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苦成家父》通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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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苦成家父》通释


(首发)
《苦成家父》一篇,由李朝远先生整理。[1]在编连、释文和考释方面,都作了良好的开创性工作。发表后,季旭升、陈剑、何有祖、沈培诸氏和我本人都作有讨论,涉及释字、训训的诸多问题,沈培先生还对编连作有重要调整。[2]兹以这些研究为基础,对竹书试作通释。
李朝远先生正确地指出:“内容与春秋中期晋国三郤,即郤锜、郤犨、郤至有关。所记与《左传》、《国语》等文献或相同相近,或不同。其基本立场似是同情三郤。”依我们理解,具体地说,竹书约可分六章。首尾二章(第一、六章)交待背景和影响,第二至五章则是围绕百豫之役,详记三郤之难。二章叙厉公为虐,百豫反叛。三郤出征,致力于说服之。三章叙栾书挑动三郤未果,转而构陷之。“聚公君之众以不听命”,应是指三郤屯兵百豫却不动武这件事。四章叙郤奇欲起事,苦成家父不允,并抚定百豫。五章叙长鱼矫攻击百豫,苦成家父将其梏于公廷,强门大夫设计杀害三郤。看来,三郤之难直接起因于百豫之役。晋厉公因其叛己,必欲除之。三郤知其反叛迫于厉公之虐,努力以和平方式解决。三郤之亡,《左传》、《国语》着墨较多,但百豫之反未见叙及,栾书游说郤犨亦未见载,长鱼矫之梏的原因则根本不同(《左传》成公十七年说是与郤犨争田)。
以下先按我们的理解抄录释文[3],然后再作考释。

释 文
  苦成家父事厉公,为士[一]。予行[二],尚迅强,[三]以见恶于厉公。
厉公无道,虐于百豫,百豫反之。苦成家父以其族三郤征百豫,不思反躬。[四]与士处馆,旦夕辞之,[五]使有君【1】臣之节。
三郤中立,以正上下之讹,[六]强于公家。[七]栾书欲作难,害三郤,[八]谓苦成家父曰:“为此世也,从事何以如是?[九]其疾与哉![一○]于言有之:‘顑颔以至于今哉![一一]【6】无道正也,[一二]伐是恬适。’[一三]吾子图之。”苦成家父曰:“吾敢欲顑颔以事世哉?吾特立径行,[一四]远虑图后,虽不当世[一五],苟我毋咎[一六],立死何伤哉!”栾书【7】乃退,言于厉公曰:“三郤家囗聚主君之众以不听命,[一七]将大害。”公惧,乃命长鱼矫【8】……
郤奇闻之,告苦成家父曰:“以吾族三郤与【2】□□□□于君,幸则晋邦之社稷可得而事也,不幸则取免而出,[一八]诸侯畜我,谁不以厚?[一九]”苦成家父曰:“不可。君贵我而授我众,以我为能治。今【3】吾无能治也,[二○]而因以害君,不义,刑莫大焉。虽得免而出,以不能事君,天下为君者,谁欲畜汝诸哉?[二一]初,吾强立治众,[二二]欲以长建主君而御【4】难。[二三]今主君不恬于吾,[二四]故而反恶之。吾毋有它,正公事,虽死,焉逃之?吾闻为臣者必使君得志于己而有后请。”苦成家父乃宁百豫,不思从【5】己位于廷。[二五]
长鱼矫策自公所,[二六]敂人于百豫以入,囚之。[二七]苦成家父搏长鱼矫,[二八]梏诸廷,与其妻,与其母。公忍,无告。[二九]告强门大夫,强门大夫曰:“诺。[三○]出内库之囚,回而除之兵。[三一]”【9】强门大夫率,以释长鱼矫,贼三郤,[三二]郤奇、郤至、苦成家父立死,不用其众。[三三]
三郤既亡,公家乃弱,栾书弒厉公。【10】

考 释
  [一]竹书“姑成”即古书“苦成”,姑成家父即郤犨,李朝远先生已说明。士,指卿。《诗·大雅·棫朴》:“奉璋峨峨,髦士攸宜”,郑笺:“士,卿士也。”孔疏:“士者,男子之大号。以奉璋亚祼,是宗伯之卿,故言卿士也。”《仪礼·丧服》:“公士、大夫之众臣,为其君布带、绳屦。”郑注:“士,卿士也。”贾疏:“以其在公之下,大夫之上,尊卑当卿之位,故知是卿士也。”
[二]序,是楚简中的一个疑难字。李家浩先生释为“序”。[4]依此,“序行”似指以序行事,即循章办事。此外,也可能读为“予”,予行,犹“予知”(《礼记·中庸》)、“予圣”(《诗·小雅·正月》),自以为是意。
