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大觉醒运动的性质 美国大觉醒运动的起源和主要领导人

美国大觉醒运动是一场起源于北美殖民地的新教复兴运动,这场运动高举宗教复兴的旗帜,将矛头直指官方教会。这场运动的主要领导人除了富瑞林怀森,还有就是爱德华滋和怀特菲尔德。究竟这场大觉醒运动是怎样回事呢?


 

  第一次福音觉醒运动,即第一次美国大觉醒运动,是指发生于18世纪30年代——40年代的美国的一场思想启蒙运动,是反对宗教专制、争取信仰自由的思想解放运动。发起者以宗教复兴为旗帜,把矛头对准宗教压迫的精神支柱——官方教会的教义(南方的安立甘宗和新英格兰的公理宗),以“灵魂自由”为口号,宣扬民主平等、信仰自由、人民主权和反暴政的革命思想。
  到18世纪初,北美南北殖民地的基督教新教会,已处于衰微状态。政教合一的统治体制严重地钳制了新兴资产阶级“雄心勃勃”的“事业心”;教会上层则墨守传统教义,致使宗教生活毫无生气。更为严重的是由于阶级剥削和压迫造成了社会的动荡不安,贫富之间的两极分化日趋严重。在这种情况下,劳苦群众的反抗也越来越激烈。反抗的形式除暴力外,更多的是奴隶逃跑、工人怠工、议会斗争、教派斗争……等非暴力方式。一些中下层神职人员认为,不公平和动乱是整个社会普遍堕落的结果,而社会堕落的原因又是由于传统教会不能维系人心。因此,要改变这个“罪恶世界”必须重新点燃人的心灵之火,培养宗教感情,使人性得以复初,即通过复兴宗教,唤起人们的觉醒。
  因此,这次北美洲的宗教复兴又称第一次大觉醒运动。北美大觉醒运动开始于18世纪到20年代的长老派教会中,发祥地是新泽西,领袖人物是富瑞林怀森。他于1720年由荷兰到北美,由于受虔敬主义影响,他指责教会的形式主义和缺乏活力,强调个人信仰和宗教道德,并以此作为教徒是否虔诚的标准。为此,他主张教会独立,并首先在荷兰归正教会中培训宗教复兴的青年传道师。他的复兴活动很快波及到中部的长老派教会。
  运动的主要领导人爱德华滋和怀特菲尔德,均强调宗教感情和个人对上帝的爱,大大促进了宗教生活的自由化、个人化和民主化。由于该运动着重强调个人的悔改重生,倡导严格的道德和敬虔的生活,所以被认为是17~18世纪初,德国虔敬派和英国福音奋兴派在北美的回音。
  因主要发生于归正宗的教派中,故可视为该宗的英国福音派在美国的发展。继之有长老会牧师覃能特,他重视培养和教育青年牧师,于1736年创建木屋学院(普林斯顿大学前身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