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庭湖畔的讚歌
鐘相、楊麼起義是發生在南宋初洞庭湖地區的一次農民起義。
北宋末,鼎州武陵(今湖南常德)人鐘相在家鄉利用宗教活動組織群眾,凡加入他的組織——鄉社的農民要交一點錢糧,社內實行互相共濟,因此都能「田蠶興旺,生理豐富」。他宣稱:「法分貴賤貧富,非善法也。我行法,當等貴賤,均貧富。」這代表了農民要求財富上平均、社會地位平等而提出的政治主張,比北宋初王小波「均貧富」的思想又進了一步。鐘相因此深受群眾擁護,被稱為「老爺」或「天大聖」。周圍的貧苦農民加入鄉社的不計其數。20餘年,其影響擴大到洞庭湖周圍各縣。
靖康二年(1127年)初,金人入侵,鐘相組織民兵300人,命長子鐘子昂率領北上「勤王」。這支隊伍未與金兵接觸,就被剛即位的宋高宗趙構命令遣返。鐘相便以這支隊伍為基礎,籌劃起義。金兵渡江南犯,所過殘破,官兵和潰兵到處燒殺搶劫,南宋統治者橫征暴斂,「政煩賦重」,南方人民陷於水深火熱之中,在江西、福建、荊湖各路先後爆發了農民起義。建炎四年(1130年)二月,鐘相在金人屠潭州(今湖南長沙),孔彥舟匪軍犯澧州(今湖南澧縣)、鼎州危急之時,率眾起義,保衛家鄉。建國號楚,年號為天載(一作天戰),鐘相稱楚王,立長子鐘子昂為太子,設立官屬。起義軍「焚官府、城市、寺觀、神廟及豪右之家,殺官吏,儒生、僧道、巫醫、卜祝及有仇隙之人,」並佔據地主的土地,歸為己有。
他們把殺官吏等稱為「行法」,把平分這些人的財產稱為「均平」,斥宋朝國法為「邪法」,對於「執耒之夫」,和「漁樵之人」,則加以保護。凡是參加起義軍的,一律免除賦稅差科,不受官司法令的束縛。這些主張和行動受到人民的熱烈擁護,認為是「天理當然」。起義軍攻佔了鼎、澧、荊南(今湖北江陵)、潭、峽(今湖北宜昌附近)、岳(今湖南嶽陽)、辰(今湖南沅陵)等州的19縣。
農民起義軍的革命行動和浩大聲勢,使地主豪紳十分恐懼,他們勾結孔彥舟匪軍進駐鼎州,鎮壓農民起義。孔彥舟屢遭失敗之後,派奸細混入起義軍作內應,於三月末偷襲攻破鐘相營寨,鐘相及子鐘子昂被俘遇害。
鐘相犧牲後,部眾在楊麼等領導下,仍繼續堅持鬥爭。楊麼在諸首領中最年輕,楚語稱幼為麼,故稱他為「麼郎」或「楊麼」,逐漸成為起義軍共同擁護的領袖。
楊麼在洞庭湖周圍建水寨、造戰船,實行兵家相兼,「陸耕水戰」的戰略方針,使起義軍得到迅速發展。他們平時從事生產,戰時則登舟作戰。從武陵、龍陽到沅江縣的沅水西側建立水寨二三十所,尤以上沚江(沅水支流,在今漢壽縣內)的夏誠、劉衡二寨最為險要。他們充分利用河港交錯的地形和自己善於操舟的特長,採用水陸兩棲的戰術與官軍周旋。紹興元年(1131年)俘獲南宋官軍車船和工匠後,大造車船。車船是大型戰船,用腳踏動車輪,即可擊水前進,其行如飛,四周裝有打擊敵船的拍竿。楊麼水軍更加強大,水戰中一直保持優勢。1133年四月,起義軍重建楚政權,立鐘子儀為太子,稱楊麼為大聖天王。這時起義軍控制了北達公安,西及鼎、澧,東至岳陽,南抵長沙之界的廣大地區。
紹興三年以來,南宋多次派遣軍隊前往鎮壓,都大敗而歸。是年冬,禁軍將領王燮又率兵前往鎮壓。他從上游的鼎州水陸並進,對沅水沿岸的起義軍水寨發動攻擊,並在下游埋伏大量水軍,企圖一舉消滅起義軍。楊麼早將上游的主力及家屬轉移,使敵人撲空。楊麼又發車船數只,偃旗息鼓,交橫順流而下。埋伏在下游的崔增、吳全水軍以為是起義軍敗下的空船,全隊爭先入湖,大小數百隻舟船都被起義軍的車船撞沉,崔、吳二人也葬身湖底。一日之內,起義軍殲滅南宋水軍上萬人。起義軍還多次挫敗南宋朝廷「招安」的陰謀。
紹興五年春,宋高宗調岳飛前往鎮壓起義軍,又派宰相張浚親臨督戰。他們在湖區各要道屯駐重兵,縮小包圍圈,加緊經濟封鎖,並在夏季進兵,蹂踐禾稼,造成起義地區嚴重的經濟困難;同時大力開展政治誘降活動。黃佐、楊欽首先叛變投敵,起義軍內部分化瓦解,楊麼力戰不屈,被俘犧牲。
楊麼死後,黃誠、周倫等力屈投降,夏誠繼續抵抗,小寨亦被攻破。澧州的起義軍則在雷德進、雷德通兄弟率領下,固守小寨,又堅持了一年多才最後失敗。這次起義前後共持續六年半之久。它以洞庭湖地區為根據地,堅持鬥爭,為後來的農民起義提供了豐富的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