[三]尚,本作“上”,从上从止,原释为“正”。楚简中的“上”或从上从止。此形与“正”有可能混淆。此字与6号简“以正上下之讹”的正字近似,而与上字显异,但与其他资料比观(如郭店简《成之闻之》6、9号简中的“上”字),并审视文意,释“上”也当是一种可能的选择。迅,从沈培先生说。他指出:《史墙盘》有“讯圉”一词,裘锡圭先生认为也许是迅猛强圉的意思。此字与“强”连用,可能应读为“迅强”,意思跟“讯圉”近似。
[四]躬,原释文作“廷”,属上读作“不思反(返)廷”。何有祖君改释为“躬”,属下读。沈培先生从之,并将“思”读为“使”。似当读作“不思反躬”。《礼记·乐记》:“好恶无节于内,知诱于外,不能反躬,天理灭矣。”郑玄注:“躬,犹己也。”反躬一般指自省,这里指反省“见恶于厉公”之事。
[五]处,从季旭升先生说。馆,本从官从土,读为“馆”,训舍,这里指征百豫前线的临时住所。辞,责备。《左传》昭公九年:“王使詹桓伯辞于晋。”杜注:“辞,责让之。”
[六]讹,通作“讹”,讹误、错谬。
[七]简文似是说为公家尽力,不谓力量超过公家。《尔雅·释诂下》:“强,勤也。”郭璞注:“自勉强者,亦勤力者。”邢昺疏:“皆谓勤劳也。……自勉强者,亦为勤。”
[八]害,畏惧、顾忌。
[九]行事,办事。《诗·小雅·十月之交》:“黾勉从事,不敢告劳。”
[一○]疾,嫌怨。《左传》昭公十三年:“若惮之以威,惧之以怒,民疾而叛。”《管子·君臣上》:“有过者不宿其罚,故民不疾其威。”尹知章注:“疾,怨也。”
[一一]顑颔,顑本从衣从咸,颔本从衣从含。李朝远先生隶定正确,但称“不识,待考”。季旭生先生指出:“上字从咸得声,下字从含得声,应读为‘顑颔’,《离骚》:‘长顑颔亦何伤。’注:‘不饱貌。’引伸为不足、没有成就。这是个联绵词,所以楚辞用‘页’旁,《上博》用‘衣’旁,其意一也。”在字释方面,此说可从,但训解却恐有未安。郤犨在晋国地位很高,他本人也很有成就感,很高傲。这无论是传世典籍、还是本篇竹书,都显而易见。顑颔还有忧郁、愤懑一类含义。对于季先生所引《离骚》文句,洪兴祖补注说:“言我中情实美,又择要道而行。虽颜色憔悴、形容枯槁,亦何伤乎。彼先口体而后仁义,岂知要者。或曰有道者虽贫贱而容貌不枯,屈原何为其顑颔也。曰当是时国削而君辱,原独得不忧乎!”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顑颔”亦写作“欿憾”。[5]《楚辞·哀时命》“志欿憾而不憺兮”,王逸注:“憺,安。言己心中欿恨,意识不安。”这应该是指郤犨特立径行、不与世俗合流的情绪。
[一二]无道,疑是不说的意思。《孟子·梁惠王上》:“仲尼之徒,无道桓、文之事者,是以后世无传焉。”正,正直。
[一三]伐,败。亦可读为“废”。第二字原释文作“厇”,似当释为“氏”,读为“是”。恬,原释文依形隶写。此字从舌从辶。舌形见于郭店简《语丛四》19号简和上博《周易》27号简,郭店《老子》丙组7号简与传世本“恬”字对应之字的右旁亦相类似。在本简以及5号简中,应该都可以读为“恬”,为安逸、安定意。“适”字所从,与郭店《缁衣》30号简“慎勿出话”的“话”字所从近似。按《说文》𠯑训“塞口”,括训“絜”,髺训“絜发”,此处“适”似有闭塞、清静一类意思,与“恬”相关。两句话连起来,大概是说不要提正直,那样会不得安宁。
[一四]特,从木从德,原释文误作“想”。何有祖君指出:“当从木从德,当读作‘直’。‘直立’指为臣以正直。《荀子·荣辱》‘辩而不说者,争也;直立而不见知者,胜也’。《管子·君臣》‘故妻子必定,子必正,相必直立以听,官必中信以敬。’”在此释字基础上,其实还存在一种可能,即将此字读为“特”。特与德、直二字均可通假。[6]包山222号简“特牛”即作从“德”从“牛”的合文。《礼记·儒行》云:“儒有委之以货财,淹之以乐好,见利,不亏其义;劫之以众,沮之以兵,见死,不更其守;鸷虫攫搏,不程勇者;引重鼎不程其力;往者不悔,来者不豫;过言不再,流言不极;不断其威,不习其谋。其特立有如此者。”这种极富个性的“特立”,比之只是形容正直的“直立”,似乎更适于与“径行(率性而行)”并举,同时也更符于本篇的意境。径,本作“经”,从沈培先生读。
