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子监祭酒,中国古代中央政府官职之一,始于西晋武帝国子祭酒,后经北齐、隋唐、明清延变。该官职基本隶属于朝廷最高学府:国子监。主要任务为掌大学之法与教学考试。
国子监祭酒简介
国子监祭酒,官署名,国子监官职名。
西周时期国家的最高学府称为“太学”, 汉武帝设置“太学”也是承袭了传授儒家经典最高学府的功能。而西晋初立“国子学”旨在突出国家教育管理机构的功能。北齐称之为“国子寺”。隋、唐、宋、元、明、清称之为“国子监”。清末改革学制,1905年12月6日设学部,国子监裁废,其教育行政功能并入学部。
西晋武帝咸宁四年(278年)﹐始立国子学﹐设国子祭酒和博士各一员﹐掌教导诸生。
北齐改名国子寺。
隋文帝时,改寺为学。不久,废国子学,唯立太学一所,省祭酒﹑博士;置太学博士,总知学事。炀帝即位,改为国子监,复置祭酒。
唐沿此制,国子监下设国子﹑太学﹑四门﹑律算﹑书等六学,各学皆立博士,设祭酒一员,掌监学之政,并为皇太子讲经。唐高宗龙朔元年(661年),东都亦置监。一度改称司成馆或成均监。
宋沿唐制,分设西京国子监(今河南省洛阳市)、东京国子监(今河南省开封市),增辖武学。
元代分设国子监管辖国子学。
明清改国子学为国子监。
唐宋八大家之首韩愈、明代理学家湛若水、贪官严嵩、明著名首辅徐阶都做过国子监祭酒,王懿荣发现甲骨文时也是国子监祭酒。
国子监祭酒沿革
宋代
宋初承五代后周之制﹐设国子监﹐招收七品以上官员子弟为学生。端拱二年(989)改国子监为国子学﹐淳化五年(994)依旧为监。庆历四年(1044)建太学前﹐国子监系宋朝最高学府。但高﹑中级官员子弟坐监读书﹐仅是挂名﹐数量既少﹐平日听课者又甚寥寥。
自设太学和其他各类学校后﹐国子监成为掌管全国学校的总机构﹐凡太学﹑国子学﹑武学﹑律学﹑小学﹑州县学等训导学生﹑荐送学生应举﹑修建校舍﹑画三礼图﹑绘圣贤像﹑建阁藏书﹑皇帝视察学校﹐皆属其主持筹办。
元丰改革官制(见元丰改制)前﹐国子监官员有判监事﹑直讲﹑丞﹑主簿等。自元丰三年(1080)起﹐改设国子祭酒(即旧判监事)﹑司业(祭酒的副手)﹑丞﹑主簿﹑太学博士(即旧直讲)﹑学正﹑学录﹑武学博士﹑律学博士等官﹐监内分成三案﹕厨库案管太学钱粮﹑颁发书籍条册﹐学案管文﹑武学生公私试﹑补试﹑上舍试﹑发解试等升补﹑考选行艺﹐知杂案管监学杂务。各案设胥长﹑胥佐﹑贴书等吏人多员。
国子监还设书库﹐刻印经史书籍﹐供朝廷索取﹑赐予以及本监出售之用。南宋在监内专设“印文字所”。国子监所印书籍称“监本”﹐一般刻印精美﹐居全国之冠。北宋陪都西京﹑南京﹑北京亦陆续置国子监﹐设分司官﹐由朝廷执政﹑侍从等官迭互充任﹐职事颇简﹐仅出纳钱粮﹐实际成为士大夫休养之所。崇宁四年(1105)﹐罢三京国子监官﹐各设司业一员。
元代
辽太祖置南面上京国子监﹐设祭酒﹑司业﹑丞﹑主簿﹑下辖国子学。中京另建国子监﹐设官与上京同。金代国子监下辖国子学﹑太学﹐设祭酒﹑司业各一员﹔监丞二至三员﹐一员兼管女直学。元初置国子监﹐属集贤院﹐下辖国子学﹐设祭酒﹑司业﹐掌国子学的教令﹔监丞﹐专领监务。另建蒙古国子监和回回国子监学﹐以示与汉人﹑南人之别。
明代
明初设中都国子学﹐后改为国子监﹐掌国学诸生训导的政令。明成祖永乐元年(1403)﹐在北京设国子监﹐皆置祭酒(校长)从四品﹑司业(副校长)正六品﹑监丞正八品﹑典簿从八品各一员。
清代
清代国子监总管全国各类官学(宗学﹑觉罗学等除外)﹐设管理监事大臣一员﹔祭酒﹐满﹑汉各一员﹔司业﹐满﹑蒙﹑汉各一员。另设监丞﹑博士﹑典簿﹑典籍等学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并归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