竖子不足与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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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傻瓜提的问题,十个聪明人也回答不上,这是一部电影里的台词。但是,一个有作为的人,和一群窝囊废或者脓包蛋,合作做一件事的话,成功的希望等于零,且不去说,而且绝对有被这些合作者气晕过去,气得死去活来的可能。

曹操终于发现,他错了。第一,他订错了目标。第二,他选错了伙计。他发起的这场讨伐董卓的轰轰烈烈的联盟,还没有正式交锋,就分崩离析了。一气之下,单枪匹马,追杀下去,荥阳一战,被董卓打得差点送了小命。败退河内之前,愤愤中所说的这句“竖子不足与谋”,反映了他内心的一种觉醒。他决定,和这帮狗咬狗一嘴毛的合作者分手,自己干自己的了。

识时务者为俊杰,曹操挥师山东,跳出是非地,实在够英明的。

在《三国演义》中,曹阿瞒是个被否定的人物,在三国戏的舞台上,他是个涂大白脸的角色。白色,在脸谱里是奸邪的象征。曹操是很奸诈,很毒辣,杀人不眨眼,但是,他在汉末蜂起的群雄当中,却是最出色的人物。他反对引外兵诛宦官,对何进说:只需一狱卒,足矣。说明他的见识。只身行刺董卓,随机应变,得以逃脱,说明他的果敢。组织过讨卓联军,汇集十八路诸侯,说明他组织才能。

但没想到,竖子不足与谋,于是这个枭雄,意识到汉室凌迟,朝廷衰落,日暮途穷,无力中兴。曾经寄予众望的诸侯领袖人物,所谓的四世三公名门之后有相当号召力的袁绍,不是成事之辈。其他庸碌无能,则更等而下之了。

俗话说,跟着鸭子学走路,早晚落个罗圈腿。同样,若不逃避庸俗,也必然会被庸俗腐蚀。曹操与这些胸无大志,只知蝇头微利的人,义无反顾地决裂,表明他思想的成熟。遍顾宇内,有大志向,有大作为者,舍我其谁?肯定是曹操在兖州养精蓄锐时的精神状态。

这是曹操一生中重要的思想转折点。他在《蒿里行》一诗中这样回顾的:“关东有义士,兴兵讨群凶,初期会盟津,乃心在咸阳。军合力不齐,踌躇而雁行,势力使人争,嗣还自相戕……”说明他是站在更高的角度,审视自己在历史的这一页中,该扮演什么角色了。

他不再以作一个兵强马壮,举足轻重的一方诸侯,在逐鹿中脱颖而出,成为一个盟主,代替袁绍的位置就满足的了。他的力量,他的雄心,他面临的大好机遇,和董卓挟天子威令不臣的启示,他把他的目光注视到一个新的高度,身在山东,西望长安,问鼎九五,已不是什么非分之想了。所以,他不参与袁绍、公孙、韩馥的夺地抢权之争,在一旁冷眼旁观;也不像马腾、韩遂兴勤王之师,讨贼杀敌,宁可坐等其变。那种十八路军马会盟,把袁绍推为盟主的事,他是敬谢不敏的了。

他要自己单干了,由此招贤纳士,扩充实力,帐下文有谋臣,武有猛将,俨然一番立国气象。当荀文若弃袁绍投奔他时,他说的“此吾之子房也”,分明表现了他以汉高祖自诩的胸襟。

一个有志者,必有不怕孤独的勇气,才能走出重围,别开生面。所以,有雄图大略的人物,不但要有超凡脱俗之思路,去陈趋新之行径,敢作敢为之胆略,不羁一格的作为,还得有逃避庸俗包围,不与竖子为谋的决断。曹操所以能成大事,就在于他的及时觉悟,另谋出路,否则,他和那些鸡争鹅斗的诸侯,也就没有什么区别了。

学会跳出去,站高点,思想飞跃一步,不也有益于我们每个人的事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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