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钊行刑时的绞刑台(李大钊就义经过三绞处决)

1927年4月28日,中国共产主义运动的先驱、中国共产党的主要创始人之一、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李大钊,在奉系军阀统治下的北京城走上绞刑台,用壮烈的牺牲谱写了自己生命的音响和光华。

关于李大钊英勇就义的情景,从当年的新闻报道看,李大钊是当日在20个共同赴难的烈士中,第一个登上绞刑台的;他是神色未变,从容就义的。在临刑时,李大钊曾索要纸笔,俟书一遗嘱;执刑者不允,他不再说话,神色自若地上了绞刑台。在受刑时,执刑者令其颈稍伸长,他如言应之,厥态殊从容,堪称视死如归,大义凛然。这当是李大钊英勇就义的真实场景。

绞死李大钊的绞刑架

李大钊上绞刑台时有无发表临终演说?

  人民出版社1979年4月出版的《李大钊传》是一部全面记述李大钊生平事迹的著作。这部再现李大钊壮烈一生和光辉形象的人物传记,是原中共北京市委书记邓拓在1960年初建议中共北京市委党校编写的。北京市委党校十分重视《李大钊传》的编写工作,校长赵征夫亲自主持,在1960年夏天由袁谦、朱乔森、黄真、张仲豪、杨芹、李美瑞等在搜集大量资料的基础上,写出了《李大钊传》草稿。后来,朱乔森、黄真历时三载,执笔写出全书初稿。文革开始后,邓拓、赵征夫等相继被迫害致死,袁谦和朱乔森、黄真等《李大钊传》的编写者均受到打击,这部讴歌李大钊历史功勋的书稿也遭到无理挞伐,致使书稿的修改和定稿工作中断有十余年之久。粉碎四人帮后,朱乔森、黄真对书稿进行了认真的修订和补充,终于使之在纪念李大钊英勇就义52周年之际得以同广大读者见面,成为纪念李大钊诞辰90周年的献礼。

  《李大钊传》在第九章《大节凛不辱浩气贯长虹》,专门辟出《绞死了我,绞不死伟大的共产主义!》一节,追述了李大钊在1927年4月28日下午在北京壮烈牺牲的经过:

  四月二十八日上午十时,敌人的所谓特别法庭,突然开庭判决:对大钊同志等立即处以绞刑。敌人不敢举行公开的审判,而由所谓的安国军总司令部、京畿卫戍总司令部、京师高等审判所、京师警察厅所组成的军法会审,竟是偷偷地在警察总监的一间客厅里匆忙进行的。当下午大钊同志等被解到西交民巷京师看守所秘密杀害时,更是马路断绝交通,警戒极严,如临大敌。反动派害怕大钊同志及其一同殉难者在群众中的巨大威望,害怕革命人民的力量,他们只敢在阴暗的角落里偷偷摸摸地进行这一罪恶的勾当。

  绞刑架,这在当时的中国是一种新式杀人刑具。野蛮无耻的封建统治者把绞架远道从国外运来,对付忠心耿耿的革命者。但是,当大钊同志拖着被酷刑折磨的沉重的身体,带着凛然不可侵犯的威严的目光,含着让人永远难忘的坚定的笑容,第一个从容地、昂然地走上绞刑台的时候,在这个伟大的共产主义战士面前,那绞架和一群刽子手显得多么渺小啊!

  就在这绞刑架下,在杀人的刑台上,大钊同志发表了最后一次慷慨激昂的演说,并高呼:中国共产党万岁!表现了他对死亡和对反动派最大的蔑视,对党、对共产主义事业的坚定信念。他嘲笑那些杀害他的匪徒好像热锅里的游鱼一样,还想昏头晕脑地来演丑戏。他说:不能因为你们今天绞死了我,就绞死了伟大的共产主义!我们已经培养了很多同志,如同红花的种子,撒遍各地!我们深信,共产主义在中国、在世界,必然要得到光荣的胜利!

