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乾隆二十七年(公元1792年)八月,浙江省孝丰(今浙江安吉县)有个人的行船被劫。官府接报,当即通令附近各县缉捕。
不久,邻近的平湖县有名士兵叫盛大,逃军回籍,纠合土匪行抢被捕。几堂审讯下来,他承认自己是抢劫孝丰船的正盗。
平湖县知县刘冰斋署中,有个小吏叫汪辉祖,协办此案。汪辉祖翻阅盛大的供词记录,从材料看,盛大确是强盗。那已起出的蓝布棉被,也经失窃者认出是赃物。但是,汪辉祖心中仍存疑团。
当晚,刘冰斋接受汪辉祖的建议,提出盛大一伙人复审,汪辉祖在后堂倾听。盛大等人认罪招供时,个个滔滔不绝如背书一样,且为首八人供词每字每句都一样。汪辉祖越听越感到疑虑重重。
第二天晚上,汪辉祖让刘冰斋故意在审案时增减些情节,然后一个个分开审。结果,八人所供就各不相同,破绽百出。汪辉祖马上请刘冰斋停止审问,命令主管仓库的人,按照失窃者先前认明的布被颜色和新旧,借了二十多条同样的被子。汪辉祖私下里在失窃者已认明的“赃被”上做好记号,然后跟那二十条被子夹杂在一起,嘱咐刘冰斋让失窃者当堂认领。
结果,失窃者竟认不出哪条是他的了。
汪辉祖当机立断,马上又提审盛大一伙。
盛大终于吐露真情:“我觉得自己逃军犯抢被捕,死路一条,审到这事时,我便胡乱承认了,其他的人也跟着承认啦。那条赃被,其实是我自己的!”
这下,汪辉祖向刘冰斋建议:开脱盛大之罪!消息传开,整个衙门马上喧哗:汪辉祖纵容罪犯。汪辉祖闻言,便向刘冰斋辞职。
刘冰斋再三挽留,汪辉祖却一步不让:“如果要我留下,一定要开脱盛大。被抢去的赃物很多,单凭一条好像是赃证又不确凿的被子,就定罪,杀好几个人,这怎么行?我不忍心为贪恋一个小官职而制造冤案。而且,怕连累你!”
这时,署中非议汪辉祖之声沸沸扬扬。刘冰斋却偏偏开释了盛大。
两年后刘冰斋被保举升任知府,交卸印信启程赴省。恰好这时,元和县(属苏州府)在审案中查获了孝丰劫船案,逮住了真正的强盗,起出赃物,经失窃者辨认,确凿无疑。
刘冰斋带上汪辉祖,星夜急奔赶到苏州,参加会审,最终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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