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尚书左丞高昉任蔡州知府时,曾断过这样一桩案子:
蔡州有个对主名叫王义。一日夜晚,王家拥进一帮蒙面强盗,将王家老小全部捆绑,关入柴屋,房内细软一洗而空。
案子报到州府,知府高昉命手下限期破案。几天下来,毫无进展。高昉细心察看了王义家失物的清单,便将清单分发给办案官吏,要求以此为线索,在街头巷尾注意观察。
一天早上,捕快在市场上巡视,只见有一个摊上五个壮汉在卖旧衣服,价格很便宜。捕快见疑,上前装作顾客挑选一般,忽见一衫裤上绣有王字,他顿想到王义失窃清单上有此物,立即招呼其他捕快,将五个壮汉拘捕到衙门审理。不想五个壮汉却大喊冤枉,不承认与盗案有涉。官吏命大刑伺候。不一会,五个大汉便被打得皮开肉绽,终于招供。罪状和赃物都已具备,立即将案卷交予高昉,请示要以极刑惩处。
高昉发现五人招供有几处不符。马上派人前往调查五人的家境及平时的德行,发现这几个人平时老实本分,家境尚可,均以合伙贩物为生。高昉又将那绣有王字的衫裤取来察看,觉得有异。便传王义到府查证。
高昉问:“你所失的衫裤是同一端布做的吗?”
王义答道:“是。”
高昉比量衫裤用布的幅尺,发现二者阔狭不同,疏密有异。
高昉将衫裤上的王字给王义看,王义道:“这不是我的。我那王字是用黄线绣的。”
一切明了后,高昉又将五个囚犯带上询问,五人又大呼冤屈。高昉问:“先前为什么认罪?”
五人齐道:“不能忍受毒刑拷打,只求速死算了。”
证据不足,高昉慰抚五人一番,立即将他们释放。
过了几天,在高昉的精心布置下,捉住了真正的罪犯。 范纯仁识破伪供
宋时,河中府有个录事参军叫宋儋年。一天,宋参军在宅中大宴宾客,散席后,过了一阵就连声喊叫肚子痛,当晚就死了。
河中府太守范纯仁怀疑有人下毒,就下令检验尸体。件作验尸完毕,呈上验尸单。范太守见上面写道:“死者七窍流血,肌肤紫黑,显是中毒身亡。”
这时参军太太出首告发说:参军的小妾与一个门客有私情,很可能是他俩谋害的。于是范太守就将两人拘捕。
范太守派了一个官员负责审讯,两人供认了毒杀宋儋年的事实。当追问如何下毒的情节时,小妾又供出是把毒药下在清蒸甲鱼这道菜里。宋参军是食后中毒身亡的。
案件审结后,范纯仁复查案卷,发现其中颇有疑点。问审案吏员说:“清蒸甲鱼是第几道菜?”
吏员答道:“是第四道菜。”
“客人吃没吃这道菜?”
“都吃了。”
范太守说:“我看奸人所下的毒药,吃了之后,毒性便会发作。宋参军岂能干席散后毒发身亡呢?再说,众多宾客都吃了这菜,怎么无一中毒的呢?可见犯人所供,其中必有原因。”
吏员诺诺称是,只得又重新审问犯人,这次小妾招认,是客人散去后,宋某返回厅堂,休息用茶,在茶水中下了毒。这才是作案的真实情况。原来犯人早已深谋熟虑,故意假造作案情节,准备将来上诉时再行翻供。范纯仁识破伪供,防止了犯人翻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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