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苦成家父》末两简文义试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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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苦成家父》末两简文义试说


(首发)
上博簡《苦成家父》說的是三郤之難。通過季旭昇[1]、陳劍[2]、沈培[3]、陳偉[4]等先生的研究,全篇的大義已可貫通。尤其是沈培先生將簡6-8的編聯組插入簡1與簡2之間,為理解全文起到關鍵的作用。正如陳劍先生所講的,“《苦成家父》篇的末兩簡,對理解簡文所記晉國‘三郤之難’的真正發動到最終完成的過程很關鍵”,因此我們想在各位先生研究的基礎上,對全文的文義,尤其是最後兩支簡的文義做一點嘗試性的解釋。不當之處,請各位先生批評。
陳偉先生把“欒書欲作難,害三郤”的“害”解釋成顧忌、畏懼,是完全正確的。從全篇來看,厲公無道,想發難起事的人不少,欒書、百豫、郤奇都有造反的意圖或實際行爲。百豫是出於受逼、郤奇是看出了郤族的危險(本來應該沒有這種意圖,因而也是被逼),而欒書則是一個大陰謀家。只有苦成家父自始至終以大局爲重,以義爲重,毫不畏死,並且力排衆議,安撫叛亂。因此可以說,真正與厲公站在一條綫上的,只有苦成家父一人。而厲公偏不領情,聽信欒書讒言,一心心要害他。但在這種情況下,沒有人能找得到辦事果敢、衷心事君的苦成家父的把柄,何況三郤的勢力又太大,更沒人能夠動得了。從這種情理看,三郤的最後被殺,一定是出於陰謀。
我認爲,此篇末兩支簡就是記載導致三郤之難的陰謀。沈培先生指出,簡5到簡9“苦成家父乃寧百豫,不思(使)從【5】己立(蒞)於廷”,“就是不讓郤奇‘以三族和百豫’跟自己一起到朝廷去。其目的显然是表明自己的‘義’,即不是爲造反而去朝廷。”這是很有道理的。從苦成家父本身的言行看,“不使從己立於廷”就是爲了不讓那些反對自己的人(包括厲公)找到自己造反的把柄。長魚矯正是看到這一點,“敂人於百豫以內(入)”,“敂”字,陳劍先生和沈培先生都認爲應該讀為“拘”。我則認爲季旭昇先生讀為“糾”是有道理的。“糾人於百豫以入”就是糾集百豫人衆到朝廷作亂,“囚之”,當然就是厲公把這些作亂的人抓起來。這是厲公和長魚等人策劃的,以平叛不力爲由陷害苦成家父的關鍵一步。但沒有料到,苦成家父識破詭計,反過來以造反爲由把長魚矯一家抓了起來。“公恩,無告”,是說厲公對陰謀不成很不滿意(陳劍先生讀“恩”為“慍”,也許是有道理的,待考),但又無處可訴。最後只能告訴強門大夫。強門大夫說“你索性把那些百豫的囚犯放了,發給他們兵器。”果然,在強門大夫的帶領下,他們釋放了長魚矯(他們或許還以爲長魚是與他們一條心的)。長魚矯又反過來賊殺了三郤。三郤料定不免,立死,不用其眾(陳劍先生說:“此‘不用其眾’跟《左傳》成公十七年的‘長魚矯請無用眾(攻郤氏)’是兩回事,不能牽合。”這是完全正確的)。最終從三郤之難中得益的就是欒書,在他顧忌的最大敵手被他用離間計殺掉后,厲公當然就成了接下來待宰的人了。最後應該指出,《左傳·成公十七年》、《國語·晉語六》所記的郤至的話,跟簡文苦成家父的言行甚爲符合,人物的不同大概是傳聞之異造成。《晉語六》甚至說三郤是“自殺”,就是針對他們始終隱忍退讓、不幸中計而言的。
由於還沒有看到《上博》(五),上面的看法都是閲讀諸位先生的文章后想到的,肯定有不妥之處,請各位先生指正。

2006年2月24日
(编者按:[1]《上博五芻議(下)》,簡帛網(http://www.bsm.org.cn )2006年2月18日。
[2]《〈上博(五)〉零札兩則》,簡帛網(http://www.bsm.org.cn )2006年2月21日。
[3]《上博簡〈姑成家父〉一個編聯組位置的調整》,簡帛網(http://www.bsm.org.cn )2006年2月22日。
[4]《上博五〈姑成家父〉零釋》,簡帛網(http://www.bsm.org.cn )2006年2月24日。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51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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