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尔泰主要思想
狄尔泰主要思想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属于新康德主义。新康德主意属于在古代欧洲唯心主义的思潮退去之后,在科学领域兴起了一阵绝对唯物主义的思潮,而新康德主义正是因此而形成。这个时期的主要代表人由黑格尔、赫尔姆霍茨等人,而狄尔泰在进入哲学领域的初期,正是以研究黑格尔为主的。
狄尔泰的著作《精神科学引论》
狄尔泰主要思想体现在其第二阶段。这是他从新康德主义转向生命哲学的主要贡献。他认为,无论何种哲学理论,都不能脱开生命泛泛而谈,唯有通过生命对历史和文化的体验,从不同的生活环境中体验到不同的价值观和思想观,乃至于宇宙观。因此他创造了一门新的学科,即是精神科学。在这门学科中,他研究的主要对象就是人,以及人的精神。他认为,人只有通过对不同生活的体验,才能理解历史和社会现实存在的各种联系。所以他努力提倡精神科学研究者在对哲学进行研究时,必定要从人的行为和习惯出发,解读每个人对于其周围的世界的意义。
因此,总结来说,狄尔泰主要思想就是“以人为本”,他通过“人”的个体和“人”所谓的精神世界,来了解人所处于的环境,并因此深入研究宇宙的哲学。从这一点上来看,狄尔泰的思想是前无古人的,他是对人类的生存环境的解读,也是对人生存的意义的深度研究。
狄尔泰生命哲学
生命哲学是一种最初流行于德国和法国的科学,他们试图通过对“人”的个体生命以及人的精神,来解读社会、知识、甚至宇宙。狄尔泰生命哲学这是这个时期最突出的代表。
狄尔泰和他的作品
狄尔泰出生于1833年11月19日的德国。当时德国正进入心理学、哲学的高度发展时期,因此也孕育了不少相关著名人士。狄尔泰就是其中之一。在生命哲学这个研究领域中,狄尔泰独树一帜,创立了“精神科学”这门学科,使其在当时哲学蓬勃发展的德国占有了一席之地。
生命哲学实际上是对黑格尔的思想以及唯物主义的一种反潮运动。狄尔泰早期曾研究过黑格尔的理论,并对其颇有见解。当他转向生命哲学的时候,自然得心应手。生命哲学对黑格尔提出的自然主义或唯物主义所依据的因果决定论进行了反驳,他们主张以通过“人”或者“生命”的个体,来研究社会,充分强调了人的意志在社会中发挥的重要因素。在狄尔泰看来,把物质和精神分割开来看待,是一种错误的做法,只有将两者结合研究,才是生命最完整的状态。
狄尔泰生命哲学认为,人的任何行动,对于社会来说,绝非单独的,他不能脱离社会对其的影响力,社会也无法脱离人的存在,而人所表达出来的知觉、思想、情感,正是我们现在所见到的对语言、道德、哲学、法律、艺术、宗教、国家、社会制度等多方面的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