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官员灰色收入:应酬日日不断(2)

  福康安哪里受得了这种勒索,气得暴跳如雷,他怒道:[幺麽小胥,敢向大帅索贿赂乎!]论级别,小小书吏与他这个爵爷相差十万八千里。别说刮他的油水,就是他能在人群中瞟上他们一眼,他们也应该激动好几天。

  就在福康安愤愤难平之际,书吏对自己的行为给出了解释:索要[部费]只是为了[多添书手、日夜迅办],如此才能速报速结,否则,[仅就本有之人……非三数年不能了事]。书吏还特意提醒福康安,现在你刚刚大捷归来,皇上对你有求必应,一旦这事久拖不决,[上意倦厌,必干诘责]。这句话是在暗示福康安,要办尽早办,如果拖下去对其不利。

  那么,小小的户部书吏怎么敢与皇帝身边的红人、朝廷的封疆大吏叫板?

  在中国民间有句老话说得好,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地方上的胥吏吃老百姓的,而中央六部各衙门的书吏则吃下面大小官员的。所以虾米能不能吃定大鱼,关键不在虾米的才能高低,而在于虾米在权力结构中所处的位置。这些小小的户部胥吏之所以敢吃定福康安,奥秘就在于官员的隐性利益。

  在这里我们有必要了解一下,什么叫做官员的隐性利益。

  官员的隐性利益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灰色收入,二是隐性特权。由于清朝政治制度规范的缺失,当时的大小官员往往会利用自己手中的特权,来谋求诸多显著高于社会一般成员的非正当性收益以及依靠权力延伸出来的[含金]收益。

  在京城各部门供职的书吏,虽然不能与那些地方官员获取的收益相提并论,可也有获取隐性利益的巨大空间。既然地方官员的[炭敬](冬天取暖费)、[冰敬](夏天的消暑费用)之类的贿赂砸不到他们的头上,那么他们就因地制宜,通过自己的部门特权向各地方官员直接索贿。

  六部书吏在索贿这件事上是各有各的道儿,从不含糊。在这六部当中,户部索贿是最容易的事,其次才轮得上吏部和兵部。因为户部是管各种费用报销的部门,地方的各项开支要报销,都必须经过户部核准,不然就没办法报。

  但凡有利益出没的地方,就会产生灰色生存。那些不谙规则的人,往往就没有办法办成事。

  就拿这眼下的军费报销人福康安来说,朝中谁人不晓得他是皇帝面前一等一的大红人?可胥吏照样不买他的账,照样要他按照行业规矩来办事。这时候胥吏的衍生权力,就形成了上自户部大员下到普通胥吏的一条[灰色产业链]。这条产业链的上下游之间,是相互贯通的。

  送礼是中国古代官场的一种特有现象,并不仅仅是一个时代的产物。康熙时期的吏科给事中林起龙就曾经直指要害,他说,一个州县官员到任之后,[参谒上司,则备见面礼;凡遇年节,则备节礼;生辰喜庆,则备贺礼;题授保荐,则备谢礼;升转去任,则备别礼],一句话就是,新官上任所要烧的三把火,最大的一把火就是权力系统内的人情之火,靠人情之火来熔化权力的刚性。

  按照中国人所讲究的[节礼]习俗,端午、中秋、新年这三个传统节日是千万不能漏掉的。尤其是拜年送礼,可谓流毒甚远。

  中国传统社会讲究的是人情,所以生活在这样一个国度里,我们自然也就很看重这样一个重大节日里的人际交往。其中的拜年被当做一项重要的民俗传统代代相传,早已成为民间礼仪的重要组成部分。

  传统意义上的拜年,大多是一种自觉行为。它的表现形式来自两方面:一是邻里之间的互拜,大家相互串串门、拱拱手,表达喜庆、问候、祝愿;二是晚辈对长辈的伦理之拜,晚辈恭恭敬敬前往长辈处,或施礼或磕上几个头,若晚辈是年轻或年幼者,长辈则还以红包来[压岁],若晚辈已是成人,就要端出好酒好菜来招待。总之,传统的拜年是有分际和讲究的:邻里互拜,抽支香烟尝点瓜果糖之类,实在没有什么利害关系可以表现;而伦理之拜,晚辈对长辈施予[礼],长辈对晚辈还以[利]。

  这种以[礼]换[利]的做法,在不知不觉中被移植到了官场之上。

  同样是拜年,放在官场上则完全变了味道。首先是大多数的拜年者并不是出于自愿,总感到人家都跑去给上级官员拜年,自己如果搞特殊化,就会被[特殊处理]。时下不是有一个段子说,一领导在某年关曾对一帮部属半开玩笑地说:谁到我家中拜过年我不一定记得,但谁没去我肯定记得。这句话吓得那些本来不准备拜年者改变主意。其次,官场拜年不合传统拜年礼仪,被拜者既收[道贺]又收[钱物],礼利双收,这完全背离了初衷。所以,官场拜年是[拜年]的异化,拜者借此平台行巴结贿赂领导之能事,被拜者借此机会捞取金钱财物之实惠。

  官场拜年的传统自古有之,但这种拜年并不是发乎情而止乎礼,人们往往拜的是权并不是年。明中期的官员陆容在他的《菽园杂记》中说,[京师元旦日,上自朝官,下至庶人,往来交错道路者连日,谓之‘拜年’。然士庶人各拜其亲友多出实心。朝官往来,则多泛爱不专……]也就是说,士人与老百姓拜年都是捧着一颗心来,而官员之间的往来,就有花心的成分在里面。为什么花心?当然是为个人命途考虑。

  进入清朝中期以后,这种送礼之风大有愈演愈烈之势。在当时,一个省部级高官如总督、巡抚一年的[节礼]收入是不可估量的,其标准也是因时、因地而异。当时官员的灰色收入和地方经济状况是成正比的,富裕之地可以刮出的地皮油水肯定要比穷乡僻壤更多。

  晚清时期,一个省部级地方大员即使在甘肃、云贵这样的穷地方为官,一年捞他个两万两银子也难度不大(当时一两银子约折合人民币200元,两万两银子约合400万元);如果在江西这样不算穷也算不得富的地方为官,官员只要稍微动用[灰色技能]就能获取六七万两银子;如果运气好的话,能够分配到江浙地区这样的富裕省份为官,那就等于是抱上了一棵摇钱树,一年从树上摇落个十万雪花银应该是很轻松的一件事。那个时代的十万两银子,折算成现在的人民币,相当于两千多万元。

  我曾经在古史堆里翻出下面一组数字,可以以此来算上一笔账:康乾时期的文官集团的总人数在3万人左右,如果我们按照每个人每年所捞取的灰色收入是1000两银子计算,那么一年下来,用于官员灰色生存的总费用就高达3000万两。而乾隆十八年(1753)国家一年的全部收入约5000万两白银、1300万石粮食。两下对比,我们会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朝廷官员的[节礼]差不多是国家财政总收入的一半。如此惊人的数字,传递出的信息是,清朝官员灰色收入已经不再是[灰]那么简单的事。