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条约谁签的
1842年8月29日(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英国代表璞鼎查,清廷代表钦差大臣耆英在南京江面上的英军旗舰“康华丽号”上正式签订了中英《南京条约》。
钦差大臣耆英像
关于璞鼎查,他从1803年起,在印度从事殖民侵略近四十年。他在英国阿富汗战争中,被封为男爵。1841年4月,英国政府任命他为侵华全权代表,来华扩大侵略战争。这位专业侵略家在中国再一次大肆侵略。
耆英,这个签订了《南京条约》的罪人,随后又在璞鼎查的要挟下,诬陷在台湾抗英的台湾道姚莹、总兵达洪阿“冒功欺罔”,致使姚莹和达洪阿二人被革职逮问。
1843年,耆英任钦差大臣,与英国签订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和《虎门条约》。
1844年,他任两广总督兼办通商事务时,又与美国签订了《望厦条约》,与法国签订了《黄埔条约》。
1858年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他被派赴天津与英法联军交涉,因为英军在占领广州期间查获大量档案文件,发现耆英在上报朝廷的时候并没有如实禀报英方的要求,因此拒绝与其谈判。耆英因惧罪擅自回京,咸丰帝令其自尽。
纵观耆英一生,代表清政府签订了一条条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因为他本身的软弱和畏惧强权,也影响了清廷的决策。他是被历史推上舞台的卖国者,本性使然,他不能担当大任,可是清廷却一次次任用他与敌军谈判,以换得一时的安宁与平静,却致使生灵涂炭,百姓流离失所,这也是清廷的悲哀。而最后耆英为咸丰帝赐死,也是宫廷权利斗争的结局。
南京条约主要内容
《南京条约》又称《江宁条约》,是中国近代史上与外国签订的第一个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款。标志着中国开始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南京条约内容图
条约签订于1842年(清道光二十二年)。清政府与英国第一次鸦片战争失败,英国仗着自己船坚炮利,发动侵略,而清政府昏庸无能,许多官员胆小怕事,最终在英国的胁迫下,签订《南京条约》。
中英《南京条约》(又名《江宁条约》),条约具体内容有:
一,宣布停止战争,签订和平条约,两国从战争状态进入和平相处状态。
二,签订“五口通商”,英国有派领事入驻的权利,准许英国商家及其家属入驻。
三,巨额赔款。清政府需赔付巨款给英国。具体应赔付1200万银元,分四年缴纳清楚。若四年没有完成,则酌情按每年百元应加五银元利息。
四,割地。清政府割香港岛给英国。中国领土开始变得不再完整。
五,中国海关税应与英国商定。中国的关税自主劝开始丧失。
六,废除清政府原有的公行贸易制度,允许英国与中国自由通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