  为了崇高的共产主义理想,大钊同志战斗了一生,最后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他牺牲的时候,年仅三十八岁。

  应当说,这段充满深情的记述是对李大钊视死如归的大无畏的革命精神的由衷礼赞,也是异常生动的描写。只是,其中的记述却带有明显的硬伤。 硬伤主要涉及李大钊在刑场上是否发表过最后一次慷慨激昂的演说,有没有高呼中国共产党万岁!对此,《李大钊传》出版不久,一些研究李大钊的专家、学者就提出了质疑。很显然,查阅当年的报道,是没有李大钊发表临终演说的记述的,也无从查找有关李大钊发表临终演说的回忆文章,更遑论李大钊的演说内容了。没有确凿的史料表明,当时李大钊发表了临终演说。

一是当时的刑场是封闭的,除了执刑者和戒备的宪兵、军警,未放进任何群众围观,也没有允许进入刑场采访的记者,李大钊无以向谁发表临终演说;一是李大钊果真发表演说的话,当时显然是寻访过执刑者,了解有关情况的报道不会只字不露。据笔者了解,能找到的惟一说李大钊发表临终演说的资料,是乐亭县档案馆收藏的1942年编纂的《乐亭县志》重修稿(未刊印),曾与李大钊在永平府中学同学的主纂者韩作舟,新中国成立后补写李大钊传,在记述李大钊壮烈牺牲的情景时写道:最后法院提审,令其脱除党籍,宽以死刑,笑曰:‘头颅不惜,个人主义,未便牺牲。’遂被绞杀,时同月二十八日事也。临刑慷慨步上刑台,请作简单演说,申明革命正义,与民生社会关系,洋洋娓娓,听者为之动容,并为后起革命者留一种深刻印象及认识。

这篇传稿用语充满崇仰之情,限于史料的掌握,一些地方却多有不确之处,特别是临刑演说一段,极可能是主观臆测与想像的。比较而言,《北洋画报》当时发表的署名王郎自京师寄的通讯《处决李大钊等琐闻》,所云未几执行吏来,首以李大钊送往绞刑台。李见此,知已不免,乃曰:‘请以纸笔来,俟书一遗嘱。’执刑者曰,此时已晚,由不得汝矣。李无言,神色尚未变,既上。执刑者令其颈稍伸长,李如言应之,厥态殊从容。二十分钟始绝,应是当时真实的情况。也就是说,李大钊就义时曾经准备和要求书写一份遗嘱,未得允许,遂无言地引颈走上了绞刑台;上绞刑架时,他的神色未变,被执刑者套进绞刑索时,厥态殊从容。从中可知,李大钊临刑时的表现,堪称是从容、镇定,毫无畏惧的。

 另外,新中国建立之初,张次溪先生在编著比较系统地介绍李大钊生平事迹的《李大钊先生传》时,在《遇难前后》一章,曾经记录了当年一个狱卒提供的情况:在临刑前,他要向群众发表最后的说话,但却被押解的士兵,一拳击倒在地上,送上绞台,先生拟留遗嘱,亦不得允许。(所谓群众当是在场的狱卒等)这是一个李大钊临终未能发表演说的直接证言。

  据笔者多年了解,《李大钊传》编写组主要成员、《李大钊传》主要执笔者之一,后来成为中共中央党校中共党史教研部教授、博士生导师的朱乔森先生在《李大钊传》出版不久,就曾向研究李大钊的著名专家张静如等坦言,李大钊发表临终演说的情节是根据推测编写的,李大钊说的那段话也是根据李大钊当时的思想和话语编写的,为的是显示李大钊的英雄气概和崇高理想。

据有关回忆文章介绍,在当时斗争环境越来越险恶的情况下,李大钊的表姑曾经问他: 你们老搞这事,也不怕吗?人家那样厉害,兵权在手,今日赶,明日捉,把你们从这儿赶到那儿,你们不是自讨苦吃吗?李大钊当时的回答是:他们就好比是一堵墙,我们捣来捣去,总会把这堵墙给捣垮的。又说:怕什么!早晚我们是要胜利的。我们的主义,就像庄稼的种子一样,到处都撒遍了,他们是破坏不了的。他们破坏了这儿,还有那儿长起来,没有关系。后面的这句话,当是编写李大钊临终遗言的主要蓝本。不能因为你们今天绞死了我,就绞死了伟大的共产主义!我们已经培养了很多同志,如同红花的种子,撒遍各地!我们深信,共产主义在世界、在中国,必然要得到光荣的胜利!这极可能是李大钊在走上绞刑台时的最后的心音,但他却无以,也用不着对刽子手们说这样的话。这当是当时的真实情景。

