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理气论
程朱理学,是中国宋朝时期程颢、程颐、朱熹等人发展的儒学流派。“理学”在中国古代又称为义理学,起源于北宋,盛传于南宋、元朝和明朝,清朝中叶以后渐渐地没落,在原有的儒学思想上,大量融入了佛教和道教的思想,是一种新的儒学,也是古代早期的哲学思想。
南宋朱熹画像
朱熹的“理气论”的核心范畴是“理”,或者称为“道”或“太极”,从中可以看出他充分利用了道家的思想。理是万物之先,是事物发展的规律,是伦理道德的基本准则。“太极”包括了万事万物之理,万物就可以分别体现整个太极。也就是说人人有理、事事有理,每一个人都以抽象的理作为存在的根据。气是仅次于理的又一哲学范畴,气相对应理来讲,理是抽象的,而气是有固定形态的,有情、有形、有状,有迹可循,从而铸成万物,它具有凝聚和可改造、创作的特性,天下万物都是理和气相统一的产物。第二个方面,理、气是有主次之分的,理为先,气在后,理具有第一性,气则属第二性。
朱熹建立了以“天理”为核心的唯心主义理学体系,认为天理就是万物的本源。把天理和伦理道德直接联系起来,发挥了儒家“仁”的学说,认为“父子君臣,天下之定理”,有了“仁”,也就有了义、礼、智、信,这就是天理的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