、皆”義。此類例子極多,不必舉出。另一類就是不能直接翻譯成“凡是、總共、皆”的“凡”,《詞典》的釋義是:[9]
大凡;總之;大概;不論什麽。表示動作、行爲或人、物、事的總括、概計。
這大概是大多數人對這種“凡”字的處理方法。此書所舉此類例子有:
(19)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 《禮記·中庸》
(20)又曰:“我家臣也,不敢知國。凡有季氏與無,於我孰利?” 《左傳》昭公二十五年
(21)凡吾所以來,為父老除害,非有所侵暴,無恐! 《史記·高祖本紀》[10]
(22)凡人爲文,私於自是,不忍於割截。 白居易《與元九書》
其中例(21)跟我們前面所舉的例(18)等句是同樣的句式。同理,在我們上舉例子中,除例(18)外,至少例(5)、(6)等句的“凡”恐怕都不能翻譯成“凡是、總共、皆”。簡文“凡其所以亡,爲其容,爲其言”、“凡其所以衰亡,忘其鲍叔牙-小议上博简《鲍叔牙与隰朋之谏》中的虚词“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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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叔牙-小议上博简《鲍叔牙与隰朋之谏》中的虚词“凡”
也”的“凡”跟這些例句的“凡”的用法是相同的。
上面從意義上把“凡”分成兩類,其實,從語法性質上看,這兩種“凡”是有同一性的。爲了說明這一問題,有必要結合句型分析一下這兩種“凡”字的語法性質。
本文所討論的“凡”字句,其實都是“凡”起首的句子。[11]何樂士等人認爲這種句子的“凡”有標志句子主題的作用。從構成上分析,何樂士把這種“凡”字句分爲兩部分,第一部分是句子的主題,即“凡”所標誌的部分。它們是被評論或判斷的對象。第二部分則是對主題的評論或判斷。[12]
按照何樂士的分析,充當“凡”所標誌的主題的可以是名詞或名詞短語,也可以是主謂結構,還可以是動詞或動詞謂語結構。[13]我們認爲,從意義上看,“凡”所標誌的主題都含有“量多”的特點,“凡”的作用就是對這一特點的總括。就名詞或名詞短語來說,所謂“量多”指它們所包含的對象往往是群體,例如“凡我同盟之人,既盟之後,言歸于好”(《左傳》僖公九年)的“我同盟之人”顯然是一個群體。就主謂結構、動詞或動詞謂語結構來說,所謂“量多”指行爲動作往往可以重複發生,也可以是對某種行爲動作發生原因的探究。例如“凡諸侯即位,小國朝之,大國聘焉,以繼好、結信、謀事、補闕,禮之大者也”(《左傳》襄公元年)的“諸侯即位”顯然是指重複發生的行爲動作。我們前面所舉的很多“凡……所以……”句的“……所以……”就是探究某種行爲動作發生原因的話。
在具體材料中,“凡”所標誌的主題是否含有“量多”的特點,可能會引起一些疑惑。例如何樂士就感到像例(20)那樣的句子,“凡”包含了“有季氏”和“無(季氏)”兩種情況,不好用“凡是”去翻譯。[14]其實,這一句里的“凡”所標誌的“有季氏”或“無季氏”兩種情況,本身就是“量多”的表現,無需對這種“凡”字表示總括感到疑惑。前引高樹藩編纂的《文言文虛詞大詞典》釋義中有“不論什么”一義,據此可以把此句的“凡”翻譯成“不論”或“無論”。
“凡……所以……”句的“……所以……”是探究某種行爲動作發生原因的話。我們知道,導致一種行爲動作有某种結果的原因往往可以是多種多樣的。而且,前述何樂士文指出这一类“凡”字句有表示“判斷”的功能,就此点而言,“凡……所以……,为……”这一类句子的前后两个部分其实是可以劃等号的。也就是说,“凡……所以……”就是“为……”。
我們現在討論的簡文还可以提供进一步的證據。
季旭昇、單育辰等人都認爲“朋其所以亡”、“朋其所以衰亡”跟簡文前面所說的“及其亡也”有關係,我們已經說過,其實它們之間並沒有可比性。真正値得注意的倒是“及其亡也”後面的“皆爲其容”的說法。從“皆爲其容”的說法可以知道,說話人(齊王)顯然認爲導致“夏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總的來說是“皆爲其容”。準此,我們對“朋其所以亡,為其容,為其言”、“朋其所以衰亡,忘其鲍叔牙-小议上博简《鲍叔牙与隰朋之谏》中的虚词“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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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可以有進一步的了解。這兩句話的意思其實可以變換成這樣的說法:
其所以亡,皆為其容,為其言。
其所以衰亡,皆忘其鲍叔牙-小议上博简《鲍叔牙与隰朋之谏》中的虚词“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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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
通過這樣的分析,我們甚至可以這樣說:當說話人說出“凡其所以亡”這樣的話時,其實已經隱含了“殷代(或周代)滅亡的原因有很多”的意思了。我們看到,“凡……所以,以……”之間其實可以插入別的成分,例如:
(23)凡君之所以安者,何也?以其行理也。 《墨子·所染》
對於“凡其所以亡,爲其容”這樣的句子,我們可以推測說話者本來就有“凡其所以亡,多也,皆爲其容”的意思。因此,這種句子的“凡”所標誌的主題仍然有“量多”的特點。
以上主要從語法上分析了“朋”應當讀爲“凡”,並說明了簡文“凡”的用法加深了我們對古漢語“凡”的性質的認識。最後,我們還想簡單提一下把“朋”讀爲“凡”這个語音現象在硏究本篇簡文時所具有的其他方面的作用。
趙彤在《戰國楚方言音系研究》裡說過這樣的話:[15]