  此外,李大钊极可能既未发表临终演说,亦未高呼中国共产党万岁!的口号。李大钊临终前高呼中国共产党万岁!的情节,出自张次溪《李大钊先生传》的《遇难前后》一章,其中写道:先生步上刑台的时候,三呼中国共产党万岁!而实际情况是,李大钊被捕后,并未刻意否认自己是共产党人,但他主要是以国民党北方地区负责人面目出现的。他在狱中先后三次写出自述(即三易其稿的《狱中自述》),也接受了审判长何丰林、审判官颜文海等人的反复讯问。上世纪80年代,北京市档案馆从旧京师高等检察厅的档案中发现了李大钊1927年4月6日被捕后接受审讯的两件口供笔录材料;供词为抄件,是当时的京师警察厅抄送给高等检察厅的,被警察厅称之为李大钊供词全份。

1989年第3期《北京档案史料》以《李大钊狱中供词》为题,发表了这两件李大钊的口供笔录材料;河北教育出版社1999年9月出版的《李大钊全集》,将这两件李大钊的口供笔录材料全文辑入,列题《狱中供词》。从《狱中自述》和《狱中供词》看,李大钊在狱中自述和在法庭应答的所谓供词,讲的几乎都是当时北方国民革命的公开活动,及一些无关紧要的事情,没有涉及国共两党,特别是共产党地下活动的任何机密,也没有一句有损党的荣誉、有损革命利益的供词。为此,那些负责审判他的审判长和审判官都不得不无可奈何地向报界承认:李无确供。

当时的报纸也报道说,李大钊在受审时精神甚为焕发,态度极为镇静,自承为马克思学说之崇信者,故加入共产党,对于其他之一切行为则谓概不知之,关防甚严。在人生的最后时刻,李大钊在自己的心海深处高呼中国共产党万岁!,是极可能的,但说他临刑时高呼这一口号,似乎尚缺乏必要的历史依据。

  李大钊可能是被用残酷的三绞处决法杀害的

  绞刑在中国古已有之,并曾流行极其残酷的三绞处决法,即在执刑时翻来覆去地折磨受刑者。而绞刑,在西方的历史上和近代也比较流行。

  中华民国成立以后,绞刑基本废止,对判处死刑的犯人多沿袭旧时广为采用的砍头法执刑。时至1919年,在袁世凯死去以后继任总统的黎元洪下令禁止用砍头法执行死刑,国民政府遂从英国进口一架绞刑机,开始改用西式绞刑代替砍头

  绞死李大钊的绞刑机,是否是1919年从英国进口那架,已无从查考。从当时的报道看,坐落在西交民巷的京师看守所刑场摆设有两架绞刑机,李大钊是第一个被执行绞刑的人,用时较长。《国民日报》的报道说受刑时每人约费时十八分始绝命,《北洋画报》的报道说李大钊受刑时二十分钟始绝。据有关人员回忆,李大钊受刑的时间可能是二十分钟的两倍,约有40分钟。

当年也被抓进监狱的李大钊长女李星华在《回忆我的父亲李大钊》一书(上海文艺出版社1981年1月第1版)《英勇就义》一节说:反动政府把父亲视为‘罪魁祸首’,对他怕得要死,恨得要命。为了延长他的痛苦,刽子手们对别人只施刑二十分钟,而对他施刑长达四十分钟之久。李大钊之所以被施刑时间较长,从当时的传闻和一些迹象分析,应该是刽子手对李大钊实行了古已有之的异常残酷的三绞处决法。对此,长期生活、工作在李大钊故乡的原乐亭县文联主席、作家张建国在《伟大的播种者李大钊的故事》一书(湖北人民出版社1980年1月第1 版)的《从容就义》一节曾经作出描写:

  愚蠢的敌人第一次把大钊绞昏了,又放下来,仍然劝他悔过。大钊同志苏醒过来,愤恨地说:你们把我绞死,我的灵魂不死,革命不死!

  敌人又第二次把他绞了上去,然后又把他放下,还是劝他悔过。大钊慢慢地睁开眼睛,冷笑一声说:力求速办!

  敌人的妄想完全破灭了,这才第三次把他绞上去。大钊同志终于为共产主义、为革命献出了他那只有三十九岁的宝贵生命!

  此外,张建国在此节又记述道:大钊死后,他的七窍流血。他生前一个姓周的好友,找了医生,为他擦去血迹,还仍是面貌如生。

  李大钊在受刑时说的话语已无从考究,但力求速办!,很可能是他最后留下的声音。

  另据笔者多年寻访,李大钊的同乡好友白眉初收养的女儿白汝漪生前曾多次讲过,李大钊牺牲后,脖颈上勒有三道深深的血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