[一五]虽不当世,本作“唯不当世”。考释云:“《左传》昭公七年:‘圣人有明德者,若不当世,其后必有达人。’孔颖达疏:‘不当世,谓不德在位为国君也。’”从竹书看,郤犨致力于维护晋侯君权,不大可能说自己没有当国君之类的话。当世还有用世、治世之意。《史记·刘敬叔孙通列传》云:“叔孙通出,皆以五百斤金赐诸生。诸生乃皆喜曰:‘叔孙生诚圣人也,知当世之要务。’”但郤犨为晋之重臣,也不当在这个意义上说“不当世”。当世还有随顺世俗的意思。《汉书·韩安国传》:“安国为人多大略,知足以当世取舍,而出于忠厚。”王先谦补注:“明于趋避,所言所行当世俗意也。”不随顺世俗,与特立径行对应,似应是郤犨语的本义。
[一六]原释文读作“台义毋旧”。沈培先生读作“苟义,毋久”。“毋久”虽然粗看与下文“立死”关联,其实也不好讲通。因疑“旧”当读为“咎”,“毋旧”即古书常见的“无咎”,指没有罪过。鉴于“苟义”、“无咎”连言缺乏逻辑联系,我们进而怀疑“义”当读为“我”。二字皆歌部疑纽,从我得声的字与义及从义得声的字有通假之例。[7]郭店《语丛一》将“子绝四”的“毋我”写作“亡义”,更是楚简中的佳证。
[一七]聚,本作“取”。3号简苦成家父说“君贵我而授我众”,不得谓“取”。聚主君之众,当指率部征百豫。不听命,指不实施攻击。这是栾书对郤犨处理百豫之役方式的曲解。
[一八]幸、不幸,从季旭升先生说。取,从有祖君释。取免,犹获免。
[一九]沈培先生云:“‘厚’字原释文不识。陈剑先生面告此字当是‘厚’字,全句‘诸侯畜我,谁不以厚’即‘诸侯谁不以厚畜我’的意思。”
[二○]沈培先生云:“今”原释为“佂”,读为“政”。陈剑先生面告此字当是“今”字。
[二一]沈培先生云:“谁”从季旭升《上博五刍议(上)》读。“者”读为“诸”,这种“诸”的用法相当于“乎”,《史记·项羽本纪》:“富贵不归故乡,如衣绣夜行,谁知之者?”
[二二]强立,遇事能明辨不疑。《礼记·学记》:“九年知类通达,强立而不反,谓之大成。”郑玄注:“强立,临事不惑也。”孔颖达疏:“强立谓专强独立,不有疑滞。”
[二三]5号简端,原释文以为残去一字,沈培先生以为“其实也可能并无残字。”今从此说。
[二四]恬,安于。说见上。
[二五]从,和顺、安定。《左传》昭公五年:“昭子即位,朝其家众,曰:‘竖牛祸叔孙氏,使乱大从。’”陆德明释文引服虔曰:“使乱大和顺之道也。”杨伯峻注:“从,顺也。谓其乱重要之顺道也。”《孔子家语·入官》:“君子入官有此六者,则身安誉至而政从矣。”简文是说不设法稳定自己在朝廷的地位。
[二六]策,本从册从火,李朝远先生疑同“册”,读为“策”,指策划。姑从之。
[二七]敂,《说文》“击也”。囚,从陈剑先生读。
[二八]搏,击。此字由彭浩先生在交谈中指出。搏有捕捉、搏击等义。此处似训搏击较好。否则与下文“梏”略显重复。
[二九]忍从因从心,原释作“恩”,当是。考释云:“‘公恩’,人名。‘亡告’即‘无告’,无(其他)处诉告。”季旭升先生以为:“‘告’字疑作两解,一读为‘梏’,一读为‘告’。‘公恩亡梏’,谓厉公恩宠长鱼翯,释其梏。”陈剑先生疑读为“愠”,解释说:“郭店简《五行》数见的‘恩’字,马王堆帛书本作‘温’。”根据陈剑、沈培先生的编连、断读,释长鱼矫系强门大夫所为,时间在此之后。至于郭店简《五行》12、32号简之上部所从类似“因”的字,右上多一短笔,与常见的因字以及此处“恩”字上部不同。[8]因而应该寻求新的解释。我们怀疑“恩”读为“忍”。《礼记·丧服四制》云:“门内之治恩揜义,门外之治义断恩。”郭店简《六德》30、31号简记此语恩作“纫”,[9]证明“恩”与从“刃”得声的字可以通假。忍,指隐忍不发,所以接着说“无告”(不向别人言说)。
[三○]此字原作“女”,原释文将其下一字释为“此”,而将二字连读为“如此”。陈剑先生读为“汝”,连下读。这段话是强门大夫对厉公说的。大夫称国君为“汝”,不免可疑。就上博简而言,《鲁邦大旱》孔子称鲁侯为“公”;《曹沫之阵》曹沫称鲁侯为“君”;《简大王泊旱》和《昭王与龚之脽》二篇楚臣均称楚王为“君王”;《鲍叔牙与隰朋之谏》(含原《竞建内之》篇)中二大夫虽指齐侯无道,却仍称之为“公”。[10]因而“女”读为“汝”恐不可取。女、如与若通假,古书习见。[11]上博二《鲁邦大旱》3号简“女夫”读作“若夫”,是楚简中的例证。基于这两方面的考虑,“女”恐读为“诺”,是表示遵命的应答声。[12]