《詩經》中冬侵合韻、蒸侵合韻的現象多見於《大雅》。冬侵合韻在《秦風》和《豳風》中也各有一例,蒸侵合韻在《魯頌》中有一例。因此,冬部、蒸部(可能只是一部分字)近於侵部的現象可能主要是關中和齊魯一帶方言的特點。
我們討論的本篇簡文,敘述的正是齊國的事情,“朋”讀爲“凡”大概就是齊方言的反映。現在我們要問,除此之外,本篇還有沒有其他語音現象反映齊方言的特點呢?也許,在用字、詞彙和語法方面也能找到反映地域特點的蛛絲馬跡。這些都有待大家進一步硏究了。
2006年5月12日写完
(编者按:收稿日期2006年5月12日)
[1]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五)》,第183頁,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12月第1版。
[2]這裡把這四位學者的論文題目列舉出來,以下討論不再一一註明出處:季旭昇《上博五刍议(上)》,“簡帛”網站首發,2006年2月18日;袁金平《读〈上博(五)〉札记三则》,“簡帛”網站首發,2006年2月26日;單育辰《上博五短劄(三則)》,“簡帛”網站首發,2006年4月30日;张富海《上博简五〈鲍叔牙与隰朋之谏〉补释》,“簡帛”網站首發,2006年5月10日。
[3]釋文的斷句及“亡”的讀法從季旭昇說。“鲍叔牙-小议上博简《鲍叔牙与隰朋之谏》中的虚词“凡”
鲍叔牙-小议上博简《鲍叔牙与隰朋之谏》中的虚词“凡””原釋文誤釋爲“佝”,這裡從陳劍的隸定(參看陳劍《谈谈〈上博(五)〉的竹简分篇、拼合与编联问题》,“簡帛”網站首發,2006年2月19日)。張富海文因爲釋文用寬式,故徑釋此字爲“伺”。其中“聽言,鲍叔牙-小议上博简《鲍叔牙与隰朋之谏》中的虚词“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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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使”的讀法從季旭昇說,張富海文作一句讀,似不妥。“鲍叔牙-小议上博简《鲍叔牙与隰朋之谏》中的虚词“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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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是涵蓋前面的“容”和“言”而言的,“鲍叔牙-小议上博简《鲍叔牙与隰朋之谏》中的虚词“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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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使”乃指“其容和其言鲍叔牙-小议上博简《鲍叔牙与隰朋之谏》中的虚词“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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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使”。
[4]可以參看的論著較多,難以一一列舉。比較有代表性的論文有王靜如《跋高本漢的〈上古中國音當中幾個問題〉並論冬蒸兩部》,《中央硏究院歷史語言硏究所集刊》第1本3分,1930年。
[5]引文中有增字和刪字,參看香港中文大學中國文化硏究所先秦秦漢古籍逐字索引叢刊《呂氏春秋逐字索引》,第35頁,台灣商務印書館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11月初版。
[6]古書“所爲”有“所以”的意思,參看王引之《經傳釋詞》(黃侃、楊樹達批本)卷二“為”字条,第43~44頁,岳麓書社,1985年4月第1版。
[7]參看何樂士《〈左傳〉的介詞“為”》,載何樂士《左傳虛詞研究》,第335~346頁,商務印書館,1989年6月第1版。又參看《詞詮》、《馬氏文通》(這兩本書的有關解釋可分別參看俞敏監修、謝紀鋒編纂《虛詞詁林》第113頁、第112~113頁所引,黑龍江人民出版社,1993年1月第1版)、何樂士等《古代漢語虛詞通釋》第578~579頁(北京出版社,1985年5月第1版)。這種表示原因的“為”跟表示判斷的“為”及表示目的的“為”的關係,我們認爲其間顯示了語法化的過程,將另文討論。
[8]轉引自俞敏監修、謝紀鋒編纂《虛詞詁林》第111頁,黑龍江人民出版社,1993年1月第1版。
[9]見該詞典第23~24頁,湖北教育出版社,1991年3月第1版。又參看何樂士《左傳語言研究文集第一分冊左傳範圍副詞》,第221頁,岳麓書社,1991年1月第1版。
[10]此句原書引錄有誤,今已改正。
[11]“凡”所引領的句子,有的是單句,有的是複句,這裡暫不分別。本文所討論的“凡”字句,大多數是單句。
[12]參看何樂士《左傳語言研究文集第一分冊左傳範圍副詞》,第210~211頁、第223頁注⑦,嶽麓書社,1991年1月第1版。
[13]參看上引何著第211~213頁。
[14]參看上引何著第221~222頁。
[15]趙彤《戰國楚方言音系研究》,第63頁,北京大學中文系博士學位論文,2003年。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49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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