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内容
“布雷顿森林体系”建立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两大国际金融机构。前者负责向成员国提供短期资金借贷,目的为保障国际货币体系的稳定;后者提供中长期信贷来促进成员国经济复苏。
“布雷顿森林体系”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第一,美元与黄金挂钩。各国确认1944年1月美国规定的35美元一盎司的黄金官价,每一美元的含金量为0.888671克黄金。各国政府或中央银行可按官价用美元向美国兑换黄金。为使黄金官价不受自由市场金价冲击,各国政府需协同美国政府在国际金融市场上维持这一黄金官价。
第二,其他国家货币与美元挂钩,其他国家政府规定各自货币的含金量,通过含金量的比例确定同美元的汇率。
第三,实行可调整的固定汇率。《国际货币基金协定》规定,各国货币对美元的汇率,只能在法定汇率上下各1%的幅度内波动。若市场汇率超过法定汇率1%的波动幅度,各国政府有义务在外汇市场上进行干预,以维持汇率的稳定。若会员国法定汇率的变动超过10%,就必须得到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批准。1971年12月,这种即期汇率变动的幅度扩大为上下2.25%的范围,决定“平价”的标准由黄金改为特别提款权。布雷顿森林体系的这种汇率制度被称为“可调整的钉住汇率制度”。
第四,各国货币兑换性与国际支付结算原则。《协定》规定了各国货币自由兑换的原则:任何会员国对其他会员国在经常项目往来中积存的本国货币,若对方为支付经常项货币换回本国货币。考虑到各国的实际情况,《协定》作了“过渡期”的规定。
《协定》规定了国际支付结算的原则:会员国未经基金组织同意,不得对国际收支经常项目的支付或清算加以限制。
第五,确定国际储备资产。《协定》中关于货币平价的规定,使美元处于等同黄金的地位,成为各国外汇储备中最主要的国际储备货币。
第六,国际收支的调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会员国份额的25%以黄金或可兑换成黄金的货币缴纳,其余则以本国货币缴纳。会员国发生国际收支逆差时,可用本国货币向基金组织按规定程序购买(即借贷)一定数额的外汇,并在规定时间内以购回本国货币的方式偿还借款。会员国所认缴的份额越大,得到的贷款也越多。贷款只限于会员国用于弥补国际收支赤字,即用于经常项目的支付。
会议召开
1944年7月1日,44个国家或政府的经济特使在美国新罕布什尔州的布雷顿森林召开了联合国货币金融会议(简称布雷顿森林会议),商讨战后国际货币体系问题。经过3周的讨论,会议通过了以”怀特计划”为基础制订的《联合国家货币金融会议最后决议书》以及两个附议,即《国际货币基金协定》和《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确立了以美元为中心的国际货币体系,即布雷顿森林体系。
1945年12月27日,参加布雷顿森林会议的国中的22国代表在《布雷顿森林协定》上签字,正式成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简称IMF)和世界银行(简称WB)。两机构自1947年11月15日起成为联合国的常设专门机构。中国是这两个机构的创始国之一,198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这两个机构中的合法席位先后恢复。
扮演角色
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经过数年的战争后人们在二战即将结束的时候发现,美国成为这场战争的最大赢家,美国不但最后打赢了战争,而且在经济上美国发了战争财,据统计数据显示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即将结束时,美国拥有的黄金占当时世界各国官方黄金储备总量的75%以上,几乎全世界的黄金都通过战争这个机制流到了美国。
1944年7月,美国邀请参加筹建联合国的44国政府的代表在美国布雷顿森林举行会议,经过激烈的争论后各方签定了“布雷顿森林协议”,建立了“金本位制”崩溃后一个新的国际货币体系。布雷顿森林体系是以美元和黄金为基础的金汇兑本位制,又称美元-黄金本位制。它使美元在战后国际货币体系中处于中心地位,美元成了黄金的“等价物”,美国承担以官价兑换黄金的义务,各国货币只有通过美元才能同黄金发生关系,美元处于中心地位,起世界货币的作用。从此,美元就成了国际清算的支付手段和各国的主要储备货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