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刘景文 苏轼
《赠刘景文》是北宋文学家苏轼,于元祐五年赠与刘景文的七言绝句,以此来勉励友人。世人都知道大文豪苏轼的名字,但刘景文是何许人也?恐怕很多人都不太清楚。刘景文又名刘季孙,宋仁宗嘉佑年间监饶州酒务,后因苏轼的推荐得到小小的升迁。刘景文的父亲刘平是将军,所以他本人性格也比较豪爽,很得苏轼赏识。
苏轼画像
元祐五年,苏轼任杭州太守,也就是在这一年苏轼认识了刘景文,帮他得到了升迁。《赠刘景文》就是创作于当时,短短二十八字,却满满的都是对处于窘境中的刘景文的勉励和支持。可惜,元祐七年,刘景文逝。他和苏轼只结识了短短两年,世事沧桑,不由人。
本诗前两句写景,简短的十四个字就生动地描写出一幅秋末冬初的景致图,萧条中透露出一种凋零的美感。原本亭亭玉立,清吐芳香的荷花早已凋零不见,就连那“接天莲叶无穷碧”的荷叶也耷拉着脑袋,无法像伞盖般遮挡雨点。残留枝头的菊花虽然还留有余香,却早被西风吹得花瓣飘零,不复完整,唯有菊花的枝干还坚挺着直指天空,傲然凌霜,一副不肯屈服的样子。
诗的后两句议景,说一年之中最好的时节就是橙黄橘绿之时。看似丝毫没有提到刘景文,其实苏轼早已不露声色地将自己的感情寓于诗中,景中。在文人眼中,橘和菊、梅一样有凌霜傲寒的气质。所以,这里苏轼之意是告诉刘景文,人到中年就像橙黄橘绿的初冬正是意气风发之时。
苏轼绝命诗
元丰二年,苏东坡写了一首诗名为《咏桧》,原本这只是一首再正常不过的诗,却被沈括指出诗的最后两句有隐刺皇帝的嫌疑。明眼人都知道,这分明是鸡蛋里挑骨头,可苏轼却以“大逆不道”的罪名被打入牢狱,并牵连了几十位亲戚朋友。这就是震惊朝廷的“乌台诗案”。苏轼自知此罪难逃,就写了两首绝命诗,分别写给妻儿和弟弟苏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