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思想文化的首次大劫難,士大夫政治抗爭的第一次大慘劇
焚書坑儒是秦始皇統一六國後為統治思想文化而採取的兩項重大措施。在諸侯割據稱雄的戰國時代,制度混亂不一。
許慎《說文解字序》說當時「田疇異畝,東塗異軌,律令異法,衣冠異制,言語異聲,文字異形。」秦統一以後,採取種種措施在政治、經濟上鞏固統一。但是,僅僅實行政治上和經濟上的統一,對於鞏固中國歷史上第一個龐大的封建專制帝國是遠遠不夠的,還必須實行思想上的統一。這一措施強化了封建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統治,給中國思想文化史帶來了第一場重大災難。
戰國時代諸侯紛爭,雖然經濟上造成很大摧殘,但思想文化卻是空前活躍,各種思想流派、學術團體都流行游動於世。僅從學派來講,就有儒家、法家、道家、墨家、名家、陰陽家、縱橫家、兵家、農家、雜家等所謂「九流十家。」從思想方面來講,各家學派各抒己見,相互詰難,形成了中國歷史上僅有的一次百家爭鳴的局面,從而極大地推動了學術思想的繁榮昌盛,迎來了我國古代學術發展的黃金時代。但是,隨著封建國家的統一,專制主義中央集權製成了當時社會的政治統治形式,趾高氣揚的千古一帝秦始皇在強化他政治、經濟上的專制權力的同時,也要開始推行文化思想上的專制統治了。不過,他並沒有準備一開始就對文化思想領域採取殘酷的手段,從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建立統一政權開始,到實施焚書的始皇三十四年(前213年)的8年間,曾從六國的宮廷和民間搜集了大量的古典文獻。同時又徵聘70多位老學者,授以博士之官。還召集了2000餘人的學生置於博士官之下,命之曰諸生。其目的在於利用他們對古典文化進行清理甄別,以政府的力量禁止不利於封建專制政權的書,獎勵那些對秦政權有利的書籍。誠如秦始皇自己所說:「吾前收天下書,不中用者盡去之,悉召文學方術士甚眾,欲以興太平。」因此,秦政權不僅對70位博士優禮備加,而且對於諸生也「尊賜之甚厚」。
但是,事情的發展並不按秦始皇的本來設想進行,這些博士和諸生都是舊時代的學者,滿腦子都是舊文化和復古思想,認為復古周禮的儒家思想都是好的。所以,他們不但對加強專制統治思想沒有幫助,反過來對秦始皇的所為指手劃腳,說三道四。而秦始皇恰恰是個蔑視儒家、推崇法家思想的人,他十分崇拜法家集大成者韓非的主張:「明主之國,無書簡之文,以法為教;無先王之語,以吏為師。」認為這才是富國強兵,超越三皇五帝的唯一妙法,所以對博士諸生的表現心有不滿。始皇三十四年(前213年),在咸陽宮的一次宴會上,博士淳於越提出廢郡縣,立分封,認為「事不師古而能長久者,非所聞也。」始皇命令群臣議論,丞相李斯謬其說,絀其詞,上書皇帝曰:過去天下散亂,沒有能統一之者,所以諸侯並起,「語皆道古而害今,飾虛言以亂實,人善其所私學,以非上所建立。今陛下並有天下,別黑白而定一尊;而私學乃相與非法教之制。聞令下,即各以其私學議之,入則心非,出則巷議,非主以為名,異趣以為高,率群下以造謗。
如此不禁,則主勢降乎上,黨與成乎下不便。」李斯這番利害析說,使始皇大為稱是,准許了李斯提出的焚書的建議,即除去秦國的歷史書籍以外,其他史書及《詩》、《書》百家語之類全部燒燬的建議。除博士官掌管的圖書和農書醫書及求神問卜之書外,各地所有一切藏書全部交到當地官府燒燬。命令下達後30天之內不燒者,判刑服勞役。下令今後如還有人敢於議論詩書,判死刑。以古非今者全族處死。官吏知道而不揭發者治以同罪。李斯的一個建議,就使秦帝國統治所及之處,到處點燃了焚書之火,不到30天,秦以前的古典文獻,盡皆化為灰燼,中國古代思想文化遭到了前所未有的摧殘。這就是歷史上有名的「焚書」事件。
在秦始皇採取愚蠢的焚書措施後僅1年,又發生了「坑儒」慘劇。秦始皇知道,書雖然焚了,但人的思想無法焚掉,在自己的政權機構中,還有部分懷有復古思想的舊貴族掌管著文化事業,對這些人必須加以清除。但以什麼為借口呢?
秦始皇是一個具有數重性格的人,即有他披掛上陣,統率千軍萬馬吞滅六國的雄勇氣概,又有其迷信神仙,貪生怕死的怯弱心理。當他統一中國成為歷史上第一位皇帝開始,他就迷上了神仙方術,重用方士,煉丹求藥,不惜耗費巨額錢財,派人去遠海深山尋求長生不死之藥。秦始皇三十五年(前212年),有兩個替他尋求長生不老仙藥的方士侯生和盧生,明知仙藥根本就是沒有的,他們無非是為詐取富貴而已。
時間已久,怕騙局終歸敗露,乃相與謀曰:「始皇為人,天性剛戾自用,起諸侯,並天下,意得欲從,以為自古莫及己。專任獄吏,獄吏得親幸。博士雖七十人,特備員弗用。丞相諸大臣皆受成事,倚辦於上。上樂以刑殺為威,天下畏罪持祿,莫敢盡忠,……天下之事無大小皆決於上,……貪於權勢至如此,未可為求仙藥。於是乃亡去。」始皇聽了這一消息,龍顏大怒,指責方士「韓眾等去不報,徐巿等費以巨萬計,終不得藥,徒奸利以相告日聞。盧生等吾尊賜之甚厚,今乃誹謗我,以重吾不德也。諸生在咸陽者,吾使人廉問,或為妖言以亂黔首。」「於是使御史悉案問諸生,諸生轉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餘人,皆坑之咸陽。」並告知天下,以懲戒後。這就是歷史上所謂的「坑儒」事件。坑儒事件並不只這一次,在此後又接連發生了第二次、第三次屠殺。《文獻通考﹒學校考》云:始皇「又令冬種瓜麗山,實生,命博士諸生就視,為伏機,殺七百餘人。秦二世時,又以陳勝起,召博士計生議,坐以非所宜言者,各數十人。然此秦之於博士弟子,非惟不能考察試用之,惟恐其不澌盡泯沒矣。」
秦始皇採取極其野蠻粗暴的方式「焚書」、「坑儒」,希望以此殘酷的手段達到思想上的高度統一,充分體現了封建地主階級專政的殘酷和皇帝掌握著至高無上的權力。焚書摧殘了自春秋戰國以來百家爭鳴所形成的文化繁榮局面,使祖國文化寶庫蒙受了災難。坑儒則沉重地打擊了儒家學派及廣大知識分子,使法家學說完全官學化。而秦王朝就是因為獨行法家嚴酷理論才導致速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