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尔斯华绥作品 高尔斯华绥写作风格分析(2)

于是一直到1904年《法利赛人》出版,他的名字与作品才引起社会注意。那么具体来讲,高尔斯华馁生平是什么样的呢,就在1906年,高尔斯华绥完成长篇小说,他被认为是英国文学中现实主义传统的优秀继承者。其实他的父亲是伦敦的著名律师,1899年高尔斯华绥在牛津大学法律系毕业,但对律师业务不感兴趣,而专心从事文学写作。他早期以约翰辛约翰的笔名写了几部小说,但没有引起人们注意。《法利赛人》是他用真名发表的一部比较成熟的长篇小说。大学毕业后不愿当律师,到处游历。

他结识了一个外籍青年,该青年促使他以新的眼光来观察自己已熟悉的生活环境,后来他又见识了伦敦贫民窟穷人的生活情景,从而认识到法利赛人的后裔,也就是资产阶级的虚伪等本质。在故事末尾,谢尔顿发现和自己订婚的姑娘也属于法利赛人之类的家庭,并在生活的基本问题上与自己有重大分歧,于是毅然和她解约。1932年,高尔斯华绥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以上便是对高尔斯华馁生平的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