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哲学思想
朱熹,南宋著名的理学家,在“二程”的理学基础上继承和发展了理学,属于客观的唯心主义,对于后世的发展产生巨大的影响。
朱熹画像
朱熹的哲学思想表现为“理气论”、“动静观”“格物致知”“人性论”等。其中“理气论”是朱熹最著名的理论,南宋“二程”是理学的奠基者,朱熹是二程的弟子,故后来在二程的基础上又继承和发展了理学,借鉴了佛家、道家的思想体系,从而形成一个庞大的体系。朱熹所谓的理为太极,是天地万物的总体,即太极生万物,每一个人和物体都具有完整的理作为存在的根据,气是朱熹哲学体系中仅次于理的又一个范畴,它是有形状、有迹可循的,是铸成万物的质料。理和气之间有主次之分,理在先,气在后,理为主,气为客。
朱熹的“动静观”是把运动和静止看成一个无限连环的过程,并且这个过程是无限的,动静之间不可分离,互相联系。从中可以看出朱熹的思想具有一定辩证法的观点,除此之外,他还论述了运动具有相对稳定和显著运动这两种形态,他称其为“变”与“化”。
“格物致知”是用《大学》中“致知在格物”的命题,探讨哲学中认识论的问题。朱熹认为,人的认识一定要建立在“知先行后,行重知轻”。从认识的来源上看,知在先;从社会效果看,行要重于知,而且知和行是互相影响,知道的越多,行动起来就会更便利,实践了、亲自动手去做了,就会知道的更明白。
关于“人性论”,朱熹提出了“存天理、灭人欲”,承认人们有正当的物质生活欲望,反对佛教绝对的倡导“无欲”,但是万事万物都要根据理才可以。
朱熹的人性论
《三字经》中有句为“人之初、性本善”,主张人性本善的理论,但是也有主张“人性本恶”的理论,关于“人性”是我国伦理思想中的一个重大问题。
朱熹雕像
宋明理学是我国哲学史上一个重要的时期,同时也是对“人性”进行大讨论的时期,宋代的理学家们创造了一个包容并超越先辈哲学家的人性学说。从表面看,“人性”问题似乎只在善恶之间划分,朱熹的人性论则是突破了这些传统,选择从更深的角度探讨人性。朱熹的人性论在整理前人关于“人性”的学说的基础上对先秦以来已有的学说做了批判性的总结,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对于这个复杂的问题,给出了自己合理的解释。
在朱熹之前,已有“二程”为理学进行了奠基,朱熹在二人的基础上继承和发展了理学学说。朱熹人性论的思想是以对理气、人心、天理、人欲、义利作出了具体的阐述,并指出理是根本,而后才有气。同理,也划分了其他几对“本与末”、“主与从”之间的关系,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存天理、灭人欲”的思想主张,主张人们通过“克己复礼”来达到遵从天理,消除人贪婪的欲望。
朱熹的人性论思想通过性与气的划分,引出“理”的概念,教导人向善,虽然是客观的唯心主义,但是他的功绩却是不能否认的。他所构筑的人性论思想体系对于当今的思想政治教育仍具有借鉴意义。朱熹提出的“四端之善”对于人们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都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