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历史简介 英国历史发展历程 英国领土面积 英国人口有多少

英国历史概况


英国历史是一部征服与合并和的历史。英国全称为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由英格兰、威尔士、苏格兰和北爱尔兰组成,而整个英国的历史也就是由这四个区域的历史交织组成。1535年威尔士成为英格兰王国的一部分,1707年苏格兰与英格兰正式合并为大不列颠王国,1800年大不列颠王国和爱尔兰合并成为大不列颠与爱尔兰联合王国,1922年爱尔兰共和国独立,爱尔兰北部仍留在联合王国内。


苏格兰历史简介

苏格兰位于大不列颠岛北部,英格兰之北。苏格兰的历史的正式记载是在古罗马人入侵不列颠之后的一些纪录。公元5世纪,爱尔兰北部的盖尔人(凯尔特人的一支)移居苏格兰,曾在阿盖尔郡和比特郡地区建立达尔里阿达王国。此后向东扩张到阿瑟尔森林和厄恩河谷,向北扩张到埃尔金地区。公元843年达尔里阿达国王麦卡尔平兼任皮克特王国的国王,建立阿尔巴王国,王号为肯尼思一世,一个相对独立完整的苏格兰王国逐渐成形。此后,苏格兰历经邓凯尔德王朝、坎莫尔王朝、巴里奥尔王朝、英格兰占领、布鲁斯王朝以及斯图亚特王朝统治,至1707年与英格兰王国合并成为联合王国。

威尔士历史简介

威尔士位于大不列颠岛西南部,英格兰以西。
距今约29,000年便有人类定居于威尔士。至古罗马人进入了大不列颠岛后,威尔士属于不列颠行省
公元5世纪,随着罗马人的撤离,盎格鲁撒克逊人大举入侵大不列颠,直至到11世纪,威尔士人在盎格鲁撒克逊人的高压统治与入侵中度过,而同时布灵顿人开始称自己威尔士人。
公元8世纪,传说中的亚瑟王(King Arthur)领导布灵顿人抗击盎格鲁撒克逊统治。
公元9世纪和10世纪维京入侵使威尔士王国进一步统一,成为一个实体,但同时亦使威尔士落入英国皇室统治之下。
公元927年,威尔士国皇承认盎格鲁撒克逊国王阿瑟斯坦保护威尔士的主人。在随后的11世纪中,威廉一世充分利用了这种先例,在威尔士边境建立的强大而野心的封建领地制度。
公元1282年,英格兰王爱德华一世征服最后一个威尔士北部和西部的威尔士公国
公元1284年,威尔士正式被英格兰合并,爱德华一世以《罗德兰法令》(Statute of Rhuddlan)确立自己在该地区的统治。
公元1535年,《联合法案》完成英格兰和威尔士的统一,划分后者为13个郡,并规定英格兰法律通行全威尔士,英文为其官方语言。大部分威尔士人因此无法担任政府公职,但可以派代表参与英国国会。

北爱尔兰历史简介

北爱尔兰是英国的一个地区,位于爱尔兰岛东北部。公元前6600年前后,人类开始在爱尔兰岛定居。现在的爱尔兰人是古代凯尔特人的后裔,世代居住在爱尔兰岛上。公元5世纪的时候,随着罗马天主教的传入,爱尔兰人逐渐信仰了天主教,并形成了由修道院、传道士和王国组成的文化。公元8世纪末,爱尔兰岛上出现了统一的文明和法律,但政治上还没有出现统一的国家。
公元12世纪末,英王亨利二世利用爱尔兰的分裂局面,率军在爱尔兰岛登陆,征服都柏林和附近地区,建成“爱尔兰领地”,交由其四子约翰统治。但到1609年为止爱尔兰仍然是由许多王国组成的,一直到1609年英格兰才完全占领爱尔兰。
在北美独立战争和法国大革命的影响下,爱尔兰人发动了大规模的反英起义。英国当局进行了残酷的镇压。1801年爱尔兰议会被解散,爱尔兰成为大不列颠和爱尔兰联合王国的一部分。
1921年,经过一系列政治和武力斗争后,爱尔兰岛南部的26个郡从英国独立,爱尔兰共和国成立,北部的其它郡依然是联合王国的一部分。
大多数北爱尔兰人(联合派)希望留在英国,但一个举足轻重的少数派(民族派)希望加入爱尔兰共和国。从1960年代到1990年代两派之间的斗争武装化。1972年北爱尔兰的自治权为此被取消。从1990年代中开始,两派的主要半军事组织达成一个不十分可靠的停火协议。
2002年10月14日,英国政府宣布,中止北爱地方自治政府的运作,把北爱尔兰地区的控制权重新收归中央政府。2007年5月8日,民主统一党和新芬党组成的联合政府宣誓就职,这意味著北爱正式恢复分权自治政府。

英格兰历史简介

英格兰是英国人口最多,面积最大,经济最发达的一个部分,地处大不列颠岛的东南方,威尔斯以东,苏格兰以南。
公元前55年,当时的罗马高卢总督的恺撒,带领数万军队、对不列颠群岛发动了两次武力侵略,却困于不列颠人的战术无功而返。
公元43年,罗马第三任皇帝克劳狄终于征服了不列颠地区,纳为行省,并进行军事统治和军事移民。
公元122年,罗马皇帝哈德良在不列颠岛北部建立了100多公里的城墙以防卫北方蛮族,此即著名的“哈德良长城”。
公元407年,随着罗马帝国势力衰退,最后一批罗马军队于撤离不列颠,结束统治。
罗马军队撤离不列颠后,一支来自欧洲大陆的日耳曼民族-“盎格鲁-撒克逊人”征服了不列颠,建立了许多国家。此后,英国才被称为“英格兰”(意即盎格鲁-撒克逊人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