[三一]出、囚二字,从陈剑先生读。回,从季旭升先生释。但季先生仍依原释文从上读,读为“围”,以为指对徭役的守护(徭即陈剑先生读为“囚”之字)。陈剑先生改属下读,然未道及具体释读。今按,季先生释“回”当是(与《说文》“回”字古文只是旋转方向不同)。回有环绕、包围义。银雀山汉墓竹简《孙膑兵法·雄牝城》:“营军趣舍,毋回名水。”银雀山汉墓竹简《孙膑兵法·五名五恭》:“出则击之,不出则回之。”马王堆汉墓帛书《战国纵横家书·苏秦谓陈轸章》:“齐宋攻魏,楚回雍氏,秦败屈丐。”与读为“围”义同。除,本作“余”。李朝远先生指出:“余之兵”即“除之兵”,即缴械。季旭升先生认为:若缴械,则长鱼翯便无法去攻三郤了。此处的“余”如果读为“除”,应该用《小雅.天保》“何福不除”的“除”字的解释(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指出除、余古通用,余、予古今字)。今按,李朝远先生之说当是,这里“回”和“除兵”应是针对三郤而言。
[三二]“以释”改属下读,是陈剑先生的意见。
[三三]不用其众,是说三郤不用其众。参看陈剑先生说。
[1]马承源主编《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五)》,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67~78(图版)、237~249(释文考释)。
[2]季旭升:《上博五刍议(下)》,简帛网2006年2月18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196);陈剑:《〈上博(五)〉零札两则》,简帛网2006年2月21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216);何有祖:《〈季庚子问于孔子〉与〈姑成家父〉试读》,简帛网2006年2月19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202);沈培:《上博简〈姑成家父〉一个编联组位置的调整》,简帛网2006年2月22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219);陈伟:《上博五〈姑成家父〉零释》,简帛网2006年2月24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224)。以下引述诸氏之说,恕不备注。
[3]竹简顺序采用了沈培先生的调整意见。
[4]《九店楚简》,中华书局2000年,第114~115页。参看李天虹《楚简文字形体混同、混讹举例》,《江汉考古》2005年3期。
[5]参看朱起凤《辞通》,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第1610页;姜亮夫《楚辞通故》,贵州人民出版社1999年,第595页。
[6]参看高亨《古字通假会典》,齐鲁书社1989年,第407页。
[7]参看《古字通假会典》第548页。
[8]可参看小书《郭店竹书别释》,湖北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52~53页。
[9] 参看《郭店竹书别释》第126~127页。
[10] 二篇合一,看陈剑《谈谈〈上博(五)〉的竹简分篇、拼合与编联问题》,简帛网2006年2月19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204)。
[11] 参看《古字通假会典》,第887~888页。
[12] “如”有“宜”或“不如”义,将“女”与下文连读,理解为“宜”或“不如”,亦通。因“如”字的这两种用法比较少见,兹不取。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50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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